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4-21 22:03:26

愛有錯嗎﹖

看到不少電視連續劇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一個人﹐似乎往往是女的(不記得有男
的說過)﹐愛上了一個並不愛她的男士﹐甚至是個有婦之夫。當人家指出她不該亂
愛時﹐她會振振有詞地說﹕“愛有錯嗎﹖愛有罪嗎﹖愛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禮物﹐我
們有愛的權利﹐要敢說敢愛。”這個強調的理由實質上是似是而非﹐用抽象的概念
來偷換對具體事件的分析﹐把這個抽象概念來涵蓋所有的事例﹐從而認為在所有情
況下﹐這個概念都是絕對正確的﹐並以之來指導自己的行動。
        抽象地說﹐愛的本身是沒錯﹐沒罪。但放到特定的情況下時﹐就要看這個被愛的對
象如何﹐看這個被愛的對象是不是可以愛﹐況且愛還得受到社會公德的制約。愛的權
利不是可以無限制地使用的。當一個人使用愛的權利時﹐而侵犯或違反了另一個人
的權益和意願時﹐這個人就喪失了在那人身上使用她愛的權利。
        現在就上述兩種情況分析﹐當一個被愛者並不愛一個愛他者時﹐而那個愛他者卻堅
定不移地表示愛他﹐並且付諸行動﹐這種行為是不是有點跡近無賴﹖用無賴作風來表
示愛﹐這種愛的純潔性大可懷疑。即使無罪﹐也是不對。
        再說愛上有婦之夫﹐那實質上就是去破壞別人的家庭。難道一個人有權利去破壞別
人的家庭嗎﹖這種行為即使還沒構成犯罪﹐至少是錯的。因為她侵犯了別人的權益﹐
侵犯了別人的意願﹐把自己的所謂愛強加到別人頭上。難道被愛者沒有權利去拒絕
她的愛嗎﹖難道別人行使自己拒絕愛的權利有罪嗎﹐有錯嗎﹖上帝賜給每個人以獨
立的意志﹐每個人有行使其獨立意志的權利﹐有選擇要和不要的權利。
        她所提倡的這種愛不能不說是愛的一種心理變態。變態的愛雖然沒觸犯法律而有罪﹐
卻不符合公眾認定的愛的正常表現。而電視劇的編導一再要鼓吹這種愛﹐不知他們用
心何在﹖是不是他們想在已經很亂的社會上再添些家庭和人際的混亂﹐想再多添些離
婚的案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4-21 22:03:49

X的功用

別看X是小小一個符號﹐它的用處可大呢。語言學家說它是英文中二十六個字母中的
一個。數學家說它是個未知數﹐還用來作乘法符號。醫生說X是一種射線﹐可透視人
體。教師在批改學生作業時﹐打上個大紅X﹐這道題就錯了。在填表格或學生答選擇
題時﹐在方框裡打個X﹐意思是這項被選中了。編輯在稿件上打個X﹐ 這稿件就被槍
斃了。最有意思的是作家﹐把不能或不適合明說的字﹐用它來代替﹐如不想提某人
的名字﹐就打上兩個或三個X。像司馬相如這種複姓名字﹐還得打上四個X。更妙的
是用在“X你娘”中。大家心照不宣﹐這個字不宜明寫出來。如果一連串的罵人話不
能明說﹐就打一連串X﹕XXX﹐XXXX﹐XXXXXXXX。
        不過最後的用法只有中國人在用﹐沒見外國人用過。把人家的東西拿來用在這種地
方﹐也算是洋為中用的一大創新。如果外國人把一個中國字﹐譬如說“毛”字﹐拿去
描寫私處的HAIR﹐或者用“中中中中”來代替他們的S-WORD和F-WORD﹐被中國人見
了一定會大聲抗議﹐說是侮辱了中國文字。可見中國人的氣量要比外國人的小得多。
中國人還分不清X與十字形。明明兩根繩子交叉在胸前是個X形﹐卻說成十字大綁。
可能想象力太豐富﹐十字擺歪了﹐就是X﹐但X即使擺正了﹐也不是十字。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4-21 22:04:13

從CASE的譯法說起

英文中的CASE一詞﹐有多種意義。其中之一義是“案件”﹐“案子”。這在中文意
義裡是牽涉法律的事件。所以跟法律無關的問題不能把CASE譯成“案件”或“案子”。
如果CASE一詞用在病人身上﹐就是“病例”或“醫案”。也不能說成“案件”。但
現在好多中國人一看到CASE﹐就譯成“案件”或“案子”﹐不管這事是否屬於法律
問題。這說明這些中國人的中文水平太差﹐而且還不肯學習提高。CASE還有“箱子”
一義。那些中國人總算沒有把上述意義的CASE譯成“箱子”﹐真是阿彌陀佛了。
        曾聽見一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說﹐下午有個“案子”要做﹐似乎他是偵探要去破案
般的﹐但聽下去﹐原來要跟個客戶碰頭﹐買賣保險之事。此事跟“案子”毫無關係。
何不老老實實說﹐去跟客戶談生意。到了美國的中國人似乎連句完好的中文都說不
來了。如此下去﹐豈不可怕。
        還有BOSS一字。字典上至少有“老闆”﹑“上司”二義。老闆就是一家公司的所有
人﹐而“上司”不是“老闆”﹐譬如是經理﹐是領導你的人﹐但是又被老闆領導。兩
者身份截然不同。當用英文BOSS時﹐可以指老闆﹐也可以指上司。但而當用中文時﹐
就得判定對方身份﹐才能冠以“老闆”或“上司”的不同稱謂。但現在中國人﹐不
管對方是什麼身份﹐一律以老闆指稱。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區別都搞不清﹐所以容易
受人蒙蔽﹐為虎作倀。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4-21 22:04:34

