今天知名干女儿郭美美用英文发了一篇微博,引来网友纷纷翻译,其中各种版本层出不行,大家来欣赏欣赏 原文:Tonight go party,I'm a sexy girl.I sometimes good sometimes bad,this is me,you don't like me you can get out! 普通版:今天晚上去党支部,我是一个性服务的女孩,我的活时好时坏,这就是我。你要是不爽,就拔出来 川话版:今晚切党支部,我是一个性服务妹儿,我的活路有时候巴适、爽感、安逸,有时候西撇、很戳,这就是老子。你要是不安逸,就拔出切爬。” 三字经版:夜奔党,失足妇。时极骚,时若木。吾本色,君可入。如不喜,请自顾。楚辞:夤夜不寐兮,奔赴支部。我身姝媚兮,我心反复。颦笑且由己,匪喜莫顾。 唐诗版:一朝弹冠入凤池,篷门湘华洗凝脂。娇吟婉啭韵不定,云雨无情君自辞。 宋词版:夜入党支部,自诩性感夺目,时常喜怒无度,尤物尤物,非干爹勿入 詩歌版:黨部一夜春宵短,妾本尤物良床伴。亦淑亦蕩任君品,去留隨意不糾纏。 古文版:子時趨黨部,妾本是性奴;間或有良運,間或藝稍疏;本色方是我,任君來去如。 元曲版:子时趋党部,妾本是性奴;间或有良运,间或艺稍疏;本色方是我,任君来去如! 楚辞版:夤夜不寐兮,奔赴支部。我身姝媚兮,我心反复。颦笑且由己,匪喜莫顾 入党申请书版:本人申请今夜入党,我是一名性工作女孩,我技术时好时坏,这就是我,如果客人不喜欢我,是可以随时拔出的。望组织批准 小沈阳版: 诶呀妈呀!今晚,嚎~~。去党部,嚎~~。赶脚自个儿贼性感,嚎~~。就有时吧,干爹赶脚我活儿挺好的,嚎~~。但有时吧,活儿也给弄跑偏了,嚎~~。干爹~~你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不过嚎~~,这就是我嚎~~要是膈应俺嫌俺埋汰嚎~~,就给我滚犊子嚎~~ 不过我个人认为最达信雅的是这首: 披星夜宴赴朱门,对镜自诩艳绝尘。艺冠南国三百闾,亦深亦浅纵销魂。莫道今宵不如意,君自抽鞭不留人。 下面是精选集:
斯迈利?史玛莱?史迈利? 那么Jim Prideaux又翻译成什么呢?裴杰岷? 有些老派的译者遵循一个原则,要把外国名字翻译成很像中国名字。比如薛西斯、翡冷翠。好听也好记,但是显然和原文对不上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就是因为对“信达雅”的把握出了问题。 “信达雅”是一个整体,其中“信”是最主要的。“信”就是真实,是要翻译出原文本来的意思。比如布尔什维克,最早译成“广义派”,后来修订为“多数派”,就是因为布尔什维克的本意就是“多数”。 “达”的本意是到位。比如cup,你可以翻译成杯、杯子,但是显然不能翻译成爵、觚。 “雅”,这个是文人最容易冒酸水的地方,也是最不容易把握的地方。很多译者都是过于偏重雅而忘了前两项。前面已经举了人名地名的例子。再举一个歌词的例子。 有个电影叫做《疯狗强尼》,乃是我大RPG神教HKC教主Joseph Duo主演并创作主题曲。其歌词是这样的: This is my will 歌词: It is my will that when i die don't bury me don't bury me You cut my dick in alcohol And call my wife and give it to her And when she cry let her cry When she roll let her rock And what the fuck she thinks she is She fucking around with my GI dick Another man will counsel her Another man will comfort her Take my rifle and my bonnet Call my son and give it to him Let him defend or let him fight For his country for his people It's my will... I am a Duoist Now! 这个怎么翻译呢? 版本一: 这是我的遗嘱:我死之时 勿将我埋葬,勿将我埋葬 卸下我的阳物,以酒精行浸礼 唤来吾妻,将之交付 任由她恸哭流涕 任由她远走高飞 她总是自恃甚高 终究不过是 我的玩物 会有他者 使她欣慰 会有他者 将她抚慰 收起我的步枪和圆边帽 唤来吾儿 将之交付 用以守卫 或去战斗 为了国家 为了人民 这就是我的遗嘱 这就是我的遗嘱 这就是我的遗嘱 版本二: 我希望当我死去时 不要埋葬我,不要埋葬我 割下我的老二放在酒里 然后交给我的妻子 如果她哭的话,就让她哭 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她以为她是谁 就让她对着我的老二吧 会有男人给她忠告 会有男人给她安慰 请把我的帽子和步枪 留给我的儿子 让他学会保卫或去战斗 为了他的祖国和同胞 虽然两个版本都不太到位。