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1-10-9 15:22 d2 b& g# z, `; W+ J) C6 E
忽悠吗?都说了是70年使用权了,你买的时候不是已经知道了嘛。$ o( F) j9 m5 I: i `6 z; G
我这话的重点是中国目前的政府能力,要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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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我知道这个“70年使用权”只是个招牌,我才烦哪。”打X灯,向Y转“,某虽草民,也不傻是不是? , X3 F7 W+ _: F, I, _ 1 w9 u6 V. s {' F1 \0 j/ r" W \5 M7 c面对现实吧,现在更重要的是如何完善城市化和私有制基础上的完备法制和社会保护,而不是执着于一个招牌。否则,被人上下其手,渔翁得利的危险可能反而更高。结果是,招牌也丢了,利益也保护不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