動物的命運

許多人相信有命運﹐在出生之前早由神定下。神給每個人決定命運就像人類編製電
腦程序一樣。有的人通過個人的極大努力﹐反復奮鬥﹐還不能達成自己的理想。有
的人想買彩票發財﹐但買到老死﹐還沒有中頭獎。這是他命中沒有財運。或辯駁說﹐
中頭獎的機率是非常非常小的。但在同樣小的機率下﹐為什麼有的人卻中了﹖難道
這不就是命運的安排嗎﹖
        人有命運﹐可以推想而知。動物有沒有命運﹖是不是神也給每個動物定下了命運﹖
答案是肯定的。有的狗貓做了二奶的寵物﹐可謂養尊處優﹐有人疼愛。但有的狗貓無
家可歸﹐到垃圾桶裡找吃的。有的貓被剝皮賣掉。有的狗被吊死燒來吃掉。為什麼同
是狗貓﹐一生結果會如此不同﹖難道不是有命運在安排﹖一隻螞蟻在平坦的人行道
上爬﹐一個行人一腳踩下來把它踩死了。另一隻螞蟻在不平的人行道上爬﹐當一個
行人腳踩下來時﹐它正好在一個凹處﹐躲過一劫。為什麼第一個螞蟻不在不平的人
行道上爬﹐從而可以躲過一劫﹖因為它慘死的命運早就定下。連植物也有命運。一
顆樹長在不尷不尬的地方﹐妨害人類活動﹐就被砍掉了。因為神早就定下它該被砍
掉的命運﹐所以讓它長在那裡。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05:30

趣事一則

筆者在網站上偶然看到下列消息﹐不敢獨樂﹐轉以示眾。括號內之批語乃筆者所加。


【上海服務出現新項目:舔腳護理,每小時50 元《東方网》
        每小時收費50元的舔腳護理,你敢要嗎?(怎知沒人要﹖)記者昨天在某著名都
市白領网站上看到了一則提供舔腳服務的帖子,眾多网友紛紛指責這項聞所未聞的
“護理服務”太荒唐。(少見多怪。現在什麼事沒有﹖)
        “腳是女性最應該呵護的部位之一﹐而唾液的滋潤和舌頭的按摩是對腳部最完美的
護理。(該人必是清華大學女足科博士後研究生畢業的)本人為上海18-45歲的女性
提供舔腳服務(響應毛的號召﹕不怕髒不怕臭﹐還要不怕舌頭累),50元 ╱小時
(價錢還算公道)。QQ49170833x。”去年12月26日,网民liqi777以“為上海女性
提供舔腳服務”為標題,在某著名都市白領网站的5個熱門欄目里,同時發出了這則
令人匪夷所思的帖子。 (說明這個記者的想象力不夠豐富)
        22分鐘后,版主當即回帖斥責(狗拿耗子),之后便罵聲不斷。有人稱之“惡心”
(那是有胃病)、“怎么想得出來的”(說明自己是木頭腦瓜),或者表示“昏厥”
(中暑了)、“看了此貼,害我晚餐都沒有胃口”(要減肥的藉口),也有人嘲諷
“我有母貓可以舔嗎?”(請先把爪子剪掉)、“這好像是偶家狗狗做的事哦”等
(懂不懂進化論﹖人不是從狗進化來的﹖),還有人分析說,這個网民一定很“變
態”(只要生活豐富多彩﹐管他變不變態)。去年12月26日至今,已有近百名网友
關注并跟貼,“舔腳服務”儼然成了一個熱門話題(這比網上貼裸照總雅緻點吧﹖)。

        昨天上午,記者按照liqi777留下的QQ號找到了他的信息(本屬多事)。記者本想
當面采訪他了解“舔腳服務”的真相(當他搞笑即可),然而他昨天一整天都沒有
上線,(大概舔腳舔累了)而且在QQ上公布的電話號碼也始終處于占線狀態。(生
意興隆)】
                                        *        *        *
為支持上海同鄉一把﹐特為他起草第二份廣告詞﹐以增進其業務收入。廣告如下﹕

