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 发表于 2011-12-14 21:03:11

狂犬病不是发病后就没救吗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5 06:19:50

包子 发表于 2011-12-14 08: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狂犬病不是发病后就没救吗

要抓紧时间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5 06:22:27

9

1939年诺贝尔奖的情况很特殊,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有三年没有德国人得诺贝尔奖了。

德国人三年不得诺贝尔奖怎么了,三十年不得或者从来没得过诺贝尔奖的国家有的是,问题在于德国当时是世界头号科学大国,就像今天,如果三年没有美国人得诺贝尔奖,各方面包括美国有关部门就得抗议了:诺贝尔奖委员会你们是怎么回事?学习中国人评奖那?

1936年、1937年、1938年诺贝尔奖不给德国人是有原因的,1935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正在纳粹集中营里的卡尔•奥西茨基,希特勒得知后大怒,这是外国势力在干涉德国的内政,马上将诺贝尔奖和谐了,禁止德国人接受诺贝尔奖。

诺贝尔奖跟YAHOO一样主动配合,也不颁奖给德国人,做到相安无事,其他国家的科学家高兴了,少了一大竞争对手,得奖的机会多多的,这样好,就这么干下去吧。

到1939年,情况不同了。一是再不给德国人,诺贝尔奖的公正性就没有了,医学奖还勉强能找出理由,化学奖实在说不过去了,德国人在化学上独步天下,这么干正中了希特勒的计,让诺贝尔奖边缘化了;二是1938年奥西茨基因结核死在集中营了,诺贝尔奖委员会觉得希特勒的怒气消了;三是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诺贝尔奖委员会也想为和平做点事。

1938年化学奖因故晚宣布,和1939年化学奖一起宣布,1938年化学奖给了奥地利人理查德•库恩,奥地利已经和德国合并了,库恩算德国人,1939年化学奖给了德国人阿道夫•布特南特。

医学奖委员会倾向于给多马克,但主席、瑞典病理学家韩森比化学奖委员会那帮人多了一个心眼。韩森于1935年曾经审评了伍连德先生,评语肯定没写得天花乱坠。他一看多马克有可能获奖,马上给戈林取信,问德国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戈林根本就不回信,韩森不死心,找到德国驻瑞典大使馆文化专员。

这位专员觉得这对德国科学是好事,证明我们纳粹德国在科学上也做出了盖世的成绩,主动给政府写信,建议取消禁令,德国政府回复:对此不欢迎。

韩森得到消息后把医学评选委员会的人召集来:你们看德国政府是这个态度。但我认为如果为了政治了改变评选结果的话,会有损诺贝尔奖的公正。

委员们心说已经有损三年了,现在才说这个一看就别有用心。既然主席定了这个调子,大家一致赞同将这一年医学奖授予多马克。

这样,诺贝尔奖将了希特勒一军。

包子 发表于 2011-12-15 09:23:40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5 0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抓紧时间

抓紧到什么地步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5 10:10:55

包子 发表于 2011-12-14 2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抓紧到什么地步

被狗咬了以后不管是不是疯狗,赶紧打疫苗,被狐狸抓了也一样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5 19:14:34

10

库恩和布特南特得知自己获奖了,一下子冰火两重天,得奖很高兴,说明老子的研究达到世界水平了,得奖很害怕,因为领袖说了不能拿诺贝尔奖,是不是要去郑重说明一下,这奖是他们硬给的,不是自己争取的,免得组织上误会?

正七上八下那,外交部来指令,让他们拒绝领奖。怎么拒绝?组织上说等通知。

一个月后,来通知了:来柏林一趟,到教育部报道。

两个赶紧坐上火车,到了规定的日子赶到德国教育部。

进了教育部,被领到一间屋子里,里面坐着一位党卫军军官,一看军衔是准将,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这两人也不自我介绍,让他们坐下,每个人面前放了一份封打好的信,还有一封应该是多马克的。准将说你们读一读。

两人拿起来读,是以他们的口吻写给诺贝尔奖化学委员会的,内容是拒绝领取诺贝尔奖,原因不仅仅是因为违法德国法律,而且诺贝尔奖颁奖给他们的目的是让他们对抗法西斯,破坏德国的和谐社会。

两人读完信,说这里面有些内容和事实不符,能不能改动一下?

