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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巴斯德两年前中风了半身不遂,到这会儿走路还利索,有关部门为了这个才婉言谢绝巴斯德重新入伍的申请,保卫巴黎还是有手脚利落的人干吧。巴斯德早就把唯一的儿子送到部队去了,现在兵败如山倒,儿子生死未卜。朋友们觉得他呆在巴黎也没什么用,就死活劝说他离开巴黎,返回故乡。
巴黎很快被围困,巴黎人已经开始吃耗子了,巴斯德便研究起怎么做面包来,希望能帮助巴黎公社解决粮食问题。这期间,意大利请他去当教授,被巴斯德拒绝了。他还将德国波恩大学授予他的奖章退了回去,以示对德国侵略者的抗议。
儿子终于有消息了,他所在的团经历了一场恶战,全团1200人只有300人生还,行动不便的巴斯德赶紧带着妻子和女儿,坐上马车,在冰天雪地里奔赴战场,在伤兵堆里到处打听儿子的下落,终于有一位伤兵知道他儿子还活着,而且就在附近。第二天,他们和儿子在路上偶然相遇。
在写给一位前学生的信中,巴斯德表示今后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这样的主题:仇恨普鲁士,复仇!复仇!
巴斯德和德国人不对劲是从研究酒变酸问题开始的,他认为每一种发酵都有其特定的微生物,这个结论遭到著名科学家尤斯图斯 冯 李比希的反对。德国人李比希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创立了有机化学,因此受封男爵。李比希认为发酵不是生物过程,而是一个化学过程。
巴斯德那会儿还是小人物,专程前往汉堡,希望和李比希就此进行探讨,遭到对方的拒绝。从这时起,巴斯德和德国人较上劲了,李比希是他的第一个德国对手。在这件争议上,事后证明两个人都是对的,发酵需要酵母,但却是通过酵母的酶起的作用,因此既是生物过程又是化学过程。
在咱们这地方,科学就是个工具,有什么好敬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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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赫是后来居上的,在普法战争时他还是个无名之辈,刚刚通过地区医生的考试。战事一起,他报名参军,战后退伍,当医生去了。科赫成为微生物学大师则是非常偶然,1871年他过生日,老婆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台显微镜,科医生有了这个新玩意,拿着到处看,开始对微生物学有了兴趣。他最重要的成就是成功地对细菌进行分离,使得细菌学的科学研究得以进行。在科研水平上,科赫研究所一直远远超过巴斯德研究所,而在应用上则是巴斯德研究所远远领先。直到狂犬疫苗问世后,巴斯德研究所在科研上才搬回一城。后来在香港,分离鼠疫杆菌之战,靠狗剩耶尔森击败科赫门下北里柴三郎,让巴斯德生命的最后时光有了安慰。
巴斯德退休后,花了很多时间走访狂犬病患者。1894年底,他的肾开始衰竭,很快卧床不起,自知不久于人世,便让家人反复读拿破仑最后一战的故事,他的一生固然比不过拿破仑的金戈铁马,但他对法国、对世界的贡献远在他的偶像之上。1895年9月28日,巴斯德去世,葬于巴斯德研究所。
没有了巴斯德这个巨人般的对手,科赫对科学的激情和机遇大不如前,虽然还是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再也没有取得出色的成果。1904年他辞去传染病研究所所长的职务,在世界各地旅行,进行疾病研究,1905年因为在结核研究领域的成果获得诺贝尔奖,1910年去世。
科赫为德国带出了一支科研雄师,巴斯德给法国留下了一支科研奇兵,更重要的是他给法国留下了和德国在科研上顽强竞争的伟大传统。
