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拉锯战。这家人的房子是由一对离异夫妻共同拥有的。住在里头的儿子和女朋友声称做不了主。好容易等到他妈搬来住了,这个女人说:“Can you believe it? I told him (the dad) to remove the tree when it was only this big!" 说着伸出小手指,比划出指甲那么短的一小截。。。总之,她的意思是,不关她的事情。她拥有一半的房产,但对于房子维修事情一概不负责。而且,她和前夫根本不说话,最近一次说话时三年前通过法院传递了一个文件。。。
我家老爷一直说,不要跟邻居把关系搞僵了。省得他不在家的时候别人跟我找碴。前个星期我忍无可忍了,因为他家儿子周末和朋友们在后院烧烤,喝嗨了乱丢啤酒瓶,居然好几个就从篱笆上的大洞里飞过来了。于是我操起电话跟市政府汇报了一下。哪知市府回复说:“You are describing a civil issue between neighbors. The City lacks authority to act in this matter.” 他们建议我自己去图书馆查neighbor laws, 寻求合适的途径。我查了一下,也没看出什么有效解决方案,难道真的要上法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