准将说那是不可能的,每一个字都经过希特勒本人批准,签字吧。

两人签了字。

准将说你们把信带走,回家后马上寄出,这样敌人就认为是你们自愿寄出的。

库恩和布特南特拿着签好的信走出教育部,才发觉出了一身冷汗,这才想起来多马克怎么没有在场?不由得从心里佩服,是条汉子,居然敢不来?

多马克没那么大胆,他是想来但来不了,这会儿正在盖世太保的牢房里蹲着那。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1-12-15 23:32:46

大开眼界,拜读了。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6 02:51:13

11

多马克是个好同志,和元首早年的奋斗经历相似,都是一战中英勇负伤的上士。多马克头皮被消掉一片后,被送回柏林养伤,医学发现这伤兵是名医学院的学生,太紧俏了,当医务兵吧。战争结束后继续读医学院,成了微生物专家,因为大学给的那点薪水养不起老婆孩子,才被拜耳公司挖去。一家子加上亲戚都是地道的日耳曼人,怎么让盖世太保给抓了?

多马克比库恩和布特南特早知道得了诺贝尔奖了,是一位瑞典记者告诉他的,确证获奖后,他找到自己挂名教授的蒙斯特大学的校长,校长去找教育部长询问,答复是等着。

校长再找国内事务部部长,解释说这是科学奖,是瑞典人颁发的,诺贝尔和平奖是挪威人颁发的,两者不是一回事。答复还是等着。多马克只好致电诺贝尔奖委员会,说不知道能否参加颁奖典礼。

盖世太保得知他对瑞典人这么客气,到他家搜查一番后把他逮捕,扔进监狱,只可惜盖世太保的牢房不是天朝的拘留所,没有躲猫猫之类的娱乐活动,多马克毫发无伤,就是吓出胸痛,一周后被释放。几天后,他按原定计划去柏林做科学报告,在火车站上听到广播里喊自己的名字,让他去盖世太保办公室,在那里有一封拒绝诺贝尔奖的信,多马克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这会他也用不着担心能不能出席诺贝尔颁奖仪式了,因为二战爆发,1939年的颁奖仪式取消了。直到战后,他才被邀请到瑞典出席1947年的诺贝尔奖颁奖仪式。

百浪多息是拜耳公司的药名,这东西俗话说就是磺胺。磺胺是第一个合成抗菌药物,是化学制药业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微生物学的一个里程碑,获奖没有问题,问题在于给多马克一个人。

这件事说来话真的太长太长了。首先得从保罗•埃尔利希说起。

埃尔利希交友不慎,让哥们贝林独占了白喉抗毒素的成就,人道是祸不单行,埃尔利希刚刚让贝林坑了,就在埃及得了疟疾。

对,就是青蒿素能治的疟疾。

才这么一个小圈,咱们又绕到疟疾上了。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7 01:37:08

12

本帖最后由 京虎子 于 2011-12-16 12:37 编辑

疟疾是什么?

现在人心不古了,连革命传统教育都不见了,好不容易投了巨资向全世界控诉一下日本帝国主义的暴行,还整了个商女亡国恨的故事,最讨厌自以为是的中国文化人了,什么事都拿女人说事。纪念南京大屠杀就纪念吧,别整个“十四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能不能整出个“若道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来?又TMD的来什么争奥斯卡奖,舔好莱坞的屁沟就说舔屁沟,别搭上中国人的感情。你看人家美国拍的太平洋战场的故事,杀日本鬼子怎么了?不服咱再打一场。

走题了,打住。其实这太平洋战场的胜负还真和疟疾有关,那是后话了。早年革命传统教育里面常常有个红军战士哆哆嗦嗦地,那叫打摆子,就是得疟疾了。

红军那阵子得疟疾,现在哪?现在也得,青蒿素问世后,中国疟疾的年发病率从200万下降到90万,这还是官方的数字,也就是打折到了跳楼价的数字,疟疾在中国南方一直存在着。这是一种寄生虫病,传播是通过蚊子,蚊子到处都是,为什么疟疾主要在南方?因为北方有冬天,没了蚊子,也就没了这个传播途径。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在北方一样有可能得疟疾,比如当年康熙皇帝连紫禁城都没出过,居然也得疟疾了。

