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9 23:00:06
什麼是命運﹖
什麼是命運﹖這是每個人都會思索的問題。特別當人在不得意的時候﹐尤其要探索
命運問題﹐冀希自己今後的命運會有所改變。最近看了個電視連續劇﹐叫“命運”。
說女主角與一個原來曾經相愛過而後來成了殺人犯的囚徒結婚﹐而且去他監牢裡舉
行婚禮。是不是編者想說明這就是命運﹖按照劇情﹐女主角完全可以有不同的選擇﹐
與囚犯結婚也是她自己的選擇。所以這不應該算是命運的安排。命運的安排是個人
無法選擇的﹐否則就不能叫命運。如果有個人一生中作了無數次努力﹐要走這條路﹐
要走那條路﹐要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但許多路都走不通﹐許多次嘗試都失敗了﹐
只有一條路他走通了﹐但不是他的理想之路﹐僅得以謀生而存活下來。這還可以說
是命運的安排。
據說算命先生可以告訴你的命運如何﹐但他肯定說不出細節。有一次聽見一個算命
先生對人說﹐要發財就要接近水﹐但算命先生沒說﹐究竟要從事海運事業呢﹐還是
開自來水廠﹐甚至開游泳池﹐或者搬到海邊或河邊去住。如你相信他的話﹐餘下來
就靠自己去探索了。如果算命先生說你能發橫財﹐快去買六-合-彩﹐但如算命先生
說不上你會發多大的財﹐你可能中不了頭獎﹐中個二獎三獎也算是發橫財。據說算
命先生也有準的﹐也有不準的。準與不準在於算命先生的水平。現在居然可以用電
腦來算命﹐輸入生辰八字﹐電腦就會排出你的命運。於是八字相同的人命運就相同。
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生活中的實情。所以電腦算命完全不可信。
如果不從迷信角度看﹐命運是一切與某人有關情況的總和﹐是這一切情況對他起作
用的結果。這些情況指﹕一是外界環境﹐包括自然環境﹐能陶冶出他是怎樣的性情﹐
對他的健康狀況會起什麼影響等﹐和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會給他什麼機緣﹐
或對他的前程產生什麼樣的和多大的推動或阻礙作用。二是家庭環境﹐富的還是窮
的﹐父母及周圍的人對他產生什麼影響﹐在這種影響下﹐他會形成什麼樣的世界觀
人生觀﹐從而以之指導他自己今後的行為。三是個人因素﹐有的人老實﹐不會說謊﹐
有的人手段靈活﹐拍馬奉迎是拿手好戲。這些種種情況﹐在他成長過程中﹐一點一
滴積累起來﹐影響他﹐促成他走上某一條人生道路。這就是命運的安排。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9 23:03:48
宇宙大爆炸理論質疑
筆者非天文學家﹐也非物理學家﹐只是就人類常識來看﹐宇宙大爆炸理論疑點不少。
先說空間與時間的概念。空間在宇宙中是實實在在地存在的。每一個物體佔有一個
空間。而時間這個矢量量度概念是人類創造出來的。大爆炸理論就把爆炸一瞬間的
時間定為零。那麼大爆炸以前的時間算是負數了﹖這且不去說它。科學家認為大爆
炸前宇宙中存在一個很小的球。為什麼不是較大的或很大的球呢﹖是不是認為物質
壓縮得越小爆炸力越大﹖其實這個假設不需要指出球的大小。也有人認為大爆炸前﹐
宇宙中什麼都沒有﹐在爆炸的一瞬間就有了形成現在有的物質。這些科學家大概魔
術看多了。既然說爆炸﹐當然有可爆炸的空間。沒有人會認為這個球原已塞滿整個
空間。這與中國古代認為天地藏於一芥的概念到是一致的。如果真有這麼一個球的
話﹐有誰能斷定這個球的大小呢﹖而且那個球為什麼有一天會突然爆炸﹖科學家對
這些都沒作出解釋。因為大爆炸理論本身只是一個科學的假設﹐不是確定無疑的事
實。但一般人卻把假設當作事實來宣揚。這是不科學的態度。以不科學的態度來對
待科學是對科學的侮辱。
最近見一報導﹐說天文學家用微波望遠鏡偵測到宇宙爆炸之初發出的光線變化﹐據
說來自一百五十億年前宇宙大爆炸後的三十萬年﹐科學家叫作“大霹靂之回音”時
期。因從攝下的圖像測到“宇宙微波背景幅射”的溫度變化峰值與“宇宙膨脹理論”
符合﹐所以這結果就支持了“大爆炸理論”。但筆者根據常識判斷﹐當大爆炸發生
後﹐一切釋放出來的物質應同時先後地向四周膨脹發射出去﹐不可能有可感光線長
期停留在爆炸中心附近﹐經過若干若干年後才放射出來。筆者不知地球目前所處空
間離大爆炸中心有多遠﹐爆炸中心究竟在哪裡。按“宇宙膨脹學說”﹐地球連同太
陽和所屬的銀河系向大爆炸中心的反方向在移動﹐而上述光線也應是同方向運動﹐
才能到達地球。筆者不知宇宙天體在宇宙空間移動的速度是多少﹐只知光的速度是
最快的一種。即使天體的速度接近光速﹐也應該在相同的時間點上到達相近的空間。
如果天體的速度大大小於光速﹐那麼在大爆炸時期產生的光應該早就越過地球而遠
去﹐怎麼人類會在地球形成幾十億年後的今天接獲大爆炸時產生的光或輻射波﹖運
動是個矢量。在第一推動力下發出的光﹐如果沒有另一個推動力﹐豈能逆轉回來﹖
最近又看到報導說接獲宇宙中新爆炸的信息﹐從而有科學家認為宇宙中有多次爆炸。
或許目前接獲的光是多次爆炸中一處所產生的。那跟最初認定的那個大爆炸就沒有
關係了。不過筆者主要想說明的是﹐不要把科學的假設、推測、理論當作科學的事
實來宣揚﹐就像進化論一樣﹐被當作絕對事實在課堂上進行教育。這完全違反科學
的實事求是態度。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9 23:09:16
從飛碟說起
近來看到又有飛碟出現的報導﹐美國電視播放了有關情況。一直以來﹐飛碟是一些
政府諱莫如深的話題。似乎飛碟是屬於國家機密﹐或是荒誕迷信之類﹐不宜公開談
論。事實上﹐筆者從未親眼目睹過飛碟﹐但據報導目擊者之言﹐應該屬於事實﹐屬
於科學。既然是科學的事實﹐又何必忌諱。據說飛碟被認為是外星人的運載工具。
筆者從雜誌上看到過一具外星人屍體的照片﹐近日美國電視裡也播放過。這說明外
星人的存在是確切的事實﹐為何諱言﹖如果是外星人要對地球人發動攻擊﹐政府為
了防止在民間引起恐慌而秘之﹐這還情有可原。但從各個身歷者的報導來看﹐外星