鑒於前項服務生意興隆﹐茲決定開闢第二服務項目﹕為年輕漂亮女士﹐提供芳臀
(男曰尊駕﹐女曰芳駕﹐據此而云)舌按摩服務。因比替玉足服務要求更高的技術﹐
更足的耐心毅力﹐更強的不怕髒不怕臭的精神﹐故收費需提高為100元╱小時。凡本
服務人員之服務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凡不符合者不予服務﹕
1)該處皮膚須雪白細嫩﹔
2)無斑疤痣蘚等疾﹔
3)事前須洗刷乾淨﹐不得有異味﹔
4)服務進行期間﹐不得從中間小孔漏氣﹐否則罰款100元﹐以懲不禮貌之行為。或
可事先通知﹐使服務人員可走避﹐事後開動熱風扇﹐吹拂五分鐘。對服務人員的五
分鐘等待時間須付十元等待費。這樣可使來訪者以後不再漏氣。
5)至於女士之漂亮與否﹐因無國際統一標準﹐故由本服務員酌定之。他人不得有異
議。
6)請女士本人親自來本服務處預約﹐如不合第五條者﹐不得登記。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06:51

從口交想起的

最初從網文上看到“口交”二字﹐莫知所云﹐還以為是“口頭外交”的簡稱。後來
虛心下問(這是從年齡來講﹐因為問的是個年青人)﹐才知道原來如此。中國古代
有同性戀情況﹐也有相公這行當。卻不見有“口交”這一說。不知像金瓶梅這種書
有否提及﹐沒有看過﹐不敢揣測。可能是現代舶來品。不由得聯想到一些事情。
        西太后年輕時就守寡。這是史實。但據有的野史說﹐她耐不住寂寞﹐偷偷與一個戲
子暗通。後來讓東太后知道了﹐逼著她把那戲子殺掉。如果當時她知道可用口交方式
來聊慰寂寞的話﹐身邊有的是太監宮女﹐都可為她效勞﹐也不至於害得那戲子身亡。
但不知那戲子是被迫與西太后交好的呢﹐還是以為時來運轉﹐可攀上高枝作蛟龍
(對應於女的飛上枝頭作鳳凰)﹐並甘願為伊人冒險送命﹐因為那時的西太后勢力
還不大﹐不能一個人說了算的。
        說到戲子﹐那時有個武生叫楊小樓的﹐名氣很響﹐可說是無人不知。後來連西太后
都看過他的戲。據說(只是據說﹐別去考證)有位王爺不服楊小樓的名氣比他還響﹐
(當時的王公貴族都好聽戲﹐自己也學得幾句﹐閑來客串清唱一番。)要派人去暗
殺楊小樓。一個門客勸道﹕“王爺﹐您以王爺之尊﹐何必與一個戲子較勁。他名氣
再響﹐只不過是個臭戲子﹐怎能跟王爺您比。況且太后還要聽他的戲。殺不得。”
其實那門客是楊小樓的“扇子”(意譯)﹐或叫“粉絲”(音譯)。當然不希望楊
小樓被殺。他心裡在罵那王爺﹐說王爺多得是﹐有什麼稀奇的。如果殺掉一個王爺﹐
還有不少在﹐而楊小樓卻只有一個﹐殺了就沒了。楊小樓真比王爺還重要。由此可
見﹐粉絲扇子眼中只有唱的做的﹐難怪當權的反而沒有粉絲。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07:21

洗腳趣聞

網上有不少關於洗腳的趣文﹐如“金盆洗腳城”。我忽然想起了一個關於洗腳的故
事。
        一天﹐一個男顧客走進一家頗具規模的洗腳店。裡面都是單間服務。這位顧客被引
入一小間裡﹐但他並不坐下﹐只是踱來踱去。一會兒﹐進來一個姑娘﹐雖然來自農村﹐
倒也生得膚色白淨﹐細眉大眼﹐臉蛋也討人喜歡。她把一個熱氣騰騰的腳盆放在一
張躺椅前﹐對顧客說﹕“先生請坐。”顧客說﹕“姑娘請坐。”姑娘不由得懷疑這
位顧客是不是精神有問題。姑娘又說﹕“先生﹐您不坐下﹐我怎能為您洗腳。”顧
客說﹕“姑娘不坐下﹐我怎能洗腳。”
        姑娘想這是演的那齣戲。她遲疑地問道﹕“先生﹐您是來洗腳的嗎﹖”顧客說﹕
“是啊。不然我進洗腳店來做什麼。”姑娘不能說他來搗亂的﹐忙說﹕“先生請坐一
會。我去把老闆請來﹐看先生有什麼特殊要求。”她想讓老闆來對付這個精神病患
者。她剛要移步﹐顧客說﹕“姑娘慢走。”她只得停下來。
        顧客問﹕“你們老闆是男的還是女的﹖”姑娘想這跟是男是女有什麼關係﹐不過還
是回答了他﹕“男的。”顧客說﹕“那就不用麻煩請他來了。現在讓我來幫姑娘洗腳
吧。”
        農村姑娘聽不懂他究竟什麼意思﹐忙問﹕“先生是來找工作的﹖”顧客忙說﹕“不
是﹐不是。我是來幫你洗腳的。”姑娘一臉茫然地說﹕“幫我洗腳﹖”顧客說﹕
“是﹐是。姑娘坐在躺椅上。我來洗姑娘的腳。”
        姑娘忙雙手亂搖說﹕“不行﹐不行。老闆知道要炒我魷魚的。”顧客說﹕“那就叫
你們老闆來。我跟他說。”姑娘如得了大赦令﹐一溜煙似地走了。
        過一會﹐老闆來了﹐說﹕“歡迎先生光臨小店。有服務不周之處﹐尚請原諒。”顧
客說﹕“老闆來得好。我就單刀直入吧。我要幫剛才那位姑娘洗腳。不過我費用照付﹐
一分不少。”老闆聽了也有點發傻。世上竟有這種人﹐出了錢還幫別人洗腳。但既
然分文不少﹐也是一筆生意﹐管他誰洗誰的腳。他就說﹕“先生請稍候。”
        顧客等了好一會﹐姑娘終於“姍姍來遲”。她紅著臉坐在躺椅上﹐自己脫下鞋襪﹐
把腳伸到盆裡。水早就不熱了﹐但還有些溫。那顧客坐在小凳子上﹐用手熟練地揉
搓她的腳。姑娘好奇地問﹕“先生在哪裡工作﹖”她懷疑這顧客在別的洗腳店工作﹐
到這裡來取經的。
        “我在一個公司裡當部門經理。姑娘一定奇怪﹐我為什麼要出了錢來幫人洗腳。真
是說來話長。五年前戀愛結婚﹐夫妻恩愛。她每天下班已經很累﹐我就幫她洗腳。洗
了五年上了癮。不料最近她居然跟個大款跑了。我無腳可洗﹐有種失落感。今天走
過你們店﹐忽發奇想﹐要找個姑娘幫她洗腳﹐過把癮。”
        姑娘想笑又不好意思﹐咬著嘴唇讓他洗腳。忽然她想有人替她洗腳好舒服﹐還可以
拿小費﹐真是天上掉下餡餅來了。洗腳完畢﹐她自己穿上鞋襪。送走顧客時﹐她習慣
地說﹕“請多光臨。”那顧客說﹕“有空我會來的。”
        果然﹐以後那顧客常來﹐出錢幫那姑娘洗腳。兩人各得其所。在那小縣城裡﹐此事
居然傳為美談。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09:26