康熙得疟疾在世界历史上真不算什么事,因为得疟疾的名人太多了,掰着手指头数,头一号就是亚历山大,想当年亚历山大征服了波斯帝国,到了天下无敌的境界了,结果在巴格达死于疟疾,年仅32岁,一下子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庞大的帝国让手下人瓜分了。

关于亚历山大之死,很多对此有研究的人都认为他就应该死,之前冲锋陷阵的时候受了那么多次伤,严重到脑袋差点让人家劈开,还酗酒等等,不死于疟疾也会死于其他的毛病。这叫历史上的想当然主义,是因为不知道疟疾分好几种,亚历山大倒霉,叮他的那只蚊子的唾腺里的疟原虫是最厉害的一种,也就是恶性疟原虫,今日全世界每年死于疟疾的一百多万人,基本上和亚历山大一样,是死于恶性疟的。

这个故事很有励志效果,每当我们对感到命运残酷、生活无奈、那么多的不公平甚至有拿把刀去砍谁的冲动的时候,想想亚历山大吧,玩了多少回命打下了那么大的一个家业,就因为卧室里飞进来一只携带恶性疟原虫的蚊子,一下子全没有了,我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7 21:18:56

13

第二届诺贝尔医学奖是给了有关疟疾的研究,说明了疟疾的重要性,后来还有两届也给了疟疾的相关研究,同一种疾病得了三次诺贝尔医学奖,是绝无仅有的例子,也说明疟疾这个病在人类的各种疾病上稳坐老大的地位。

疟疾之所以这么狂,是因为它和其他疾病不一样,其他疾病在人类中存在的时间最多一万年,像鼠疫、天花都是这类古老的疾病,而疟疾则是从有人那天起就有了。这个故事里的角色有三个,人类、疟原虫和蚊子。他们仨里面蚊子年纪最大,其次是疟原虫,最年幼的是人类。这是怎么知道的那?是通过琥珀,在4千万年到6千万年前形成的琥珀化石中就有蚊子了,说明蚊子的岁数起码有4千万岁了。于3千万年前形成的琥珀化石中就有携带疟原虫的蚊子了,说明疟原虫的岁数起码有3千万岁。和蚊子大哥疟原虫二哥相比,人类就是八十二岁老爹娶了个二十八的后妈,然后八十八还结瓜生出来的跟老大孙子一般岁数的小弟弟,再怎么努力算也不过几百万岁。

当人类还在子宫里面的时候,蚊子和疟原虫就存在了,因此人类一出世,很快就认识了这两位。但是疟原虫在这之前适应了蚊子,也适应了其他动物,可是不适应人类这种新物种,就像今天出了一高技术新产品一样,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用,所以不是一有了人,疟原虫就钻了进去,而是经过一段时间,有几种疟原虫产生了变异,适合了人类的身体,变成了人类的疟原虫,人类也就有了疟疾。

这样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有俩可能,一种是蚊子咬人的时候把疟原虫带入了人体,很多次之中有一次那疟原虫出现了变异,再由下一个咬人的蚊子把这种疟原虫带走,传给它咬的下一个人。另外一种可能是古人类和猩猩一夜情的时候,猩猩身上的疟原虫跑到人身上了,很多次之中有一次那疟原虫出现了变异,再由下一个咬人的蚊子把这种疟原虫带走,传给它咬的下一个人。

这两种可能笔者认为第二种可能性大,当然听在某些人耳朵里这不是一般的流氓,但这是事实,直到今天,在非洲,人和黑猩猩之间还有性交流。关于艾滋病毒的来源,一样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发生在猎人和黑猩猩搏斗的时候,双方招招见血,通过血液传来的。一种是人类和黑猩猩缠绵的时候,人类这一方生殖器官有破损,通过血液、体液或者精液传来的。我在写艾滋病历史时和其他专家一样采用了第一种可能,但在心里也和其他专家一样认可第二种可能。

所以说什么性解放呀,都是西洋雅皮的胡扯,再解放能解放成非洲人民的水平吗?还有什么博爱,也是外国人吃饱了撑出来的,再博爱能博爱到非洲人民的层次吗?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8 00:46:17

