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8 02:03:46
漫談“著名的……”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豬一壯﹐命不保。人一出名﹐難免引起各種誹謗謠言﹐
甚或遭人綁架暗算。不過這是以前的俗語。現在的人只怕不出名。如果能產生名人
效應﹐則能名利雙收﹐實現一切美夢。孔方兄是世上一切人中最親近的﹐對有些人
來說﹐甚至超過父母妻子和兄弟姐妹。
在這種背景下﹐於是在公開介紹場合中﹐“著名的……”一詞就滿天亂飛。經常可
以聽到“著名的音樂家”(會玩一件樂器)﹑“著名的畫家”(能畫幾筆畫)﹑“著名
的書法家”(會用毛筆寫幾個字)﹑“著名的詩人”(能寫上幾句分行的句子)﹑“著
名的作家”(寫過幾篇文章)﹑“著名的企業家”(開了一家小店)﹑“著名的室內裝
修師”(報上登了廣告)﹑“著名的社會活動家”(經常出席公眾場合的活動)﹐等等
等等。似乎非此不足以表示對某人的敬意。如果某人正是著名的﹐倒也罷了﹐但其
中不少人離“著名的”還有一大段距離﹐聽著只覺得彆扭。有的“著名的”人﹐其
大名不過只有一二百個親友同事知道而已。有個人連換好多次工作﹐跟四五百人同
過事﹐他就成了“著名的職業家”。
這就反映出華人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只知道譁眾取寵﹐或者拍馬奉迎﹐給一些不
必要不值得的人戴上嚇人的光環﹐雖然還沒有到個人崇拜的程度﹐但完全反映出華
人心態的畸形。所以一個詞要用在確切的場合是不容易的。真正該用“著名的……”
地方﹐大家卻又不用。譬如說現在政界裡商界裡﹐到處有許多著名的馬屁精﹐但卻
沒人加上這個榮譽頭銜稱呼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8 02:04:25
父母與孩子
父母愛孩子出自天性。且愛的表達方式也多種多樣。有的溺愛不明﹐慣壞了孩子。
有的是愛而不寵﹐嚴格管教﹐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在做爸以前﹐我從旁觀察了一
陣子﹐發現被寵壞的孩子﹐長大後懂事了﹐也沒壞到哪裡﹐只是任性一點。受嚴格
管教的孩子﹐產生一種逆反心理﹐長大後卻把父母當仇人﹐態度極壞。於是我採取
中庸之道﹐在孩子成長中任其自然﹐發現其航道有了偏差﹐就幫助撥正一下﹐隨後
再讓她自己掌舵。平時加以身教。如對自己的父母好﹐孩子看了﹐長大後也會對你
好。記得小時候聽到一個故事﹕一個媳婦待婆婆很不好﹐常不給她吃飽﹐還拿個破
碗裝飯。婆婆死後﹐媳婦要把破碗丟掉﹐她的十歲孩子對她說﹐“媽﹐別把這碗丟
掉﹐等你老了﹐我可以裝飯給你吃。”
有的父母把孩子看作私產﹐好像他(她)不具有獨立人格﹐不能獨立思考。有的父母
把孩子當作天王老子﹐百依百順。我卻認為孩子是父母雙方共同生產的一件藝術品。
當孩子誕生後﹐只是完成了胚胎工作。你還得進行藝術加工﹐使其在成長的過程中
逐漸成為一件完美的藝術品。從外形來說﹐理想地是讓他(她)發育良好﹐保持健康﹐
鍛煉得體形優美﹐但由於基因遺傳關係﹐並不能盡如理想。這只能怪自己的基因不
夠完美﹐再怪就得怪我的父母了﹐或者一直怪到十八代老祖宗身上。內在方面﹐當
然希望能塑造成君子淑女﹐才子才女。但由於他(她)也生活在其他人群中﹐並受其
影響﹐所以內在的塑造也不能盡如人意。於是這件藝術品是在非常艱巨的情況下完
成的﹐要排除外界的各種干擾﹐而其結果往往差強人意的。但只要基本上符合要求﹐
也就過得去了﹐不必苛求﹐讓外界的風雨環境﹐日曬露滋來完成其最後的加工。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8 02:05:18
醜小鴨與天鵝
醜小鴨變成天鵝的故事﹐是為大家所熟悉的﹐不需我來贅述。俗語又說﹕“瘌蛤蟆
想吃天鵝肉。”這說明天鵝是美麗的象徵。但現在醜小鴨想變成天鵝的事隨處可見。
籍著現代科學的幫助﹐整容技術突飛猛進﹐日新月異。單眼皮開刀變成雙眼皮﹐只
是舉手之勞﹐易如探囊取物。其他如隆胸手術﹐低鼻粱變高鼻粱﹐還有美容殖皮等﹐
不勝枚舉。Will an ugly duckling really turn into a beautiful swan when she
struts out of a beauty saloon? 不過人工變美﹐與天然的自是不同。就眼皮來說﹐
天然的雙眼皮靈活﹐人工的看上去呆板。這就像死中求活﹐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一樣。
美麗可以帶給佔有者以各種優勢。漂亮的女人能獲取一個富翁的歡心﹐從而帶來許
多物質利益。一個醜小鴨可沒有這種幸運。所以沒有天然之美的人﹐也要搞個人工
之美﹐以便與天然的美人逐鹿情場﹐利益均沾﹐分享財富。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愛美不是罪過﹐也不算缺點﹐而是人性的自然流露。但是
自願地被人當作美人計使用﹐從而損人利己﹐甚至犯罪﹐這就要聲討美的另一面﹐
只希望醜小鴨不能變成天鵝﹐要變就變成一隻老母雞﹐只能給人吃﹐不能給人利用
來勾引大公雞。
俗話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可知美的觀念因人而異。在中國人眼裡並不好看的
女子﹐到了外國人眼裡卻成了大美人。你說奇怪不奇怪。這種因觀念不同而直接把
醜小鴨看作天鵝的情況﹐與醜小鴨變成天鵝又自不同。其實相對來說﹐美還是有一
定的客觀標準。人們常提及“三圍”﹐這是就身材而言。身材好只是美的一部份。
美的一個重要部份是臉蛋長得如何。首先鼻子必須長得高而筆直。塌鼻子﹐歪鼻子﹐
怎麼也不能跟美連在一起。其次﹐臉的兩邊必須以鼻子為中線而對稱。一邊大一邊
小﹐或者其他不對稱的臉﹐當然不符合美的定律。臉蛋好看而身材不行的人被叫做
半截觀音。臉蛋好看身材又好的人才能進入美的行列。但要列入最高級範圍﹐還得
看其細部﹐如臉部各器官長得如何﹐比例是否勻稱﹐手腳又長得如何。嘴巴必須是
紅菱狀的。如果嘴太大﹐雖說能吃八方﹐總不是好看的。有人說嘴大性感﹐但性感
