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前天 23:12 |
|---|
签到天数: 931 天 [LV.10]大乘
|
我方观点如下:
4 z1 F5 [) E+ e7 e n- f1 D; C4 R, r( {& S- A5 m3 | a
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
' K; o* U' x4 {( q( g
, f4 O" b/ v% l% @7 e7 X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 \2 [# f# _7 C H
7 Y q6 P, W. k7 K3 O& f) S, L, Z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P% d$ W4 _2 c* g7 l
2 b4 P$ }1 n8 |! s# ~. h8 o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8 E, u2 W. o p: A b/ G0 m D+ i( }
- r4 q. }( _8 l- g6 ~
发言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