人沒有不友好的舉動﹐所以有些政府對此諱莫如深﹐令人費解。不知有什麼不足為
民眾道的神秘處﹖
再說達爾文的進化論已被許多政府當作科學的事實而在學校裡作為公開的教材﹐並
宣揚“弱肉強食”的所謂自然規律。似乎弱小的民眾註定要被強大的政府任意宰割
的﹐無視人類社會和野獸社會的不同。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科學的事實嗎﹖達爾文憑
著一些化石﹐加以聯想推論﹐得出了進化的理論。首先他沒有全部生物進化過程中
每一環節的化石﹐例如﹐從爬蟲類到哺乳動物﹐有沒有中間銜接環節的化石予以證
明﹖如果沒有化石﹐這個進化過程就是他的推斷。即使是科學的推斷也不一定是科
學的事實。科學的結論必須有一系列的事實作依據﹐如日中說一般。達爾文的進化
論充其量只能作為一個科學的假設﹐有待於進一步的證明。能把一個科學的假設當
作科學的事實來公開教給我們的孩子嗎﹖作為各國政府﹐這是極端不負責任的行為。
據說人的眼睛結構非常複雜﹐它的零件只要缺少一樣﹐整個眼睛就不能工作。就拿
這個眼睛來說﹐能講清楚它是怎麼進化來的嗎﹖能從一個個零件進化來嗎﹖
再看一些最近披露的事實。1948年夏一位名叫威廉.米斯特的美國業餘化石專家在
位於猶他州附近﹐以發現三葉蟲化石聞名的羚羊泉裡﹐敲開了一片化石﹐看到一隻
完整的鞋印踩在一隻三葉蟲上。從鞋印看類似現代人的便鞋﹐說明這鞋子的主人曾
生活在一個有一定文明的情況下。三葉蟲生長在六億年至二億多年前﹐而按進化論
說現代人在幾萬年前才開始進化過來。在美國的德克薩斯州的瑞拉克西河的河床裡
發現有生活在白堊紀的恐龍腳印化石﹐同時在其旁有12具人的腳印化石﹐並有一個
人的腳印疊蓋在一個三指恐龍腳印上。從化石的縱剖面看﹐有人腳印的截面有壓縮
痕跡﹐這是仿製品無法做到﹐顯然不是假冒的。另外在附近同一岩層裡還發現人的
手指化石和一件人造鐵錘﹐錘上的一截柄已經炭化成煤了。鐵錘含96﹒6%的鐵﹐0﹒
74%的硫和2﹒6%的氯。現代人都不能造出這種鐵合金來。這說明有某種人類和恐龍
生活在同一時代。1996年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播出過一部電影“人類的神秘起
源”(MYTERIOUSORIGINSOFMAN)﹐除提到人和恐龍腳印在一起的化石外﹐還
有發現的三億二千萬年前人的大腿骨化石及二十八億年前的人造鐵球等等。這些足
以說明達爾文的進化論是大有問題的。
既然我們無法證明進化論是確定不移的事實﹐我們就不能否定上帝的創世說是純屬
胡說八道。如果二者都不是事實﹐那麼人是從哪裡來的﹖這個問題恐怕再過一千年
也不會有確切無疑的答案。但宗教勸人為善的教義總還有可取之處﹐為什麼不利用
來作為孩子們的道德教育呢﹖說不定孩子們學點宗教的勸善一面﹐比學達爾文的
“適者生存”理論更有益。說不定學校裡的槍殺事件就不會發生。“適者生存”會
誤導人們﹕“我要活就得把你殺掉”。這多可怕。
最近科學家也正在修正“宇宙大爆炸”理論。因為最近通過哈雷望遠鏡發現宇宙的
某處又在進行爆炸。所以有的科學家提出新的理論“宇宙不是一次爆炸形成的”。
這裡說明一個問題﹐即使是科學的事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新的發現﹐科學
理論也要隨之更新。科學的實事求是態度是一切以事實為根據。錯的就糾正。
現在許多政府死抱著進化論不放﹐並且否定有飛碟的事實。我不知道這些政府的領
導人是怎樣考慮這些問題的﹐但如果連這些事情的理路都搞不清﹐他們的思維一定
有問題。他們能領導好一個國家嗎﹖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9 23:10:51
由氣功說起
有人說氣功是一種迷信﹐筆者卻認為氣功仍屬科學範疇﹐是人體某種能量的集中運
用。但故意誇大其詞則意在欺騙。
筆者有親身體驗可作見證。遠在六十年代初﹐筆者從王守先老師學太極拳。其時王
老師已年逾八十。一天筆者忽覺腰酸。王老師自告奮勇為筆者施功。時值隆冬﹐筆
者共著厚薄五件衣。王老師把手掌隔重衣按在筆者腰部﹐不一刻﹐一股熱流進入腰
部﹐數分鐘後腰酸即告消失。
氣功能治病﹐特別是慢性病﹐筆者完全相信。至於神靈治病之說﹐已有數千年歷史。
筆者雖未親見﹐極願相信。但神靈治病﹐一次即癒。這有各種書籍記載為憑。不能
一次而治癒者﹐當然不是神靈在治病。這個概念須弄清楚。否則容易受騙。
俗話雖說“心誠則靈”。這實在是對自己的信仰沒有信心的反映。是否有神靈﹐客
觀存在。即使人不信﹐祂也存在。且神靈以和平寬容﹐普救眾生為宗旨﹐豈會與渺
小人類一般見識﹐以信或不信而分別治或不治。這是狹隘人性的反映﹐不是寬容神
性的表現。這個概念也須弄清楚。
現在誇大氣功作用﹐利用神靈迷信的欺騙行為還是不少。如果人人都能把一些事情
的概念搞清楚﹐就不容易上當。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9 23:12:52
談靈魂
人生在世只有一次﹐不管你壽命多長﹐就是活到五百歲﹐從永恆的高度來看﹐只不
過如火花之一閃﹐一眨眼就消失了。所以人人都有一個願望﹕要追求永恆。古代有
許多人﹐特別是帝王﹐要想求取長生仙丹﹐希望與天地同壽﹐可惜都事與願違﹐結
果還是身歸黃土。如果現在再有人要追求長生不老﹐就會顯得非常可笑。於是人們
轉而期望人死後有個靈魂﹐這靈魂是永恆的。有這麼個良好願望也無可非議。於是
各種靈魂學說應運而生。
在中國有輪迴說。人死後鬼魂去閻王殿報到。閻王根據此人生前的善惡﹐再決定他
投生的去向﹐對罪大惡極人的鬼魂甚至把他永禁地獄﹐不得超生。據說善人可以再
投人胎﹐甚至投生富有人家﹐或帝王之家﹐能再次讓他享盡人間榮華富貴。惡人則
被罰投入畜生道﹐甚至蟲豸道﹐世世不得翻身。外國人只說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
獄。這也含有勸人為善的意思﹐可惜毫無作用﹐因為世界上還是有那麼多的為惡之
人。這是基於有靈魂的說法。後來破除迷信﹐宣傳無神論﹐當然就否定了人死後有