小腳與高跟鞋

據考證中國漢族女人纏小腳始於南朝﹐是陳後主提倡的結果。為什麼女人突然要把
好好的腳纏小呢﹖這一定是男人提倡的結果﹐因為那時候是男人主宰的社會。男人
說女人腳小好看﹐走起路來嬝娥娉婷的。於是女人為了討好男人﹐就像下屬為了討
好上級一樣﹐開始把女兒的腳纏小。而她們自己在懂得要討好男人時﹐已經成年了﹐
遺憾著再不能把自己的腳纏小﹐只能把她們這種“理想”放到女兒身上去實現﹐希
望女兒能討男人的喜歡。
        那麼在正常情況下(不是故意做作)﹐小腳女人走路究竟好不好看﹖恐怕大多數人
生亦晚矣﹐沒看到過。而本人有幸在童年時一睹﹐略述於下。那時家裡一個女管家是
小腳。記得她走起路來跟一般人沒有什麼兩樣﹐就是慢一點﹐不能快奔。至於嬝娥
娉婷﹐肯定是做作的結果﹐就像現在時裝模特兒在台上走動那樣。那倒真可以叫作
嬝娥娉婷。不過古人認為的嬝娥娉婷是不是像時裝模特兒一樣﹐恐怕沒資料可考證
了。
        那麼小腳究竟是什麼樣子的呢﹖就外觀看﹐腳底平面長度大約三寸﹐呈三角形。大
趾是三角形的尖端﹐其他四趾捲縮起來﹐構成三角形的斜邊。腳底中間凹進﹐腳背拱
起﹐像駝背一樣成了畸形。像這樣的腳不但說不上好看﹐簡直還是對女人的殘酷虐
待。其纏足時的痛苦自不待言。我祖籍家鄉有句話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有一說﹐男人提倡女人纏足是因為他們把女人看作奴隸﹐看作私有物﹐要限制女人
的活動。試想這麼小的腳﹐能站或走很長時間嗎﹖不過要下田或幹粗活的女人是不纏
足的。大多數纏足的女人是有錢人家的小姐﹐或者有虛榮心要嫁富男人的貧女﹐當
然都在父母的壓力之下。
        西方的女人雖然享受著“女士第一”的社會地位﹐但實際上整個社會還是男人主宰
著。不過他們表面上說是尊重女性。但他們的封建意識沒有中國人的嚴重。他們歷史
上有不少女王﹐而中國歷史上只有一個武則天﹐還給男人罵得要死。這說明他們的
文明程度比中國高。所以中國所謂的五千年文明是充滿了血腥和痛苦。
        西方女人穿的高跟鞋和中國女人的小腳有異曲同工之妙﹐就是腳的本身不會有纏小
的痛苦。穿上高跟鞋走路也不方便﹐不能走長路﹐或長時間站立。有的女士一坐在辦
公桌旁﹐就脫下高跟鞋﹐放在邊上﹐情願赤足踏在地毯上。可知穿高跟鞋的滋味也
不太好受。不過穿上高跟鞋後﹐女士們必須挺直身子﹐就顯得精神十足。走起路來
是比小腳女人好看些。因為西方女人一般行動比較自由﹐所以不能認為高跟鞋是男
人發明的﹐以限制女人行動。至於高跟鞋起源於何時﹐產生之原因﹐則有待鞋子專
家去考證。本人只覺得高跟鞋與中國的小腳有類似之處﹐順便提一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0:00