另外一个狗剩约瑟夫·梅斯特长大后感到巴斯德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便来到巴斯德研究所当看门人,闲着的时候便去打扫巴斯德的陵墓。二战时巴黎被占领,德军来到巴斯德研究所,要进巴斯德的墓室,梅斯特拦在门口,不许他们进去,德军士兵把这老头推到一边,强行进去。悲愤无比的梅斯特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战时从军用的手枪,自尽身亡。
法国人并没有因为梅斯特是个小人物而把他忘却,在法国人眼中,巴斯德是英雄,梅斯特也是英雄。
每个民族都有巴斯德这样的不朽的英雄,也有梅斯特这样的平凡的英雄,但并不是每个民族能够记住每一位英雄,无论他们伟大无论他们平凡,没有平凡的英雄的民族是贫血的民族。
我前面说的历史的细节指的正是约瑟夫·梅斯特的生平,历史正因为这样的细节才让人动情,才让人感慨,才让人热血沸腾。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2-5 2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科赫是后来居上的,在普法战争时他还是个无名之辈,刚刚通过地区医生的考试。战事一起,他报名参军,战后退 ...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科赫的经历再次证明了这一真理{: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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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再转回到疟疾上。对疟疾病原、传播途径以及控制手段的最终解决靠的是一个白求恩和五位军医。微生物学出现后,各种疾病都是有细菌所引起的观点占了上风,人们自然认为疟疾也是由细菌引起的。
1871年,意大利共和国成立,才过了三个月,18万军人中有1万人得疟疾躺在医院里,没躺在医院里的也没有什么战斗力。经济也不成了,西西里的2200名铁路工人中有1500人得了疟疾,这一来意大利国运就指望着科学家们:疟疾到底是什么引起的?
搞清楚疟疾到底是什么引起的得从根上找,意大利病理学家科拉多·托马西-克鲁代利和艾德温·克雷白来到罗马的沼泽地,在那里采集了空气和泥土的样本,在显微镜下从这些样本中看到了杆菌,将这些杆菌给兔子注射后,兔子出现发热和寒战,在兔子的身体中,他们找到了这种杆菌。1879年,他们公布了这个发现,把这种杆菌称为疟疾杆菌。
以科赫为首的微生物专家马上肯定了这个符合微生物学主旋律的发现,这个发现很好地解释了疟疾广泛传播的原因,因为空气中有这种细菌,从科学上给了“坏空气”一个解释。下一步就可以制备细菌疫苗,从而从根本上征服疟疾。
下面第一位军医上场。
一年后,法国军医阿方索·拉韦郎在阿尔及尔的康斯坦丁用显微镜观察疟疾病人的血液样品。当时做显微镜观察时要将血样在化学物中浸泡一下,结果这个程序把疟原虫都杀死了或者分解成不可见的形状。拉韦郎偏偏直接观察新鲜血样,新鲜血液如果还是温的话一样不能观察到疟原虫,拉韦郎也一直这样观察新鲜血样,滴一滴血在玻璃片上,然后就使劲看,结果什么也看不见,这一次他放好血样后犯了法国人的懒散毛病了:我得先喝杯咖啡去。15分钟后喝完咖啡回来再一看,玻璃片上血样已经冷却了,疟原虫变得活灵活现,就这样人类发现了疟原虫。
这杯咖啡给拉韦郎换来的是1907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2-7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到这里再转回到疟疾上。对疟疾病原、传播途径以及控制手段的最终解决靠的是一个白求恩和五位军医。
微生 ...
