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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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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a# a0 K' E! t1 \7 V5 `' f. O1 W' V4 k+ l/ \% ]# c. ~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I, S0 ^, |- Z7 |9 L5 H5 b( H+ x& C& F( m
背景:; G1 s# M" y8 Q6 T% g
9 ^% k/ ]) B) D, T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i- Y3 ?7 X* g! M! m
7 L( ~7 N& J* z$ l2 B: S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 T* l% |0 D6 ]9 |2 }3 }! T; a: ^& S( E
现况:  g% o" ?$ i2 s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e! L) A' M& }# s
% _0 M3 V* g2 M! Q0 h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 A) O- C- X2 E* V" \7 Y( ]* g3 T, T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0 R$ s, M- Y" Y
4 Y- Z% S- o& E" H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Q" j4 G1 v) X! `/ |- J8 d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g% |4 q1 U+ |- \3 W! [; q

9 p  a# @' {! Q. y1 s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d+ G2 X3 Z1 ~6 F) }8 g- P' S' _4 ?# c& j) v" L4 p3 a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P1 H- R% S, u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3 Y8 a6 W; m8 i$ [
" |! o* o8 G( a3 f. E/ A" r, K"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w4 E$ b/ f) F( R* j, c( E( f+ @4 ]9 i$ i
( f- q" n1 D. C% M* N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w; X1 n) D/ M7 \  Y; \
") D  t5 w- J0 F- }- M3 Q) d
$ q. d3 S* a; P* g" z1 M
结论:
5 ]/ S/ l$ @$ V' Z$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1 y+ G/ g- ~6 J$ E  j! C

    0 I. M: N3 F3 e. y- B2 Q0 g/ W2 u9 s& _2 z; K0 t" ]

    + v: j3 \" L7 q: Z* O+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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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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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f' ~, q! \* _5 w1 l
    ' @( b. |# b. k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j8 Z; V4 z0 K+ j, J
      W! ?+ w: _, b; j2 y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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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6 t$ {! ^) C# n$ g6 V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_2 h5 ?8 H  s8 k( S* D7 a& _$ O; Y8 k9 a5 l3 v. w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Y* Z5 U" H; y" w: y/ y/ c# i0 f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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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V, ?# {+ q* B# J9 o2 {+ u- o: j/ O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I0 d0 _( R$ L+ K( ~2 ?5 Q: j# M- ^! q" I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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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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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f1 ]. w5 _# R! M7 Q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T. t$ }  E9 d, k( E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0 _$ j* P& x1 V  J4 X8 o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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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0 ~9 [/ S- f; S& J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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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t2 _3 M% B  p' a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F( T+ O: x- A/ M0 d* J, ]( u* Z. Y$ N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2 F) q2 v/ f7 P2 T8 [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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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B* R& b) E; U4 A9 ]+ d2 J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8 I  ~: |" Y, H  M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2 Z! F3 C8 @. l) H. @7 g""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0 ~, r4 Z* b& L( Z0 Z
    / j+ k. R. }2 M: r1 P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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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G: h& \6 j/ H1 }% F) y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Y8 v% Z- c1 A, \* p/ _3 R* q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e( i9 U% s: I
    1 g2 b! F! x% T$ V1 s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i0 |# K4 Y0 K) _
    + \7 o  m2 m5 @) E. L% z9 J# O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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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C- F0 }! h0 e" u0 ~0 P3 c: Z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J/ w' N) h9 b$ T$ q( y! S2 j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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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q' D) a* G2 J5 y/ G5 I; d: H3 g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f+ T! {( a4 L+ f' l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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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V! G) B6 M& A9 j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5 F" a' b5 f5 v/ D% r3 v% c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7 d. |4 l5 \2 m; X9 M/ W- |$ o, B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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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0 [" n1 s# W* X, [/ [9 K0 l$ c+ b0 }" ~( d1 e9 a; s9 B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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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566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9 x+ z( B! T/ x% `+ V- |$ Y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0 H) [( c  M+ t- {& M: j" V* j* m9 F" {9 g  i2 W  v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x/ i+ K. \0 ^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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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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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F- k' S0 t) O5 \$ \# }3 W; A' \! r3 u5 V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S6 k+ k1 K$ W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T3 R2 w4 M" S, N% H/ ~  e6 @. ~2 _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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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N- |; r8 Q4 |' _, _" Y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5 i) i6 K7 J$ _. N' B  P" H; h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1 H5 M3 j+ c) C; y4 I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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