不等於美。且美人的手腳必須細巧。粗手大腳﹐怎麼也不能與最高級的美聯係起來。
請觀察一下天鵝﹐每個部份都長成一定比例﹐恰到好處﹐不用整容。所以作為美的
標徵。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8 02:05:50
怕老婆的好處
中國人的封建傳統觀念是“男尊女卑”。女的服從男的是天經地義的。男的听從女
的話就似乎大逆不道了,知道的人就會笑他說“男子漢大丈夫怎么怕起老婆來”,
成了丟面子的事。而面子是中國人最講究的,宁可丟命也要保面子。給人說怕老婆
對一個男人來說是很失面子。但事實上,就在封建社會里,不少大官也怕老婆的。
而況現代社會里,一個男人怕老婆就像一個女人怕丈夫一樣正常。其實他不知道,
怕老婆也有不少好處。
先說一個故事。以前有個怕老婆的人,后來發了財。有人問他怎么會發財的。他想
了半天,回答說:有一次老婆發火打了他一記耳光,以后運气就逐漸轉好,做生意
總是賺錢,終于發了大財。想發財的男士要不要試一試。
現在來說怕老婆的好處。其一,容易積蓄錢。因為怕老婆的男人掙來的錢總是上交
給老婆的,最多老婆看他可怜,給他几塊零用錢。當然也不敢去賭錢輸錢。錢不是
都積蓄起來了嗎?不過前提是老婆也不把錢亂化掉。其二,不會得性病。怕老婆的
人根本不敢到外面去亂搞男女關系,不敢有姘頭相好,不敢拈花惹草,不敢狎妓嫖
娼。其三,可保持身體健康,因為老婆不允許他養成不良習慣,如吸煙酗酒。就是
以前有過不良習慣,怕老婆的人在老婆的逼迫下也不得不改掉這些坏習慣。反到身
體好。其四,少麻煩。就算你真的不怕老婆,你也可以用怕老婆作藉口,省掉許多
麻煩。如有人硬要拉你去什么地方,或做什么事,而你根本不想去或不想做,如平
時你是怕老婆出名的,你可往老婆身上一推,說老婆不會同意,說老婆要罵的,就
推掉了。也不得罪朋友。朋友不會去說服你老婆,他們對你老婆還得客客气气。這
是多好的辦法,不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偏不肯說自己怕老婆,從而被人拖下水去做
自己原本不想做的事,甚至不應該做的事。當別人敬煙敬酒時,如果你不想接受,
也可往老婆身上一推,其他男人也拿你沒法。你想這是多好的辦法,為什麼不用。
讓我們高呼“怕老婆万歲”。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8 02:06:21
相互信任最重要
夫妻之間﹐即使感情很好﹐如果不能相互信任﹐有時為了一些風言風語﹐或訛傳之
言﹐就會產生疑心。疑心一起﹐說不定就是感情裂痕的開始。如果訛言一多﹐一時
又難辨真偽﹐加上雙方都是火爆之性﹐矛盾很可能升級。疑心的產生是因為沒有相
互信任所致。相互有了信任﹐就不會為無根之言而動疑。如果有人說我有外遇﹐我
太太肯定不信。即使我真的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與某女士在某餐館吃飯﹐被人看到﹐
告訴我太太﹐她也不會相信這是屬於外遇活動。她知道這一定是社交活動。如是預
定的﹐她一定會事先知道。反過來也一樣。因為我們能相互信任﹐深切知道對方絕
不可能去做這件事的。所以相互信任是建立在相互瞭解的基礎上。沒有深切瞭解﹐
當然難以信任。要達到相互有深切瞭解﹐當然雙方不應有保留﹐一切事情都相互知
道﹐沒有秘密存在﹐從而必能達到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如果夫妻兩人各賺各錢﹐
各管各用﹐名之為經濟獨立﹐實則為感情獨立﹐不能融洽一起。試想如果連每月這
麼一點薪水尚且不放在一起﹐共同計劃使用﹐怎談得上今後患難相共。
總之﹐有任何方面的不信任狀態存在﹐就難以達到感情上的和諧。不過﹐有了相互
信任﹐並不是說連一點小地方的不同意見或爭執都沒有了。這屬於另一層面的問題。
但根本矛盾是不會有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8 02:06:54
時髦與健康
所謂時髦者就是趕上潮流﹐市面上風行什麼就趕緊跟上。愛時髦也是人之常情﹐無
可厚非。趕時髦有許多方面。譬如說﹐有一時期﹐國內人都上麥當娜吃漢堡包﹐這
也是趕時髦﹐是在吃的方面。大家都唱流行歌曲﹐也是趕時髦。市面上出現某種新
的口語用詞﹐大家一窩風地說﹐也屬趕時髦。還有趕政治時髦。這點大家都能心領
神會﹐不用我來多說。但一般人所說的時髦常指穿著打扮而言。現在的風尚是穿得
越少越時髦﹐到了不穿衣服是最時髦的時代﹐就是反樸歸真了。而且時髦常是女孩
子的專利。等老了﹐誰還在乎時髦不時髦。即使自己在乎﹐別人也未必會在意。
以前中國人都認為肚臍眼不能進風﹐否則會肚子痛﹐特別在經期﹐但現在的時髦女
郎﹐都露出肚臍眼﹐似乎生怕人家說她沒有肚臍眼﹐是個龜鱉之類﹐所以迫不及待
地要讓人家看﹐自己是有肚臍眼的。中國還有句俗語說﹐“頭吹風﹐暖炵炵﹐腳吹
風﹐看郎中。”腳底是微血管匯聚之處﹐所以進行腳底按摩對心臟有好處﹐因此腳
底應該保暖﹐要穿襪子鞋子﹐但現在的時髦女郎﹐即使在較冷的天﹐也只穿涼鞋﹐
要露出一雙塗滿指甲油的漂亮玉腳﹐似乎非此不足以顯示她的時髦﹐而不顧這些時
髦習慣大都違反健康原則。這不是要錢不要命﹐而是要時髦不要命。她們沒想到﹐
如果命沒有了﹐還談什麼時髦。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48:44
談吃醋
醋﹐從醫學角度來講﹐是有益於健康的。據說特別對心血管疾病有幫助。有些地方
的人吃每樣東西都要放醋﹐連吃湯麵裡也要加醋。有些地方的人﹐除吃蟹時用薑醋
外﹐只用醋醮油煎食品如生煎饅頭或鍋貼等﹐或在冷麵和其他冷拌東西裡放醋﹐像
拌糖醋黃瓜等。再有就是用在燒糖醋排骨糖醋魚中。
但中國人“吃醋”的一個引伸意義是指在男女雙方中有第三者加入而引起的妒忌心
理。有時甚至超過男女雙方的範圍﹐而把其他妒忌心理也叫作“吃醋”。吃醋主要
引起的感覺是酸溜溜的。但有時把一套世俗虛禮中的客套話也叫作酸溜溜的﹐甚至
把這種人稱作酸秀才。
世俗客套的酸味確是令人討厭的。而嫉妒者的酸溜溜簡直是可恨和可笑。如果別人
得到的東西你得不到﹐何用嫉妒。應該先檢查一下自己﹐為什麼別人能得到的你得
不到﹐是否自己努力得不夠﹐或沒有把握住時機。如別人搶走了你愛慕的對像﹐先