靈魂。但不管怎樣﹐人們總是要問這個問題﹕人死後究竟有沒有靈魂﹖有人認為如
果信了神﹐死後就有靈魂﹐而不信神的人死後沒有靈魂。這是無稽之談。人死後有
沒有靈魂是客觀存在的問題﹐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與信不信神毫無關係。
有許多人就開始探索有沒有靈魂的存在。據說寫福爾摩斯探案的作者柯南道爾曾是
英國一個神靈會的成員。他們經常聚會﹐求靈魂下降顯靈。這裡有兩個故事。有一
次在聚會時﹐突然一個成員坐著的椅子自動移動起來﹐那成員還坐在椅子上。椅子
飛出窗口﹐就沿著外牆轉了一圈﹐隨後回進窗口來﹐落到原來地方。那人一直坐在
椅子上。另一個故事是﹕一次聚會中﹐一個成員突然跌倒在地﹐手腳都捲曲起來﹐
擺出活人不可能做的姿勢﹐隨後突然開口說話﹐說自己被人謀殺﹐屍體在某處。成
員們相信這是鬼魂附身﹐忙到那個地方去看﹐果然有一具屍體﹐捲曲成那個樣子。
據說在美國﹐有人在墓地裡照了相﹐結果印出來後發現上面多了個人影﹐說是鬼魂。
有次在電視上看到有人提供的錄像﹐窗口和門廊上都可見有古裝的人站在那裡。窗
口一個穿紅裙子的女人看得更清楚﹐說這也是鬼魂。總而言之﹐等你死了就知道有
沒有靈魂。當你還有知覺﹐你就是靈魂。當你沒有知覺﹐就沒有靈魂。這是不以人
的願望或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實在。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07:46
略談“紅樓夢”與“鏡花緣”
“紅樓夢”與“鏡花緣”是兩部寫得非常有文學水平的古典小說。許多小說﹐特別
是現代小說﹐只是以情節取長﹐把故事寫得有趣或曲折複雜﹐以吸引讀者﹐但其遣
詞用語平庸得很。有的讀來拗口﹐甚至還有語法錯誤。雖說現代小說都用口語體寫﹐
但“紅樓夢”等不少古典小說也是用當時的口語所寫。只有少數作品是用文言文寫
的。如“鏡花緣”就是。還有如鴛鴦蝴蝶派的代表作品﹐像“玉梨魂”﹑“雪鴻淚
史”﹐也是用文言寫的。因為“鏡花緣”較文言化﹐所以沒有“紅樓夢”家喻戶曉。
尤其是“紅樓夢”被搬上舞台後﹐更是老少咸知了。而“鏡花緣”因為許多描述場
面太大﹐搬上舞台就有一定困難﹐只好在知名度上屈居下風﹐但其文學價值決不下
於“紅樓夢”。一件作品的文學價值﹐當然包括其寫作語言上的優美性﹕如是否讀
來通順﹐是否警句迭出。像“紅樓夢”﹐其中“東風西風”之喻﹐及“吃不了兜著
走”﹐已廣為引用。這就是警句。所謂警句﹐要麼包含一定的人生哲理﹐給人以啟
示﹐要麼語言非常優美﹐給人以美感﹐像王勃在“滕王閣序”中寫的“落霞與孤鶩
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遺憾的是在近代文學作品中見不到這麼好的句子了。
說及“紅樓夢”﹐人們常提到它的反封建意義﹐如反對讀八股文﹐反對男尊女卑。
不像有的作品﹐以鼓吹戀愛自由為幌子﹐實質上鼓勵做第三者﹐去破壞別人家庭﹐
造成社會上不必要的混亂。這是作者的道德水平問題。但在“鏡花緣”中﹐其尊女
抑男﹐更超過“紅樓夢”。它描述了女子考狀元做官。如說“紅樓夢”有太虛幻境
的想像﹐則“鏡花緣”中有“酒色財氣”四陣及海外諸島的描述﹐如女兒國﹐兩面
國等﹐更具想像力﹐還帶有諷刺意味。而書中有一百條雙聲疊韻﹐更是空前絕后的。
所以筆者不知為什麼以文人研究為主的“紅學”比“鏡學”更盛行。其實“鏡學”
可研究的東西也不少。請大家找本“鏡花緣”看看﹐是否果如筆者所言。希望“鏡
學”研究能急起直追。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13:54
也談“紅學”之研究
曹雪芹寫“紅樓夢”真是嘔心瀝血﹐寫得情文並茂。雖然據說“紅樓夢”是模仿
“金瓶梅”寫的﹐但就寫作水平來說﹐從書中反映出來的作者的學問來說﹐“金瓶
梅”至於“紅樓夢”直似“小巫之見大巫”﹐不可同日而語。“紅樓夢”裡表現出
曹雪芹學富五車。就以那些詩詞賦文來說﹐也屬一流水平。
自“紅樓夢”問世以來﹐帶來了一項副產品﹕“紅學”。“紅學”的研究越來越細﹐
直到鑽進了角落裡。這也難怪﹐到現在為止﹐許多能研究的方面都已研究闡述得差
不多了。要有新的創見﹐就必須鑽到還沒有人去研究過的地方﹐發表獨特見解﹐才
能一鳴驚人。最近看到報上又有人對“紅樓夢”的研究有了更新的發現﹐稱之為
“立體”書。可惜的是筆者毫無想像力﹐不知該如何去“立體”地看待“紅樓夢”。
會電腦的人可以把“紅樓夢”輸入電腦﹐隨後做統計式的研究﹐如“紅樓夢”共用
了多少漢字﹐哪個字的使用頻率最高﹐其中人名有多少﹐菜名有多少﹐女人有多少﹐
男人有多少﹐老人有多少﹐年青人有多少﹐詩詞有多少﹐誰人寫了多少﹐提到的掛
件裝飾品有多少種﹐等等等等。雖然這些資料性的研究沒有多少文學價值﹐但也不
失是一種研究。由於筆者孤陋寡聞﹐或許這類研究早已有人做過﹐還要筆者來饒舌
做什麼。還是來談談國內有人對“紅樓夢”最新研究的一些問題吧。
賈母年紀究竟多大﹖如說賈母年老健忘﹐連自己的年齡都記不清﹐這個可能性也是
有的。實際生活中也有實例。再說弄清賈母的年齡究竟對理解“紅樓夢”﹐研究
“紅樓夢”有多大作用﹖據筆者愚見﹐弄清賈母年齡並無多大用處。對並無多大用
處而又不可能得出結論的問題﹐一定要刨根究底﹐橫研究豎研究﹐豈不是在鑽牛角
尖嗎﹖這種研究“紅學”的態度簡直是走火入魔了﹐還說是新型研究。這不是想標
新立異嗎﹖研究問題總得要有些價值。不要把“紅樓夢”像對待“階級敵人”一樣
抓住不放﹐窮追猛打﹐像非得從石子裡榨出油來不可。如果有價值的問題都已完成
研究﹐何不就此罷手﹖難道一部“紅樓夢”想研究幾百年而沒有完嗎﹖
大觀園有一千挂帘子﹐該有多少房間﹖這完全是一個沒經深思而提出的問題。首先
應該說大觀園有多少窗﹐不是多少房間。一個房間可以有不止一扇窗。而且一年四
季帘子需換﹐一千挂有什麼多。
大觀園內只有寶玉一個男的﹐世界上有如此的私家花園﹖提這種問題的人把小說當
作報告文學。為什麼不問一下﹐世界上竟有太虛幻境﹖在這種嚴究之下﹐還有人敢
寫神話故事嗎﹖
賈府有幾百女孩子嗎﹖有幾百女孩子是寶玉在遊太虛幻境時說過的話。一個大孩子