工作期间去喝杯咖啡也很重要啊。 qyangroo 发表于 2012-2-7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工作期间去喝杯咖啡也很重要啊。
所以我就这么干,不过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大发现: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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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韦郎当然不敢随便定论了,又重复了很多次,而且发现病人服用奎宁后血样中的疟原虫消失了,这种东西肯定不是细菌。但他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回到欧洲后,他发表了自己的发现,受到微生物界的一致反驳,法国的微生物权威认为这个土鳖军医把血样污染了,托马西-克鲁代利认为那是死细菌,科赫大师也反对,没想到拉韦郎是属小强的,大家一致反对,他还来劲了,提出另外一个更没有人相信的理论:这种微生物是通过蚊子传播的。下面第二位军医上场。
这法国军医一个劲地添乱还不算,大老远的还有个美国军医也添乱。在密西西比河畔,一位叫乔治·米勒·斯滕伯格的美国军医闲着没事,重复起托马西-克鲁代利和克雷白的实验来。
斯滕伯格也去疟疾孳生地采集土壤和空气样品,回到实验室里真的分离到细菌,然后给兔子注射,兔子也真的出现高热。
这不是重复成功了吗,可是斯滕伯格偏偏觉得这种高热不像疟疾,还觉得应该有对照组,而且他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拿自己的唾液当对照,给另外一组兔子注射了,结果兔子出现同样的高热,斯滕伯格是医生,肯定自己不是疟疾,也就证明了说疟疾不是所谓的疟疾杆菌引起的,而是对人的唾液中的什么东西不对付。
唾液没给斯滕伯格一个诺贝尔奖,但他后来一路高升,成为医学总监,慧眼识英雄,启用沃尔特·里德,发现黄热病的传播途径,进而实现控制和征服黄热病的目标。
因为疟疾杆菌的理论符合主旋律,微生物界彻底地忽视了这两位军医的发现,这两位人微言轻,也就老老实实地继续当军医,没想到无风不起浪,在北方和北美扔两块石头,居然在台湾也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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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轮到白求恩上场。在台湾这位是个英国医生,叫帕特里克·曼森。
曼森出身很不错,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先后获得医学学士、外科学硕士和医学博士学位,可是一毕业就跑到台湾,给大清朝海关当医生去了。先在台湾呆了5年,然后调到厦门,在中国大陆的各个口岸又工作13年,在1883年到1889年之间在香港行医。这样的人不是白求恩是什么?
这位白求恩的觉悟是因为他的学位是苏格兰大学给的,虽然官方说苏格兰大学和英格兰大学的学位是相等的,但苏格兰大学出来的人根本就进不了英国的科学圈里,曼森博士只能到海外当医生。
海外可选择的余地多了去了,首先应该在大英帝国自己的殖民地里当医生,当时很多英国人去印度,但曼森估计对咖喱味过敏,没去。
不愿意在大英帝国的土地上效力,也可以去美国呀,内战结束之后美国大跃进,虽然不像早年那样英国来个阿猫阿狗的都成了大熊猫,可是英国学位还是非常吃香,但曼森瞧着美国不顺眼,也不去。选来选去,选中了开了国门的大清,大清的位置也有的是,可是曼森偏偏到遥远的边疆台湾去为建设美丽的大清国做贡献了,这不是白求恩是什么?
一个洋博士到台湾那种基本上是土著居民的地方,自然闲得蛋疼,无聊之余开始瞎琢磨,哎哟,台湾有地方病呀。
怎么个情况?
曼森经常看到有些台湾人裆下有个球,大的超过篮球,有几十斤的样子,就这么晃晃悠悠地行走。这是在干吗?练少林铁裆功?还是练金枪不倒?不对呀,这里面有女的呀。
一打听,噢,这是一种本地特产的毛病。
有毛病就治呀,在一打听,无论中医还是西医对这种病都没有办法,曼森说我来,这裆下的蛋小三是没用的东西,开刀切了就是了。刷刷刷,切下一堆蛋小三,肉乎乎地喂猪去吧。
病人手术完了状态很好,小三被切除了,顿时健步如飞,曼森特有成就感,看看,大英帝国的博士的水平。没得意几天,病人都回来了:大夫,蛋小三又长出来了。
我靠,这么快就长出来了,不用怕,我再切。
切呀切,那蛋小三就跟孙悟空的脑袋一样,切掉一个没多久就又长出一个,曼森切到手软,算了,别切了,台湾的猪都吃腻了蛋小三了。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2-9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面轮到白求恩上场。
在台湾这位是个英国医生,叫帕特里克·曼森。
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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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74年,科学家在病人的血和尿液中发现丝虫,证明这东西是一种寄生虫病,叫丝虫病。蛋小三的再生能力有了解释,曼森开始考虑丝虫病是怎么得的。他发现这是一种传染病,明显不会通过打喷嚏或者接触肮脏的东西传播,那么丝虫是怎么从一个人传给另外一个人的?
