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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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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2:3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起因是我写了篇有关朋友离婚的日志。在那起离婚事件里,女方收入高大大咧咧傻乎乎,而男方则一门心思盯着钱,整个离婚就是男方对女方步步紧逼,榨干油水的过程。而在婚姻过程中,以女方付钱支付家用为主。
    0 W$ ~" s8 {  E6 s- t我则一直想的是,在结婚前,是不是需要定一个婚前协议,确定后未来支出如何计算,收入如何划分,现有财产,比如说,房产以后如何归属,如果有贷款,谁出比例多少等等。这样至少如果要离婚的话,不至于有太多说不清的问题。
    3 G! k5 g" j- N& h6 U- k2 W) Z+ |- {当然,这里说的两口子都是平常人,经济实力可能有不同,但不至于差很多那种。对于X万富翁/婆之类身家的人,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 F  _6 D6 B/ o8 k

    结束时间: 2011-7-9 11:29

    正方观点 (6)

    应该。
    人心隔肚皮,总得防一手。再说现在男女经济平等,家用当然也需要平摊。

    反方观点 (20)

    反对。
    结婚就是要两人彼此信任,包括经济信任。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了,还为什么要结婚?婚前定协议,婚姻不就成生意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1-6-9 12:54: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6-8 22:55 编辑
    9 O, P, |5 V+ Z+ W2 u5 p# Q; K8 X7 r
    r如果连这点信任也没有,还是别结婚算了,同居吧,大家省事。! Z7 x, @3 t+ ~' p) |7 x

    ' i3 U4 s% F1 m: ~/ }突然发现,我好像总是反方哦,反方做出味道了,该不会皮痒找抽吧?
    " z9 F) q+ U5 V;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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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板凳
    发表于 2011-6-9 13:29: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ighway 于 2011-6-9 13:31 编辑 1 |0 \+ M6 v. v0 i8 c2 }

    7 [" x" P9 T0 i4 n* S" v- Y1 Y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A# e# H: \# C; K8 |4 y9 L6 O& @

    - L, x' G: E5 P2 D. \& }+ d# ]世间事,哪有那么泾渭分明的,有简易而普适的法则。所以这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 [# f. \, i9 d! Z9 m- n
    " V; k, |5 e" s如果都是穷人(譬如我们,结婚的时候麻麻没有),那就省省吧,总共也没几个大子儿,就别让律师给赚走了。结婚以后,不管是谁赚的,都是公共财产,一人一半,这有法律管着呢,我们也不必费心。
    3 \$ c! K7 b6 c. M4 F6 v: @. X  z
    - i0 T( ^3 O5 w0 s1 ]8 K6 p如果立业以后才成家,或者再次成家。那情况就复杂点了。尤其是在国外,前妻前夫的,再加上前妻前夫的孩子们。一旦离婚,或是出了事故要分家产,那么有个婚前财产公证或是自己有个will,那会好很多。多少是婚前的,可以给自己以前的孩子,给自己的父母,多少是婚后共同的,多少给妻子,多少给孩子等等。
      a; D; }0 O5 V" ]( q# a/ R4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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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地板
    发表于 2011-6-9 13:3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0 a9 _* V. [1 V1 A2 C% y3 H5 p( o6 R# g3 l! N% }: Q1 w
    对于我来说,很简单。如果对方不信任我,那就一切免谈,也别结什么婚了,签协议那是对我的侮辱。既然那么在意钱,就跟钱过去吧。 如果我不信任对方。。。嗯,我会把钱看紧的,也不用签协议让他知道了  呵呵,开玩笑,我觉得,连这点人品都不能保证,又怎么会跟他结婚?那可是一辈子都交出去了。

    点评

    看来你没打算有过不下去的时候。  发表于 2011-6-2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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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5#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3:35:2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就没人支持正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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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2-11 12:49
  • 签到天数: 1867 天

    [LV.Master]无

    6#
    发表于 2011-6-9 14: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没啥必要。
    9 V9 [7 L' y: o/ A) m如果爱,别说钱了,掏心掏肺给他(她)都行。如果不爱了,连宝贵的感情都没了,留下钱有什么用?掰扯的过程就是拿小刀子一下下戳自己心窝子的过程。要是离婚,啥都可以答应,用最短时间开始新的生活。日子可是过一天少一天,特别是年轻时候的日子,多宝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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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4:41
  • 签到天数: 721 天

    [LV.9]渡劫

    7#
    发表于 2011-6-9 14:55:47 | 只看该作者
    我方观点如下:
    4 g: w. a2 u  x6 K, G1 ]4 F7 x' ?+ g# t/ s9 ?1 j" `2 C: ~
    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
    : \+ q7 H3 ^! w, x* c, W. b0 }, e; |( ]! K$ k9 ]; a
    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 J! S9 m6 ]0 @6 s6 M) L8 t, i1 S

    5 d) s1 C% L; A# D6 z4 B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 T) C; I: {7 f4 D: j' J* Z; T( }, ^$ M+ I* C9 k4 w
    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 q( \6 _& I6 m8 R2 Y( H2 T- t6 u
    4 M( W; A9 n* y* [- y; U9 j. u
    发言完毕。

