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虽然有苏格兰人的前车之鉴,成功开凿苏伊士运河的法国外交官和实业家费迪南·德·雷赛布还是决定开凿巴拿马运河。他知道过去在巴拿马无论是开河还是修路,都因为疟疾等热带疾病以失败告终,但雷赛布有信心,一来他有苏伊士运河成功的经验,二来他自认准备充分。在苏伊士运河建造期间也曾经因为霍乱而导致大量工人生病,他本人也因此卧床一周,妻子和儿子死于霍乱。在对巴拿马运河进行勘测期间,工程队中就流行登革热、黄热病、疟疾,让他了解了巴拿马地区的瘟疫现状。为此他专程请教了欧洲著名的传染病专家,有备而来。
这个有备就是专门建造了疟疾医院,医院靠近海边,因此不会有邪气,病床的四个脚周围挖了一个小水坑,以隔绝蚂蚁和蜘蛛,医院建造得和花园一样,雷赛布认为这样一来就能够大大减少疟疾对工程的影响。
等大批的工人来到运河工地后,医院的病床很快躺满了疟疾病人,由于不知道是蚊子传播疟疾和黄热病,雷赛布的那座到处是水的医院成为蚊子孳生的天堂,促成疟疾和黄热病大流行,到1889年,疟疾和黄热病杀死了22000人,导致雷赛布的公司破产,在法国引起了政治风波,大批政府高官和议员被牵连,雷赛布虽然因为年老而免处罚,但因为这个挫折很快去世了。
此时曼森已经回到英国,因为在丝虫病上的发现,加上傍上科博尔德,他挤进了英国科学圈,成为丝虫病的专家。他的下一个目标是疟疾,这是因为他发现蚊子传播丝虫病,就认为蚊子也会传播其他疾病,比如疟疾,而且同样用他那个水源污染和接触感染的理论,认为疟疾也是这样得的。
但是其他人的研究结果不支持他的理论,因为法国科学家发现寄生虫不可能在宿主体外长期生存,意大利科学家用疟疾疫区的水给人喝也没有导致疟疾。但曼森以英国人的傲慢认为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先入为主,坚持自己的理论。这样一来他就成为众矢之的,曼森还很好斗,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和别人打嘴仗上,根本没时间到疟疾疫区去采集样品、然后用实验来证明。在这个时候,另外一名军医登场了。
没想到周末也有更新,虎哥辛苦了{:222:}
61
罗纳德·罗斯也是苏格兰人,但出生在印度,父亲是英国驻印部队的一名将军。罗斯本人对医学并感兴趣,但他父亲希望他学医,送他去伦敦上学,成绩很一般,只能达到回印度当军医的资格。罗斯对此毫不介意,因为在印度当军医的收入很不错,每天只需要工作几个小时,他可以从事运动,写诗写小说,1889年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很有艺术家气质的罗斯虽然对医学整体上不感兴趣,但他对显微镜下的微生物世界很着迷,虽然他基本上不知道在镜下看到的细菌都是什么,但非常入迷,用很丰富的语言描述了他在一滴血中看到的东西。曼森读到了他的文章,觉得这个人能够帮助证明自己的理论,便用名和利说动了罗斯,两人合作研究疟疾。
根据在台湾做丝虫病实验的经验,曼森让罗斯把蚊子碰过的水或者尘土给病人吃,而且要在早晨空腹吃,这样就能得到阳性的结果了。罗斯按照吩咐去做,没想到印度人根本不相信他,罗斯许诺给他们一大笔钱,还是没有肯吃,大家认为他是一个巫师,费了大劲连蒙带骗才有一个人上当。
罗斯对于蚊子和疟疾基本上一无所知,曼森对蚊子的分类和习性也不清楚,罗斯抓来的并不是按蚊,而且放在太阳下给晒死了,再抓来一些,可是怎么也不吸血,加上在很多蚊子孳生的地区并没有疟疾,以至于罗斯怀疑蚊子到底能不能传播疟疾。是曼森让他不要怀疑,告诉他这不是蚊子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病原的问题。
