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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是人类历史上一个伟大的国家,咱们的专业的和业余的学者们常常把中国和罗马相比,其实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罗马依台伯河而建,靠农业而兴。有河就有蚊子,台伯河畔有能够寄生疟原虫的黑小按蚊,罗马人的农业生产和城市水利设施为黑小按蚊提供了很好的生态环境,罗马的人口越来越多,也给黑小按蚊提供了大量的血食。过了500多年,到公元前200年左右,黑小按蚊已经彻底适应了新的生态环境,罗马的居民也只好定期得疟疾,幸运的只是间日疟。
恶性疟原虫经常被商人和奴隶从非洲带到意大利半岛,也能在黑小按蚊体内生存,但始终无法适应生态环境。因为恶性疟原虫的生存在于不停地在人之间传播,一旦不传播了,它们会死在宿主体内。而黑小按蚊并非只吸人类的血,它们也会吸动物的血,如果它们把恶性疟原虫传进了牛或者马的体内,恶性疟原虫就无法继续生存,只能死亡。更重要的是黑小按蚊冬眠,对于能够在人肝脏内休眠的间日疟原虫来说不是问题,对于恶性疟原虫来说,冬眠就等于死亡。
传播恶性疟原虫的理想宿主是北非的羽斑按蚊,这种蚊子随着北非的货船和旅行者来到罗马,从北非来的谷物里也有这种蚊子的卵。但罗马适宜蚊子生存的环境已经被黑小按蚊占领了,其他的水面是鱼类的天下,如果羽斑按蚊把卵下在那些地方,很快就成了鱼食。如果侵入黑小按蚊的地盘更是死路一条,因为黑小按蚊能够释放出一种化学物,杀死异类蚊子。因此意大利半岛尤其是罗马没有恶性疟的市场。
在这几百年里,意大利人和地中海沿岸的其他地区的人也有了自己的基因对策,这就是葡萄糖-6-磷酸脱氧酶(G6PD)缺乏症,这种病也是遗传病,俗称蚕豆病,因为他们食用青鲜蚕豆或接触蚕豆花粉后会发生急性溶血性贫血,除此之外没什么毛病。因为G6PD缺乏,他们红细胞有缺陷,不适合疟原虫生长,或者被疟原虫侵入后导致红细胞死亡,疟原虫也一起死了。有G6PD缺陷的人在抗疟疾上有进化上的基因优势,具备一定的先天性疟疾免疫能力。而外来的敌人就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使得罗马人多了一套基因盾牌和一把疟疾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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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罗马还有自己的长城,就是布满蚊子的沼泽地,来自北方的强大的入侵者对疟疾没有抵抗力,还没有到罗马城下就会让疟疾折磨得几不成军,就像威特堡的戈弗雷那首诗中所言:“当不能用剑保护自己的时候,罗马通过发热来保护自己。”虽然有一定的抵抗力,但罗马人还是会得疟疾,包括凯撒在内的很多罗马人都是疟疾病人,罗马人慢慢地有了自己的预防疟疾的办法。公元一世纪的古罗马学者和作家马尔库斯•泰尔穆斯•瓦罗是第一个意识到疟疾是一种微生物传染病的人,他认为引起疟疾的动物小到肉眼不能看见,这是完成正确的。但他认为这种细小动物是从嘴或者鼻孔进入人体,则是错误的。根据这种认识,他建议罗马人把房子建在山丘之上,这样风可以把细小生物吹走。
这个建议歪打正着,罗马贵族们把房子建到了山丘之上,那里没有蚊子,也就不会得疟疾。
没有能力住在山上的平民为了避免风吹来这些细小生物,所有的门窗都面对一个广场,而不是面对荒野。虽然沼泽地离罗马最近也最适合农业耕作,但罗马人因为疟疾的关系,在开发了一段时间后放弃了,这样他们接触疟疾的机会就少多了。
瓦罗的看法并不被主流接受,古罗马人认为疟疾是有坏空气引起的。这是古代人对于传染病的普遍看法,因为传染病传播得非常之快,一个疟疾病人能够把疟疾传给上百个人,人们不知道有蚊子这个传播途径,除此之外只有风这个东西能够做到这样的传播速度,就形成了风将恶气四处传播的理论。
中国古代也是同样的理论,《素问•疟论》是这样说间日疟的:“间日发者,由邪气内薄于五脏,横连募原也。其道运,其气深,其行迟,不能与卫气俱行,不得皆出,故间日乃作也。”中医所说的瘴气大部分指的正是疟疾。
在治疗上,中医用小柴胡汤、清脾饮加常山、常山酒等。古罗马的办法有将金银花放在红酒中以缓解脾肿大,或者吃七岁鼠的肝脏。
罗马皇帝卡拉卡拉的御医塞瑞纳斯•赛门尼库斯的疗法是在脖子上戴一写着咒语的护身符,这个咒语是“abracadabra”。
大家快点一起念,abracadabra,abracadabra,abracadabra
本帖最后由 边寒剑 于 2011-12-23 08:55 编辑
abracadabraabracadabraabracadabra{:200:}
念了三遍后发现我想要banana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22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除此之外,罗马还有自己的长城,就是布满蚊子的沼泽地,来自北方的强大的入侵者对疟疾没有抵抗力,还没有到 ...