14

人类的进化如果从基因水平上讲,有一个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一开始大家一起艰苦奋斗,等大功告成了后就由人民民主变成党天下了,领导阶级人民的政权就是一句口号,抱着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念头的主儿就只能当运动员了,老老实实的就成了饲养动物,好吃好喝就是别乱动。这里面的党就是我们人类,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就是细菌病毒寄生虫这些微生物。

人类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大圣,而是辛辛苦苦自己进化出来的。我们大家都是在娘肚子里呆九个月出来的,觉得没什么难的,这叫躺在子宫里说风凉话,人类进化过程可没有这么一个安全的子宫,也不保证能够进化成功。你设计好了一个脑袋俩胳膊俩腿儿,到时候可能这多一个那少一个,就别说六指三鼻孔了。

人类首先要进化,进化到满意的程度后就要维持稳定。就好比闹革命的时候到处暴动,把地痞无赖们都煽动起来,团结黑社会等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适量卖国也在所不惜,能到革命成功了,就要对内社会稳定对外民族主义,要改辙更张。人类有自己的目标,要进化成智能动物,要直立行走,要能适应环境。怎么进化那?说白了就是不断地改善自己的基因。如同偷渡客服务员嫁给了来吃自助餐的白胖子,虽然混血第一代是歪瓜裂枣,但只要坚持混下去,几代以后最终还是能出落得漂亮。古人类也一样,靠自己一代一代生是不行的,因为基因彼此是一样的,靠这种基因变异太慢,必须靠外来基因的嵌入。

怎么能做到这一点?那年月没有基因工程,人兽杂交生不出东西来,和猩猩也许可以,可那是倒进化,好不容易能站起来了下地了,几代以后又上树了。外来基因靠的是微生物尤其是病毒,早期的病毒是逆转录病毒,是像艾滋病毒那样以RNA的形式存在,进入宿主后转变成宿主的DNA,一旦转变了,就会永久地在宿主基因中存在下去,偶尔会进入生殖细胞,这样一来病毒基因就有可能成为宿主基因的一部分。

当然能遗传下来的都是对人类有益的基因,因为人类进化是一个多少百万年的过程,那些对人体有害或者无益的基因就不会遗传下来。人类就是靠这种投机取巧的办法大大加快了自己的进化过程。估计其他高等动物也是这么干的,低等动物也不是傻子,基因不分内外,只有拿来主义。

进化到了一定程度就不用再这样进化了,而是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行小范围调整,在这之后人体对外来基因就不再颁发绿卡了,一律遣送,人和微生物的关系也就从合作伙伴变成组织和屁民的关系了。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8 06:44:42

15

组织是这样做的,给一部分细菌屁民发准住证,让它们呆在肠道里把人吃进去的食物消化掉,还有很暴力地把吃进来的细菌都杀死。其余微生物屁民就限期离境,否则就不客气了。

这样一来,那些微生物屁民就惨了,这么多百万年大家合作的好好的,你给我提供住处和食物,我给你当基因民工,一下子你清理外来人口,我没活路呀。为了生存,就只能非法打黑工了。这种违法现象有关部门也就是人的免疫系统要严格执法,黑工小贩们为了生存只好奋起反抗,于是我们的身体就出现了一种现象,叫做疾病。

有准住证的细菌屁民也不是很幸福,有的时候吃进来的细菌很小强,杀不死也饿不死,或者不是吃进来的,组织上感冒咳嗽了。本来这种情况吃药七天不吃药一个礼拜,可是组织上普遍药物滥用,是个伤风就吃抗生素。

抗生素对于细菌来说是什么东西?是机关枪。它们可不管你有没有准住证,一概杀无赦。这年月大部分小病是病毒病,抗生素杀不死病毒,反而把肠道里的合法居住的细菌屁民杀得七七八八了,没有了这些屁民,人的肠道就很不顺服,身体状况就更别提了,这叫自毁群众基础。此外,抗生素滥用还能加速耐药菌的基因变异,到时候又回到80年前,连细菌也无药可用,大家凭运气吧。

走题乎?那就回到基因嵌入上。

最后一次病毒基因嵌入人类基因的时间在距今十万年到一百万年之前。

怎么是个九十万年的范围?90万年是什么概念?现代人走出非洲才不过五万年时间,就已经把这个世界折腾成这个样子了,再过八十五万年,恐怕世界已经毁灭过N回了。

没办法,这东西是病毒考古学的成果,根据病毒DNA序列分析得出的时间段,通常就是这么看起来不靠谱的广谱,要不哪几位穿越爱好者辛苦一趟,分别到100万年前到10万年前去采样?可千万别被什么野兽吃了或者让古人类古猩猩给潜规则了,咱这还等着缩小范围,精确到万年的水平哪?