曼森和罗斯的研究完全是自己掏腰包,在政府和企业的支持下,意大利的疟疾研究很有进展,意大利病理学家阿米卡·比尼亚米在疟疾疫情调查时发现那里的居民根据多年的经验,以防止蚊子叮咬为主要的预防疟疾手段,包括关窗户、夜里不出去、不管多热睡觉也不暴露身体等等,这些情况使比尼亚米意识到是蚊子在传播疟疾,他给志愿者喝那里的水、吸那里的空气以及注射疟疾病人的血液,只有注射病人血液的志愿者得了疟疾。
1885年,动物学家乔凡尼·格拉西加入比尼亚米的队伍,他了解蚊子,很快确定了两种蚊子作为疟疾的宿主。
曼森和罗斯对比尼亚米和格拉西的发现强烈反对,这俩人的财政已经捉襟见肘了。曼森把一切都怪罪在英国政府头上,指责政府不投入,导致意大利人领先,1897年,罗斯自己得疟疾了,他在一只吸完疟疾病人血的按蚊的头里面发现像肠子一样的东西,觉得很有些意思,就生动地描述了出来。
这东西正是疟原虫。
这个很有诗意的描述让罗斯得了诺贝尔奖。
62
在疟疾传播的理论上,比尼亚米从一开始就是正确的,曼森和罗斯是错误的,但曼森在伦敦大肆宣扬是他和罗斯解决了疟疾传播的问题,特别是罗斯的贡献,使得罗斯名气大振。1898年,格拉西在实验中通过蚊子叮咬使得志愿者染上了疟疾,最终证明疟疾是蚊子叮咬传播的。科赫也发现了蚊子是疟疾的宿主。罗斯回到英国,当了教授,但一直不能找到薪水令他满意的工作,他对自己的理论还是深信不疑,不相信比尼亚米和格拉西的理论。1902年颁发了第二届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罗斯拿到了这个奖。这样一来他和曼森一样陷入了口水仗中,包括英国科学界都有很多人认为意大利人在疟疾研究上贡献最大。
罗斯确实不够得奖的,因为他在疟疾上的贡献并没有别人大。他的得奖一来表明了疟疾的重要性,二来也是诺贝尔奖委员会权衡的原因,因为当时科技强国就是德国、英国和法国,第一届诺贝尔奖给了德国人,第二届如果给了意大利人,那么大英帝国和法兰西王国的脸面哪里放去?
虽然疟原虫被发现了,但人们对于疟疾的传播途径还有疑问,因为在欧洲有很多现状还无法做出科学的解释,人们认为蚊子也许只是疟疾传播途径的之一,还应该有其他传播途径。有人认为清洁水才是预防疟疾的最佳办法,还有人认为疟疾是一种血液病。曼森和罗斯努力劝说人们相信,但由于他们不能像巴斯德那样用设计出色的科学实验证明,结果没有什么人相信他们。罗斯则认为两年之内在热带地区能够消灭疟疾,结果成了笑柄。
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罗斯一事无成。再一次证明了诺贝尔奖只不过是对某一个科学成果的肯定,并不能证明获奖人的水平,很多诺贝尔奖获得者后来都这样默默无闻。诺贝尔奖更不能证明获奖者的品德,很多诺贝尔奖得主的品德是不值得一提的,其中有的人更是等而下之。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2-5 2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科赫是后来居上的,在普法战争时他还是个无名之辈,刚刚通过地区医生的考试。战事一起,他报名参军,战后退 ...
感动,向大人物和小人物致敬。 多谢虎兄,潜水时就一直跟着这个系列呢。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2-21 16: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疟疾传播的理论上,比尼亚米从一开始就是正确的,曼森和罗斯是错误的,但曼森在伦敦大肆宣扬是他和罗斯解 ...