但是考虑到影片背景和演唱者的身份,显然第一个版本是不合适的。那种狂野、粗俗的感觉是第一个版本所不具备的,过于文雅的翻译,反倒没有了震撼力。 “雅”要用对地方。比如,著名影片《Waterloo Bridge 》翻译成《魂断蓝桥》就可以,因为这个译名切合了剧情(虽然不够达,但是做为电影来说问题不大)。再比如《七宗罪》,原名是《seven》,这个宗教背景对于中国观众来说就不太能理解,适当的改动是正确的。可是要把《杀死比尔》翻译成《镖杀令》,把《低俗小说》翻译成《危险人物》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文人爱吐酸水,在翻译的时候也是一样。翻译是一种工作,做工作要实事求是,那种附庸风雅自我满足的感觉是不适合用在这样的场合的。 最后把《疯狗强尼》的插曲发出来,吃饭去了。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OTkxMjcyNTI=/v.swf
http://www.xiami.com/widget/0_1003875/singlePlayer.swf He's a real nowhere Man,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 for nobody. Doesn't kave a point of view,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 Isn't he a bit like you and me? Nowhere Man, please listen, You don't know what you're missing, Nowhere Man, the world is at your command. He's as blind as he can be, Just sees what he wants to see, Nowhere Man can you see me at all? Doesn't have a point of view,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 Isn't he a bit like you and me? Nowhere Man, don't worry, Take your time, don't hurry, Leave it all till somebody else lends you a hand. He's a real Nowhere Man,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 for nobody.
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不知天高地厚,一个散淡网上人也敢对国家级翻译枉自评说(但这“国家级”是个什么级?),但网络世界谁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一些。 旧章节叫"行百里者半九十 -- 趋议翻译"。文中指出,张璐英文程度高,但汉语理解欠缺。今天贴出旧章,给"语文书斋"添料。 行百里者半九十 -- 趣议翻译 (2010-05-01 06:06:57) 网上热议温总两会发言被张璐精彩翻译的"风流轶事"已有些日子了,觉着还有些"温故而知新"的东西,而且张璐的那些"出彩"译文以及有识网民的评头论足,依然在网上时隐时现。 见题目,看官觉着"去之可惜",那就往下读;如观后感到"读之无味"有啃鸡脖的悔意,我这儿给你作揖对不住。 网上搜索来有关张璐翻译的帖子,有三篇带些代表性,用写手名的首字母计,他们分别是Z篇、W篇和Y篇。 Z篇的字里行间,指出张璐的美女"资格"顶多处在待定地位,译文"质量"也只是马马虎虎勉强过关,远没到应该受夸赞的水准。写手观察到,夸赞张璐翻译的都是国人同胞,怎不见英美人士叫好? -- 有点意思。 W篇说,张是好样儿的! 基于有过亲历亲为的翻译经历,写手认为,翻译难,难在要具备常人少有的超常能力: 临危不惧、一心二用、学贯中西 -- 有道理的。 Y篇是个转贴,披露对张璐逐句点评赞赏有加的魁首是中国传媒大学英语系的主任、著名翻译家洪丽。