隨便說的話能認真去研究嗎﹖這簡直在跟孩子一般見識。據說皇帝有三宮六院七十
二妃子。皇帝真有七十二妃子嗎﹖皇宮中女的有沒有幾百﹖
李紈與老太太的待遇不能一樣嗎﹖在封建社會中常有特殊恩典。李紈早年守寡﹐令
人可憐﹐所以得到特殊待遇﹐也不是不可能。況且月例銀只不過是二十兩﹐又不是
二百兩﹐二千兩。可憐時給個二十兩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賈母有幾個女兒﹖寫小說時需要幾個兒女就出現幾個兒女。許多電視劇中﹐獨生子
女特別多﹐因為作者不需要更多人物出場。如果曹雪芹在寫“紅樓夢”時﹐只需要
提及賈母的一個女兒﹐因為這個女兒的女兒是書裡的女主角。但他曾經設想過賈母
有四個女兒﹐於是通過冷子興之口提了一下﹐又有何不可﹖這也值得研究嗎﹖退一
步說﹐這是“紅樓夢”裡的一個瑕疵﹐也不影響“紅樓夢”的價值。
妙玉是寡婦嗎﹖這個問題源於二聯詩。寶玉去櫳翠庵乞紅梅後﹐寫有“不求大士瓶
中露﹐為乞孀娥檻外梅”。因為認為“孀娥”是指寡婦﹐所以有此疑問。古人寫詩
講究對仗。試想用“寡婦”來對“觀音大士”﹐對得上嗎﹖依筆者之見﹐這裡的
“孀娥”不能解作“寡婦”。筆者手邊沒有合適的字典﹐不知“孀”字古意有幾種
解釋。也可能是抄本中的筆誤。這裡用“月殿嫦娥”來對最確切。且嫦娥又可稱
“姮娥”﹐“素娥”。或許曹雪芹把她稱作“霜娥”﹐玉潔冰清之意。再說寶玉一
向看重女子﹐像妙玉這樣的妙人兒﹐即使她是寡婦﹐寶玉也不會直截了當這麼寫﹐
不合寶玉為人。所以﹐如果不是筆誤的話﹐這“孀”字必定另有解釋。妙玉在自己
的詩中寫道﹕“簫增嫠婦泣﹐衾倩侍兒溫”。據此就能說妙玉是寡婦了嗎﹖妙玉的
意思是“聽到這悽涼的簫聲只會增加寡婦的飲泣”。這是極度地描述簫聲的悽涼。
這個“嫠婦”可以指任何一個寡婦﹐並不指妙玉本人。這是會寫詩的人都知道的手
法。如果說“嫠婦”要落實到妙玉身上﹐按照對仗的要求﹐那麼“侍兒”該落實到
誰的身上﹖這樣鑽下去恐怕連牛角尖也會鑽破的。不過鑽破牛角尖也有好處﹐可以
見見外面的世界。
說曹雪芹用三分之二部“紅樓夢”隱藏著一部歷史﹐這句話還有些道理。但研究歷
史更不能穿鑿附會﹐想當然。“紅學”的研究總得有些價值﹐要麼是思想價值﹐要
麼是文學價值﹐或者是飲食價值﹐服飾價值。沒有價值的方面又何必損傷許多腦細
胞去研究。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15:24
談做夢
做夢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現像。據說每個人晚上必定要做夢的﹐但絕大部份夢都不能
記住﹐只有在將醒未醒之際做的夢才能記住。做夢雖說是大腦皮層的活動﹐但做夢
的本身並不能受思維的控制。雖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但你無法做到你想做
什麼夢就做什麼夢。而更奇怪的是﹐夢中能嗅到氣味﹐感到味覺。平時遵醫所囑﹐
膽固醇高的食品不吃﹐所以很想每晚做個夢﹐夢裡能大吃大喝﹐得到嗅覺味覺的享
受﹐而又沒有膽固醇增高的危險。可一直沒有做到這種夢。因此“日有所思﹐夜有
所夢”這句話完全不可靠。
有時做的夢非常奇怪﹐是想不到會做的。有一個故事說﹐從前有個乞丐﹐白天衣不
蔽體﹐有了上頓沒下頓﹐但每天晚上在夢裡是個皇帝﹐錦衣盛饌﹐一大群人侍候他。
又有一個皇帝﹐白天享受萬方玉食﹐群臣朝拜﹐但每到晚上﹐他在夢中是個要飯的﹐
衣衫襤褸﹐遊乞四方﹐遭人白眼﹐連狗都要咬他。兩人聽上去都有兩個身份﹐只是
晝夜不同。但我還情願做白天是皇帝﹐晚上才是乞丐的那個人。夢境究竟是虛幻的。
這兩個奇怪的夢只是個故事而已﹐但奇怪的夢在人生中確實存在。譬如說﹐同樣的
夢會經常重複做﹐或者是大同小異的夢。有時某晚做了個夢﹐過幾天居然會連下去
做﹐像電視連續劇一樣。有時做到的夢境﹐在一生中從未看到過。有一次﹐做夢到
了一個從未見過的地方﹐但在若干時日後﹐我居然在現實生活中到了這麼個地方。
奇怪不奇怪。不知科學家對這種現像會作如何解釋。
由於夢境複雜多變﹐引起了人們研究的興趣。醫學家把夢境與身體健康聯係起來。
圓夢者把夢境與命運聯係起來。據說夢裡看到火燒要發財的﹐看到下雪要死人的。
等等。但反過來又不成立。如發了財的人不一定夢到過火燒﹐死人家的人不一定夢
到雪。有人夢到過雪﹐他不信這一套﹐結果家裡也沒有死人﹐反倒中了一個小獎。
大概雪又可看作銀子。但圓夢書裡未必會提到這點。一個夢如果可以作兩種解釋﹐
信哪一種好﹖這種事不能模棱兩可﹐必須說得確實無疑﹐準不準又是另一回事。
不知像狗貓等動物做不做夢﹖望科學家也能研究一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18:01
從“流行歌曲”說起
“歌曲”兩字加上“流行”這個性質形容詞作定語﹐就成了一種品牌﹐猶如“古典
音樂”一般。古典音樂給人的印象是長壽的﹐而流行歌曲給人的印象是短命的。流
行了一陣子就似乎消聲匿跡﹐給人遺忘了。經過一二代人﹐就退而為歷史陳蹟。例
如文革中的八個樣板戲﹐我們這一代人親身從這個磨難裡走過來﹐當然記憶猶新。
到了下一代﹐不知還有多少人知道。有時要講給他們聽﹐他們還不要聽﹐因為離開
他們的現實生活太遠了﹐與他們的現實生活完全搭不上關係。像這種為一個政治目
的服務的東西﹐一旦當這個政治目的不再存在時﹐這種東西就會隨之而壽終正寢。
有一個時期﹐為了表示對鄧小平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從而拉大了貧富差距這種政
策的不滿﹐有人捧出了老毛的神主牌位﹐居然用唱港台歌曲的唱法來唱語錄歌﹐以
示對老毛平均主義的懷念和對老鄧轉彎抹角的抗議。後來也像流行歌曲一樣﹐風行
了一陣子就偃旗息鼓了。所以流行的東西其結局大致如此。
古人說“文章千古事”。意思是寫文章的目的是要使之流傳千古。所以寫的時候一
定要用心凝思﹐練字琢句﹐才能字字珠璣﹐使讀者愛不釋手﹐傳誦不息。但到了現
在金錢掛帥的時代﹐居然出現許多流行作品。有人戲稱之為“快餐文化”。快餐者