該受敬重的男人

這個題目可大可小。不過﹐今天我不談為國捐軀的英雄﹐不談為貧民謀福利的義士﹐
也不談專殺貪官盜賊的俠客。我敬重的是怕老婆的男人。“怕老婆”這一詞語﹐就
是大男子主義的產物。誰戴上了怕老婆的帽子﹐就會被男士們恥笑﹐似乎沒有大丈
夫的氣概。難道大丈夫的氣概是擺給老婆看的﹖有句俗話說一個沒用的男人﹕“家
裡只能欺欺大娘子﹐外面只能欺欺叫化子。”這種人多可憐啊。反過來說﹐難道女
人怕老公就是天經地義的﹖就不應該讓女士們恥笑﹖特別是到了二十一世紀的現代。

        如果我們不用“怕老婆”這一貶義詞﹐我們可以說這是男士們禮讓的表現。這學自
西方文明的紳士風度﹕LADYFIRST。老婆當然是LADY﹐ 所以處處要禮讓。如果男士
們對其他女士要顯示紳士風度﹐對自己老婆更要有紳士風度。終究老婆是爸媽的媳
婦﹐(這關係扯太遠了﹐讓我拉近一點。)是孩子的媽媽﹐是自己的另一半﹐BETTER
HALF。(外國人認為老婆總是比老公好﹐想來老公應該是WORSEHALF。)
        如果夫妻之間產生矛盾﹐老公更應該忍讓一下﹐免得矛盾發展﹐導致婚姻破裂。俗
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男子漢大丈夫不妨怕老婆一下﹐儘管你可以私下對朋友
宣稱﹕好男不與女鬥。於是你既保持了面子(面子對中國人來說比殺他頭更重要)﹐
又贏得了“好男”的名稱﹐再加上“賢丈夫”的頭銜﹐對外可以風光一番﹐所以何
樂而不為。何況“怕老婆”的帽子並不可怕﹐只要不戴上“綠帽子”就萬事大吉了。

        所以一個男士能夠忍辱負重﹐以保持婚姻完美﹐社會安定為己任﹐能夠破除封建思
想殘餘﹐不顧社會陋習偏見﹐堅決頂著歪風邪氣﹐自己做頂“怕老婆”的帽子戴上﹐
像這樣的男士難能可貴﹐能不使人敬重。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0:42

談作家的專業與業餘

定義作家的專業與業餘應該是﹕以寫作為謀生手段的人是專業作家。這是根據“專
業”二字得出的。不以寫作為謀生手段﹐而喜歡從事寫作的人是業餘作家。這是從
“業餘”二字得出來的。專業作家經常寫﹐不斷獲得寫作上的鍛練﹐且要中編輯之
意﹐作品就要有一定的質量。由此﹐人們得出結論﹕專業作家的寫作水平是比較高
的。相比之下﹐業餘作家不一定會經常寫﹐也不一定會有出版的機會。由此﹐人們
認為業餘作家即使投稿﹐沒被編輯看中﹐一定寫作水平較差。這種說法在中共統治
大陸前﹐還有些道理﹐因為那時沒有政府出面設下種種限制。自中共接管大陸後﹐
作家這一職業也由政府統一安排﹐政治成份不好的人休想廁身其間﹐除非特別積極﹐
並且拍馬有方。
        有些人不想寫歌功頌德的作品﹐就是寫作水平再好﹐也只能擱筆興嘆﹐不屑一寫。
到了現代﹐金錢第一。能夠被出版的作品好的少﹐庸俗的多。被捧出來的美女作家﹐
能有多高水平﹖她們的唯一資本就是天賦麗質。倒不如我們文心美人都是自我奮鬥
出來的﹐沒有人捧她們﹐而她們的寫作水平不比那些美女作家差。
        其實專業水平和業餘水平云云﹐只是一種說法。請問曹雪芹的寫作紅樓夢﹐算是專
業水平﹐還是業餘水平﹖按專業業餘的定義來說﹐曹雪芹沒有以寫作為生﹐不能算是
專業作家﹐那當然是業餘作家了。但誰能說紅樓夢不是第一流作品﹖所以他這個業
餘作家的水平肯定大大高於所謂的專業作家。所以作家水平的高低﹐不在專業或業
餘﹐而要把他們的作品加以比較﹐才能得出結論。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1:56

