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2540|回复: 6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 h  e4 e/ Q( S6 O1 p
    . u2 K, D; ~: {  }9 V6 w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7 {, R) D, E0 A& Z0 L, [8 x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G  ?- @% x$ R! x- ~! T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h' \" r+ z6 k( Y: ~: \; O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4 C  i9 Z( W% [+ u+ I& B# x' p, H
    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4: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3 b% r' a1 \" a8 }8 ~& J2 \  h

    ' ]$ O3 L& h4 s( n, T% B$ F6 X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 m- @% C( v* _' s( B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l- w0 o3 S: c6 k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5 T7 r: u& n. I. G7 V# S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 X4 R& y3 ]/ z. b$ C4 D& T/ [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s! f; @9 u* D- T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1 }) \* f' m% D
    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9 E! [4 N0 ^3 v9 |% E1 e2 [/ ]5 z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0 m5 z+ P. b) J6 Q3 z+ n2 r
    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S1 T2 L( ]* s$ G, p) ^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d) ?! B3 s* K0 u; y2 @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点评

    婚外恋尚可,毛主席刘主席都有婚外恋。这事处理好,不影响处理政务。换妻群P这么重口味的,至少现阶段不能算家事。  发表于 2012-8-23 14:58
    这是要把中共一网打尽呀,太不和谐聊。  发表于 2012-8-16 12: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p) I' Y  _7 f- z8 u" Y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6 n$ k) C9 B'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L/ u& y% x) |7 R' ~3 p* ?' S4 t0 _! i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5 l! j% t) V) y( G* C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0 Y. t/ B$ m% _
    . |8 }- h& @; A/ F7 ^. Q* e+ l; O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G" Z2 l/ @8 M$ J: ^
    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2 E& Y, j4 M8 s  V) o
    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0 z+ J- i! D: Z# o) M: 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9 Y4 v; s3 _( J! K9 y8 _$ W; ?6 K1 E$ t+ ?3 v8 @  B8 x( Z% Z) c/ h8 I
    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6 u) I) q: M4 N; k& `
    ' P, [6 N, ~7 o6 S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2 L9 E6 k1 ]2 `( p2 h
    ! q& q, D" c  b7 E( W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5: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6 v+ A( y& z5 w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G0 K0 m& y. U, h% t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23:23
  • 签到天数: 998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2 B) W: c; d; s( `" s

    * V9 y! L$ ]* |6 s5 {7 E( X+ }9 T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9 H8 O5 R. i* h& e
    4 y& |7 Q4 R5 a3 f, X& q, Y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7 t( h, [* u/ k& M; ?6 C6 s9 _" `  Y! I; _/ p8 H/ Y9 O( L8 L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3 s: ^8 c0 H5 ~: k' Z

    4 @5 _  t# D# _& y2 k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 ~$ }* ]; y+ I2 v
    0 e1 n+ U/ ~- t) W0 _9 h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 ~/ D  U; b. _( K5 n" P' K5 J% G& ~1 E' ^% H3 K" j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 a' |* s5 f- X5 g) \- S; b' Z* Y9 H0 T# X9 l) h
    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P& d& T1 Q6 ]( h2 D7 U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x. x5 A3 d. ?6 `) l2 b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2 p! }6 S) M$ |* T0 J* K1 X2 H" I6 B7 F2 ^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23:23
  • 签到天数: 998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4 l3 j2 s; ?) ]! Z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 k( a: l& N% I; L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3 I5 R  b* G3 O7 o- G# \: r8 V
    + r8 i/ h5 M- h" u- f# X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 e. e/ P: X0 Y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z) U. X; }) T: f/ x/ o/ c$ x% j, B( M' s: B- R' D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2 O. O' y# t, C) t. [9 V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9 z* i* ]! J8 J8 x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9 D/ G, e; i' w9 k! y( Y4 _5 h- F  i" v- t4 L/ P  J. w6 _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4 C* }+ m: q. L: L4 U# C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 k: v( N4 J$ E" B! E# R& N$ h- U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1 k' d( d, s8 Y& l!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点评

    您这是铁杆的正方阿,怎么还是中立?  发表于 2012-8-17 03: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 [4 M8 b2 S& {. T$ d; E* q4 F; T+ C* l) \+ w* [6 S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V$ @1 h3 W8 g3 a! {, @2 S) X  e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 U) [5 l4 R) I2 J/ k' n. ~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
    9 e) {0 P3 v8 {$ |
    - I( o0 A# x/ i3 k% ], w0 E) Q, O6 M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 n3 @& w* B* q5 o

    * |' N: M7 z1 |5 m- [

    点评

    这些是刑事罪,只有当地的DA有权起诉。不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问题。  发表于 2012-8-24 05:58
    太技术了:) 这些事情就应该民不告,官不究  发表于 2012-8-23 15: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6-4 15:07 , Processed in 0.086546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