诺贝尔奖刚上来看来也不少错误,后来比起以前似乎就越来越严谨了。俺就想那为啥当初牛人都想得奖或以得奖为荣呢,估计一是奖金巨大,没有任何条件(是不是都给获奖者自己了?),二么就是也不太有门户之见,只要是欧洲人就行,还是相对公正。中国现在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有这个苗头:奖金500万,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都给获奖者自己了;04年还空了一年,显出点宁缺勿滥。不过,查了查得奖者名单(百度百科):
“四、获奖时年龄: 吴征镒(92岁)、谢家麟(91岁)、吴良镛(90岁)、师昌绪(90岁)、叶笃正(90岁)、徐光宪(88岁)、刘东生(86岁)、王振义(86岁)、闵恩泽(84岁)、谷超豪(84岁)、吴孟超(83岁)、王忠诚(83岁)、黄昆(82岁)、吴文俊(82岁)、孙家栋(81)、李振声(76岁)、金怡濂(73岁)、王永志(71岁)、袁隆平(70岁)、王选(65岁);平均年龄82岁”
现在还是老人家搭台唱戏啊,当然也和中国传统文化有关,不愿意年轻人过早冒头吧。
63
军医继续登场,这次和疟疾无关,和蚊子有关,牵扯到一伙军医。说到军医,就要说说美国的军队。
人说华盛顿是美军之父,这是不准确的,华盛顿是大陆军总司令,可是大陆军是不包括海军的,华盛顿上任时接到的命令也是不指挥海军,虽然独立战争中美国可怜的那点海军全让大英皇家海军当下酒菜了,但还是有海军的.从一开始,美国陆军和海军就各管各的,陆军归战争部管,海军归海军部管,到二战后才合并为国防部,因为有了空军了,再这么各管各的都没法打仗了。正因为陆军和海军各自为政,陆军有华盛顿这种大元帅级别的,海军也相应有了杜威这种大元帅级别的。
在医疗系统上,陆军和海军也一直各管各的,陆军有医疗队,海军看病的虽然在船上,但海军是美国武装力量中唯一有海陆空三军的,这个陆就是海军陆战队,管着各个海港,良港自然是军民两用,海军陆战队的医院系统难免牵扯到卫生防疫之中,军队这两个医疗系统一直互相瞧着不顺眼。
内战打完了,美国进入大发展阶段,热火朝天了十来年,1878年孟菲斯流行黄热病,这次比之前的费城大流行还厉害,没有跑路的19000人中有17000人得黄热病,那两千不得黄热病的人估计是体味太浓重,连蚊子都无法吸血。
孟菲斯大流行之后,群情激愤,联邦政府必须采取行动,不能每次发生这种大瘟疫光救济就成,要真正解决问题呀。国会经过讨论,决定成立国家卫生委员会,统筹管理全美卫生问题。
好事呀,把美国医学界的顶尖人物召集在一起就是了。不成,这里面存在谁主导的问题。之所以存在谁主导是因为存在着卫生防疫方向和对策的问题。之所以有上面这些问题,是因为俩斗鸡眼军事医学系统。
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与人斗,其乐无穷:D
64
要说从历史的角度说,海军陆战队的医疗系统应该是国立医疗系统。1798年国会建立海军陆战队医疗系统,其目的是为受伤和生病的海员提供医疗服务。1870年, 海军陆战队医疗系统被确定为国立医疗系统,设立中央管理机构,后来变成美国公共卫生服务委托兵团,其指挥官称医学总监,挂海军中将军衔。美国在海陆空三军之外还有其他独立的军事力量,加起来一共有七种,所谓七军,公共卫生服务委托兵团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备队和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委托局兵团。
1871年任命第一任医学总监,常规是不是就从现有的海军陆战队医疗系统诸位管事的里面找个最有能耐或者最有资格的呀?美国的事情不是这么按部就班按资排辈的,而是往往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种既有权又有荣耀的事谁都不客气,想当得靠人脉。此时总统是前陆军总司令格兰特,格兰特用人就是一个原则:非亲既故,加上自己在军中有的是部下,陆军有的是医生,找个人不难。格兰特的亲信都是西部战区的,该用谁呀?想来想去挺发愁,他老婆第一夫人瞧不顺眼了:你转悠什么呀?不就是个医学总监吗,问谢大哥去。