写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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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是信则灵,不信也没关系,赛门尼库斯医生还有其他办法,简单的是就着鸡蛋和红酒吃臭虫,当年这三样东西都很好找。如果觉得臭虫不好吃还有一个办法,连续三天黎明即起,对着一扇窗户祈祷,在念念有词中突然将窗户关上。最后这个办法男人来说最好,就是和一位刚刚来月经的妇女做爱,就像中国古代用经血祛邪驱魔一样。当然了,他们不知道还有一种说法,就是经血还有可能导致阳痿,那样的话下次得疟疾就只能吃臭虫了。这样一来罗马的时风日下,一伙人吃臭虫,一伙人天天早上使劲关窗户闹得人睡不好觉,还有一伙人到处追逐来月经的妇女,害得罗马的妇女来例假的时候都不敢出门。让有识之士看得痛心疾首,不成,要用科学的办法改变这个现象。
罗马的两位科学泰斗盖伦和塞尔萨斯挺身而出,尤其是盖伦,经过研究,特别是对古希腊的医学遗产进行了去粗取精,重新整理,使得放血疗法重建天日。
这种新的放血疗法不是简单地把血管切开就完了,而是根据病人的年龄、症状、季节、气候和所在的地方来决定放多少血。这种放血方法经过后世不断提高,成为西方医学的支柱之一,一直沿袭了1700年。
1799年,华盛顿咽喉炎很严重,赶紧把美国最好的医生请来几位。这几位名医一会诊,决定用最现代化的办法治疗。
首先,上汞剂。端上一杯,华盛顿这叫皱眉头,咬牙喝下去,肚子里马上翻江倒海了,医生拿出注射器,再把汞剂给他注射进去。这要是今天,属于重金属中毒。
其次,拿来一种有毒的白盐,吃进去一身大汗,狂呕,医生说目的达到了。
之后,贴一种腐蚀性的膏药,把皮肤都泡烂。
然后,喝剧热的醋,就是要把咽喉烧烂。
最后,放血,一共放了四回,一共超过两升。
再后来,比共产党员还坚贞不屈的华盛顿一蹬腿,死了,到今天还有不少人认为是医生们杀死了华盛顿。
放血疗法对疟疾基本上不太管用,古罗马人还有最后一招,到主管寒热的费布瑞斯女神庙去祈祷,一共七个寒热庙,挤满了哆哆嗦嗦的人,蚊子一看,整个罗马就这儿人多,咬吧,疟疾就这样继续传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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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沼泽长城固然好,可是粮食就不能自主,罗马唯有靠天下无敌的罗马军团,靠各地的战利品去支付北非的谷物、橄榄、鱼酱和油。等到罗马和迦太基争夺地中海霸权,汉尼拔入侵意大利的时候,这长城就不太灵了,迦太基军来自地中海沿岸,和意大利人一样对疟疾有一定的抵抗力。汉尼拔对意大利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大面积的农田因为战乱而成为荒地,水利设施被严重破坏,导致疟疾到处蔓延。
但罗马的长城对于汉尼拔的雄师还是起了作用。连汉尼拔都得了疟疾,不知是因为疾病的原因还是乱投医,一只眼也瞎了。坎尼战役之后,汉尼拔在大胜之际没有兵临罗马城下,一直为后人所诟病,其实原因就是罗马这生态长城,汉尼拔知道一旦兵临罗马的话,他的大军就成了绵羊了。
罗马彻底战胜迦太基后,整个意大利半岛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特别是经过长期的开垦,意大利的森林面积持续退化,导致水土流失、河床升高,经常出现洪水,出现了很多的适于蚊子孳生的地方。这样一来,小黑按蚊就无法占据所有适于蚊子孳生的地方,羽斑按蚊有了自己的地盘,为了解决罗马寒冷的冬季的问题,羽斑按蚊改变习性,在罗马人的房屋内过冬,恶性疟开始在意大利流行。
意大利人的基因盾牌G6PD缺乏症无法抵御恶性疟原虫,因为恶性疟原虫对人类的红细胞没有那么挑剔,而且比间日疟原虫能侵蚀更多的红细胞,意大利人没有镰状细胞这个基因盾牌,所以不仅生病,而且因为恶性疟而死亡。恶性疟也改变了罗马人的性格,变得奢侈、残忍和缺乏自制。伟大的罗马精神渐渐消失了,罗马帝国只能走向衰落。
到了公元五世纪,罗马帝国分成东西两个帝国,西罗马帝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蛮族的入侵加上瘟疫,使得罗马于410年被哥特人攻陷,然后是阿提拉入侵,汪达尔人再次攻陷罗马,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