檢查下自己有什麼缺點。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由於出身地位的關係﹐必能獲得
他所要的一切。有的人會運用不正當手段﹐甚至卑鄙無恥的手段﹐來獲取一切。兩
者都可以包括搶走別人傾慕的對像。但如果你永遠不能處於那種社會地位上﹐如果
你不屑降低人格而採用卑鄙手段去獲取你夢寐以求的東西﹐你又何必去妒忌。你應
該像轄達之士一樣坦而受之﹐冷眼觀之。一點不必憤世嫉俗﹐氣惱不止﹐從而影響
健康。
但在男女之間某些情況下的吃醋又當別論。如果男女雙方真誠相愛﹐而一個蠻不講
理的第三者硬要加入﹐其中一方必定要吃醋。這是人之常情。應該讚美支持。請記
住﹕愛情是浸泡在醋缸裡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49:29
趣談文字與民族
中國有種方士能測字。寫個字出來﹐他能據之判斷生死吉凶﹐說得頭頭是道。如果
要用外文來測字的話﹐不知他會如何測法。譬如用字母A來測一個人。此人必定獐頭
鼠目﹐因為A的頭是尖的。他的性格是專門想削尖腦袋往上鑽的。此人多心計﹐做事
胸有成竹。有個故事說﹐有位紅色翻譯人員﹐在翻譯“胸有成竹”這句成語時﹐說
胸中有根棒頭。A字中間有一橫﹐像根棒頭。
拉丁語系裡的字寫起來都是連在一起帶圓的。據我外婆的外婆的外婆傳下來說﹕中
國的字是孔夫子造的。外國人聽說了﹐就到中國來﹐請孔夫子也為他們造字。孔夫
子就在地上撒了泡尿﹐彎彎曲曲連在一起﹐就像一個頑皮的男孩一樣。所以現在的
外國字﹐主要指拉丁語系的字﹐是彎彎曲曲連在一起的。因為這些歐洲文字是帶圓
的﹐所以看出歐洲人較圓滑。而中國人用的是方塊字﹐所謂君子可欺以其方。中國
古人行為端方﹐且許多人有棱有角﹐故而冤死者也多。自歐洲人來華後﹐傳來了他
們的文字﹐因而中國也有些人變得滑頭起來。到了現代﹐中國像日本一樣﹐產生了
第二種文字形式﹐即所謂的漢語拼音﹐都是拉丁字母﹐於是舉國上下﹐全民皆滑頭
了。
歐洲的好些拉丁語系文字都有繁複的格和名詞的性﹐即名詞有中性陰性和陽性的不
同﹐連無生命的物體名詞也帶上性的區別﹐而跟意義的表達實際上毫無關聯。這可
算是文字落後的標誌。德文中有一個表示“女孩”意義的字﹐按理說應屬陰性﹐卻
是中性。顯然有點可笑。古代英文也有名詞性的不同﹐後來隨著語言的發展﹐不合
理的名詞性都消失了﹐說明文字有了進步﹐說明英國人少保守思想﹐所以有了瓦特
和產業革命﹐出現了科學方面的先行者牛頓。而其他歐洲國家只產生畫家和音樂家。
不管這些畫家音樂家是多麼的偉大﹐他們的成就只是豐富人們的生活﹐並不能促進
社會的進步。
現在不論在中國或美國﹐不論自上而下或由下面自發地﹐出現了文字的簡化。這表
明人們變得懶惰了﹐連多寫幾筆都不願意。中國的簡化字大家都已知道﹐但民間自
行簡化的字連國定簡化字表上都沒有。當然我的軟件上也沒有。我不能舉例了。而
美國簡化字也不少﹐譬如用vet來代替veterinarian(獸醫)﹐用mil來代替million
(百萬)﹐等等。而懶惰是一個國家的致命傷之一。有人說文字越簡化越能普及教
育。這是瞎說。教育不普及跟窮有關。真要學的人﹐還怕多寫幾筆嗎﹖美國這種簡
化都是民間自發的。政府吃飽飯也不會去提倡這種事。但是這種簡化也只在懶惰人
中流行。正規場合還是不行的。所以美國還沒有到全民懶惰的時候﹐還有救。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0:28
知識與知識分子
究竟怎樣的人可稱作知識分子﹐這有些模棱兩可。文革中﹐凡讀過些書﹐識點字的
人都被罵作“臭知識分子”。有個小青年﹐不過是初中生﹐犯了點事被批斗﹐工宣
隊也罵他是“臭知識分子”。可知當時的知識分子頭銜是多麼不值錢。於是就發明
了另一個“高級知識分子”的頭銜。大學教授當然是高級知識分子。大學生算不算
呢﹖似乎在兩可之間。看你怎麼算法。
再說“知識”二字﹐要下個定義也不容易。廣義地說﹐應該包括常識﹐凡對某些事
物有些認知的話﹐就是有了知識。有這方面知識的人﹐當然也可以叫作知識分子。
狹義地說﹐凡念過書的人才算有知識﹐可叫作知識分子。所以一個生活經歷豐富﹐
有許多雜門知識而沒有讀過書的人﹐就算不上是知識分子。不過﹐從目前對“知識”
二字的使用情況來看﹐應該指念書念到一定程度的人才可稱作知識分子。於是必須
在這個程度上定個界限。這又不是件簡單的事。大學畢業當仁不讓﹐是知識分子。
中學畢業算不算知識分子﹖自學成才的人(已經成才了)算不算知識分子﹖像以前
電大﹐職大﹐工大等混到一張畢業文憑的人﹐算不算知識分子﹖也就是說﹐有了文
憑而沒有與文憑相當的應有知識﹐這種人算不算知識分子﹖
許多事情或概念﹐你越深入研究下去越糊塗。但許多概念﹐如果你不去研究的話﹐
就會碰到混淆而玩弄概念的人﹐你必然會上當。這就逼得你去研究﹐不管結果是使
你明確了還是更糊塗。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2:13
談“等級”
人類社會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有了等級。(這裡不是指階級﹐是指同一階層中的等級
之分。)看過武俠小說的人都知道﹐丐幫中以身上口袋的多少來分等級﹐有什麼八
袋長老﹐三袋弟子等。實際上﹐中國乞丐雖多﹐並未形成一個全國性的幫派。小時
候見過乞丐﹐未見身上有武俠小說裡描述的那種口袋。在小說或戲劇裡有談到乞丐
頭子的﹐像“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裡﹐金玉奴的爸爸就是叫花頭子。叫花頭子自己
並不出去乞討﹐只是坐地分贓﹐一樣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與富戶無異。
在前朝的官場裡﹐也分正從十八級。一個知縣大老爺只是正七品。巡撫正二品。提
督從一品。但可笑的是提督須聽命於巡撫﹐因為巡撫是文官﹐提督是武職。文比武
大。但這樣的品級劃分似乎名實不符。據說品級是為了發俸祿而設﹐但按官職發放
不也是一樣嗎﹐何必重疊一套官階名稱。
奇怪的是教書匠也分教授講師﹐一級二級。為了爭這個級別﹐免不了明爭暗鬥﹐弄
虛作假。如說這種級別是學問的反映﹐有的人卻混到年資就升級﹐學問也不見得有
