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8 ^: W- k6 o* A+ K读这样的东西,能引发人思考,丰富自己。读罗尔斯的书,觉得他说得有些道理,同时也读一点对他的批判,明白对他的批判也有些道理。读书的乐趣,尽在其中。; b1 ~# W. L+ Y. J/ B; F
& X5 z. X: r0 m2 m我觉得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和康德的道德命令是一脉相承的。Can I rationally will that everyone act as I propose to act? 按中国的老话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这样“普适‘的东西作为”正义“的基础没有问题。但是作为唯一的基础就可能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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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在书的一开始这样说:( D/ O# t( r! s5 s+ [+ M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个思想体系,无论多么精致和简练,只要不具真理性,就必须予以拒绝或修正;同样,一定的社会和法律制度,无论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不公正,就必须予以改革或废除。“ # u( a9 D' b! L9 P这是这本书最令我感兴趣而又不解的一个论断。它和”发展是硬道理“显然有很大不同。罗尔斯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A5 q0 W; x; y- p
是不是说”追求公正,则公正与效率可能兼得“,是学界的一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