旅途愉快 发表于 2011-12-18 13:47:00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7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届诺贝尔医学奖是给了有关疟疾的研究,说明了疟疾的重要性,后来还有两届也给了疟疾的相关研究,同一种 ...

所以说什么性解放呀,都是西洋雅皮的胡扯,再解放能解放成非洲人民的水平吗?还有什么博爱,也是外国人吃饱了撑出来的,再博爱能博爱到非洲人民的层次吗?

这话说的字字珠玑啊

道可道 发表于 2011-12-18 16:27:27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7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组织是这样做的,给一部分细菌屁民发准住证,让它们呆在肠道里把人吃进去的食物消化掉,还有很暴力地把吃进 ...

这个病毒考古学比较有趣,虎兄有哪本书推荐看看?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8 21:37:31

道可道 发表于 2011-12-18 0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病毒考古学比较有趣,虎兄有哪本书推荐看看?

专门的著作还没有发现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8 21:38:04

16

就这样,人类基因组中有一部分是来自病毒等微生物的,比例在8%。甚至有人说,人类之所以的出现,就是病毒基因变异的结果。

这个基因嵌入有一个好处,就是人类天生对不少的微生物有一定的抵抗力,这也是人类狡猾本性的表现。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各种动物睡在一个蒙古包里,乱点性是难免的。

咱们再说这疟疾和引起疟疾的疟原虫。疟疾在人类出现的时间,大致在50万年前到10万年前,也就是人类的基因在最后的从变异到稳定的阶段,再往后人类的基因组就非常排他了,疟原虫这种生活周期很复杂的微生物就很难在人体内变异了。

从10万年前到1万年前,人类进入了缓慢的自身变异阶段,变异的动力是什么呀?就是疾病。这期间人类没什么别的病,疟疾是一种,一些不利于对抗疟疾的基因慢慢地消失了。也就是说,人类进化在某种程度上是让疟疾给逼的,本来也就打算进化到猴以上的水平就行了,因为疟疾,只能超过猩猩了。

到一万多年前,人类开始定居从事农牧业,就是有了组织了,一旦组织起来,地痞无赖就成了民兵,基因自然选择的速度加快了。

疟疾这么古老,为什么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没有疟疾?这是因为疟疾是一种热带和亚热带疾病,当远古人类从西伯利亚经过白令海峡的陆桥来到美洲时,这些人身上肯定有疟原虫。但是那过程是个长征,而且是在寒代,没有蚊子,这样疟原虫就只能在一个人体内呆着,直到死。

美洲大陆是有土著蚊子的,但疟原虫这种东西和其他致病微生物一样,都是在非洲诞生的,美洲的蚊子体内没有疟原虫,人类来到美洲后,血液中不存在活的疟原虫了,美洲的土著蚊子咬人也咬不出疟原虫,因此美洲大陆就成了无疟疾之地,直到欧洲人疟疾带来。

疟疾并不是杀死土著印第安人的杀手之一,因为在疟疾猖獗之前,土著印第安人已经让天花和鼠疫杀得剩不下多少人了。

有蚊子并一定有疟疾,因为疟原虫只能寄生在按蚊体内,在430多种按蚊中,大约有70种能够传播疟疾。

有了能寄生疟原虫的按蚊,是不是就一定会有疟疾在人类中流行?

非也,还需要一个东西,叫做生态环境。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19 19:48:09

17

环境保护是一个听起来很高尚的东西,因为据说不保护的话人类就要灭亡了,当然这东西没有经过验证,也忽视了地球自然调节的因素,而环境保护是基于人类生存,并不是广义的,肯定没有考虑动物的生存。
人是一种高智能的动物,这个高主要是高在破坏环境上。人的数目稍微多一点,就开始破坏环境,对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的生存造成严重的影响,迫使它们不得不变异,否则就会灭绝。尤其是人类定居从事农业之后,对地球的生态环境来说,其变化就是不可逆的了。牧民也好不到哪里去,放牧的都懒,非要把一块地的草根啃完了才啃挪地。