所增長而達到真正教授的水平。如說這種分級也是為了工資差別﹐那麼工資大的當
然應該學問好。工資級別與學問大小應該是一致的。豈有拿高工資的人學問還不及
拿低工資的人。有的人為了升級﹐剽竊別人的文章。這種級別有多大意義﹖
到美國後﹐發現最可笑的一件事是﹐在中餐館的廚房裡居然也分等級。大廚最高級﹐
打雜最低級。如要從打雜混到做廚師﹐就是學到手藝﹐也不知要混多少年。聽說有
的中餐館廚房裡﹐新進去到廚房工作的人還要向大廚敬酒。不知要不要下跪﹖為了
這些不必要的級別﹐人間生出多少閑氣。
聽說犯人中也分等級。政治犯是最高級的。殺人犯次之。至於小偷小摸強奸犯﹐最
讓人瞧不起。屬於最低級別。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3:25
從“跳票”說起
最近看到美國華文小報上提及“跳票”一詞。乍一看﹐覺得莫名其妙﹐等看了內容﹐
才知道是說開出的支票數額大於銀行賬戶中的存款而被退回開票者。英文中用BOUNCED
CHECK。可能“跳票”一說﹐譯自英文。但“跳票”這一詞語的創造者或翻譯者﹐
不管他在銀行業務上是不是行家裡手﹐在語言上是個笨蛋。首先﹐他連英文都沒學
好。BOUNCE一詞在英文中固然可以解釋為“跳”﹐但只要查一下字典﹐就可知道還
意為“回跳﹑回彈”﹐而這裡BOUNCEDCHECK中正好用這個意思﹐不是僅僅用“跳”
的意思。在筆者小時候﹐聽父母輩在提及這種情況時﹐用“退票”或“拒付支票”﹐
讓人一看就知道什麼意思。
據懂行的人說﹐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文學藝術是越來越退步了。但不服的人說文
學藝術越來越新穎了﹐這說明文學藝術也在發展進步。“新穎”只不過是形式上的
不同﹐譬如說把西洋畫的技巧運用到國畫中去﹐或者把國畫的畫法用到西洋畫裡去。
或者把英文中的說法及句子結構直接用到中文裡來﹐使得一句中文變得非驢非馬﹐
讀著非常彆扭﹐還自以為在趕時髦。譬如網上有人用“謝謝先”來表示事先謝謝人
家。這大概是從華人常用的英文中的THANKYOUFIRST變過來的。這句英文本身就
不是好英文﹐因為FIRST的意思是“首先”﹐而不是“事先”。要說“首先”的話﹐
一定還有“其次”。在這裡應該用“事先”這個意思﹐那就該用BEFOREHAND。說THANK
YOUBEFOREHAND比THANK YOUFIRST 意義更確切。
說到文學藝術的每況愈下﹐主要是指在文學藝術作品創作上的功力﹐而不是形式。
有一位著名的畫家曾經指給筆者看一幅宋元時代的畫﹐一棵樹幹立體感很強﹐而另
一幅明清的畫﹐樹幹沒有立體感。這就是功力差了。筆者不是內行﹐不敢置喙。但
有的時候﹐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一次筆者在上海博物館裡看到並列著兩幅荷
花﹐一幅是吳昌碩的﹐另一幅是齊白石的。用筆的功力後者不能與前者相比。就寫
作來說﹐都以白話文為準﹐內容儘可不同﹐但文字上的功力現在的人不能與“五四”
後的老一代人相比。其實“紅樓夢”也是用口語﹐即白話文寫的﹐而白居易的詩被
認為是用當時的口語寫的﹐所以婦孺能解。最近看到一篇短文﹐每一句的最後一個
字都是“的”﹐而且跟“紅樓夢”裡的“好了歌”不是一回事。像這樣的東西居然
能獲出版﹐可證退化之說還是正確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4:11
情願與行家相罵
中國有句俗語﹕“情願與行家相罵﹐不要與外行閑話”。在與行家爭論的時候﹐話
題都會在一個規範內進行﹐雙方都知道同一個遊戲規則﹐從而能保持在這個規則範
圍內進行辯論﹐發表意見﹐反駁對方。一切理路都能順著同一規則進行﹐就像大家
在玩同一種球戲。但當你跟外行說話時﹐當然主要是指在辯論時﹐他會超出討論範
圍﹐不按同一規則進行爭論。東一鎯頭西一棒錘﹐把你打得頭暈眼花﹐沒法招架﹐
聽著他的歪論﹐只能目瞪口呆﹐不知該怎麼答辯。他就一臉喜氣洋洋﹐以為自己是
常勝將軍﹐殊不知他根本不按遊戲規則進行辯論﹐就像在用踢足球的規則﹐來與你
討論打排球的比賽﹐老是說用手觸球是犯規的。這就簡直沒法討論問題了。所以這
句俗語還是有點道理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6:11
從網上用語說起
自從有了網絡后,又多了一個新鮮的玩意儿。網絡上能看到的東西比平面媒體上數
量多,而且方便。凡有新東西出現,必會有相應的新用語被創造出來。但不是所有
的新用語都創造得很确當。也有一些屬于低水平的,令人嗤之以鼻。最近看到一句
詞語“謝樂”,意思是“謝了”。英文中也有許多網上用語,如 u = you,r = are,
4 = for,等。這是為了打字的方便和迅速。但中文里用“樂”代替“了”,不知是
什么原因。從打字角度說,不是方便,反而复雜。如用“南極星”軟件打字,打上
L,就出現“了”字,但非得打上LE,才出現“樂”字。既然更不方便,為什么
要這么用呢?百思不得其解。
記得在文革中,上海也出現過不少新用語,可稱為中文俚語。如對一個品行不端的
女孩,就叫“賴三”。据說是從英文中 lassie 一字音譯而來。 lassie一字在英
文中是個好字眼,譯到了中文里卻成了貶義詞。讓英美人知道了一定會抗議的。還
有“老克勒”,帶有“老于世故”,“門檻精”的意思。据說從英文 class一字
意譯而來,再加上個“老”字。后來又發展成叫“老易克”,据說這种人門檻還要
精。中文里的“好”字,一般要加修飾詞的話,總說“很好”,“非常好”,或
“特別好”等。但那時出現了一個詞語叫“嚇好”,有上述的意思。這完全來自英
文。英文中有awfully 和frightfully 兩個字,表示“非常”的意思。而 awe 与
fright兩個原根名詞就有“嚇”的意思。當英文中用 awfullygood 或 frightfully
good 時,歪曲意譯到中文里來就成為“嚇好”。那時簡直成了時髦流行的口語,連
老太太都會講。据說現在用“勿要脫好”來代替,意思是好得不得了。
現在國內又出現個新式形容詞“酷”。按手邊有的新華字典解釋說:一,殘酷,暴
虐;二,極,程度深。如酷暑,酷愛等。現在被當作英文中 cool的中譯音字來使用。