一句话提醒了格兰特:来人,到陆军司令部,把谢司令请来。
干瘦的谢尔曼到了白宫挺不乐意,山姆你是不是闲着没事想聊天了?我哪儿还有一堆事那。
格兰特其实叫尤利西斯,山姆是在西点上学的时候谢尔曼给他起的外号,也只有谢尔曼能这么叫。格兰特和谢尔曼这对将帅一直亲密无间,对谢尔曼,格兰特一直另眼相看,胜利了功劳谢尔曼第一,升官了原来的职务由谢尔曼接任。谢尔曼在他手下一直顺风顺水,从师长开始一直做到陆军总司令。
别人当然不舒服了,凭什么呀?谢尔曼表现出色功劳是他的,表现不出色功劳也是他的,没道理呀?可是不舒服也没脾气,谢尔曼就有这谱,而且有谱到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程度。
65
格兰特是林肯的爱将,这是因为一来格兰特勇于进攻,二来格兰特出自林肯的家乡伊利诺斯州。谁让格兰特不舒服,林肯就让他彻底不舒服。格兰特的上司哈莱克一直打算恶治他,惹怒了林肯,将之调到华盛顿当闲职。林肯在内战期间彻底地行使总司令的权威,军中诸将在他面前如老鼠见猫,传令官去通知梅德就任波托马克军团司令,梅军长居然认为是来逮捕他的,马上老老实实准备入狱。哈莱克企图用来替代格兰特的正是谢尔曼,加上谢尔曼那一阵表现巨差,以至因为精神问题回家休养去了,按常规这样的人林肯早就让他回家彻底休养了,但林肯对谢尔曼也是另眼看待。
因为谢尔曼的人脉是林肯动不得的。
林肯要保证能够连任,就要在在任的时候卖人情给人家。要保证战争期间他的设想能够落实,就要在国会中得到支持。像废奴宣言这种大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做了多少私下交易才成功。因此林肯在军中人事上主要考虑对自己有没有帮助。
格兰特虽然出自伊州,但他是俄亥俄人,俄亥俄帮势力庞大,其中一位老大就是谢尔曼的养父尤英。林肯的内阁是帮派联盟,出任战争部长的是代表宾州势力的卡梅隆,他是谢尔曼大哥的儿女亲家。在国会中林肯的铁杆支持者约翰·谢尔曼议员是谢尔曼的小弟,这样的人脉林肯是碰不得的,何况谢尔曼甘愿听格兰特调遣,这样的好同志哪里找去?
林肯遇刺后,北方群情激愤,一致要求把南军剩下的那点人杀得鸡犬不留,而谢尔曼在胜利不存在悬念的情况下居然和约翰斯顿签署了比格兰特给李将军的投降条件还有宽容的协议,在华府引起一场地震。和谈是华府同意的,但条件只是缴枪不杀,没有既往不咎加上战后南方在政治上可以翻身等条款,怎么说谢尔曼也不改,甚至格兰特亲自跑了一趟,谢尔曼还是老子答应人家了,你们就得批准。闹得时任战争部长斯坦顿破口大骂,可是没办法只能准了,还为此得罪了谢尔曼。
真正结束内战的不是格兰特和李将军,而是谢尔曼和约翰斯顿。内战为美国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谢尔曼给美国人留下的,后来被麦克阿瑟在二战结束时继承的,雷霆手段菩萨心肠。
66
格兰特说明了缘故,谢尔曼一翻白眼:山姆我早说了你不要当什么总统,你看你脑子都笨成这样了。在军中丘八们说话就这个德性,谢尔曼虽然内战前是大学校长也不能免俗,好在因为在白宫里面就没有用F打头的词了。
格兰特本打算也这么说话,可是想到自己现在是国家元首,只好硬憋回去了,干咳了一下。点起一只雪茄。
谢尔曼又说了:你还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早晚得死在这上面。
格兰特让他说得真的咳嗽起来,一听狂咳差点把白宫天花板给咳下来,好不容易才止住,也不顾什么国家元首不国家元首了:比尔,你又不是不知道,哪里是我要抽,还不是那个二逼记者在写塞罗之战的报道时添油加醋,说我一边抽雪茄一边赢得胜利,闹得全国人民给我寄雪茄,每次照片都让我抽雪茄,我他妈的算了一下,那几年一共抽了上万只雪茄,彻底上瘾了。你说,那天在塞罗我他妈的抽雪茄了吗?