张璐是虽不是传媒大学的毕业生,但总理的翻译,你不夸她夸谁? 有坐轿的,就得有抬轿的。虽翻译家洪丽是前辈,张璐是后生,但轿里坐的是总理翻译,这轿就值得抬了。为了自身的红利,洪丽夸张璐,实在也是无可厚非 -- 这是闲话,本篇要说的还是翻译本身。 因温总的话许多不是百姓日常语言,我们放过深奥的,捡个较为浅显、与劳动群众的语言比较接近的一句做例: 行百里者半九十。 张璐的译文是: Half of the people who have embarked on a one hundred mile journey may fall by the way side。 单从这句英文可以看出,洪丽似乎有理由夸张璐英文好。选词、词序、语法俱佳,张璐英文"字正腔圆"不愧是国内高手! 可是,翻译是两语之间的桥,畅通与否还要看译员的中文好不好。看官可能嫌我无端猜忌张璐中文不好? 是啊,说总理的翻译英文真棒但中文太差? 这问题听上去似乎是有点悖于常理,她可是中国总理最好的译员?! 先看这句中文成语的意思: "行百里者半九十",语出《战国策¨秦策五》"行百里者,半于九十",言指末路之难,比喻有些事情愈近成功愈难,好比黎明前的黑暗。行路难,做事难,以垂成之际为最,而智者尤尽心与此。 如果这样的理解对头,那么成语中的"半"不单是"一半"或50%的意思,"半"是用来强调"未完成"的意思。 网上说,张璐会前"魔鬼训练"、准备月余,看来努力都用在英文上了,忽略了对自己语言中文的理解,后果是有些"丢人现眼"的。译文里所用"一半人(half of the people)" 真是无从说起,英美人士读到"Half of the people who have embarked on a one hundred mile journey may fall by the way side"这句,恐要理解为"百里之行,恐将有一半的人不能走完全程",这与中文成语的本意想去太远。 对美女张璐的英文程度无庸置疑,担岗中国政府首席英文翻译,定然是中国培养的佼佼者,至少是矬子群里个儿高的那位。但她对汉语的把握能力,有些不能让人放心。张璐也许英文超强,但中文歉火候,坐在总理身边传播中文的博大精深,恐怕难以完成重大历史使命。 还是那句话,做翻译、用英文做表达之前,得先读懂汉语! 中国人做学问,似有这样的倾向: 过多着眼于最高境界追求最难的,而忽视最低标准忘却"平平常常才是真"的道理。谈翻译,就必提严复"信达雅"、就必不忘林语堂"忠实、通顺、美"(林有抄袭之嫌,同样的意思,严用三个字,林用了五个字)。其实,这些人们推崇备至的信条,都多少有些名至实不惠、带点儿"虚头扒脑"的成分。"信达雅"、"忠实、通顺、美",并无实用标准可言,说不说出来,都是翻译人员自觉的努力方向。况且,死忠这些信条,并不一定能产生优秀作品,反之,不循信条,有时倒反佳作频现。 Coke Cola的汉译是"可口可乐",Pepsi Cola的中文名叫"百事可乐",您说这么叫绝的翻译,是从了"信达雅"、还是遵照了"忠实、通顺、美"? 相反,Spain(西语自己的名字是Espania)译成"西班牙",Portugal叫做"葡萄牙",这么重要的国家名称,翻译者定然是要严肃遵循"信达雅"、"忠实、通顺、美",可是有比这翻译更臭的吗? 中外交流,动辄就要输出中国的博大精深,玩精英文化,往往事倍功半(中国的博大精深,不用你争先恐后前赴后继地非要硬塞给老外,上赶着的不是买卖。再说,剩下的那些精英恐怕已经不多了。无论是物质的还是文化的,中国真正有价值的"博大精深",上百年来老外们明着抢暗着偷,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也要取了去的 -- 话外音)。 翻译,里头没有也不应该有那么多精深噱头,不就是把两国话都整明白了说(写)出来嘛!,能美更好,不能那就上大实话,精英玩过头了,朴实更能显美! 英文有句话,叫less is more,翻译人员应鉴。翻译时,多想想老外惯用的表达方式,切忌"收肠刮肚"用英文词语加上中文的"文诌诌"堆砌出中国英文。 "行百里者半九十"说的不就是"一百里的路别只走九十九"嘛! 我们可以就用些plain English,译成"A 100-mile journey is nonetheless incomplete even if one travels 99"。用不着"embark, way side"那些漂亮词! 如果你要强调"九十也只是一半",那就稍作修改: A 100-mile journey is never completed till after one finishes the last mile。 当然,强调平民语言,不是不要读书,而是要普遍提高平民文化。