在此期间,恶性疟在意大利大流行。1988年到1992年,美国考古学家检查了罗马附近一所村庄的死于公元五世纪的五十具婴儿尸体,用分子生物学的手段发现了恶性疟原虫的DNA。
由于恶性疟的流行,那时意大利的婴儿只是不到半数能够存活下来,幸存者也有很多人不能活到20岁,使得意大利人的平均寿命严重下降,使得西罗马帝国根本没有能力抵御外来的侵略。曾经使得罗马强盛的疟疾就这样使得罗马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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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罗马帝国的衰亡的原因有很多种,疟疾无疑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罗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被破坏后,由于恶性疟疾的存在,永远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情况,疟疾成了欧洲人所说的意大利病。罗马帝国消失了,但疟疾没有消失。在其后的一千多年中始终扮演着罗马人杀手的角色。从1492年到1590年这将近100年间,先后有五位教皇死于疟疾。每一位教皇见上帝后,从各地赶来的红衣主教们总会有不少位在罗马死于疟疾,以至有不少位干脆拒绝到罗马来给教皇送葬,罗马的空气太TMD的坏了。
疟疾终于有了Malaria这个名词,意思是坏空气。
在人类历史上,在帝国的废墟上通常会出现另外一个帝国,罗马衰亡之前也经历了许多次改朝换代,但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在这片土地上再也没有出现另外一个帝国。虽然欧洲的君主们都渴望有朝一日成为罗马的皇帝,但在其后的1500年中无一成功。
所以说罗马亡于生态环境的改变。
疟疾对人类还有一个重大的影响,就是在饮食上。今天我们饮食中的调味料说白了就是草根树皮叶子,当然那些造假的不能算。这些东西现在看来是为了饮食变得更可口,并没有提供其他的营养价值。
但是有没有人想过,人对于口味的选择嗜好并不是生存的需要,而是所谓的习惯,就和打嗝放屁一样,各有所好,但几乎所有地方的人都在饮食中添加这些东西,说明有一个共同的源头。
这个源头就是灵长类动物有咀嚼树叶树皮的习惯,这种习惯就是为了对付疟疾的,因为植物的外皮和叶子上有能够抵御寒战的成分,这种习惯被人类继承下来,辣椒、葱姜蒜等等,从一开始并非为了口腹之欲,而是为了对付疟疾,渐渐地变成饮食的一部分,只不过年代久远,人类早就不知其所以然了。
过去人们一直以为喝咖啡能够抵抗疟疾,在北美也确实存在喝咖啡的法国移民比喝茶的英国移民少得疟疾的现象,成了美国独立运动中以咖啡替代茶的原因之一,但最终发现咖啡并不能预防或治疗疟疾。
那么到底什么东西能治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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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年,西班牙王国秘鲁总督钦康的夫人病的很严重,冷热交替,利马的医生都被找来了,除了建议放血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放完血一点效果都没有,抖得更严重了,总督府的医生胡安 德 维格只好到处打听,听说印第安人用产自安第斯山北部的金鸡纳树的树皮治疗发热,回来告诉总督反正也没别的办法,要不就试一试?总督马上派人到800公里外把金鸡纳树的树皮取回来,维格将之研磨成粉末,加在葡萄酒中,让总督夫人服下,总督夫人的症状居然消失了。利马得疟疾的人很多,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围住总督府,要求免费发药,不然的话就再暴动一回,总督赶紧派人再到800公里外买来大批的金鸡纳树皮,磨成粉后由总督夫人亲自分发给民众,这东西被利马人民称为总督夫人粉.