曼森对病人的血液进行观察,发现丝虫只在晚上采集的血液里出现,白天采集的血液里面就没有,那么丝虫是怎么消失的?曼森的结论是丝虫肯定是被某种吸血的东西带走了,就这样他想到了蚊子。
有了假设,曼森便进行试验。他让蚊子和一位丝虫病人呆在一个关紧窗户的房间,让蚊子在夜间吸血,早上进去后一看,墙壁上趴着吸饱了血的蚊子,而那病人已经死了,不知道是病死的还是热得闷死的,尸体解剖没有定论。曼森把飞不动的蚊子抓起来,放到玻璃管里面,在蚊子体内发现了丝虫。
这样是不是已经证明了蚊子传播丝虫病了?曼森摇头,不对,因为他有一本自然史,里面说蚊子只吸一次血就饱了,不会再吸第二次血了,因此就不可能把丝虫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那么怎么解释呀,曼森的解释是丝虫生活在蚊子体内,通过产卵污染了水源,人饮用了被污染的水,因此而得病。这样就完成了丝虫病传播的循环。
完成了这个理论,他又很得意,没想到印出来的东西也不靠谱,他读的那本自然史写错了,蚊子不止吸一次血,因此能够传播丝虫病,而不是通过水源的途径。可是曼森自己试验过呀,他抓来的那些蚊子都趴在那里不愿意动,这不是吃饱了的表示吗?其实这是蚊子都让他放在玻璃管里,没血可吸,全饿得飞不动,最后都饿死了。
曼森虽然之做了这么一次试验,但他是第一个用科学实验的办法证明了蚊子能传播疾病。从古罗马时期开始,人类一直怀疑蚊子是传染病的传播源,最后被曼森证实了。曼森因此成为热代医学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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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是受过完整的正规科学训练的博士,不是那帮军医,知道自己只做了一次实验而且还很粗糙,还应该和其他科学家合作,用最新的微生物学技术进一步验证。可是问题来了,他在台湾,当时中国还没有现代科学,不要说在宝岛了,在整个中国都无法找到合作者。曼森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这件事要抱大树,找个靠山,一打听,在丝虫病研究上,英国科学家有两位大拿,一位是在英国本土的托马斯·科博尔德,另一位是人在印度的提摩西·刘易斯。这不是用屁股都能想到吗,找在英国的科博尔德。
他还真找对了,科博尔德和刘易斯正掐得火热朝天,一看亚洲有人投奔,当即把曼森收为门下,马上以两人的名义在《柳叶刀》杂志上发表了曼森的实验,科博尔德就这样成为蚊子传播传染病的共同发现人。
刘易斯这个气呀,捡便宜是不是,行,我质疑你,对曼森的实验进行验证,没有发现任何蚊子污染水源导致丝虫病的证据:《柳叶刀》上的文章有问题!
曼森有点慌了:科老师,我是不是重复一遍?