中國人喝酒的陋習

據歷史記載﹐中國在幾千年前就有了酒。酒是一個叫杜康的人首先釀製出來的。所
以後來的文人就把杜康作為酒的代名詞。亂殺人的大壞蛋曹操有詩云﹕“何以解憂﹐
唯有杜康。”以後還有了許多愛喝酒的文人。其中最著名的是大詩人李白﹐“斗酒
詩百篇”。以前的酒店裡常有一塊“太白遺風”的匾。
        古人喝酒時行令轄拳是免不了的﹐但只限於文人和有錢人中。至於販夫走卒﹐即使
有點錢喝酒﹐也沒有這種雅興。現代人喝酒時﹐行令是不會了﹐最多轄下拳。雖說轄
拳比不上行令的文雅﹐但其中也有點講究。一到十的數字要崁在較文的句子裡﹐不
然就俗了。這種句子如果放大喉嚨叫出來﹐就落了下乘。以前的人是拉長調子很隨
意地唱出來的﹐像唱山歌似的。
        喝酒時最壞的一個習慣是要把別人灌醉。好像灌醉了別人以後﹐他(他們)就成了
不世的英雄。灌醉人如果有什麼目的﹐這還能理解。灌醉人如果純粹為了灌醉﹐這就
非常無聊。中國人喝酒還要搞出許多名堂。最可笑的就是敬酒和罰酒。敬酒時拿起
酒杯﹐向對方說請呀請呀。按理說﹐既然是請對方喝酒﹐這杯酒該由對方來喝﹐事
實上是﹐向對方客氣了一番後﹐這杯酒卻自己喝了。還美其名曰先乾為敬。一般的
敬客之道是讓客人先來﹐而不是自己先來。而且既然這杯酒要自己喝﹐就不要向對
方說請﹐應該說請自便。那意思是讓對方喝自己面前杯裡的酒。再說罰酒﹐顧名思
義﹐應該罰別人喝酒。但不知哪個酒鬼發明了“自罰”這一說﹐找了許多名目使自
己多喝酒。譬如參加酒席遲到了﹐就自罰一杯。席面上說了不妥當的話﹐也要自罰
一杯。等等。這簡直是在搶酒喝。其實要喝酒的人可以大大方方自己喝個夠﹐不必
要發明這許多名堂才能喝。
        且不說好酒者要借各種名目多喝酒。另一個陋習是別人不會喝酒﹐一定要人喝酒﹐
經常扣大帽子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瞧不起人﹐幾乎到了強迫人喝酒的程度﹐似乎
非得把別人拖下水﹐成為他們一樣的酒鬼才罷。有的人有病﹐醫生說不能喝酒﹐他
們也不管﹐根本不顧別人的性命。這種陋習是非改不可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2:36

這面子往哪擱﹖

一天我在一條有三股道的路上開車。本來我在中道上﹐跟著車輛前進﹐後來看到右
道車少﹐馬上轉道過去﹐硬擠進另一輛車前面。不料右道常有車輛進出﹐慢了起來﹐
而中道車輛卻開得快了。我想再轉道回去﹐又不好意思。剛才我一股勁的要擠過來﹐
好像馬上要轉到岔道上去的樣子﹐現在又要回過去﹐後面車輛上的人會怎麼想﹖她
會認為我腦子有毛病﹐或者是弱智﹐鬧不清路上的狀況。如果這樣﹐我多沒面子。
為了表示我腦子沒毛病﹐不是弱智﹐我必須堅持在右道上開。如果我現在就打出右
轉信號燈﹐當然可以表示我擠進來有道理﹐但離我要轉出去的口還有兩個燈﹐保持
右轉信號燈這麼長的距離﹐恐怕腦子真的有問題了。我真不知該怎樣來保持我一貫
正確的面子。想著想著﹐讓後面人按了我一下喇叭。因為我在思想開小差﹐前面的
車輛已經離開我一大段距離了。我馬上加速跟上。這下真的是丟了面子。我為了動
腦筋要保持面子﹐卻更失面子。
        回家跟太太一說﹐太太說這種小事情跟面子有什麼關係。說得輕巧。女人啊女人﹗
真是女人不懂男人事。有的人喝酒要講面子﹐誰能喝得多﹔打牌要講面子﹐誰的牌打
得好﹔吹牛要講面子﹐誰的牛吹得精彩﹔說女人也要講面子﹐誰更瞭解女人﹔等等。
這些也不都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嗎﹖有人爭得面紅耳赤﹐還要打起來。我一向以開車
計算精確而自傲於同道中。今天這事如果讓大家知道了﹐面子往哪裡擱﹖看來唯一
的辦法就是保密﹐就可保持面子。於是我就以離婚為要脅﹐讓她守口如瓶。為了效
果更好﹐我就恩威並用﹐給她買了件小首飾。這是胡蘿蔔加大棒的活學活用。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2:58

這面子往哪擱﹖(真正外一篇)

先來解題﹐再入正文。以前寫過一篇同題的﹐意猶未盡﹐現在予以補充﹐即另外又
有了一篇之意﹐當然是“外一篇”。現在冒牌的“外一篇”太多。沒有原始一篇﹐
卻在單獨一篇之後﹐標上了“外一篇”字樣﹐弄虛作假。所以本人這貨真價實的外
一篇﹐只能標上“真正的”字樣以示區別﹐就像以前上海有家糕餅麵店﹐叫“喬家
柵”﹐又有一家飯店叫“老正興館”。以後又出現了一家“喬家柵”和一家“老正
興館”。於是原來的只能叫“真正喬家柵”和“真正老正興館”。解題已畢﹐進入
正文。
        一天被中央電視臺邀請去現場座談採訪﹐實況向全國轉播。本想謝絕﹐因為這幾天
肚子不爭氣﹐但三思之下﹐覺得能在公眾場合露臉機會難得﹐豈能白白浪費﹐所以
“慷慨”出席。不料果不其然﹐到了有人發言的緊張關頭﹐我卻放了一個雖然不臭﹐
但很響的屁﹐不但在場之人都聽到﹐想來一定通過麥克風傳到了全國。並且本人已
在屏上露臉﹐大家都看到。以後走在外面﹐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這面子可往哪擱﹖