两年后维格陪总督夫人回到西班牙,带了一大箱金鸡纳树皮,高价出售后发了大财。
听说这东西赚钱,在利马的西班牙耶稣会的医生阿格斯提诺 萨鲁曼布雷诺也托人带来一些金鸡纳树皮回西班牙,正巧耶稣会的胡安 德 卢高被选为红衣主教,要去罗马。早知道罗马疟疾流行严重,卢高随身带了金鸡纳树皮粉,发现对疟疾有特效。
耶稣会马上建立了从利马到欧洲的金鸡纳树皮通道,控制住金鸡纳树皮原料,制成粉在欧洲出售,获利极其丰厚,这种药就被被称为“耶稣会粉”。
钱赚多了,从中拿出一部分为了主的事业。按理说主的事业要以灭了异教徒为主,可是欧洲人也讲究攘外必先安内,天主教和新教先得打个你死我活,让异教徒穆斯林一边看笑话一边坐收渔利。耶稣会是天主教,他们靠树皮粉赚大钱了,新教不高兴了,宣布这东西是异教的魔鬼粉,大家抵制不用。
干这件事得有献身精神,最为英雄的是英格兰的护国公奥利维 克伦威尔,他坚决反对用耶稣会粉,1658年他也得了疟疾,还是死活不用,结果死于疟疾,此时金鸡纳树皮传入欧洲已经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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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威尔死了,查尔斯二世回到伦敦,把克伦威尔的尸体挖出来,一看烂成这样也没法爆菊了,只能砍头解恨。到1685年,查尔斯二世也得疟疾了,赶紧给朕拿耶稣会粉,朕不能像克伦威尔那样逞能。耶稣会粉拿来后,查尔斯二世赶紧就酒喝下去,然后天天喝,喝到第四天不用再喝了,因为国王陛下死了。
咦?不是耶稣会粉专治疟疾吗?
耶稣会粉就是把金鸡纳树的树皮磨成粉,可是不是每一种金鸡纳树的树皮中都有抗疟疾的成分,而且有效的那些也要在合适的时候采下来。查尔斯二世运气不好,他喝进去的那些耶稣会粉没有有效成分,只好见克伦威尔去了。
另外一个可能是因为金鸡纳树皮粉治疗疟疾的剂量要对,太大会导致疟疾病情加重,太小则没有作用,查尔斯二世没掌握好剂量,其他人也不知道剂量怎么回事,大家全凭感觉。
最后一种可能是因为有利可图,到处是柳树皮冒充金鸡纳树皮的假货,查尔斯二世用的是假货。
该没了脑袋的克伦威尔嘲笑查尔斯二世,横竖不也是个死吗?
直到1737年,法国人查尔斯•马里•德•拉•孔达米纳才发现了金鸡纳树皮抗疟疾的有效成分,1820年,法国科学家皮埃尔 佩尔蒂埃和约瑟夫 卡芳杜将这种有效成分分离成功并命名为奎宁。
为了纪念这两位成功地分离奎宁的科学家,巴黎特意为他们制作了塑像。二战期间,德军占领巴黎,看着那塑像不顺眼,将之推倒,金属熔化后制成武器。
奎宁是人类第一个治疗传染病的有效药物,在人类和微生物的对抗史上的作用只有牛痘苗可以与之相比。奎宁属于草药,世界各地的草药包括中草药无一能够达到奎宁这种神奇的水平,甭管怎么夸口中医药如何厉害,整出个奎宁这样的东西来?
有呀,青蒿素。但来日方长,奎宁多少年了,青蒿素才多少年?具体的咱们后面说。
奎宁的出现导致了非洲被欧洲人征服。
那么亚洲那?奎宁在亚洲有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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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年,紫禁城里有人得疟疾,其中包括皇帝康熙。北京位于寒带,按理说不会有疟疾,可是清军在南部用兵,把疟疾从南方带了回来。紫禁城的城墙再高防守再严密,也挡不住疟疾,蚊子咬人也不管谁是太监谁是皇帝,于是宫里有不少疟疾。
皇上打摆子得赶紧治,古罗马那些方子没有传入中土,即便传进来也是邪门歪道,怎么能让皇上吃臭虫?中华医学源远流长,就在中医里面找办法吧,历史上各种治疟疾的办法都被翻出来,包括《肘后方》里面的“青蒿一握”,但是统统不管用。
这是怎么回事?