英文中 cool一字的這种用法也屬俚語性質,流行在學生中,表示“好”的意思。有
人開玩笑地說,有些美國中學生,夏天穿冬天衣服,冬天穿夏天衣服,就是 cool。
在中文里就說“好酷”,不能說“好冷”或“好涼快”。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6:45
切口與網語
在黑社會和流氓團夥中﹐有時他們會創造出一套約定俗成的﹐只有自己人懂得的用
語﹐叫作切口。切口不同於暗語﹐也不同於行話。暗語是雙方聯係接頭時說的一套
話﹐常是一次性使用的。行話是指與某種業務技術有關的話。而切口則是一個幫會
長期使用的秘密語言。並且在江湖上﹐還有一套江湖人士共同使用的切口﹐像楊子
榮上威虎山時使用的那種。非江湖人士是聽不懂的。其實切口的運用面是很廣的。
乞丐也有他們的切口。有時一群學生中也有他們自己的切口。例如﹕隔字成文。學
生甲要學生乙到他家去﹐而又不想讓別人知道﹐就說﹕“今格晚格到格我格家格來
格。”去掉其中的“格”字﹐就成了“今晚到我家來”。還有一些其他的切口組合﹐
現在已記不起來了。連理髮店員也有他們的切口。有次我去一家中型理髮店。正在
理髮時﹐進來一個鄉下人﹐穿著一件破外套。一個理髮員對另一個說﹕“那件罩子
是四川貨。”其中“罩子”是指外套﹐而“四川”是說“四面穿孔”的。“川”和
“穿”諧音也。
現在使用的網語也有切口的性質﹐而且用得越怪越風流時髦。不上網的人是看不懂
的。例如“我”字﹐在網上用“偶”字。據說江蘇省常熟一帶的人把“我”說成
“偶”。其實“偶”字還不夠怪。要更怪的話﹐可用蘇州人的“耐呢”(見“二十
年目睹之怪現狀”一書)﹐或上海人說的“阿拉”。如要再怪﹐可用寧波人的“N哦
奴”(讀得快﹐把“N哦”讀在一起)。這樣才“酷”﹐就像有些美國學生把褲子穿
得很低﹐褲襠垂到膝部一樣。據說褲子穿在正常位置的學生被說成是同性戀。據此
類推﹐以後誰上網不用這些網語的話﹐就是老年痴獃症。“N哦奴”“伊斯惱脫”(IS
NOT)老年痴獃症患者。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7:09
戲說臉型
認人總是看臉﹐而認動物總是看身上的毛色﹐大概動物的臉總是差不多的﹐就像人
們說笑一樣﹐外國人看中國人的臉都是差不多的﹐很難認臉。不料有一天﹐我突然
注意到一家熟人養的兩隻貓﹐母女倆﹐一個貓臉長些﹐一個貓臉短闊些。我好像發
現了新大陸﹕原來貓的臉也是不一樣的。貓有幾種臉型我不知道﹐但人的臉型我常
把它們分成幾類。聽說相面先生也把人的臉分成不同類型﹐如“同”字臉﹐“田”
字臉﹐“王”字臉等。我不識相﹐只是按幾何形狀分類而已。
按我的分類﹐人的臉可分為長臉﹐圓臉﹐扁臉。臉的長與闊相差較大﹐是為長臉。
長臉還可以分為亞類。上下很長的叫作馬臉。下巴帶些尖﹐特別生在女士身上﹐算
是鵝蛋臉﹐被認為是一種最漂亮的臉型。地角帶方的﹐是長方臉。較闊的臉﹐如果
帶長的﹐我也把它算在長臉裡。人的圓臉不會像盤那樣真正圓的。凡是長闊相差較
小的臉﹐我就當作圓臉看。圓臉也是一種普通的臉型﹐特別小孩很多是圓臉﹐但長
大後會拉長。扁臉一般面骨略帶扁平﹐鼻子基本不高﹐像平原上的小丘。我發現扁
臉一般都闊而帶圓。有的臉下巴處比額頭處略大一點﹐這是倒大臉。據說後福無窮。
通過對臉的觀察﹐我又發現一個有趣的情況。一個小孩﹐如果臉很漂亮﹐長大時﹐
臉拉長了﹐往往就不這麼漂亮了﹐相反小孩時不漂亮的臉﹐長大後居然很漂亮。
還有一種臉﹐顴骨處較闊﹐到了下巴處就尖起來﹐並且臉型較短。我把它叫作貓臉。
一天碰到一位女士﹐或者我就稱她為女同志吧。聽說現在遇到同性的﹐千萬別叫同
志﹐否則就會被認為是同性戀﹐碰到異性的﹐叫聲同志就不妨。那位女同志生就一
張貓臉。我想﹐說人家貓臉﹐是不是有點瞧不起人家﹐我就說人家生就一張虎臉﹐
因為虎屬貓科﹐說虎臉豈不威風凜凜。不料那女同志扳起虎臉說﹐“你說我是雌老
虎嗎﹖我有那麼凶﹖我跟你沒完。”不好﹐本想說人家好﹐不料思慮不周﹐沒把老
虎跟對方的性別聯係起來考慮﹐馬屁拍在馬腳上﹐挨了踢。如果說她是獅子臉﹐她
一定會與“河東獅吼”聯係起來。做人還真難哪。我只好解釋﹐怕說貓臉不尊敬﹐
為了提高她的地位﹐所以說成虎臉。她說許多人都說她是貓臉﹐只有我把她說成虎
臉﹐是居心叵測。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8:14
談“書評”
要恰到好處地評論一本書(包括一篇文章)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沒有一個統
一的標準。評書本來就是一個評論者的主觀看法。如有別人說這個看法是對是錯﹐
這實際上也是一種主觀判定。(這裡只就一般情況而言。)據說有人還在批評紅樓
夢不好呢﹐想標新立異。這樣一來﹐就沒有好的小說了。
目前評書一般只就內容而論。除非這個內容所述與客觀事實有出入﹐評論者可憑事
實來加以批駁﹐其他情況下的評論都只能反映評論者對某本書的內容喜歡不喜歡﹐
不反映某本書內容的好壞(也指一般情況)。不同的評論者對某本書內容有不同的
好壞認同。即使評論的道理分析都很對﹐能為大部份閱者所接受﹐還可能有人有不
同的看法。這也是正常的。
在具體評書方面﹐最好要避免言過其實。因為評書往往從個人主觀立場出發﹐如喜
歡某本書﹐就可能把它特別說得好些﹐不喜歡某本書可能把它特別說得壞些。這也
是客觀存在的現像。所以評論用詞要恰當﹐不要用說得過份的詞。說得過份好﹐有
拍馬之嫌。說得過份壞﹐有攻擊之嫌。要把個人的喜好收起來﹐站在超然客觀的立
場去評論﹐才能公允。
這裡還可能出現一種情況。有人說某本書好﹐有人說某本書還不夠好。評書跟評論
者本身的文學修養水平有關。評論者的文學修養水平低於作者的水平﹐就會認為這
本書很好﹐而評論者的文學修養水平高於作者的水平﹐就會認為這本書還不夠好﹐
還可改進。這也是正常的。當一個評論者本身的文學修養水平提高後﹐可能會對同
一部作品產生不同的看法和評價。不要說他怎麼前後矛盾。由於他自己水平的提高﹐
他對原先讚揚的作品就可能認為不過如此﹐而對原先因不能深刻理解而認為不過如
此的作品卻有了進一步的理解而改變了看法。
有時一本書本身說的道理都很對﹐但反觀作者本人則品德很壞。那怎麼評這本書呢﹖
單從書說可說是本好書﹐但與作者的行為結合起來看﹐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之作。
