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749|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1 m1 \. n2 y  B" o$ a. ^7 \( b
9 v- S- D' G& C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t* i' e9 M# |* Y3 u' F& x
$ z, O! \4 z* S( @4 C
背景:" D5 C; H$ q8 _1 j1 P2 [, \7 c0 G

5 M5 F" S) _, A7 q! g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 I2 R3 U0 ?1 P* S$ I# X- w5 ^& X# w# [- F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9 O1 n5 w& K0 ~5 `0 |1 V
! F4 T( I! ~: @* ?+ }8 |! K
现况:! x4 C' p& o: `- N$ u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t& q. }* b$ X( s

4 }: H( L1 I/ Y% R& e# b2 p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2 X! a' b' n0 ~
" x6 \) \" {% z& p$ f  U4 U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J/ X5 |* R  u, V5 y' w, n( _0 y0 W7 J2 d3 m3 N/ s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w: I! k# Q4 b+ i'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2 J; R3 z* C( r0 u. \# p
. A# q3 V# T) Z) M/ O  H0 H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i# a7 y2 o' y, H8 Z
: l7 @# C/ `2 a% p( H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g+ E/ H9 g+ j, T'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e' J3 H3 @5 [& Y  p

* f/ I" V( W  d6 G"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q5 I8 `0 t& j8 z1 [) W, S  V  \+ O4 H% x' F8 ]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X8 C( m- S' N: v"* |$ V* I3 y% ], M1 Z& b* B3 i
7 A& A& u8 i3 H) Y- b
结论:; k# @  l+ e) }! j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2 o" v* m" R0 F; k

    & C- |- I2 i8 d- P$ Z4 D
    1 v; n' C5 T1 r- Y, B! F
    ; S% H1 S( [3 O0 B. }- r/ W- 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7 q& _8 E- C8 }$ c! `

    3 X4 j: S6 n% Y! Q2 C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3 m- t' h, L5 z& E1 Q8 B* ]! P- I8 V6 L- {8 ~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I7 D6 ?  Q( f7 a& b& N: W9 g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g  W; B0 C- [
    : ?) H; c5 ^: @7 a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8 ]5 ^8 ~  r) j$ w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n) U! a3 y) J( E) }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1 b+ i% N1 Z' ~! ~
    * L5 Y1 y6 e, x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k, X# ~3 b% A9 r+ a% a: z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z1 I- e( W/ {' \- Q3 T, R2 c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b: T+ k3 l; g+ g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a+ ^  n- l9 X# F/ d, d3 j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1 _. s: w( K0 y( S" \9 Q* J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D( z) e9 S8 j: Y. G7 W# |

    & v. e" P1 l$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3 V" z2 G. A.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t. O9 I7 i1 ^' I2 ~8 j9 b0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O5 z5 b9 T; f4 |3 _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Z3 ], ^) O( l! r/ \( e""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8 K: \/ E1 m( D+ \$ S. x6 A: p' X

    ( F9 D# @0 ^4 N2 F2 X$ v; w% A+ \)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4 ^, g. Z! b( s  W9 r: U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7 E( q' N+ e$ e* H$ d  i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q1 c) P5 Y) D0 ~" j  a. f
    8 G- ^; L6 h) b8 B+ V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8 I  i: W0 T, f- b

    " n: \3 X5 u0 k2 Z5 J7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4 G; C4 Y2 h; C: g5 p# {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3 @& @% ~) j! q% x  i& D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F9 m( V+ A7 v. ^$ x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m' p0 z0 j( c* A& ~* `  g  X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G, a4 M* w+ L8 W3 ~: U. b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1 o9 }+ d0 t4 ^& y0 E0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9 t' @* D; c! D  x2 C. r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8 x3 ~  A0 P1 X3 t9 D9 \; L1 x0 w3 E8 n- E) C6 C+ o9 I1 P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10-23 19:40
  • 签到天数: 166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Q- Q# z; K6 |( m/ ^! o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t  |/ k6 C0 W) |& N5 R# w: \
    , {0 P! \6 n- M3 G; _% Q7 I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W( p) J; I5 s7 ]$ a4 u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H2 s! f" [( O: F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5 ]1 j: o! M6 H+ M2 X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x3 m+ {& [8 T: c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t# \7 |% e5 f1 q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4 I7 ?# G! g7 r1 @+ P- `5 U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G; v( \# r; q5 E# e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5-11-10 09:23 , Processed in 0.049469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