因为这是给皇上治病,龙体,不能像查尔斯二世那样有个药就吃,得先有人试药。宫中有疟疾病人,先给他们吃,结果没一个治好的。那葛洪的青蒿怎么也不管用?因为他说的那青蒿不是现在提纯青蒿素的青蒿,里面根本没有有效成分,即便真是现在说的青蒿,那一把草里面没有多少有效成分,对疟原虫根本无效。
已知的法子都试遍了,怎么办?挂皇榜,能治好皇上的病有重赏。这一下,来了无数的民间中医大师,都说有祖传的秘方。
朝廷不是傻子,不能你说吃泥鳅就给皇上吃泥鳅最后吃出寄生虫病来,要按科学的办法验证。现在药物临床试验先做安全性试验,就是让一些正常人试一下,看看有没有害,然后从中挑无害的给病人用,看看有没有效,出发点是治不好病没关系,不能把人治出毛病来。而清廷的办法是反过来,先给病人用,看看能不能治好,然后从中挑有效的给正常人用,看看有没有害。无效的药把病人害了怎么办?反正这病人不是皇上,而是宫中的人,害了就害了。
朝廷专门找了四名大臣来负责这件事,献上的药物秘方先给宫中的疟疾病人服用,如果有效的话四位大臣再服用,看看有没有毒性。
那么多的秘方经过这么一试,居然没有一个轮到四位大臣为皇上效力的,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有效。后来来一不知道是真和尚还是假和尚,献上一秘方,在天安门前放一盘水,等到正午的时候他对着太阳念了一通咒语,成了。四大臣一看这位大师有点门道,把那神水端进宫里,过了半天宫里出来一太监气急败坏地说刚才送进来的是什么东西,那几位打摆子的喝进去后上吐下泻,根本来不及去茅房,那味道连皇上都闻道了,结果病情更厉害了。
啊?那和尚,你那水哪里来的。
后海。
我靠,你丫是船震的时候捞的吧?判为欺诈。
谁欺诈?我要找你们组织。
组织?老子就是组织,给我乱棍打晕了,扔永定河去,我让他可劲震。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12-28 0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克伦威尔死了,查尔斯二世回到伦敦,把克伦威尔的尸体挖出来,一看烂成这样也没法爆菊了,只能砍头解恨。
...
看到“奎宁的出现导致了非洲被欧洲人征服。”不由得心中一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现在全球化,就要拉平这种效应,不知福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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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来,等着献秘方的全吓跑了,四大臣也不慌,犯不上跟这帮骗子费功夫,疟疾这东西自古就没有办法治,咦,怎么着,真应了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了?来了俩洋和尚。
怎么回事?俩洋骗子?你们有什么秘方呀?
这是两位天主教传教士,来到北京后取了中文名字,一个叫白晋,一个叫张诚。我们这里有治疗疟疾的灵药。
四大臣打开一看,这是什么?树皮吧?
嗯,磨碎了就着酒喝进去。
四大臣心说现在没人献秘方了,就试试这洋法子吧。到了宫中,找来一得疟疾的,让他把树皮粉就酒喝进去,第二天疟疾不见了。真有效果?再找俩得疟疾的,喝了树皮粉后病都好了。有效有效,四大臣把树皮粉喝进去,在家躺了两天,没有什么异常,成了,赶紧给皇上用。康熙把树皮粉喝进去,疟疾好了。
这俩洋教士是法国人,受法王路易十四所派来华传教的。
1679年,路易十四的儿子患疟疾,来了一位叫Talbot的英国医生,献上一瓶药,法国宫廷没有那么多讲究,王子接过药瓶,一闻很香,张口就喝,喝了就好了,路易十四很高兴,奖Talbot48000利弗,加上一份终身年金。
几年后Talbot死后,路易十四找到了他的方子,是加了金鸡纳树皮粉、玫瑰叶、柠檬汁的葡萄酒,感情是改良耶稣会粉呀。白晋和张诚正赶上这件事,所以随身带了金鸡纳树皮粉。
康熙病好了以后,认定这金鸡纳霜包治百病,让人高价进口一大批,逮着机会就让人吃。这天上朝的时候看到某大臣瘦了:你怎么回事,瘦了很多?病了就要吃药,我有灵药你怎么不来要?
那大臣心说我这是纵欲过度呀不是疟疾,本来想说臣这是为国事操劳的,再一想皇上是精明人,这么说他也不信呀,只好要来金鸡纳霜,皇上还特关心,当面要他喝下去,多喝点病好的快。是药三分毒,这大臣喝了一大堆树皮粉,回家真病了,病得鬼门关前走了一个来回,康熙这才知道有药效和剂量之说,自己在宫里做实验。
因为有某大臣的先例,其他人生怕皇上让他们乱吃药,直到康熙五十一年,才有人找皇上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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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的爷爷曹寅病了,得的是疟疾。曹寅可是康熙的发小,知道得了疟疾后居然不敢找皇上要金鸡纳,实在坚持不住了,才请自己的大舅子李煦奏报,找皇上要药。皇上收到奏折:妈的,出事了吧,我的话他们就是不听。因为曹寅有个嗜好,就是进补,吃人参。他这种级别的不能吃一般的人参,要吃东北的千年老山参。一个领导干部,为了国家呕心沥血的,吃几根人参有什么呀?可是就有人闲得没事炒作这个,炒呀炒就炒到皇上那里了:皇上,您看看这些,用屁股想想都知道,就曹寅那点俸禄,吃得起老山参吗?
