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确实很严重。虽然个税的浮动税率可以解决部分问题,但作用毕竟有限。另一方面,高管能力的高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力确实很大,所以股东们不得不接受高管的高要价。这是个挺纠结的问题。除非外部有限制(如法律),否则这个问题会继续存在。 ) Y' _- M9 a! W, @ 5 b& f% d; c n' e# d. b H/ L
: ~! g, w' C9 o, G同意你的明星效应的说法。这在实质上是企业效益短期化的表现,绩效以股价和market capitalization为准。问题也出在这里:股价和market capitalization是动态的,如果高管决策导致短期升值但长期贬值,在高管任期内不能反映出来,而这正是大量美国公司的问题所在,导致很多问题结构化了。另一方面,对于任何公司,相对稳定的是员工和薪酬总量。高管的个人行为可以在短期内改变股价和market capitalization,但只有员工的集体行为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健康。这才是把高管和员工(包括所有层面)的平均薪酬捆绑的原因。如果不用法律重新level the playing field的话,但靠公司自己是无法走出这个死循环的,正如你所说的竞争力原因,还没有改革好,有能力的高管都跑了,短期、长期绩效都完了。这引出另一个问题:在高管也全球化的今天,这件事要主要经济国家一起做。银行盈利法律要西方统一,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德法提倡,美英抵制,一时半会还实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