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4-11-3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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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15: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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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0-20 15:48 编辑 7 v& K+ h; y0 |, o3 P
& H) N" q$ B4 [0 T11月4日前,都可以通过国税局网站反馈对该项个税专项扣除的意见,网址如下
- O I" m& |9 J5 ?个税专项扣除意见征集
/ p' w8 @4 l1 G7 {! e0 u0 Y3 H& p% m+ W8 G& M, I9 m2 S
我是写了这么两条,供参考。个税改革与每个人的收入息息相关,还是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来。0 K- N6 [. I, f/ x* n$ t9 e
$ V2 I7 V( X4 P& \3 r2 J( R1、第十条 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 I, L2 b! u3 y考虑到大病医疗纳税人往往不具有全部的劳动能力,其收入很难使用每年6万元的税收扣除额,甚至连个税起征都未必达到。大病医疗费用是一个家庭的沉重负担,因此建议这部分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比照其后赡养老人条款,由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直系子女、直系父母等)扣除,能够体现个税改革的公平公正,也有助于社会稳定。6 P$ @, r" |/ r" J2 [; z
% `! \+ @1 }9 _2、第二十条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2 {4 f4 G/ X0 e0 @( E5 c: W纳税人赡养2个老人的实际情况较为普遍,且确实增加了纳税人赡养的成本。建议修改为,纳税人赡养3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这同样体现税改公平公正,有助于社会稳定,也是对公序良俗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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