皇上不高兴了:相信坊间的小道消息,母猪都会上树。心说和谐最重要,朕的自己人吃几根人参怎么了?不过也偷偷告诉曹寅,人参就别当饭吃了。曹寅仗着和皇上的关系,这话当耳旁风了。这回有病了,也不敢直接找皇上要药,就怕皇上一拉脸:吃你的人参去吧。
到底是自己的哥们,康熙当即让人八百里加急送药过去。人去了,康熙不放心,特意加急给李煦送信,信上是这么写的:
“朱批你奏得好,今欲赐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踢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第用补剂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金鸡纳)专治疟疾,用二钱末调酒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除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须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
这段话之中,康熙已经把自己对金鸡纳的用量和剂量的研究交代清楚了,也说明了不是疟疾不能乱用,他当然不知道是蚊子传的疟疾,把一肚子的气都撒在人参上了。
可惜曹寅等不及了,先死于疟疾了。
康熙的这个故事可以唤醒那些对中国传统医学敬如神明的人,相信现代医学的后果就是康熙,迷信传统医学的后果就是曹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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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宁这东西除了前面说的几个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太贵。19世纪时,一天的奎宁的耗费相当于今天的60美元,这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支付得起的。贵其实是小事,关键是供求不成比例。全球对奎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而这种东西只在南美有,滥采之下,金鸡纳树越来越少,到19世纪,野生的金鸡纳树已经很少见了。当地属于西班牙王国时,国王有令,任何人去南美都要得到国王的批准,任何有关南美的材料都不得发表。秘鲁独立后,限制得更严了,任何私运金鸡纳种子出境的都要处以极刑。
长此以往,金鸡纳树很有可能灭绝,那样的话,奎宁就没有了,这不是太悲催了吗。欧洲人早就试图将金鸡纳树和种子偷运出来,但千辛万苦到了欧洲后,发现这种树对环境要求太苛刻,无法种植成功,好不容易种植成功了,树皮里含有的奎宁太少,提纯后无法用,只能当伪劣产品贱卖,就像英国人在印度种的金鸡纳树一样,提纯出来的奎宁基本上无效,只能在印度当地买,结果印度每年死于疟疾的依旧达两百万。
于是,摆在人们面前有两个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让金鸡纳树走出南美,二是找到奎宁的替代物。
咱们话分两头,先说头一个问题,如何让金鸡纳树走出南美。
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偷了树种就成的,关键是要有优良的树种和合适的环境。
1836年,有个叫查尔斯 列格的英国人来到秘鲁,在利马的一家英格兰商行中工作,有一次他救了一名落水的叫曼纽尔 印克瑞 马纳米的玻利维亚艾马拉族印第安人,为了报答列格的救命之恩,马纳米成了他的仆人。
列格在利马成了羊驼毛的专家,1859年前往悉尼,打算在澳大利亚养殖羊驼,他花了15000英镑,买了几百头羊驼去了澳大利亚,结果血本无归。列格只能返回秘鲁,开始打起了金鸡纳树的主意。
列格不在秘鲁的这些年,马纳米一直在玻利维亚采集金鸡纳树的种子。他发现一种罕见的金鸡纳树种,所含奎宁量非常高,马纳米花了五年时间采集了几磅种子,于1865年交给列格,列格将这些种子偷偷带出境,交给在伦敦的哥哥乔治。
乔治列格找到英国政府,希望政府买下这些种子。
英国政府不买,因为已经花了老多冤枉钱买了老多低产金鸡纳树种,决定不再上当了。
列格只好找别人,最后荷兰政府出钱,用20美元一磅的价格买下了这些种子。列格这笔买卖基本上没有赚到钱,1883年再次去澳大利亚经营一个农场。马纳米则被玻利维亚官方逮捕,当局不能便宜他,让他受尽酷刑而死。