    点评

    呵呵,结婚跟合伙开公司差不多了,也就没啥意思了  发表于 2011-7-1 00:13
    看怎么说了。我觉得,这对婚姻中相对贫穷的那方就是个侮辱。没有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信心,其实还是不结婚的好。何必呢,现在又不排斥同居  发表于 2011-6-10 01:18
    @非。同意之  发表于 2011-6-9 21:27
    理智上支持,感情上反对。  发表于 2011-6-9 17:51
    终于有了个正方...  发表于 2011-6-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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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8#
    发表于 2011-6-9 16:39:1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婚姻中可能会遇上各种各样的事情,也许有些情况的发生,未婚的人想也想不出,婚前协议也不能涵盖一切,还是见招拆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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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6-9 17:49:45 | 只看该作者
    有点意思。" }  O+ P- o' m% V' f# t
    既然婚姻这个大合约都愿意签了,再加个补充条约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 o# |& j! |& l婚前协议能签下来的就能结婚,签不下来的就结不了婚。签的双方既然有一方都想到这个问题了,那么另一方其实就是接受或者放弃。觉得签个合约有什么了不起的,通常是心理比较强势的那一方。威廉王子拒绝了他的律师提议,没有签婚前协议。我觉得他很聪明,婚姻也一定长久。" T) H, O% A- X( d+ V
    得找懂《合同法》的人来瞧瞧。- L/ R1 v; T(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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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1-6-9 21:27:11 | 只看该作者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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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1#
    发表于 2011-6-10 14:21:5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跟个律师聊天,说现在打离婚官司,没财产的是6K左右,有财产的,按标的算,几万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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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青袂 的帖子5 S5 G% L. w- a+ H; T( G" h% r

    4 h! C# k5 \0 t  o$ y/ T这是指律师费用吗?怎么叫没财产?是指没大件,比如说房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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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3#
    发表于 2011-6-10 14: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a: m; s* ~. f$ D4 ]3 P
    $ h; p! A8 E* r+ c
    对,上海的律师费。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没房子,就是6K的律师费。如果有套150万的房子,那律师费就在2、3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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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40:04 | 只看该作者
    难怪呢.我那朋友一直没找正经律师,都是朋友帮她找的.# @; }- b( r7 J: A8 B7 a& M7 T
    原来收费这么狠!
    " |  c# R6 F6 X+ B唉,这年头,离婚真的是项工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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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1-6-10 16:52:1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世事多变,还是希望爱情能够是纯洁的,不要掺杂进金钱这样的东西。不过想想,似乎又难以避免,时代变了,已经不是我们父母那一代的社会情况。# l4 ?* o. b& W2 f
    俺爹妈穷了大半辈子,一路走来相依相偎生死不离,现在还甜蜜着呢,很羡慕啊,但是我生平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因为当初我买不起房子而分手的,跟了个博士。后来我一怒之下在她现在的小区买了套房子,离我做生意的这个城市300多公里。。。。。: L- N# _" X7 u2 h: J
    现在在这个城市,我的收入还算凑合,也考虑过是否跟小雪签个婚前协议,想想还是算了吧。她比我小了近10岁,即使未来有变,我也知足了,多给点钱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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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1-6-10 17:5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5 J7 L0 H2 e2 g
      Y; E; b" G9 N5 B+ ]俺家领导是法学博士,对婚姻法很专长,俺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所以签不签木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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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2-11 12:49
  • 签到天数: 186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1-6-10 19:4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 N5 D7 z1 n! h( r& B
    我见过签协议的,都是如果离婚,男人必须将继续供养前妻的。
    8 M$ s; B4 \) J$ O; e& P

    2 G( b. x) C  [' y; J; Q; r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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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9:5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3 D6 B0 D! ?0 e  w6 G% @
    ; v% v% w) ~( t( H4 T
    我认识好几个男的,都是离婚的,他们都是净身出户重新打天下.
    8 D2 a' o/ G- w1 ^其实,我倒觉得净身出户没必要,只要公平地平分,或者按原来归属还给各自,也就行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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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1-6-11 04:1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老马丁 的帖子' o: {$ R: h+ k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P$ Y" n7 g( Z
    跟情感与理智没有关系。( q' z( ?  e1 |. S' O* R4 n
    6 f3 E7 P- s1 q! x% I
    同意“因人而异”这一点 -- 关键在于即将结婚的两口子,互相之间的理解与信任能有多少。并不是所有结了婚的夫妻都能对对方无条件信任。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合伙组织是靠什么凝聚到一起的?爱情?利益?责任?兴趣?信仰?恐怕没有统一答案。0 \4 z2 T9 b: p" r
    4 o' K( F" ?/ |* `
    这种凝聚力当中,利益的成份越大,则合同章程也就越有必要;就像老轧说的,两个一贫如洗、纯粹出于“爱情”而结婚的小两口,协议于我何加焉。。。
    ! e  P9 I" X, d/ S2 {& h" A) G& Q. y% f0 m" W
    当然人是会变的。一旦爱情胶水变质变味儿,“利益”马上就会被突出。一旦双方都需要个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婚姻也差不多名存实亡了。。。 * K1 a3 M8 d, s5 m# b
    0 l0 a" q! i+ p9 P( u, k6 o4 n/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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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1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11 天

    [LV.Master]无

    20#
    发表于 2011-6-11 09:5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acArthur 的帖子
    1 [# {8 _& J1 a8 y; y* E1 l( O5 Z% m/ t- ?. O
    是的。
    ! s. }" B" a- @. P& j! [2 `# }5 m6 G# \3 |& ?/ r% d3 s. n' K4 J
    的确,谈钱伤感情!到了锱铢必较的时候,就没有意思了。; R. o: n: w% ?6 f; b1 v- S

    % L( O: i7 t3 d( I, s; W8 |. E所以,一定的经济基础蛮重要的。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幸福家庭,智力,修养,财力,都不可缺。
    % J" a3 r; p- J. e$ T2 \3 n4 _! Z0 j" H4 }, y; e& y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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