谢尔曼想了想:我他妈的怎么知道?那天枪林弹雨中我他妈的到处堵缺口,骑的马都被打死四匹,帽子中弹,上衣有枪眼,裤子有枪眼,可是邪了,我他妈的居然没受伤。你他妈的抽没抽我哪里知道?
我他妈的当然没抽了,我他妈的不是战前从马上掉下来把膝盖摔坏了吗。真他妈的邪了,我他妈的三岁就驯马了,什么样的他妈的烈马在我他妈的面前都老老实实的,那天居然从马上掉下来了。对不对?第一天我他妈的在后方养病,晚上才赶到塞罗,第二天那么紧张我他妈的还能想到抽烟,再说塞罗大营都他妈的丢了,哪里找雪茄去呀?
朱丽亚在楼上听下面一连声的他妈的,心里特别宽慰,老头子天天和那边政客混在一起,憋坏了,今天可解放了。
俩人他妈的痛快了,该说正事了:比尔,你他妈快说,谁干医学总监合适?
山姆,这种事用他妈的屁股想都能想到,除了伍德沃斯医生没有第二个人选。
格兰特把他妈的又硬憋回去了,心说那是用你的屁股去想才能想到的。
因为伍德沃斯医生是谢尔曼指挥的田纳西军团的医疗主管,但格兰特还不能说谢尔曼举荐私人,因为谢尔曼之所以能拿下亚特兰大,完成向海洋进军的大手笔,有约翰·伍德沃斯的一份功劳。
67
谢尔曼挥军攻克亚特兰大,然后向海洋进军,所向无敌,彻底粉碎了南方的战争能力。这场行军之所以著名,是因为谢尔曼是在没有后勤支援的情况下,纵横敌区。能够做到这一点,除了南方已经没有能够抗衡田纳西军团的军队之外,还有田纳西军团本身的实力。谢尔曼极得军心,被士兵们称为比尔叔叔的他是内战中少有的几个爱兵如子的将领,在进军亚特兰大之前,谢尔曼对后勤准备要求很严,其中一条就是士兵的体质,确保士兵的健康,结果在向海军进军中,谢尔曼军团因为疾病减员的只有2%,在当年可以称得上奇迹。作为田纳西军团的医疗主管,伍德沃斯功劳不小。
伍德沃斯来自芝加哥,原来是药剂师,后来改行学医,内战开始后的1862年才从医学院毕业,随后马上从军,在向海洋进军中,他负责的伤病员没有一位掉队。战争结束后,他去柏林和维也纳进修,然后回芝加哥行医任教。
从医学的角度,伍德沃斯并不出众,资历也比较浅,但他有格兰特和谢尔曼这样的后台,就成了第一任医学总监。1878年孟菲斯黄热病大流行后,联邦政府为此成立专家委员会,他出任主席。现在成立国家卫生委员会,负责人自然非他莫属了。
可是,时代不同了。
格兰特干了八年总统,还想继续干,结果本党同志们不干了,国家搞成这个样子,再支持他,政权就丢了,结果海德还是靠国会设立了选举委员会才当选的。谢尔曼一向对政治敬而远之,伍德沃斯的后台没有了。
没有后台,别人就要争一争了。谁?时任陆军医学总监约瑟夫•巴恩斯。
指挥陆军医疗军团的陆军医学总监现在授衔中将,当年是准将,巴恩斯因为在内战中表现出色,是荣誉少将。他在军中待了四十多年,别的不说,林肯遇刺的当晚他就在林肯的床边,当时国务卿西沃德也遇刺了,是他给救活了。后来解剖林肯尸体,是他监场。和伍德沃斯相比,巴恩斯资格要老多了。