檔次較低﹐不能與正式餐館裡的冷盆熱炒相比﹐只是為了滿足一群低檔次人的精神
需求。這群人不能領受高檔次的文學作品﹐就像不能品嚐具有烹飪藝術的菜餚一樣。
記得在國內從五十年代起﹐許多人讀過俄國的翻譯作品﹐如普希金的詩﹐托爾斯泰
的“戰爭與和平”﹐契訶夫及萊蒙托夫等人的作品。其後有國內作品有“青春之歌”﹑
“林海雪原”等。有一時期也介紹過西方文學作品﹐像英國的莎士比亞﹑狄更斯﹑
簡.奧斯汀和勃朗蒂姐妹等的作品﹐法國的莫泊桑﹑大小仲馬﹐以及傅雷翻譯的巴
爾扎克等作品。美國的德萊賽﹑海明威和傑克.倫敦的作品。到了文革期間﹐許多
東西又受到批判。於是大家都不敢讀了﹐只有一本小紅書。在文革後﹐又產生了所
謂的“傷痕文學”作品﹐以後又引進港台作品。但都好像流行了一陣子後﹐被人們
漸漸淡忘了。連世界名著的翻譯本也像流行歌曲一樣﹐現在很少有人提及﹐更不用
說去看﹐何況其他東西。現在又出現了美女作家﹐其作品因為作者是美女而被炒作
得流行。但能一直流行的倒是中國的古典作品﹐像“紅樓夢”、“西遊記”、“三
國演義”等﹐尚有一定的讀者市場。特別詩詞﹐讀的人和寫的人還真不少。為什麼
古的東西能歷時久遠﹖能不令人深思嗎﹖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20:18
談“老一套”
什麼叫“老一套”﹖老生常談也。說來說去就是那麼一件事﹐就像一位老媽媽嘀咕
她的兒子。雖然說的話變來變去﹐但中心內容還是一樣。這叫萬變不離其宗。
最近當地華文小報上在討論“橘子紅了”。據說這部由台灣拍的電視連續劇在大陸
的收視率創第一。這也不稀奇。在中國﹐舶來品總是吃香的。有的人穿衣服﹐戴太
陽鏡﹐還把外國牌子留在上面。後來有人認為這個劇本的內容(或許也包括原著)
表達了老一套的主題。但也有人認為這種“老一套”的說法是不對的﹐是罵了作者、
讀者和演員(當然包括導演)﹐是令人震撼和不寒而慄的。
說某一作品表達的是“老一套”﹐並非是什麼嚴重的說法﹐決不可能聽到了就會感
到“震撼”和“不寒而慄”。這似乎有些用詞不當。再說一個作品是不是表達了老
一套的內容﹐須根據其內容來決定﹐看其內容是否與其他許多作品類似。如果有許
多大同小異的作品﹐說它們是“老一套”並不為過。
最近看了“橘子紅了”電視劇﹐所說的故事帶有一個普遍性的情節﹐類似的故事也
時有所見。這種情況在出版物(包括電視片)中並非罕見。相同的主題﹐類似的故
事情節﹐只是換了人物姓名﹐時代背景和故事發生的地點。這種情況不是老一套又
是什麼﹖
但是說“老一套”不等於說它一無是處。在老一套的作品中也有質量高低不同﹐跟
工廠生產的產品一樣﹐有優質品﹐也會出次劣商品。再說群眾喜看的作品並不一定
是上乘作品。評論一個作品的價值﹐要看它的社會性和文學性等如何。眾所週知﹐
武俠小說只是消遣性的。許多武俠小說粗製濫造﹐連文學性都談不上﹐但銷量卻很
好﹐因為群眾所追求的只是在一天工作勞累之後﹐在飯後酒餘找點愉快的消遣﹐不
用動腦筋而輕輕松松。這也是人之常情﹐是真實的社會現象。如說銷量好的一定是
優秀作品﹐這是片面的。如果瞭解國內目前出版物市場情況的話﹐筆者剛聽到的是﹐
大部份出版物從高質量來要求的話是不能盡如人意的。這種老一套的東西今後還會
出現﹐因為一個作家落在一個創作模式中後是很難脫出來的。所以這類作品就不可
能成為第一流作品。而這類作家瞄準的是錢﹐不是把作品質量達到第一流的水平。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21:44
方言與國語
泱泱華夏﹐地廣人眾。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情況下﹐形成了各地域人群中自己的語言
及文字﹐實乃勢所必然。到了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文字也得到了統一﹐因而減少了
各地文字交流上的困難。但可惜的是﹐他當時沒把語言也統一起來。否則﹐今天我
們就不會有語言交流上的困難了。秦以後﹐各朝是否作過語言統一方面的努力﹐筆
者未作考證﹐不敢置言。至於近代所謂的“官話”﹐僅是官場中的語言統一。民間
依然講方言。
據說用方言寫作能夠使文章生動﹐但這裡有個重要的前提﹕就是給懂這種方言的人
讀﹐才會覺得生動傳神。不懂這種方言的人讀上去可以說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就說不上什麼生動不生動。試想﹕說每一種方言的人口會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幾﹖
就算是百分之十吧。那麼這種生動性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可以欣賞。而使百分之九十
的人懵然不懂。因此一個用方言來寫作的人就限制了他自己的讀者群。這豈是個聰
明的辦法﹖有一次我看到過一份“羊城晚報”之類的報﹐有一篇豆腐干文章完全用
廣東話寫的﹐連字也不認識。我只能把它當作與我無緣的天書跳過去不看。那篇文
章就是寫得比李白還好﹐對我來說也是毫無意義。所以如果你要把你的文章面向全
國﹐向百分之一百的讀者﹐你最好用一般性的書面語言來寫﹐也可以寫得生動的。
筆者常遇到只會講廣東話的同胞。雙方別無他法﹐只能用文字交流。(這倒要感謝
秦始皇﹐如果他不統一文字﹐恐怕我們只能用肢體語言交流了。)但每次都要帶上
紙筆﹐也是夠麻煩的。有時遇到一位廣東同胞能說英語﹐那就夠好了。我們可以英
語交談。不過兩個中國人在一起﹐不能用自己的語言交流﹐只能用外國語來交談﹐
給外國人知道了﹐一定會笑痛肚皮的。所以提倡國語教育﹐使華人都會講國語﹐實
為當務之急。據筆者所知﹐有些美國中文學校在用方言上課﹐實有改革之必要。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24:57
字的讀音
世界上有些語言﹐一看到這個字﹐就能讀出音來﹐像德文俄文等。有的語言看著字
就是沒有把握讀出音來﹐像英文。因為其間還牽涉到英國發音和美國發音﹐甚至澳