        事已至此﹐只能想善後之計。最簡單的辦法是予以否認。殺人放火之事﹐有人還要
否認﹐何況區區放屁小事。不過大庭廣眾做下的事﹐且有錄像錄音為證﹐豈能否認得
了。說否認者只是自欺欺人而已。自欺可以﹐欺人難矣。而最徹底的辦法﹐啊﹐如
果我是個統治者﹐就把凡聽見我放屁的人都殺光。那不是全國人都要被殺光了嗎﹖
接下來誰種糧食給我吃﹐誰發電給我照明﹐誰……﹖這也行不通。
        沒有辦法中只有一個辦法﹐把自己的面子包起來﹐不讓人看見。把包起來的面子再
擱到箱子裡去﹐牢牢鎖住。這個辦法庶幾可以。不過回過來細想之下﹐也有自我安慰
之處。屁雖響而不臭﹐遠傳全國各地﹐使在電視機前打瞌睡的人﹐得以驚醒﹐實可
稱警世之屁。不像有些名人喋喋不休﹐專放又響又臭的屁﹐想把群眾薰得暈頭轉向﹐
為主子效力。所以屁可響而不可臭。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5:26

談語言邏輯思維

考慮問題要有個邏輯思維。沒有邏輯﹐就是混亂的思維。邏輯不嚴密﹐思維的結果
就有漏洞。寫作要運用語言文字﹐除了語法之外﹐還涉及一個語言邏輯思維問題。
要表達一個完整的意思﹐先得有個完整的邏輯思維。當邏輯思維不完整時﹐表達的
意思也會不完整﹐有時自己還不知道﹐但會使讀的人產生疑問。譬如說“詩歌·初
版”﹐表示的意思非常不完整。古往今來﹐詩歌從形式到內容有多多少少的不同。
這裡指的究竟是哪一類﹐哪一時期的詩歌﹖沒明確信息﹐所以意思表達得不完整。
這也說明寫這個詞語的人﹐他的語言思維邏輯不完整。如果要使之完整﹐必須在或
前或後予以補充。如“2006年詩歌·初版”﹐或“大陸當代詩歌精選·初版”。這
就有較多一點的信息﹐表達較明確了一點。其語言邏輯思維較完整了一點。
        語言邏輯思維較差﹐可以有兩種情況﹕一是語言水平較差﹔一是不知道思維有邏輯
性。不管是哪種原因﹐寫書編書的人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予以避免﹐才能產生出
高水平的作品。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6:26

所謂“行為藝術”

據說藝術同源﹐但藝術的表現形式是多樣的﹐有書法﹑繪畫﹑雕塑﹑音樂﹑舞蹈﹑
演劇等。這些都是高雅的藝術。但街上的捏麵人﹑紮風箏燈籠﹑練功夫等﹐也可以
算是某種藝術﹐通俗的民間藝術。總起來﹐都屬於傳統的。

許多傳統藝術到了現在都穿上了新衣﹐有的就是皇帝的新衣。不過還有傳統的影子。
而最有創造性的是一種叫“行為藝術”。“行為藝術”﹐顧名思義﹐是用行為表現
出來的一種藝術。凡是動物都有行為﹐包括狗貓。狗貓的行為能不能算作藝術﹖一
隻狗能人立而行﹐表演雜技﹐算不算一種行為藝術﹖最近網上有一隻會彈鋼琴的貓。
也是行為藝術吧。

不過﹐既然動物都有行為﹐能被稱作行為藝術的﹐當然以藝術為主﹐行為是輔。沒
有藝術性的行為是不能算作行為藝術的﹐就如有人在路上跳跳奔奔不能算是跳舞一
樣。現在最流行的一種行為藝術是裸體行為。裸體不一定能構成藝術。繪畫時的裸
體模特大概可算是行為藝術﹐但天體營或一群人在街上裸體走﹐當然不是藝術。現
在有許多人把沒有藝術的行為也叫作行為藝術﹐似乎冠上藝術之名﹐他們的行為就
從低級變成高級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7:21

心理醫生與黨書記

國外有一種心理醫生﹐專門幫人醫治心理障礙。據說﹐只是據說其基本的治療過程
是耐心聆聽病人傾訴﹐隨後譬解開導病人該怎麼做。當然﹐必要時也使用一些儀器﹐
不過這不屬本題討論範圍。