这是微生物历史上一个用自己的命来报答救命之恩的故事,后面还要讲另外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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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人在爪哇开辟种植场,因为这里的海拔和气候和安第斯山接近。可是没想到这种金鸡纳树非常难生长。荷兰人豁出去了,将当地的其他作物全部毁掉,包括过去种的低产金鸡纳树和橡胶树,只种这种金鸡纳树,当地的种植园主怨声载道,可是难得荷兰当局有决心,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终于种植成功,到1900年,爪哇出产5百万公斤的奎宁,占了66%的市场,到1930年,爪哇产的奎宁占据了全球市场的97%。这笔买卖让荷兰人控制了全球奎宁市场100年,为了对列格表示感谢,荷兰政府于1897年给予79岁的列格每年100英镑的年薪,这种金鸡纳树的树皮直到1944年一直是生产奎宁的最佳原料。
荷兰人有原料,但生产技术就差点了,他们和和德国合作,金鸡纳树皮运到德国,由德国化工厂生产出奎宁来。一战开始后,协约国迫使荷兰不再卖金鸡纳树皮给德国人,于是德国的奎宁生产业一夜之间没有了。
没了德国,还有其他国家,爪哇的这种金鸡纳树的树皮的奎宁产量无人能比,荷兰人用铁腕手段控制金鸡纳树皮的价格,如果国际市场上奎宁价格下跌,就毁掉一些金鸡纳树,保证种植金鸡纳树的农民能够获利36%。
这样一来美国有意见了,美国司法部控告荷兰人违法美国反垄断法,没收了在纽约的五吨荷兰奎宁,但荷兰人根本不在乎,不就是五吨奎宁吗,老子不要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不买算了,美国政府无计可施。
靠法律是没戏的,美国驻菲律宾总督另外想办法,1921年用4000美元的高价从荷兰人那儿买来一瓶金鸡纳树种,在南菲律宾的棉兰老岛上种植成功,到1941年,棉兰老岛能够每年生产出2000磅奎宁。
二次开始后,美国国防部为部队准备了6百万盎司的奎宁,并向荷兰和南美下了更多的订单,美军自认在抗疟疾上准备得十分充分。
不料,荷兰很快被德国人占了,德军占领阿姆斯特丹后干的第一件事是将这里的奎宁全部运往柏林。随后日军占领南洋,控制了爪哇,短短几个月之内,全球95%的奎宁落入轴心国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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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太平洋上的盟军部队到处是疟疾。在新几内亚,盟军死于疟疾的人数是死于战斗的人数的四倍,70%的澳大利亚军人患疟疾,1942年在瓜岛之上的美军无一例外患疟疾,按麦克阿瑟的话说,他的部队三分之一正在得疟疾,三分之一刚刚从疟疾中恢复,只有三分之一能战斗,整个东南亚的盟军的60%得了疟疾。在南太平洋的美军的疟疾发病率为千分之四千,也就是说平均每个人在战争期间得了四场疟疾。印度的疟疾病例也因为战争而快速增加,1942年底达到一亿病例。这样一来美军的奎宁储备被彻底用光。在菲律宾巴丹半岛,面临日军的攻击,美军和菲律宾军中疟疾爆发,导致军无斗志,向日军投降,成为美军历史上投降人数最多的一场战役,15000名美军和60000名菲军投降,他们投降后,在疟疾中行军上百公里去战俘营,成为十足的死亡之旅。纽约时报是这样评论的:巴丹不是因为弹尽粮绝而投降的,而是因为没有奎宁而投降的。
美国人指责荷兰人垄断奎宁的愚蠢行为,现在日本人有了世界所有的奎宁,就能够征服疟疾流行的中国南方了。本来中国抗战的一个优势是疟疾,日军的武器和训练优势在疟疾面前都没用了,现在有了足够的奎宁,中国抗战就抗不下去了。
没想到日本人没这个脑子,控制了南洋后没有意识到奎宁的重要性,居然在太平洋战场上让疟疾折磨得战斗力严重下降,对疟疾的控制能够远远不如美军。
美军将抗疟疾作为最重要的军事行动,美军组成200多个疟疾控制和检测队,所有在疟疾疫区作战的部队都配备一个,疟疾队的行动和装备从海军运输的第十优先上升到第一优先,通过各种渠道告诉大家如何预防疟疾。同时,美国派人前往哥伦比亚,将能找到的金鸡纳树皮都运回来,以供部队使用。还将从菲律宾运回的金鸡纳树种子进行种植。并开始大规模研究人工合成类奎宁药。合成药物直到二战后才成功,因此二战中军队中的疟疾流行很严重。
说到这里,该说奎宁的替代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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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宁是好东西,但一来是太贵,二来吃进去有副作用,耳鸣、耳聋、腹泻、头痛、视力障碍、出血、腹泻、呕吐、腹痛、甚至流黑尿而死,所以曹雪芹他爷爷不到万不得已才向皇上要药。当然了,对于药物的副作用是到了药很多的年代才开始考虑的,在没有药的年代,只要能救命,副作用是不考虑的。
但奎宁这东西老让人垄断着也不是事呀,可是打破垄断,除了找合适的地方花大功夫种金鸡纳树,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想呀想,想到了18世纪末,开始有眉目了。