更重要的是,谁当国家卫生委员会的头事小,如何防疫事大。
67
巴恩斯认为黄热病是卫生问题,要研究到底是怎么引起黄热病的。既然是卫生问题,就应该由公共卫生协会和陆军医疗军团来负责。公共卫生协会当然没意见了,他们本来就是巴恩斯的同伙,可是伍德沃斯不干。伍德沃斯认为黄热病是防疫问题,应该采取严格的隔离来预防,设立隔离区,发烧的都关上俩礼拜。既然是防疫问题,就应该由国立医疗系统也就是海军陆战队一派来负责。
这俩约翰各执一词,表面上是陆军和海军陆战队叫起板,其实是内战后南北方政治势力之争。
内战打完了,南方旧有的政治势力被粉碎,成了政治真空,北方的政治人物纷纷南下圈地。把地圈了就得本土化,迎合本地的民意,很快乾坤倒转,本来共和党在北方坐大,到了今天南方是共和党的天下,共和党成了保守派,民主党成了自由派。
在对付黄热病的问题上,支持巴恩斯的是北方的政治家,因为他们不希望隔离。美国的工业主要在北方,南方是北方工业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市场,如果动不动就隔离的话,比如黄热病流行期间,不管哪里来的船,到了港口先隔离俩礼拜,运的食物肯定全臭了,这一耽搁经济上的损失也受不了,因为北方的呼声是先整明白再行动。
南方政治家支持伍德沃斯,他们是本地人,让孟菲斯大流行吓坏了,千万不能再出现一回了,从常识上看,似乎严格隔离方法能够做到这一点。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是不是要隔离上。费城大流行是几十年前的事了,还是看看孟菲斯大流行的情况。
孟菲斯大流行之前,该市成立卫生委员会,一共五名成员,市长、警察局长加上三名医生。这委员会主席按中国的惯例肯定是市长大人了,可是在美国行不通,市长懂个屁?主席是医生之一,叫罗伯特·米切尔,内战时是南军田纳西军团某师的军医,在战场上负伤,战后成了孟菲斯名医。
米切尔一贯主张到了夏季就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各种病人一概关起来,因此他提议施行传染病隔离,各位委员对此意见不一,大家讨论了半天都饿得差不多了,算了算了,别扯皮了,民主手段,咱们投票吧。
美国这种投票结果都是公开的,这次投票也公开了,投票结果3比2,多数支持隔离。
可是问题来了,除了米切尔外,支持隔离的是不懂医学的市长和警察局长,另外两名医生投了反对票。
居然才发现这么精彩的帖子。
68
市长和警察局长是为了稳定,只要不流行瘟疫,采取严格手段也在所不惜。那俩医生为什么不同意。因为觉得没用。
米切尔问:我说隔离你们说没用,那你们说,怎么办。
约翰·厄斯金医生说五年前流行黄热病的时候就隔离过,好像不管用。但是,我工作过的一所监狱里只出现两例黄热病,似乎监狱那15英尺高墙挡住了黄热病。
米切尔在问:您的意思是要本城居民都把院墙砌到监狱那么高?
