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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把“辩论”定义为事前的讨论,目标是为了使工作做得更好;把“辩解”定义为事后的讨论,目标是说明这不是“我”的错,或者说这不是“我”故意要做的。
工作中我是很支持辩论的,真理不辨不明,没有热烈而充分的讨论,很多问题就只能暴露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延误时机,而且会造成损失。但辩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完全不支持,错了就是错了,不要找理由;除非这理由你早就说过,早就讨论过,只不过未被采纳,这个情形下的“辩解”可以被视为之前“辩论”的延续。
前一段领导周末要一个数据,我向相关的负责人要。他说手头没有,具体负责人员也联系不上。我说那么好,如果没有其他办法,就请你往公司跑一趟,去公司电脑里找一下数据,也正好给你长长记性。他毫不犹豫地就去了,但到那里也找不到,最后还是给财会部相关同事打电话才要到数据。当然这个电话其实在家里也能打,他为什么非要大老远跑到办公室去打,我也想不通。
事后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我说这类相关数据都是你们管的,你们理应随时满足领导的要求,这是责任。什么人不在,电脑打不开,这些都是辩解,都不是理由。他想了想,问,数据那么多,到底哪些是重要数据呢?我说这个问题问得好,属于辩论的一种。你要问我,我的答案只有一个:领导要的就是重要数据。我并不会给你增加额外负担,没事考核你;但一旦领导要的数据你不能很快拿出来,那我就要烤糊你。
于是我们达成了共识。
最近有一天一大早,领导要当天会议的材料,我要他发给领导,抄送我,倒是马上就收到了。我一看邮件,居然附件是压缩包。我打电话问他,你打开看了吗?他回答的时候听上去也是满头大汗的样子:他也注意到附件是压缩包,手机没法看。但发邮件的人在上班路上,没法解压缩重发,正好有个同事已经到单位了,正在联系他来发。我说,如果那个同事没到单位呢?你要领导等多久?你为什么自己没有备份?他说他自己电脑里有的。我说那你还是要领导等到你跑到单位了?他说公司手机邮箱小。我说要是要去年的会议材料,你手机邮箱小确实是理由;当天要开的会的材料,手机邮箱小也是理由?
于是我们陷入了沉默。
冰蚁: 我觉得这样搞,下面的人永远只能疲于奔命啊。因为下面的人不理解整个工作,而只是在被动的应付。当天开会的数据都准备不好,更可能是开会的主题和数据根本就没有 ...
回车: 工作中没有事前交代就不应该有事后追责。没有事前交代也能把事办好的是优秀员工,没有事前交代就会把事搞砸的是一般员工,有事前交代也会把事搞砸的员工只能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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