評它好似乎在為偽君子推銷虛偽的作品。這可難矣。
另一個情況是﹐不能以一本書的暢銷與否﹐來評論它的好壞。更確切地說﹐評論它
的文學價值不應以暢銷與否作標準。書能暢銷當然有它的價值﹐不過不一定是文學
價值﹐經常是實用價值。小說也有消遣娛樂的實用價值。一天工作勞累後﹐吃罷晚
飯﹐躺在沙發上﹐一本小說在手﹐讓精神放鬆一下。管它寫得好不好。所以在評論
一本書的時候﹐不能把因為它暢銷而作為一個論據。
要成為一個權威性的書評家還真不容易。這裡指沒有權力背景的“民間”書評家。
有權力背景的書評家其意見的權威性就大可質疑。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1-25 21:58:52
白話詩和古體詩
詩是語言運用的最高境界。許多人都知道這句話。不管什麼體的詩﹐首先要有詩意。
沒有詩意的所謂詩﹐只是說上幾句切斷分行的話而已。這就不是詩。不能把這種東
西冒充詩。詩的另一個要素是用語的精練。所以每行詩不能太長﹐特別對白話詩來
說。詩句中不應有水份。對可有可無的字就應該刪掉。有的詩裡有不少“的”﹐
“了”等不必要的字。這就反映出寫詩人的水平太低。有的人非常懶惰﹐不肯多讀
書充實自己﹐就按自己的低水平寫出低水平的白話詩(當然寫不出古體詩)﹐還要
一再提倡語言通俗﹐恨不得把口頭禪也寫進他的詩裡。其實白話詩本身就是通俗的﹐
但通俗不等於不可以精練。“五四”後老一代詩人的白話詩就精練得多。彼能爾﹐
何我乃不能爾﹖這就是文學修養與水平的問題﹐就是肯不肯下功夫多讀書﹐讀好書
的問題。不下功夫﹐就達不到一定的寫作功力。這跟武俠小說裡練功一樣的道理﹐
是顯而易見。不肯下功夫就是懶惰。如要又不用功﹐又想自己的詩被人稱讚﹐只能
去騙外行。不過世界上外行還真不少。只要你有錢財或有名氣﹐最好再有勢力﹐你
放個屁也有人會說香的。如能寫上一首不像樣的詩﹐當然會被捧為“天才”﹐在報
上登出來大肆宣揚。詩的水平以財勢名聲來評定﹐這是中國詩界的恥辱﹐也是為什
麼出不了好詩的原因。
就詩的用語精練而言﹐白話詩和古體詩孰勝孰優﹐是不言而喻的。譬如李白的“古
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多洗練簡
潔明瞭﹐又多富有詩意。如果用白話寫﹐就會成這樣子﹕“老朋友辭別西邊的黃鶴
樓﹐在花開如煙的三月裡﹐乘船下揚州而去。一片孤零零船帆的影子越去越遠﹐直
到消失在藍天的盡頭﹐只見長江在天邊流。”俗話說﹐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
就語言的精練性來說﹐白話詩遠非古體詩可比。有人會強辯說﹐現代人不應該再寫
古體詩了﹐既難寫﹐又不容易懂。且看的人少﹐不易推廣。這是無知者的話。白居
易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誰人看不懂﹖難道
有人逼著你寫別人看不懂的古體詩嗎﹖不能學學這兩位先賢嗎﹖況且只要你有這個
水平寫﹐一定有看得懂的人。
只要是識字的人﹐都能寫上幾句所謂的白話詩。但寫古體詩須得經過一定的訓練﹐
或自我訓練﹐否則寫出來的東西必定非驢非馬﹐不三不四。古體詩的文學性較強﹐
而白話詩﹐因為基本上是口語﹐所以文學性較差。有的甚至沒有文學性﹐也沒有通
俗性﹐只有庸俗性﹐只不過是寫了幾句切斷分行的話。如寫成一行的話﹐沒人會知
道這原打算是寫成首詩的。所以從文學性精練性而言﹐白話詩比古體詩至少低一個
檔次。白話詩(這裡指寫得較好的﹐而不是亂七八糟的)的唯一可取之處就是可以
發揮想像力。但這是內容問題﹐不是詩體問題。很多古體詩也有豐富的想像。
寫白話詩就跟唱流行歌曲一樣﹐只要你不是啞巴﹐你都能唱幾句﹐也跟一般跳舞一
樣﹐擺臀踢腿扭動胳膊就算在跳舞了。記得英國古典名著“傲慢與偏見”裡一個叫
達西的人物說過“每個野人都會跳舞”。所以這樣的唱歌跳舞寫詩已經不能算是文
學和藝術。流行歌手不是歌唱家。跳群眾舞者不是舞蹈家。依此類推﹐寫蹩腳白話
詩的人能不能算詩人﹖唱流行歌曲的人不能和經過嚴格訓練的歌唱家相比。他們發
不出洪亮的共鳴﹐所以只能把話筒緊貼嘴邊﹐用擴音器來增加他們的音量﹐才能使
全場聽到。而且唱的歌也鄙俗不堪﹐與叫化子唱蓮花落差不多。所以就已經落了下
乘。古代沒有話筒﹐而能使歌聲繞樑三日﹐這應該是經過訓練的共鳴所致。要一個
現代流行歌手去唱的話﹐恐怕坐在後面的人就聽不到。白話詩的效果恐怕就是這樣。
古詩流傳了幾千年﹐大家都能背誦。請問有幾個人能背誦幾首白話詩﹖
當然﹐你一定不肯下苦功學寫古體詩﹐一定要寫容易的白話詩﹐也是各人的自由。
但白話詩也有水平高低之別﹐用語也可以是精練的﹐不必句子很長﹐囉哩羅嗦。但
白話詩如果走另一極端﹐短到兩個三個字切斷成一行﹐也不會成為好詩。因為這只
是形式問題﹐與詩的意境無關。如果寫詩只在形式上耍花招﹐而不是在內容﹐意境
和語言的精練性上下功夫﹐這樣的詩人也太可憐了。而其在形式上耍的花招也是無
聊的﹐毫無意義的。所以寫白話詩也要在語言上下功夫。功夫不學到家﹐連白話詩
也是寫不好的。
詩言志。寫詩就是要讓人看得懂。寫人家看不懂的詩﹐最好藏起來自我欣賞。據說
有種朦朧詩﹐除了作者本人外﹐沒人看得懂。簡直不知所云。人看不懂的話﹐那應
該算是什麼話﹖難道學了人的語言﹐連人話都不會寫了嗎﹖索性寫上一連串的“汪﹐
汪﹐汪……”大家還懂得是什麼意思呢。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3-23 21:56:51
論“新圈地運動”
中國歷史上有圈地運動﹐就是說把原本不是自己的土地用暴力圈為己有。這是一種
掠奪性的行為。按理說﹐這種行為只有在封建社會才有。而令人目瞪口呆是現代中
國居然也有變相的圈地運動﹐把廣大弱勢群體的土地﹐以一紙公文佔為某些強勢集
團所有。更令人憤慨的是﹐當農民或居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土地財產是﹐一貫宣稱為
人民的政府部門居然使用暴力﹐強制掠奪﹐甚至開槍屠殺村民。
對此﹐網上有個說法﹕在積累資本的初期﹐總是要有人作出犧牲﹐總是要死人的。
這句話裡就包含了幾個要弄明白的問題。首先﹐積累資本的初期是指資本主義發展