大利亞發音也有些不一樣。英文中的五個元音都有好幾種發音﹐不像德文中﹐每個
元音的發音都是基本固定﹐如有變化﹐也有規律可循﹐或者加變音符號。有人按英
文讀音規則去讀德文中的Beethoven(貝多芬)﹐成了“皮紹文”﹐再諧音過來成為
“肥皂粉”。中學裡﹐我們在同學間曾開過玩笑﹐常問人家﹕“你知道有個音樂家
叫肥皂粉的嗎﹖”英文雖然也有些讀音規則﹐但變化還是太大﹐讀音規則所起的作
用有限。同一個字會由於重音位置的變化而引起讀音的不同﹐如produce﹐作名詞時
重音在第一音節上﹐讀作“'潑勞丟絲”。當用作動詞時﹐重音在第二個音節上﹐就
讀作﹕“潑勒'丟絲”。有時連字典裡表出的發音也會與美國人實際講話中的發音有
出入。如Manhattan(字典中讀音為﹕曼海頓)﹐而紐約人讀作﹕曼海姆。等於其中
的“T”字母不發音。你看多複雜。
中文字的讀音更複雜。看到一個陌生的字﹐簡直不能去猜它的發音。如按邊傍去發
音﹐往往是錯的。有時字義不同﹐發音也會不同。如“校對”中的“校”應讀作
“教”﹐不能讀作“學校”的“效”。“內行”中的“行”應讀作“杭”﹐不能讀
作“形”。這兩種讀錯的情況比比皆是。再碰到各地方言中﹐讀音更是相差十萬八
千里。譬如說“魚”(yu)字﹐上海人唸作“ng”﹐常熟人唸作像上海人發音的
“呆”。連漢語拼音也標不出來。不知廣東話裡又是怎麼個唸法。這個還不稀奇。
英文發音也有方言的差別﹐但比中文在方言裡的差別小得多。
中國鄰國中有一個“老撾”。“撾”這個字很少用。記得小說裡沙陀國的十三太保
李存孝用的兵器就是“撾”。又記得那時為“撾”字﹐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改了三次
讀音。首先唸的是“過”音。這大概是從邊傍而來。後來變成“渦”音。不知什麼
根據。現在是用“喳”音。又不知根據什麼。第一、第二個讀音與字形還有點相近。
第三個讀音跟字形完全連不上。不知是哪位權威人士定下這個讀音﹐是依據什麼來
定的。讀音多變﹐使人有無所適從之感。況且國名都是音譯。到底那個國家的名稱
在他們的語言裡發音如何﹖他們的發音總是固定的吧。要麼譯成“老過”﹐要麼譯
成“老渦”﹐要麼譯成“老喳”。真不知為什麼譯個國名竟如此地舉棋不定。而英
文中把該國叫作Laos﹐倒不如譯成“老死”吧。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26:50
漫談“著名的……”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豬一壯﹐命不保。人一出名﹐難免引起各種誹謗謠言﹐
甚或遭人綁架暗算。不過這是以前的俗語。現在的人只怕不出名。如果能產生名人
效應﹐則能名利雙收﹐實現一切美夢。孔方兄是世上一切人中最親近的﹐對有些人
來說﹐甚至超過父母妻子和兄弟姐妹。
在這種背景下﹐於是在公開介紹場合中﹐“著名的……”一詞就滿天亂飛。經常可
以聽到“著名的音樂家”(會玩一件樂器)﹑“著名的畫家”(能畫幾筆畫)﹑“著名
的書法家”(會用毛筆寫幾個字)﹑“著名的詩人”(能寫上幾句分行的句子)﹑“著
名的作家”(寫過幾篇文章)﹑“著名的企業家”(開了一家小店)﹑“著名的室內裝
修師”(報上登了廣告)﹑“著名的社會活動家”(經常出席公眾場合的活動)﹐等等
等等。似乎非此不足以表示對某人的敬意。如果某人正是著名的﹐倒也罷了﹐但其
中不少人離“著名的”還有一大段距離﹐聽著只覺得彆扭。有的“著名的”人﹐其
大名不過只有一二百個親友同事知道而已。有個人連換好多次工作﹐跟四五百人同
過事﹐他就成了“著名的職業家”。
這就反映出華人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只知道譁眾取寵﹐或者拍馬奉迎﹐給一些不
必要不值得的人戴上嚇人的光環﹐雖然還沒有到個人崇拜的程度﹐但完全反映出華
人心態的畸形。所以一個詞要用在確切的場合是不容易的。真正該用“著名的……”
地方﹐大家卻又不用。譬如說現在政界裡商界裡﹐到處有許多著名的馬屁精﹐但卻
沒人加上這個榮譽頭銜稱呼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28:49
父母與孩子
父母愛孩子出自天性。且愛的表達方式也多種多樣。有的溺愛不明﹐慣壞了孩子。
有的是愛而不寵﹐嚴格管教﹐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在做爸以前﹐我從旁觀察了一
陣子﹐發現被寵壞的孩子﹐長大後懂事了﹐也沒壞到哪裡﹐只是任性一點。受嚴格
管教的孩子﹐產生一種逆反心理﹐長大後卻把父母當仇人﹐態度極壞。於是我採取
中庸之道﹐在孩子成長中任其自然﹐發現其航道有了偏差﹐就幫助撥正一下﹐隨後
再讓她自己掌舵。平時加以身教。如對自己的父母好﹐孩子看了﹐長大後也會對你
好。記得小時候聽到一個故事﹕一個媳婦待婆婆很不好﹐常不給她吃飽﹐還拿個破
碗裝飯。婆婆死後﹐媳婦要把破碗丟掉﹐她的十歲孩子對她說﹐“媽﹐別把這碗丟
掉﹐等你老了﹐我可以裝飯給你吃。”
有的父母把孩子看作私產﹐好像他(她)不具有獨立人格﹐不能獨立思考。有的父母
把孩子當作天王老子﹐百依百順。我卻認為孩子是父母雙方共同生產的一件藝術品。
當孩子誕生後﹐只是完成了胚胎工作。你還得進行藝術加工﹐使其在成長的過程中
逐漸成為一件完美的藝術品。從外形來說﹐理想地是讓他(她)發育良好﹐保持健康﹐
鍛煉得體形優美﹐但由於基因遺傳關係﹐並不能盡如理想。這只能怪自己的基因不
夠完美﹐再怪就得怪我的父母了﹐或者一直怪到十八代老祖宗身上。內在方面﹐當
然希望能塑造成君子淑女﹐才子才女。但由於他(她)也生活在其他人群中﹐並受其
影響﹐所以內在的塑造也不能盡如人意。於是這件藝術品是在非常艱巨的情況下完
成的﹐要排除外界的各種干擾﹐而其結果往往差強人意的。但只要基本上符合要求﹐
也就過得去了﹐不必苛求﹐讓外界的風雨環境﹐日曬露滋來完成其最後的加工。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31:54