开卷有益什么时候都是要的。 在意学习中美两国成语的人可能注意到,中国成语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老子的话。传媒大学英文系的洪丽老师们又会怎样教他们的学子翻译这句老子话语,我们无法知道,但美语已经有成语"A journey of 1000 miles starts with a single step",并加注这是老子的话。显然,这成语是从中到英,翻译时,对"之行、足下"等等哩个愣的中文古词全然不顾,简明朴实的英文小词传播了中华的"博大精深",那一词single也给龙眼点了睛。 有了这句启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修正"行百里者半九十"的翻译: A 100-mile journey is never completed till after the traveler finishes the last single step。百里之行,别说是九十九里,就算差一步都不算完! 读外文就是要花精力弄懂文化差异并善加运用。中国人"勤快",惯以安步当车,行路多始于足;老美人"懒",总想以车代步(你要愿意说"老美长于发明创造",也随你),所以"A journey of 1000 miles starts with a single step"中,只说"行"要始于第一步,至于这第一步是由脚迈出还是由车轮滚过,不重要。 翻译的mission之一,就是要在两语之间剧中弥合文化差异,使得交流能够畅通,不觉生涩。中国的黄鼠狼爱吃鸡,为得鸡吃,所用骗杀术是放下身段去给鸡拜年。而英美那地界是狐狸爱吃鸡,它骗杀鸡的绝招是给鸡窝站岗。所以有英美成语: A fox guarding the hen house。了解到这故事,温总发言如用到"黄鼠狼给鸡拜年",张璐译出"A fox guarding the hen house",那才真叫一个精彩。如若不然,译文可能是: "A skunk pays a visit to the hen house at new year's time。(然后,洪丽老师叫好,人们也为张璐所受的魔鬼训练而肃然起敬)。 这样的例子俯首可拾: 中国人说"烫手山芋",美国佬讲"hot potato";中国人说"长话短说",美国佬有"A long story short",等等等等。最近,"蜗居"话题受热议,中美都在传,没有人会把它译成snail shell吧? 境外英文媒体对中国蜗居的用词是cage apartment或capsule-size apartment。 千百年来,中文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可是英文也没闲着不发展,它也有它自己的灿烂历史。中英两文的语言表达,能找出对等意思的居多,而不是少(意思趋同,表达方式不同也应该不同),你找不着,更可能是因为你读书不够,还需要加强学习,别动辄就啼困嚎难、怨中文的深奥英文没法表达。试举一例: "我和他们同病相怜"该怎么翻译好? "We hold mutual pathos as we committed the same disease?" 也许。但我们常听老美嚷嚷"my fellow Americans(同胞们)"、"my fellow students(同学们)"等等,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中化出一句: my fellow sufferers(同病们)。有了这个, "我和他们同病相怜"就不难翻译了: They are my fellow sufferers。 再看,"祸不单行福不双至"又怎么译? 一句"double whammy"便了,不能纠缠"单=single、双=double"是否合适。还有,要是洪丽老师要求你把"江郎才尽"、"黔驴之技"译成英文,你又该怎么弄? 英国没有贵州驴,美国的江郎未必才尽。但你管他是人还是驴,"人没辄、到了智慧的尽头"这样的表达哪国人都会有,"at one's wit's end"一句英文,即贴切又纯正。 英文说: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翻译时,我们何不大胆除去中国话里那些假冒"博大精深"的烦言碎辞,轻装上阵直奔那简朴明了的英文彼岸! 当然,easier said than done。所以,魔鬼训练还是要的。想要去掉details中的魔鬼,还得训练时多找魔鬼帮忙。 翻译难? 没人说它容易,可什么又是易的? 鲁迅说做官易,但也不能人人都做官吧。做不成官,社会分工以及你的受教育背景让你做了翻译,或自愿或强迫,也没什么可怨的。