科博尔德说不用重复,刘易斯这厮故意找茬,咱们有舆论优势,又不是猪队友,怕什么。两人一道攻击刘易斯,靠着在英国的有利优势,在媒体上的到处喊,刘易斯远在印度,想反驳得千山万水寄稿子,等稿子到了伦敦,那俩人已经把舆论阵地全占领了。
这叫做话分两头,各表一枝。蛋小三丝虫病的争吵刚消停点,巴拿马又有故事了,有人又要开凿运河。
巴拿马是美洲大陆最窄的地方,这是偶然发现的,当年巴沃利亚带着皮萨罗一帮人是为了找黄金国,才横穿巴拿马,看到了太平洋。这帮人是财迷不是科学家,发现另外一个大洋又不能回西班牙光宗耀祖,还得继续找黄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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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沃利亚打听到了黄金国的消息,没想到国王派来了老奸巨猾的总督佩德罗·阿里亚斯,佩德罗的老婆是女王的亲信,抱定了以武力为主的方针,带了1500人,就当年的美洲来说算一支大军了,后来科尔蒂斯去征服阿兹特克,手下的欧洲人最多的时候也不过这个数。佩德罗到了巴拿马,那个小殖民点马上人满为患,很快出现饥荒,这还不算,疟疾也跟着闹起来,没多久那1500人就剩下1000个站都站不稳的了,佩德罗便采取软的一手,和巴沃利亚言和,把自己还在西班牙的女儿许配给他,两人维持了几年良好关系,等佩德罗缓过气来,还是把巴沃利亚砍了。最后黄金国也就是印加帝国被皮萨罗千辛万苦地征服了,巴拿马就成了南美去欧洲的中转站,黄金白银从秘鲁运到巴拿马城,让后再穿过巴拿马,运到大西洋岸上船。
巴拿马的气候既热又潮湿,很适合蚊子生长,欧洲殖民者把间日疟先带来,后来因为要运货,就引起了大批黑奴,结果恶性疟被黑奴带了来,很快泛滥起来,严重到国王亲自下令废弃恶性疟流行的村镇,可是重新建造的村镇的情况是一样的,还是大批大批的人死于疟疾。早在1534年,西班牙人就打算在巴拿马修建一条运河,这样从秘鲁来到船可以直接开到大西洋,不用再转几道手了,但由于疟疾的流行,这个设想根本无法实现,最后只建立了一条小道,在小道的两端各有一个镇子。
一转眼到了17世纪末,巴拿马又成了热点。
这次是因为一位叫威廉·帕特森的苏格兰人,从巴哈马回到家乡,跑到伦敦去找英王詹姆斯二世,提出达瑞恩计划。
当时苏格兰和英格兰是王位联合模式,其实就是英格兰实际控制了苏格兰,所以帕特森找到英格兰政府。
达瑞恩是巴拿马地峡东端那个镇子的名字,帕特森并没有去过巴拿马,他之所以知道达瑞恩,是因为他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叫内尔·韦弗,也是苏格兰人,此人在16岁的时候去东印度群岛当赤脚医生类的大夫,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成了海盗。一次韦弗受伤后被海盗同伴丢弃在达瑞恩,在丛林中和土著生活了几个月,回来后把这段经历写成一本书。
对于苏格兰人来说,韦弗的这本巴拿马历险记是一本亡国之书。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7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届诺贝尔医学奖是给了有关疟疾的研究,说明了疟疾的重要性,后来还有两届也给了疟疾的相关研究,同一种 ...
第二种说法确实是有证据还是处于种族歧视? 帖子还是养肥了看好啊多过瘾啊谢虎子{:237:} 猫元帅 发表于 2012-2-13 0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种说法确实是有证据还是处于种族歧视?
这和质疑韩寒的东西全是他爹写的一样,不可能有确凿证据,是推断出来的,非洲人现在还和猩猩有性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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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森在西印度群岛靠贸易发了财,韦弗把巴拿马丛林写得非常富饶,那里的食物足够供应几百人的探险队,他的记载让帕特森有了一个梦想,就是在巴拿马建立一条大路,大大缩短和东方之间的交通距离。。这个梦想的原因,英格兰并不让苏格兰染指美洲贸易,欧洲其他国家都一样,洲际贸易这块大饼被几个国家瓜分了,不让其他国家插手,加上苏格兰本身的原因,导致这个国家非常贫困。苏格兰人看到其他国家靠海外殖民发了,也想走这条路,可是没有想出好的办法。如果在巴拿马修了路并控制在苏格兰人手中,靠贸易中转的利润,就能让苏格兰成为一个贸易强国。
韦弗在书中提到巴拿马多雨,但帕特森并没有当回事,苏格兰也多雨,而且苏格兰人包括他本人早就殖民美洲了,巴拿马的雨季能糟糕到哪里去?