醜小鴨與天鵝
醜小鴨變成天鵝的故事﹐是為大家所熟悉的﹐不需我來贅述。俗語又說﹕“瘌蛤蟆
想吃天鵝肉。”這說明天鵝是美麗的象徵。但現在醜小鴨想變成天鵝的事隨處可見。
籍著現代科學的幫助﹐整容技術突飛猛進﹐日新月異。單眼皮開刀變成雙眼皮﹐只
是舉手之勞﹐易如探囊取物。其他如隆胸手術﹐低鼻粱變高鼻粱﹐還有美容殖皮等﹐
不勝枚舉。Will an ugly duckling really turn into a beautiful swan when she
struts out of a beauty saloon? 不過人工變美﹐與天然的自是不同。就眼皮來說﹐
天然的雙眼皮靈活﹐人工的看上去呆板。這就像死中求活﹐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一樣。
美麗可以帶給佔有者以各種優勢。漂亮的女人能獲取一個富翁的歡心﹐從而帶來許
多物質利益。一個醜小鴨可沒有這種幸運。所以沒有天然之美的人﹐也要搞個人工
之美﹐以便與天然的美人逐鹿情場﹐利益均沾﹐分享財富。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愛美不是罪過﹐也不算缺點﹐而是人性的自然流露。但是
自願地被人當作美人計使用﹐從而損人利己﹐甚至犯罪﹐這就要聲討美的另一面﹐
只希望醜小鴨不能變成天鵝﹐要變就變成一隻老母雞﹐只能給人吃﹐不能給人利用
來勾引大公雞。
俗話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可知美的觀念因人而異。在中國人眼裡並不好看的
女子﹐到了外國人眼裡卻成了大美人。你說奇怪不奇怪。這種因觀念不同而直接把
醜小鴨看作天鵝的情況﹐與醜小鴨變成天鵝又自不同。其實相對來說﹐美還是有一
定的客觀標準。人們常提及“三圍”﹐這是就身材而言。身材好只是美的一部份。
美的一個重要部份是臉蛋長得如何。首先鼻子必須長得高而筆直。塌鼻子﹐歪鼻子﹐
怎麼也不能跟美連在一起。其次﹐臉的兩邊必須以鼻子為中線而對稱。一邊大一邊
小﹐或者其他不對稱的臉﹐當然不符合美的定律。臉蛋好看而身材不行的人被叫做
半截觀音。臉蛋好看身材又好的人才能進入美的行列。但要列入最高級範圍﹐還得
看其細部﹐如臉部各器官長得如何﹐比例是否勻稱﹐手腳又長得如何。嘴巴必須是
紅菱狀的。如果嘴太大﹐雖說能吃八方﹐總不是好看的。有人說嘴大性感﹐但性感
不等於美。且美人的手腳必須細巧。粗手大腳﹐怎麼也不能與最高級的美聯係起來。
請觀察一下天鵝﹐每個部份都長成一定比例﹐恰到好處﹐不用整容。所以作為美的
標徵。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33:01
怕老婆的好處
中國人的封建傳統觀念是“男尊女卑”。女的服從男的是天經地義的。男的听從女
的話就似乎大逆不道了,知道的人就會笑他說“男子漢大丈夫怎么怕起老婆來”,
成了丟面子的事。而面子是中國人最講究的,宁可丟命也要保面子。給人說怕老婆
對一個男人來說是很失面子。但事實上,就在封建社會里,不少大官也怕老婆的。
而況現代社會里,一個男人怕老婆就像一個女人怕丈夫一樣正常。其實他不知道,
怕老婆也有不少好處。
先說一個故事。以前有個怕老婆的人,后來發了財。有人問他怎么會發財的。他想
了半天,回答說:有一次老婆發火打了他一記耳光,以后運气就逐漸轉好,做生意
總是賺錢,終于發了大財。想發財的男士要不要試一試。
現在來說怕老婆的好處。其一,容易積蓄錢。因為怕老婆的男人掙來的錢總是上交
給老婆的,最多老婆看他可怜,給他几塊零用錢。當然也不敢去賭錢輸錢。錢不是
都積蓄起來了嗎?不過前提是老婆也不把錢亂化掉。其二,不會得性病。怕老婆的
人根本不敢到外面去亂搞男女關系,不敢有姘頭相好,不敢拈花惹草,不敢狎妓嫖
娼。其三,可保持身體健康,因為老婆不允許他養成不良習慣,如吸煙酗酒。就是
以前有過不良習慣,怕老婆的人在老婆的逼迫下也不得不改掉這些坏習慣。反到身
體好。其四,少麻煩。就算你真的不怕老婆,你也可以用怕老婆作藉口,省掉許多
麻煩。如有人硬要拉你去什么地方,或做什么事,而你根本不想去或不想做,如平
時你是怕老婆出名的,你可往老婆身上一推,說老婆不會同意,說老婆要罵的,就
推掉了。也不得罪朋友。朋友不會去說服你老婆,他們對你老婆還得客客气气。這
是多好的辦法,不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偏不肯說自己怕老婆,從而被人拖下水去做
自己原本不想做的事,甚至不應該做的事。當別人敬煙敬酒時,如果你不想接受,
也可往老婆身上一推,其他男人也拿你沒法。你想這是多好的辦法,為什麼不用。
讓我們高呼“怕老婆万歲”。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33:50
相互信任最重要
夫妻之間﹐即使感情很好﹐如果不能相互信任﹐有時為了一些風言風語﹐或訛傳之
言﹐就會產生疑心。疑心一起﹐說不定就是感情裂痕的開始。如果訛言一多﹐一時
又難辨真偽﹐加上雙方都是火爆之性﹐矛盾很可能升級。疑心的產生是因為沒有相
互信任所致。相互有了信任﹐就不會為無根之言而動疑。如果有人說我有外遇﹐我
太太肯定不信。即使我真的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與某女士在某餐館吃飯﹐被人看到﹐
告訴我太太﹐她也不會相信這是屬於外遇活動。她知道這一定是社交活動。如是預
定的﹐她一定會事先知道。反過來也一樣。因為我們能相互信任﹐深切知道對方絕
不可能去做這件事的。所以相互信任是建立在相互瞭解的基礎上。沒有深切瞭解﹐
當然難以信任。要達到相互有深切瞭解﹐當然雙方不應有保留﹐一切事情都相互知
道﹐沒有秘密存在﹐從而必能達到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如果夫妻兩人各賺各錢﹐
各管各用﹐名之為經濟獨立﹐實則為感情獨立﹐不能融洽一起。試想如果連每月這
麼一點薪水尚且不放在一起﹐共同計劃使用﹐怎談得上今後患難相共。