以前國內沒有心理醫生﹐當然也就說明沒有心理問題。現在的所謂心理問題﹐實質
上都屬於思想問題。以前國內有思想問題的人﹐當然不用看心理醫生。黨書記就是
專門找人談話﹐解決思想問題的。從這個角度看﹐那時的黨書記就是心理醫生﹐雖
然他們根本沒有醫生執照﹐有的甚至文化程度也不高﹐但做起思想工作來﹐經常效
果不小﹐因為他們有權力作後盾。這比任何藥物都有效﹐這是“權”到“病”除。
因此建議國外應改變對心理病人的治療方式。凡心理病人﹐由老闆或上司找其談話﹐
玩一下權力治療法即可。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8:12

野鴨過街人人禮讓

中國有句俗語﹕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在美國開車時常會碰到“野鴨過街人人禮讓”
的鏡頭。有時一群野鴨邁著八字步安詳地穿越街道﹐一長串車子停在那裡﹐等牠們
過完。沒人下車趕牠們走快些﹐也沒人按喇叭催牠們。真佩服美國人的耐心。這種
情形如果發生在國內﹐這些野鴨會被人們抓光﹐隨後變成一盆豐盛佳肴﹐下酒美餐。
一般美國人是決不會無故殺生的。所以我也只能入鄉隨俗﹐碰到野鴨客客氣氣讓牠
們先走。

無獨有偶。一天碰到一對亞裔老夫妻(不能斷定他們是否中國人﹐但有點懷疑)﹐
在社區小路的車行道上慢悠悠地走。居然也有兩輛車跟在他們後面緩緩前進﹐好像
總統的保鏢車一般。我也不好意思超越﹐只能耐性相隨。看見野鴨都要讓的人﹐看
見老年人更得尊敬萬分。生命是最可貴的。能為了幾分鐘的時間而使生命有危險嗎﹖
不過我奇怪的是﹐野鴨無知無識﹐不知道擋人道的不禮貌。而人乃萬物之靈﹐豈能
不知做事的妥與不妥﹐而居然大模大樣地在車行道上散步。唯一的結論只能是他們
一定患了老年痴獃症。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8:32

音樂家肥皂粉

西歐語言雖然寫法都拉丁化了﹐但發音卻差別很大。記得中學裡時﹐英文課後﹐有
個同學突然問大家﹕這個英文詞怎麼發音----BEETHOVEN。記得英文讀音規則是﹕兩
個E拼在一起就發“衣”音。TH輔音組合發成“絲”音﹐但舌尖放在上下牙齒之間。
THO諧音為“皂”。而VEN讀成類似“粉”的聲音。於是BEETHOVEN就成了肥皂粉(
“肥”在上海話中讀作BI)。於是再問其他同學﹕你知道有個著名的音樂家叫肥皂
粉的嗎﹖當然沒人聽說過有叫肥皂粉的音樂家。

熟悉這字的人就知道這個大名鼎鼎的貝多芬。為什么貝多芬在英文中成了肥皂粉呢﹖
這是兩種語言發音的不同。按德文發音規則﹐兩個E拼在一起發“貝”音。TH輔音組
合發英文中的T音﹐即“特”音﹐THO被音譯成“多”。而VEN仍發“粉”或“芬”音。
因此外文的音譯一定要以原文字發音為准。不要把貝多芬變成肥皂粉。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9:19

相聲同聲傳譯(搞笑)

甲﹕科長﹐我有個問題要反映。                A﹕Superviser, I have a problem to reflect。

乙﹕我手邊有很多事。明天說吧。        B﹕I have many things at hand side. tomorrow
talk
甲﹕緊急事。不能等明天。                A﹕Urgent thing。 Can't wait tomorrow。
乙﹕什麼事﹖                                B﹕What thing?
甲﹕我們進的童子雞有一半是老母雞。        A﹕The young boy chickens we entered
have half to be old lady chickens。
乙﹕我要研究研究再說。                        B﹕I want to research research to speak。
甲﹕不能研究了。雞都快死了。                A﹕Can't research. Chickens are dying。
乙﹕派人去找他們廠長。                        B﹕Send someone to find their factorymaster。 (coined
from schoolmaster)
甲﹕剛打過電話。廠長去二奶家了。        A﹕Just beat the phone. Factorymaster gone
to the home of his second breast。
乙﹕找到他二奶家去。                        B﹕Go find his second breast home。
甲﹕不知道地址。                                A﹕Don't know the address。
乙﹕用卡車把雞都送回去。                B﹕Use a truck to send all chickens back。
甲﹕得令。                                        A﹕Got order。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5-8 22:19:50

潛台詞

當人家說你這件衣服好漂亮﹐潛台詞說只是這件衣服漂亮﹐人卻不怎麼樣。當人家
說今天你這麼漂亮﹐潛台詞說平時你不怎麼漂亮﹐總的意思是你人不這麼漂亮。當
人家說今天你穿上這件衣服好漂亮﹐潛台詞說這件衣服使你看上去漂亮﹐不穿這件
衣服你看上去不漂亮﹐你的人當然談不上漂亮。要知道漂亮的人任何時候都漂亮的﹐
穿件破衣服也漂亮。這就是自然美﹐不是人工美可以相比的。潛台詞說如果你沒有
自然美﹐就認命吧﹐別求助於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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