临危不惧? 听着渗人,象是身处绝境的共产党员的方显本色;一心二用? 中国官员找二奶时才是需要那样,翻译只要一心一意。学惯中西? 必不可少,但你吃这碗饭,吆喝的就是这个。 再说"总理是否引经据典过多?": 从民众的接受程度看,总理是人民的好总理。从他的政治宣言看(做不做到待定),他声称是中国人民的好儿子,要为人民大众谋福利。从择词用句上看,总理是有学问的总理。但时代不同了,从西方到东方,为人民谋幸福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政策共识。追求精英文化(elite culture)已成过去,平民文化的时代已经到来。在选举政治下的西方,一国总理讲话如果半国民众听不懂,恐怕难有政绩,在政坛也站不住脚。中国不实行选举,但为劳动人民办事的总理,说话至少应该让劳动人民听得懂。在语言上"与民众打成一片",总理有责任身体力行,哪怕是在政策宣言或中外记者会诸如此类的严肃场合。"引经据典"多属个人修行或学术上的事,一场记者会如此刻意的引经据典会有卖弄之嫌。 最后,也说张璐的美女地位。张的美女地位不该受到怀疑,中国是人力资源第一大国,从统计的大数理论上讲,也是最有可能给总理配美女翻译。总理翻译人员的容貌是国家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与国际接轨的今日中国更是不可或缺。不知各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 Beauty is productivity。这话能解释为什么中国的空姐都是美女,因为乘客爱看,由此也更愿意掏钱坐飞机,航空公司也因此多赚。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中国的翻译们注意了,英文成语也有话对应这句中文: 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ever)。总理也是人,也会选择外表上赏心悦目的译员,"沈殿霞"一准当不了大国总理的翻译,而"林青霞"能当。 结束语回归翻译话题,"信达雅"、"忠实、通顺、美"不是不要讲,只是不能愚忠信条。翻译人员习熟他国语言习惯,并灵活使用本国语言,才会有"可口可乐"这样的佳句出现。对于高深的东西,我自己的信条是一个字: 等(也许是自身惰性使然)! 等着天上掉佳句。天上能够掉馅饼,天上掉下过林妹妹,天上自也会掉下翻译佳句来!
英国诗人兰德(W.S.Landor)的小诗《生与死》 I strove with none ,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 Nature I lov'd , and next to Nature ,Art ; I warm'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 it sinks ,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不同版本翻译: 杨绛: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其次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李霁野: 我不和人争斗,因为没有人值得我争斗。 我爱大自然,其次爱艺术; 我在生命的火前,温暖我的双手; 一旦生命的火消沉,我愿意长逝。 绿原: 我不与人争,胜负均不值。 我爱大自然,艺术在其次。 且以生命之火,烘我的手。 它一熄,我转身就走。
“…if a man can be properly said to love something, it must be clear that he feels affection for it as a whole, and does not love part of it to the exclusion of the rest.” 柏拉图说,若爱,请深爱,如弃,请彻底,不要暧昧,伤人伤己。 我不知道这中文翻译是谁翻的,但是,我确实蛋疼了。 这里爱的是something,除非女人自己认为自己是东西,否则柏拉图这话跟后面的中文简直就是两码事。 而且,一股知音的味道。 以前有个同学老爱说,这个谁谁很知性,那个谁谁很知性。 我真的是好学而已:什么是知性? 哦,就是很有知识,稍微有点性感。 感性和理性泪流满面,康德同学魂飞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