其实厄斯金觉得来自新奥尔良的有关黄热病的传闻是空穴来风,而且从民生角度,觉得隔离会造成恐慌,影响的航运和棉花交易,何况也没有证据表明隔离能够预防黄热病。
投票结果决定采取隔离措施,厄斯金出门就找来城里几名有影响的医生签署了一份申述,并在报上发表,试图推翻卫生委员会的决议,这一下,争议公开化了。
孟菲斯的媒体来劲了,天天展开大辩论。反方问如果没有黄热病的话,隔离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由谁负责?正方问如果出现黄热病的话,是不是由反对隔离的人来承担责任?
这么一讨论,还是经济民生成了最重要的,虽然孟菲斯不开两会什么的,但它是密西西比河上的贸易中转站,内战结束后好不容易繁荣起来,万一大肆隔离,经济危机了怎么办?医生们和官员们纷纷攻击米切尔,导致米切尔辞去委员会主席职务。
支持隔离的人也不少,400多人联名挽留,但米切尔觉得这粪坑不能再待了,不干了。一看民意如此,米切尔不干,厄斯金也不能干呀,要搞平衡,市长就任命剩下的那位也反对隔离的杜德利·桑德斯医生接任主席。
两周后,新奥尔良出现黄热病的消息传来,卫生委员会终于决定施行隔离措施。隔离令下,雷厉风行。警方在铁路线和密西西比河上进行隔离,水陆交通要道都被控制住了。果不出所料,隔离引起了恐慌,银行被挤兑,商店提前关门,人们纷纷准备外逃。
管用吗?
7月29日下午,孟菲斯人冒着华氏90度高温,聚集在大街上观看日食。4点28分,月亮遮住太阳,城市陷入黑暗。在场的一位历史学家心中突然涌现不详之感,因为1793年费城黄热病流行前,也有一次日食。
天谴?!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5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被狗咬了以后不管是不是疯狗,赶紧打疫苗,被狐狸抓了也一样
是不是猫也是一样呢?{:199:}
69
黄热病很快流行起来,隔离根本就不能彻底杜绝黄热病的流行,因为很难封住。因为不知道是怎么传播的,也没法预防,更没法治。米切尔再次出山,他的疗法是先排便,洗脚和发汗,然后用威士忌擦澡,吃奎宁,让病人保持安静。这个疗法和放血疗法一样,和黄热病病人一样有害,比如用于排便的药物含有水银,很容易造成水银中毒,奎宁是专制疟疾的,对黄热病无效,如果药量过高的话,会出现和黄热病一样的症状。
报纸上还有其他的治疗办法:保持冷静!不吃专利药,不喝威士忌!照常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地大笑。
病人太多,医护人员奇缺,但外地来的志愿医护人员一概不许进城,因为来了后不出三日肯定成了病人。三千名以黑人为主的护士殉职三分之一,111名医生有54名得病,殉职33人。黄热病流行开始时组成的公民自助委员会的20名成员,只有3个人活下来。厄斯金病死了,但米切尔活了下来。
有了这段故事,伍德沃斯想继续采取隔离的措施就不太合适了,加上北方的经济实力大,政治势力自然也打,最后巴恩斯一派获胜,控制了国家卫生委员会。
11天后,伍德沃斯自杀。
海德总统长叹一声,没想到,本来以为卫生防疫的政策方针属于学术范畴,怎么居然到了死人的地步了?
谢尔曼对政治厌恶到家了,连司令部都从华府搬出来,几年后退休。1884年大选,共和党看到大厦将倾了,力挺谢尔曼竞选总统,被谢尔曼严词拒绝了,导致共和党果然丢了那届大选。谢尔曼退休到纽约当一名业余艺术家,以绘画戏剧为伍。内战诸将,能甘于寂寞的只有谢尔曼和出任大学校长的李将军两人。所不同的是,李是败军之将,谢尔曼则是战争英雄。
为了赢得战争和国家统一,谢尔曼敢于采取血腥手段,但是在能够用不流血的方式取得和平的时刻,他能够当机立断,顶着压力,为弥合一个国家的伤口做自己最大的努力。这才称得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好贴留名{: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