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5 天
[LV.4]金丹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2 15:02 河蚌老大,您不能这样。 “ 这个公权和私权的提法,又属于一个不被法律界认可的概念。”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32 天
[LV.9]渡劫
河蚌 发表于 2012-4-12 16:32 公权和私权是有的。但说“法律可以分为调整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以及调整私权与私权的关系”,还有“ ...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14 00:27 , Processed in 0.03609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