總之﹐有任何方面的不信任狀態存在﹐就難以達到感情上的和諧。不過﹐有了相互
信任﹐並不是說連一點小地方的不同意見或爭執都沒有了。這屬於另一層面的問題。
但根本矛盾是不會有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38:06
時髦與健康
所謂時髦者就是趕上潮流﹐市面上風行什麼就趕緊跟上。愛時髦也是人之常情﹐無
可厚非。趕時髦有許多方面。譬如說﹐有一時期﹐國內人都上麥當娜吃漢堡包﹐這
也是趕時髦﹐是在吃的方面。大家都唱流行歌曲﹐也是趕時髦。市面上出現某種新
的口語用詞﹐大家一窩風地說﹐也屬趕時髦。還有趕政治時髦。這點大家都能心領
神會﹐不用我來多說。但一般人所說的時髦常指穿著打扮而言。現在的風尚是穿得
越少越時髦﹐到了不穿衣服是最時髦的時代﹐就是反樸歸真了。而且時髦常是女孩
子的專利。等老了﹐誰還在乎時髦不時髦。即使自己在乎﹐別人也未必會在意。
以前中國人都認為肚臍眼不能進風﹐否則會肚子痛﹐特別在經期﹐但現在的時髦女
郎﹐都露出肚臍眼﹐似乎生怕人家說她沒有肚臍眼﹐是個龜鱉之類﹐所以迫不及待
地要讓人家看﹐自己是有肚臍眼的。中國還有句俗語說﹐“頭吹風﹐暖炵炵﹐腳吹
風﹐看郎中。”腳底是微血管匯聚之處﹐所以進行腳底按摩對心臟有好處﹐因此腳
底應該保暖﹐要穿襪子鞋子﹐但現在的時髦女郎﹐即使在較冷的天﹐也只穿涼鞋﹐
要露出一雙塗滿指甲油的漂亮玉腳﹐似乎非此不足以顯示她的時髦﹐而不顧這些時
髦習慣大都違反健康原則。這不是要錢不要命﹐而是要時髦不要命。她們沒想到﹐
如果命沒有了﹐還談什麼時髦。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39:31
談吃醋
醋﹐從醫學角度來講﹐是有益於健康的。據說特別對心血管疾病有幫助。有些地方
的人吃每樣東西都要放醋﹐連吃湯麵裡也要加醋。有些地方的人﹐除吃蟹時用薑醋
外﹐只用醋醮油煎食品如生煎饅頭或鍋貼等﹐或在冷麵和其他冷拌東西裡放醋﹐像
拌糖醋黃瓜等。再有就是用在燒糖醋排骨糖醋魚中。
但中國人“吃醋”的一個引伸意義是指在男女雙方中有第三者加入而引起的妒忌心
理。有時甚至超過男女雙方的範圍﹐而把其他妒忌心理也叫作“吃醋”。吃醋主要
引起的感覺是酸溜溜的。但有時把一套世俗虛禮中的客套話也叫作酸溜溜的﹐甚至
把這種人稱作酸秀才。
世俗客套的酸味確是令人討厭的。而嫉妒者的酸溜溜簡直是可恨和可笑。如果別人
得到的東西你得不到﹐何用嫉妒。應該先檢查一下自己﹐為什麼別人能得到的你得
不到﹐是否自己努力得不夠﹐或沒有把握住時機。如別人搶走了你愛慕的對像﹐先
檢查下自己有什麼缺點。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由於出身地位的關係﹐必能獲得
他所要的一切。有的人會運用不正當手段﹐甚至卑鄙無恥的手段﹐來獲取一切。兩
者都可以包括搶走別人傾慕的對像。但如果你永遠不能處於那種社會地位上﹐如果
你不屑降低人格而採用卑鄙手段去獲取你夢寐以求的東西﹐你又何必去妒忌。你應
該像轄達之士一樣坦而受之﹐冷眼觀之。一點不必憤世嫉俗﹐氣惱不止﹐從而影響
健康。
但在男女之間某些情況下的吃醋又當別論。如果男女雙方真誠相愛﹐而一個蠻不講
理的第三者硬要加入﹐其中一方必定要吃醋。這是人之常情。應該讚美支持。請記
住﹕愛情是浸泡在醋缸裡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9-14 21:41:52
趣談文字與民族
中國有種方士能測字。寫個字出來﹐他能據之判斷生死吉凶﹐說得頭頭是道。如果
要用外文來測字的話﹐不知他會如何測法。譬如用字母A來測一個人。此人必定獐頭
鼠目﹐因為A的頭是尖的。他的性格是專門想削尖腦袋往上鑽的。此人多心計﹐做事
胸有成竹。有個故事說﹐有位紅色翻譯人員﹐在翻譯“胸有成竹”這句成語時﹐說
胸中有根棒頭。A字中間有一橫﹐像根棒頭。
拉丁語系裡的字寫起來都是連在一起帶圓的。據我外婆的外婆的外婆傳下來說﹕中
國的字是孔夫子造的。外國人聽說了﹐就到中國來﹐請孔夫子也為他們造字。孔夫
子就在地上撒了泡尿﹐彎彎曲曲連在一起﹐就像一個頑皮的男孩一樣。所以現在的
外國字﹐主要指拉丁語系的字﹐是彎彎曲曲連在一起的。因為這些歐洲文字是帶圓
的﹐所以看出歐洲人較圓滑。而中國人用的是方塊字﹐所謂君子可欺以其方。中國
古人行為端方﹐且許多人有棱有角﹐故而冤死者也多。自歐洲人來華後﹐傳來了他
們的文字﹐因而中國也有些人變得滑頭起來。到了現代﹐中國像日本一樣﹐產生了
第二種文字形式﹐即所謂的漢語拼音﹐都是拉丁字母﹐於是舉國上下﹐全民皆滑頭
了。
歐洲的好些拉丁語系文字都有繁複的格和名詞的性﹐即名詞有中性陰性和陽性的不
同﹐連無生命的物體名詞也帶上性的區別﹐而跟意義的表達實際上毫無關聯。這可
算是文字落後的標誌。德文中有一個表示“女孩”意義的字﹐按理說應屬陰性﹐卻
是中性。顯然有點可笑。古代英文也有名詞性的不同﹐後來隨著語言的發展﹐不合
理的名詞性都消失了﹐說明文字有了進步﹐說明英國人少保守思想﹐所以有了瓦特
和產業革命﹐出現了科學方面的先行者牛頓。而其他歐洲國家只產生畫家和音樂家。
不管這些畫家音樂家是多麼的偉大﹐他們的成就只是豐富人們的生活﹐並不能促進
社會的進步。
現在不論在中國或美國﹐不論自上而下或由下面自發地﹐出現了文字的簡化。這表
明人們變得懶惰了﹐連多寫幾筆都不願意。中國的簡化字大家都已知道﹐但民間自
行簡化的字連國定簡化字表上都沒有。當然我的軟件上也沒有。我不能舉例了。而
美國簡化字也不少﹐譬如用vet來代替veterinarian(獸醫)﹐用mil來代替million
(百萬)﹐等等。而懶惰是一個國家的致命傷之一。有人說文字越簡化越能普及教
育。這是瞎說。教育不普及跟窮有關。真要學的人﹐還怕多寫幾筆嗎﹖美國這種簡
化都是民間自發的。政府吃飽飯也不會去提倡這種事。但是這種簡化也只在懶惰人
中流行。正規場合還是不行的。所以美國還沒有到全民懶惰的時候﹐還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