疟原虫也一样,野生动物都让人杀得没有多少了,只有人是最容易找到宿主。四种疟原虫中,卵型疟原虫比较边缘化,三日疟原虫是最古老的,这种疟原虫还是主要寄生在动物身上,能够进入人体,但也容易被人的免疫系统杀死。

间日疟原虫是后进化出来的,它比三日疟原虫更有效地突破人类的免疫系统,在人体内繁殖得也更快。它也出现于人类的早期,那时候没多少人,光靠人是无法长期生存的,因此间日疟原虫也是既找人又找其他动物,找到什么算什么。

所谓间日疟是说每隔48小时发作一次,对于远古的人们来说,得了间日疟有一个好处是计时,发作一次就间隔了两天,于是大家都用打摆子来做为计时标准,男女约会的时候都这么说,下两次打摆子的时候野地里见。当然要说好是你打摆子了还是我打摆子了,否则闹错了一个人晾在野地里上火起来只好和猩猩凑合了。村里敲钟的就找个疟疾病人,一边打摆子一边哆哆嗦嗦地敲锣,大家就知道又过了两个日出日落。

间日疟原虫进入人体后,要先进入人的红细胞里面去,红细胞也不是随便能进去的,间日疟原虫将红细胞表面上的一种蛋白买通了,之后就可以进去了,这种蛋白称为Duffy抗原。

它走策反的路数,咱就给他来个肃反。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20 11:41:54

18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类发现原来Duffy抗原是间日疟原虫的汉奸,那就锄奸吧,于是西非和中非地区有很大比例的人没有Duffy抗原。

有人没有可是有人有呀,但蚊子不知道谁有谁没有这种抗原,从一个有抗原的人身上吸出疟原虫,过一会饿得坚持不住,随便找个人吃顿血,如果这个人有这种抗原的话,疟原虫能继续生存,如果没有的话,疟原虫就死了。很多人都没了这种抗原,间日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传播链,到了最后,在非洲基本上消失了。

人类采取这种内部严防的办法灭了疟疾,胜利了吧?没有。

为什么?动作太慢。锄奸的行动没有及时结束,有人带着疟原虫跑了。

哪里去了?

逃荒去了。

西非和中非那边本来还算可以,人的数量受天灾和野兽凶猛的控制,一直很有计划。但人越来越聪明,从被野兽吃到吃野兽,也知道抵御天灾,计划人口控制就施行不下去了。打猎的经常见不到猎物,拾荒的基本上找不到能吃的,饿死了不少可是生出来的更多,没有活路了只能背井离乡,离开西非去了埃及、中东,渐渐走遍全球。

这伙人离开的时候Duffy抗原缺陷性变异还没有形成,因此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没有足够的Duffy抗原阴性比例,间日疟能够在这些地区流行。

不过对于间日疟原虫来说也有一个痛苦的适应过程,比如来到欧洲的疟原虫发现欧洲有冬天,一到冬天蚊子冬眠了,但疟原虫没法冬眠,结果纷纷死亡。没死的采取到人的肝脏中休眠,度过冬天后复苏,这样才解决了生存问题。

在人类的故乡西非和中非,间日疟基本上消失了,只剩下三日疟和卵型疟偶尔在人群中出现。传播这些疟疾的蚊子是阿拉伯按蚊,那里的气候是干燥的草原,这种蚊子主要叮咬动物而不是人类,所以疟疾也主要出现在动物身上而不是人身上。

人类和疟疾的这场战役到了这个时候,起码在非洲,人类胜了。

但是,是非成败转眼成空。非战之罪,2500年前,撒哈拉沙漠形成,导致故乡的古老乡亲们被强行拆迁了。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21 00:13:26

19

本来是大片的草原和农田,拆迁拆成沙化严重,最后全成沙漠了,乡亲们没有办法,只能离开祖祖辈辈的家乡,到非洲其他地方去移民了。

非洲其他地方都是热带雨林,那里也有人,是处于打猎和捡破烂之中的人们,而出撒哈拉的人们是讲班图语的农民。按理说老实巴交的农民不是强悍的猎户的对手,但这是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一旦到了群殴的程度,猎户就不是农民的对手,关键在于纪律性。这和土匪遇见兵一样,土匪艺高人胆大,但遇见正规军只能或者逃走或者被砍头这两个出路。何况农民是为了保家拼命,猎人就犯不上了,换个地方过夜也没什么。
就这样呼啦来了一大群城管,把小商贩们撵走后,砍伐树木、建立村落、进行农业耕作,改变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雨水本来被雨林吸收了,这便形成了池塘,有了积水,蚊子就飞来了。