的初期。對資本主義的這種血腥發展﹐中共自建國以來一直在批判﹐直到老鄧上台
以後。況且中共不是老說他們正在發展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不是資本
主義。既然不是資本主義﹐豈能學資本主義初期發展的血腥積累方式﹐而砸自己有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招牌。如果一定非得採用這種血腥手段﹐就得像正派人物敢
作敢當﹐承認自己是處在資本主義發展初期﹐而不要像邪魔外道一樣﹐躲躲閃閃﹐
偷偷摸摸﹐做了不敢承認。資本主義者做這種壞事﹐可想而知﹐但具有中國特色的
社會主義者做同樣的壞事﹐卻不可原諒﹐因為他們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難道江老總
剛下台就忘了他的三個代表理論了嗎﹖
其次﹐這樣大規模地用強力手段把百姓的財產佔為己有﹐引起社會矛盾激化﹐豈不
存心與胡錦濤同志提出的要建立“和諧社會”的宗旨相抵觸﹖豈不存心要破壞胡錦濤
同志日夜夢想的“和諧社會”﹖真是罪莫大焉。犯這麼大的罪居然沒人出來管一管﹐
小民只能自己起來用生命和血肉為自己的權利進行鬥爭。
再者﹐就算必須有人要作出犧牲﹐為什麼要由生活已經很艱苦的弱勢群體來承擔﹐
而不是那些最高暴發戶﹖不是現在還在提倡學習雷鋒專門利人﹑毫不利己的自我犧
牲精神嗎﹖這種共產主義風格難道不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精神支柱了嗎﹖
其實﹐如果公開宣稱﹕我們就是“弱肉強食”者﹐就是有錢有勢有槍有坦克者﹐那
些窮人就該受我們宰割。這樣一來﹐批評的聲音倒反而沒了﹐因為話說到這個份上﹐
還能批評什麼呢﹖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3-23 21:57:35
當政者須知手冊
一﹑人的天性中就有貪婪的因素﹐儘管不是每個人都有﹐如一旦任其發展而不予抑
制﹐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當政者必須首先抑制自己的貪婪心﹐如果有的話﹔
其次﹐當政者選用官吏時﹐應選沒有貪婪心的人﹐如果發現官吏中有貪婪現象﹐應
立即罷官﹐使其貪婪心不能發展﹐以危害政府的公正廉潔﹐如果這些當政者還有公
正廉潔心的話。縱觀列朝之亡﹐均因貪污腐敗橫行而致。如果一個政體不受貪污腐
敗之侵蝕﹐必能長治久安。治理或有過失﹐在所難免﹐但到了貪污腐敗嚴重之時﹐
就不是過失問題﹐而是政體上的癌症﹐須大動手術才能存活。故以此為須知之首條。
二﹑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當政者必須以自己的行為來維護政府公正廉潔的原
則﹐而不是只唱高調﹐表裡不一。因為人民大眾不是只聽高調的﹐而是看實際行動
及客觀效果。因此﹐做不到的事﹐就別寫進憲法﹑文件﹑公告等裡面去﹐免得有言
行不一之譏﹐且留下歷史的笑柄。
三﹑古人說﹕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水即民也﹐舟即當政者也。這是古人從政經驗
的總結﹐決非虛言聳聽。如果水尚不能覆舟﹐是因為水量水力尚未達到覆舟的程度。
不過根據量變到質變的原則﹐如果民怨聚積﹐總有一天會引起質變﹐於是就覆舟了﹐
悔之晚矣。
四﹑古代大水﹐鯀治水用堵截﹐失敗了。其子禹接受教訓﹐改用疏導之法﹐就治平
了水。如民怨聚集﹐再用堵截﹐必致量變。如用疏導則民怨緩解﹐危機可度。疏導
之法乃讓民暢言﹐則積憤得先泄出﹐隨後再須解決實際存在的民生問題﹐則民怨可
紓。
五﹑科學家牛頓三大定律之一乃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有作用力必有反作用力。所以
鎮壓群眾一次可以成功﹐二次可以成功﹐三次可以成功﹐但到了一百次一千次呢﹖
雖然現代起義不如古代容易﹐但要報復一個政權﹐不必非得用武力。一把火﹐一庫
水﹐消極怠工都能造成極大經濟損失﹐動搖統治基礎。況且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
之。到了民生無出路而必欲以死相拼時﹐可能兩敗俱傷。
六﹑權威的建立並不專靠武力。武力只能征服肉體﹐不能征服人心。人心不服﹐豈
能和諧。兵法云﹕攻心為上。能不戰而屈人兵者﹐是為上策。能收服人心者始為善
政者。故權威之建立在於言出必行﹐言而有信﹐並身體力行。且善善惡惡﹐賞罰分
明。權威不欲立而自立。
七﹑古人常說﹕以史為鑒。但是鑒什麼呢﹖有的人專門研究歷史上宮廷內外之勾心
鬥角法門﹐用之於現代權力鬥爭中。但這非但無助於國家的建設發展﹐反而造成動
亂不穩。所以應該研究歷史上朝代更替之利弊得失﹐研究為什麼一個朝代會衰落﹐
因而避免之﹐為什麼一個朝代會興起﹐從而遵循之。
八﹑王道與霸道。簡略地說﹐王道者可以解釋為用溫和手段進行統治。霸道者可指
用強暴手段進行統治。在朝代更替時﹐經常需用霸道﹐而在新朝建立後﹐應該實行
王道﹐與民生息。從另一角度講﹐霸道應用來對付敵人﹐而王道則用來對付人民。
如果用霸道來對付人民﹐則無異於暴君。秦朝二世而滅﹐元朝未足百年﹐前車可鑒。
九﹑民以食為天。只有人民能安居樂業﹐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所以要讓百姓吃飽穿
暖﹐就要有足夠的田土﹐生產出足夠的東西。掠奪土地﹐征作別用﹐就是破壞人民
安居樂業的基礎﹐就是在挖長治久安的牆腳。所以阻止侵佔耕地應是一大國策。如
果認為食品生產量不夠﹐可以進口。這是敗家子的想法。如果由敗家子當政﹐這個
國家還能治理好嗎﹖如果所有國家都有這個想法﹐哪個國家還有多餘糧食出口﹖
十﹑國徵賦稅﹐向有定律。律外之收﹐實乃擾民。擾民之舉實為自掘墳墓。橫征暴
斂﹐以各種名目收刮民脂民膏﹐乃擾民之極。苛政猛於虎。官逼民反﹐能不惕之。
十一﹑古人相信藏富於民。民皆富則國必強。如果把民脂民膏都收刮到國庫裡﹐而
更有甚者﹐再轉化到私人口袋裡﹐國雖外強而實內乾。民窮而能國強﹐此乃畸形。
且表面之國強必不能持久。國際上一有風吹草動﹐怕就不攻自破。
十二﹑當政者對“民主”二字常會陷入思維誤區。他們以為人民一有民主﹐一有言