帕特森回到欧洲,上书詹姆斯二世。詹王爷并没有看出他的狼子野心,只是因为正和法国交战,不愿意因此而得罪西班牙,何况如果能的在巴拿马修了大路,会影响英格兰东印度公司的利益,因此对他的计划不予支持。
帕特森跑到神圣罗马帝国和荷兰去兜售达瑞恩计划,都碰了钉子,最后还是在苏格兰本土获得支持。1695年,苏格兰人成立了“苏格兰对非洲及东、西印度群岛贸易公司”,开始募集资金。但英格兰议会撤回了所有英格兰资本,王室颁令禁止英格兰各殖民地当局支持苏格兰人。但是苏格兰人豁出去了,将大量资金投入这次冒险计划,一共筹集了40万磅,占苏格兰全国总资产的四分之一。
有了这笔巨款,帕特森建造了一支巨大的船队,带了一年的食物供应,以及各种可以和其他殖民地交换的货物,船队载了1200人,包括400名苏格兰高地的农民,为了让农民加入探险队,帕特森保证在巴拿马分给每个人50顷地。
1698年7月,殖民船队满载着全苏格兰的希望,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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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海就不顺。按计划应该装够吃一年的牛肉和咸鱼,但由于苏格兰正闹饥荒,被人偷工减料,出了海才发现只装了一半,而且已经开始变质了。等船队到美洲时,已经有40人病死在海上。到了美洲后,在一座岛屿上停留时,有几个人上岸观光,结果被蚊子咬了,这里的蚊子携带黄热病病毒,蚊子也跟着上了船,于是黄热病在船队中流行起来。等终于到了达瑞恩,探险队已经让黄热病折磨惨了,包括帕特森妻子在内的很多人死于黄热病。
到了达瑞恩后,他们发现韦弗说的没错,这里确实食物丰富,随便抓几个海龟就够上千人吃一顿的。但是好景不长,没有多久疟疾便流行开了,等一支西班牙人的小部队闻讯赶来时,探险队只有四分之一的人能够战斗。
勉强打跑了敌人,还是打不过可怕的恶性疟,加上英格兰当局的禁令,使得苏格兰探险队无法生存。当得知另外一支西班牙军队就要来到消息后,苏格兰人斗志全无,决定逃走,把重病人全丢下,上了两条船,一条到了牙买加,途中死了140人,另外一条船回到苏格兰,途中死了105人,帕特森在海上病得不能动弹。
这段期间苏格兰的饥荒更为严重,很多人索性坐船去巴拿马找帕特森。帕特森回到苏格兰后,整个国家的梦想破灭。第二批殖民者到了巴拿马后。发现殖民地已经被遗弃了,他们中的三分之二的人很快得了疟疾。等到西班牙军队前来,苏格兰人被疟疾折磨得一点斗志都没有,西班牙人要求他们投降,结果三分之一的人病到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先后一共四千苏格兰人来到巴拿马,其中两千人死亡,其余的人大部分流落在美洲各个殖民地,只有很少的人返回家乡。苏格兰一下子损失了大量的人口,引起苏格兰社会的骚动。这次探险让苏格兰损失了四分之一的财富,上千人为此破产,加上灾荒,苏格兰的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帕特森也一贫如洗,靠教贫苦孩子数学度过余生。
苏格兰债台高筑,根本无力偿还,处于破产的边缘,英格兰愿意帮苏格兰还债,条件是苏格兰加入新的大不列颠,没有别的选择的苏格兰同意了,独立的苏格兰从此消失。
一个国家就这样让亡于疟疾。
苏格兰这是典型的光看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