阿拉伯按蚊飞过来后,也得很痛苦地适应新的环境。本来以吸动物血为主,没想到这帮班图人只会种甘薯,不知道饲养动物,野生动物也全跑光了,逼得蚊子只能变种,变成只吸人血,出现一个新的品种冈比亚按蚊,因为村落就在附近,这种蚊子的飞行能力严重退化,只能飞很短的距离。

人有了,蚊子有了,气候也很好,疟原虫就复苏了,唯一的问题是Duffy抗原缺少,疟原虫还得碰运气,碰则思变,变出了恶性疟原虫。

因为蚊子只吸人的血,疟原虫就不能像间日疟原虫那样只会Duffy抗原一个招数,而变得同时具备好几种本领,遇见Duffy抗原就溜门撬锁,没有Duffy抗原就破门而入。间日疟原虫只能入侵2%的血细胞,恶性疟原虫则能入侵80%的血细胞,而且进入血细胞后能够以更有效的方式繁殖,使得人的免疫系统无法产生作用,其致死性可怕多了。

于是经过了数千年,疟疾重新出现在非洲,而且是死亡率很高的恶性疟,人类又到了不得不从基因上做出反应的关头。

现在是道高十尺了,魔能不能高十丈?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21 23:30:14

20

这一回敌人的招数太多了,光靠锄奸是不成了,只能采取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办法,走遗传病的道路了。这种遗传病叫镰状细胞贫血,珠蛋白β链基因发生单一碱基突变。正常β基因的第6位密码子为GAG,编码成谷氨酸,突变之后为GTG,编码成缬氨酸,使之成为异常血红蛋白S(HbS),细胞由正常的双凹形盘状变成镰刀形。

镰状细胞贫血对恶性疟有保护性,单核吞噬系统会将镰状细胞连同疟原虫一起清除﹐能够把恶性疟的死亡率降低90%。

如果父母双方都异常,孩子就会发生镰状细胞性贫血。如果孩子只从双亲的一方遗传到一个异常基因,则不会出现症状,但会把异常基因遗传给下代。

镰状细胞性贫血虽然有对恶性疟的优势,但患镰状细胞贫血的婴儿有25%会死亡,第一胎孕妇的死亡率也较高。这就是一个取舍的问题了,其他地区的人类肯定不会这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地干,但对于非洲人来说,用这种死亡率去换取对恶性疟的保护性是绝对值得的。于是这个基因突变在恶性疟流行区扩散开来,非洲、南亚和中东人中多达40%的人具有这个基因突变。

班图人有了镰状细胞贫血后,就有了征服非洲的利剑,他们把适合疟疾的生态环境带到非洲其他地方,原来居住在那里的人对恶性疟没有抵抗力,只能逃避,使得班图语系在几千年内占据了非洲大陆的绝大地方,讲其他语系的被挤到边缘地带。

非洲大陆是欧洲人最后征服的地方,原因就是恶性疟。外来人口没有镰状细胞这个基因盾牌了,当他们得了恶性疟之后,死亡率要比疫区的人高得多,使得欧洲人一直无法征服非洲大陆。

16世纪70年代,欧洲人打算夺取非洲的金矿,本以为征服美洲一样的容易,结果士兵大半死于疟疾,马匹大半死于昏睡病,剩下的病得都站不稳了,全被还处于铁器时代的非洲人给打死了。

1569年前往赞比西河的葡萄牙传教士和军人大部分死于恶性疟。

1841年托马斯 巴克斯顿率领的159人到几内亚探险,结果80%的人患疟疾。
1825年去冈比亚探险的108名欧洲人有88人死于疟疾。

英国本来把罪犯送到北美,在失去北美殖民地后,计划改在冈比亚安置罪犯,后来打听到来到非洲的欧洲人在一年之内至少死一半人,这不就等于判处死刑了吗,这才改在将澳大利亚改成天然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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