这时出现了煤气灯,这好东西一出现,就没什么人点蜡烛了,煤气成了支柱产业,也出现了一个副产品,就是煤焦油。煤焦油是废物,但越来越多,到处都是,还不好处理,于是有人打起了变废为宝的念头,通过加热和提炼,从煤焦油里面提取出各种新的化学物,这样化学工业出现了。
1856年,18岁的英国化学学生威廉•哈维•帕金有想法了,煤焦油好像是个魔盒呀,提炼出这么多化学物,是不是也能中提炼出奎宁呀?有了想法就要实践,自己找个地方提炼煤焦油。
奎宁当然不可能在煤焦油里面了,可是帕金有个意外收获。有一次他发现在一个瓶子底部有黑色的沉淀,用水溶解后是一种很漂亮的紫色,拿去一试可以使丝绸着色,这便是第一种化学染色剂。1862年皇家博览会上,维多利亚女王身穿了一件紫色的丝裙,引起了国际轰动,因为大家没见过这种紫色,导致化学染色剂一下子火爆起来。
英国和法国马上大力进行化学染料的研制和生产,德国也挤了进来。德国没有英法那么多的殖民地,资源也有限,就是煤矿有的是,而且德国的化学水平很高,在化学染料工业上很快超过了英法。
英法将化学染色定位在奢侈品上,穿上叫皇家风范。可德国认为这是一个以科学为手段和英法竞争的好机会,走大众道路,平民化风格。德国有世界一流的大学,将大学和工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政府也大力鼓励创新和出口,很快一个巨型的煤焦油工业就在德国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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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871年,又轮到维多利亚女皇出彩了,不过这回不是穿紫袍摆姿势,而是腋窝很不舒服。御医们一看,原来御胳肢窝长了一个囊肿:陛下感觉怎么样?妈呀,疼死老娘了。
这东西是细菌感染,非常疼不说,如果发展下去,就会出现血液感染,然后就有生命危险。
那赶紧切了呀?
御医是这么建议的,但内阁表示要慎重,不能贸然切除。
内阁这是什么意思,国王在英国就是个摆设,就这样还要她疼死?
不是,是因为当时没有抗菌药物,无论手术大小,都有出现感染的可能,感染一旦严重起来就等于判了死刑,维多利亚女皇人不错,得好好考虑。
怎么办?内阁建议找帝国的名医来会诊。
找名医会诊?各位大臣先生,咱国家的医生水平都一样,对付细菌感染都是一个招数。
什么招数?
忍着,听上帝的安排。
不对,我听说有个医生有别的招数。
谁呀。
李斯特,约瑟夫•李斯特医生。
怎么又杀到维多利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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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是位外科医生,他那年月外科医生已经从改行的理发师上升到绅士的层次了,有了社会地位和不错的收入,觉得要凭一把手术刀多多治病救人,回报社会。可没想到不管怎么努力,大多数病人还是死了。不是他的技术不成,而是手术后发烧。一开刀把病人的身体切开了一片,那年月没有无菌概念,很容易出现细菌感染,感染了又没有药,扛得过去就活了,扛不过去就是死。大部分病人都死了,李斯特特着急,可是他和其他外科医生一样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来解决。
有一天,李斯特读报读到这样一则消息,本地的一个小镇里的污水味道太难闻,居民为了去味,往排污系统中加一种叫德国木馏油的煤焦油副产品,气味就消失了。
李斯特之前了解了巴斯德关于细菌感染的研究成果,但他还是和大多数医生一样,认为臭气是引起感染的原因。既然德国木馏油能去味,那么也能除去伤口腐败的臭气,这样就解决了伤口感染了。
他开始在病人身上试用各种煤焦油副产品,发现苯酚的效果最好。在试验期间,李斯特了解到苯酚能够杀死细菌,接受了巴斯德的细菌说。开始用苯酚把手术室各个角落都清洗干净,包括手术用具,这样一来术后感染率显著下降,但还是不能彻底消除感染。接下来他对整个手术室进行消毒,将苯酚放到香水瓶中,连手术室的空气也全是苯酚味道,这种做法使得李斯特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安全的外科医生。
李斯特应邀参加了女王的会诊,决定用苯酚消毒。
给女王做手术时,别人开刀,李斯特往伤口上喷苯酚,心说要多喷,千万不能出现感染,结果不小心喷到了女王的脸上。女王一脸苯酚很难受:医生,你就不能小心点?
民主政府就是好,否则李斯特得当场拖出去砍了。李斯特也不客气:不多喷的后果陛下知道吗?
手术非常成功,没有出现感染,李斯特立下大功,被封为爵士,成为大英帝国第一位因为医学方面的成就而封爵的英国人,他的方法也被医学界所普遍使用,为现代医学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成了医学史的名人了,李斯特很谦虚,把功劳归功于巴斯德:没有巴斯德,哪有我李斯特。
巴斯德,我们又说到巴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