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迈利?史玛莱?史迈利?
那么Jim Prideaux又翻译成什么呢?裴杰岷?
有些老派的译者遵循一个原则,要把外国名字翻译成很像中国名字。比如薛西斯、翡冷翠。好听也好记,但是显然和原文对不上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就是因为对“信达雅”的把握出了问题。
“信达雅”是一个整体,其中“信”是最主要的。“信”就是真实,是要翻译出原文本来的意思。比如布尔什维克,最早译成“广义派”,后来修订为“多数派”,就是因为布尔什维克的本意就是“多数”。
“达”的本意是到位。比如cup,你可以翻译成杯、杯子,但是显然不能翻译成爵、觚。
“雅”,这个是文人最容易冒酸水的地方,也是最不容易把握的地方。很多译者都是过于偏重雅而忘了前两项。前面已经举了人名地名的例子。再举一个歌词的例子。
有个电影叫做《疯狗强尼》,乃是我大RPG神教HKC教主Joseph Duo主演并创作主题曲。其歌词是这样的:
This is my will 歌词:
It is my will that when i die
don't bury me don't bury me
You cut my dick in alcohol
And call my wife and give it to her
And when she cry let her cry
When she roll let her rock
And what the fuck she thinks she is
She fucking around with my GI dick
Another man will counsel her
Another man will comfort her
Take my rifle and my bonnet
Call my son and give it to him
Let him defend or let him fight
For his country for his people
It's my will...
I am a Duoist Now!
这个怎么翻译呢?
版本一:
这是我的遗嘱:我死之时
勿将我埋葬,勿将我埋葬
卸下我的阳物,以酒精行浸礼
唤来吾妻,将之交付
任由她恸哭流涕
任由她远走高飞
她总是自恃甚高
终究不过是 我的玩物
会有他者 使她欣慰
会有他者 将她抚慰
收起我的步枪和圆边帽
唤来吾儿 将之交付
用以守卫 或去战斗
为了国家 为了人民
这就是我的遗嘱
这就是我的遗嘱
这就是我的遗嘱
版本二:
我希望当我死去时
不要埋葬我,不要埋葬我
割下我的老二放在酒里
然后交给我的妻子
如果她哭的话,就让她哭
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她以为她是谁
就让她对着我的老二吧
会有男人给她忠告
会有男人给她安慰
请把我的帽子和步枪
留给我的儿子
让他学会保卫或去战斗
为了他的祖国和同胞
虽然两个版本都不太到位。但是考虑到影片背景和演唱者的身份,显然第一个版本是不合适的。那种狂野、粗俗的感觉是第一个版本所不具备的,过于文雅的翻译,反倒没有了震撼力。
“雅”要用对地方。比如,著名影片《Waterloo Bridge 》翻译成《魂断蓝桥》就可以,因为这个译名切合了剧情(虽然不够达,但是做为电影来说问题不大)。再比如《七宗罪》,原名是《seven》,这个宗教背景对于中国观众来说就不太能理解,适当的改动是正确的。可是要把《杀死比尔》翻译成《镖杀令》,把《低俗小说》翻译成《危险人物》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文人爱吐酸水,在翻译的时候也是一样。翻译是一种工作,做工作要实事求是,那种附庸风雅自我满足的感觉是不适合用在这样的场合的。
最后把《疯狗强尼》的插曲发出来,吃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