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京虎子 于 2011-9-8 08:13 编辑
今天上午,一位同事慌慌张张跑过来说:“听说隔夜菜不能吃,里面亚硝酸盐太多,我带的午饭是不是要扔掉?” 我问他是美国农业部还是环境署说的,他说是国内的报道,我告诉他带来的午饭放心吃,我抽空读一下那篇报道,肯定能看出问题了。 这篇报道说的是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营养系实验室做的一个实验,把四个烧好的菜封好后放在冰箱里,每隔六小时取出一份来检测亚硝酸盐含量,结果发现时间放得越长,亚硝酸盐的含量越高,到了二十四小时的时候普遍超标,因此得出结论:隔夜菜不能吃。 这个实验看起来非常有根有据,也没有什么漏洞,但如果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这个实验是站不住脚的。 去年我儿子上生物学的时候要做一个小科研,学校的要求这个科研课题的关键在于对照和变量,于是我花了很多时间和他讨论科学研究的对照和变量。科研必须要有对照,而且只能有一个独立变量,否则结果就不可信,或者不准确。 让我们看看这个实验的设计。 同样的菜分装成四份,不同时间拿出一份来检测,这几份样品之间没有不同,只有时间这个独立变量,设计是合理的。但是,实验者对这个结果的解释有问题,他们没有解释说食物不能在冰箱里放置时间太久,而是说做熟的食物在冰箱里不能放得太久,这样解释的话,就缺乏了一个对照:没有经过烹饪的食物。 他们必须证明,没有经过烹饪的生的食物,时间越长,亚硝酸盐含量并没有达到那么高的浓度,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把那几个菜的原材料,包括调料,不经过任何处理,同样包装成四份,放在同一个冰箱里,和烹调过的食物一道检测,根据这个结果,再做出解释。 然后,他们没有做这个对照,因此他们只能说食物在冰箱里不能放得时间过长,而不能说剩饭菜。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买回来的菜并不是刚刚从农田里摘下来的,大多经过长途运输,买出来也常常不马上做熟,肯定超过24小时了,难道都不能吃了?真那样的话,我们吃什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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