論自由﹐必會影響甚至削弱其統治。用槍口堵民口豈能長久。其實民主及言論自由
乃統治之潤滑劑。夫物不平則鳴。這也是人性之一。當民間不平之事積多﹐且又無
處可申訴﹐必如火山之積聚﹐不知何時爆發。如果人民有一定的民主﹐有輿論的自
由﹐下情無法阻塞而能上達﹐而在上者又能加以疏導解決﹐則民怨豈會聚積。民主
與言論自由不就成了統治的潤滑劑﹖
十三﹑當政最怕下面失控。但縱觀歷史﹐首先失控的不是百姓﹐而是官吏。這裡要
重複一遍﹕首先失控的不是百姓﹐而是官吏。一旦官吏失控﹐上面有令不行﹐官吏
大肆貪污腐敗﹐橫徵暴斂﹐百姓面臨家破人亡﹐必無法忍受任人宰割之命運﹐那有
不反彈之理。歷代農民起義﹐不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嗎﹖人民能安居樂業﹐誰
會挺而走險。所以要治百姓﹐必須先治官吏。要治百姓﹐必須先治官吏。
十四﹑古代沒有生態環境問題﹐所以做皇帝的不用在那方面費心。現在環境污染嚴
重﹐將會破壞生態平衡﹐並使民生不安﹐再進一步就會引起社會動蕩。能不予以重
視。
十五﹑許多當政者都採用愚民政策﹐甚或封鎖消息﹐弄虛作假﹐使人民不知實情﹐
以為就能高枕無憂。這是下策之下策。首先﹐給人們的印象是不老實。不老實的當
政者如何能樹立威信。於是就產生信用危機。人民對政府不信任﹐社會豈能和諧。
所以當政者要實事求是﹐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況且﹐現在資訊手段發達﹐不管怎
樣封閉﹐消息總會走漏﹐一旦走漏﹐又給人以不誠實的印象。我們不是一貫提倡老
老實實做人嗎﹖這就要從當政者本身做起﹐並督促各級官吏老老實實。這樣上行下
效﹐社會才能和諧團結。
十六﹑古往今來﹐世界各地﹐雖然都有造假貨的情況﹐但造假貨到了成為一個社會
問題﹐甚至名揚國際﹐恐怕是絕無僅有的。雖然大力辯解﹐甚或倒打一耙﹐但假貨
落在別人手裡﹐事實俱在﹐狡辯豈能有用。且藥品食物造假﹐危害生命健康﹐這不
僅是道德問題﹐而是罪大惡極。這種造假者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十七﹑以法治國﹐真能做到﹐必有實效﹔真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
庶民同罪﹐則社會和諧指日可待。真能……﹐一切在於真能。古人尚有律法不外乎
人情之說。所謂法無可恕情有可原。當情有可原之時﹐當屈法順情。只要百姓認可﹐
民心順遂﹐一切就好。但往往百姓有罪﹐雖小必嚴究﹐而官吏或其親朋有罪﹐雖大
卻屈法以順之。這就是最大之不公。豈能令人心服﹐而使社會安定﹖
十八﹑知識分子能成為社會之精英﹐推動社會進步之中堅力量﹐乃在於其獨立創新
精神。如果當政者不能發揮其獨立創新精神﹐而奴化知識分子﹐扼殺其創造性﹐不
讓其自由發揮獨立思考能力﹐則知識分子何異於庸俗大眾﹐於是社會就缺乏推動力。
因為知識分子代表著先進的科技﹐而先進的科技則代表著先進的生產力﹐這就是社
會仰以進步的因素。中國社會為什麼幾千年來停滯不前﹐進展甚微﹐就是因為當政
者的壓制知識分子﹐而中國知識分子也官性太重﹐奴性太足﹐很少有獨立思考的人。
十九﹑所謂百年樹人﹐可見培養人才是一個長期艱難的過程。教育是個嚴肅的事業﹐
不能使之陷入市場經濟的泥坑﹐不能把教育單位看作企業單位﹐因為教育單位一搞
自負盈虧﹐誰還有心思從事於嚴肅的樹人大計﹐反而千方百計去賺錢自肥。如此﹐
教育質量必不能保證。且教育質量有賴於師資質量。教師都為生活而去奔波﹐豈能
有心思去為樹人大計貢獻全部身心力量。凡教師發現有剽竊作假等情﹐不能一紙檢
討了事。教師人品如此﹐怎能教出好學生。所以這種人應開除出教師隊伍﹐才能保
持師資隊伍的純潔性。
二十﹑搶救道德。自從破壞舊道德後﹐又不能建立起所謂新道德觀念﹐於是道德陷
於真空﹐一切污泥濁水﹐就沉渣氾濫﹐佔領這些真空地帶。其實﹐人類普遍的道德
原則根本沒有中外新舊之分。所謂提倡新道德﹐純屬愚民之舉。要搶救恢復道德﹐
須自上而下。只要當政者自己的行為完全遵守道德原則﹐並逐級遵行而下﹐小百姓
當然也會跟上。如果當政者認為社會道德敗壞與否﹐並不會從根本上影響其統治﹐
從而不想搶救道德於既墮﹐這就沒認識到道德之墮落實乃對社會肌體之腐蝕。當社
會肌體腐蝕到一定程度﹐豈會不影響上層統治。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3-3-23 22:03:06
論“對抗”
對抗是動物世界普遍存在的現象。為了爭食﹐就會產生對抗。這是牽涉到基本的生
存問題。就是在人類發展的初期﹐兩個族群或兩群獵人之間的對抗還屬於這個基本
問題範圍內。但是隨著人類思想體系的形成﹐除了尚有利益對抗外﹐嚴重的對抗行
為卻反映了思想體系不同的矛盾。例如宗教與科學兩個思想體系的矛盾﹐使伽利略
被教會燒死。
思想體系不同﹐對某一事物的看法主張就會不同﹐如涉及施政問題﹐就會出現嚴重
的政治對抗。在中國歷史上就有保守派與變法派的鬥爭。而目前中東的鬥爭﹐也反映
了兩種不同宗教思想體系之間的矛盾。
就中美關係看﹐儘管中共一再強調不準備稱霸世界﹐但是他們的封建專制思想體系
與西方民主自由的思想體系格格不入﹐無法不產生對抗。美國與西歐各國之間也會有
利益衝突或對某一事件處理上的主張不同﹐但他們之間不會發展到對抗的程度﹐因
為他們沒有思想體系的矛盾。所以中共如要人家不敵視他們﹐要想被親切地納入世
界大家庭中﹐就必須改變他們落後的封建獨裁思想體系﹐接受民主自由的思想體系﹐
隨後才會與西方國家成為哥兒們。現在西方國家不信任中共是因為中共的所作所為﹐
譬如不肯承認天安門用坦克屠殺手無寸鐵的學生事件﹐敢作不敢當﹐被認為不是君
子﹐而是十足的無賴。君子能與無賴交朋友嗎﹖
就說台灣問題﹐最終也是思想體系的不同。台灣不是宣稱只要中共能採用民主自由
政體﹐兩岸就能統一。只因中共要堅持其專制獨裁體系﹐才使問題變得複雜。請問在
民主自由體制下生活過的人﹐誰還願意生活在專制獨裁統治下。不信的話﹐讓台灣
來個不受干擾的全民自願投票﹕你要生活在哪個體制下﹖下列﹕台灣的民主自由體
制﹐還是中共的專制獨裁體制。看看結果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