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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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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u0 |/ j$ L7 m% }) Z  u) G+ v

: w) [8 P8 a/ I7 ]9 b4 h5 _6 h3 j/ a0 M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4 S" |' Q4 P$ A6 }

0 _& U+ e$ n3 x6 I  |' ^背景:7 R; D6 Q5 K# S
3 s3 d) p7 p6 U; d' ]6 X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3 O) B' Y; }7 U/ k! P0 \) d2 R& i; G1 V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u# U8 G8 w: F' y6 k# u

2 m: x; ]( V  }2 U( q现况:2 [0 m! H; A! C1 H" J! n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l6 I8 g8 t, ]3 E
+ e$ r  |: a9 O# X8 R4 M2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n; m/ c6 P3 i, \' w7 @

  s+ E/ M# e2 N2 ~$ H$ `8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d. Q3 U3 G  y9 `4 v7 E2 e- V6 J0 h* n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2 o" L0 `. x" u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S; y' p' O# R* {1 J4 m- b/ {
' y% p$ q2 x9 `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N: }6 P! _7 x: b( T
0 v, a7 l( O  G5 e: L# G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  P  L' a! P6 B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4 ?( ?) {% G- n/ D6 v
* D. v  \3 g2 L; |: y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R6 Z" Z2 a  d7 v5 T

1 Q" W/ ?+ x% P! }1 o+ M- C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c; |7 Y* |% T
"7 d# @( m: A, P0 V! A

% G5 F. l" n" ~  m: r- t结论:; g* U) q9 ]) F0 k8 F! _- |0 r  b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V) E' `) w0 D' }" o0 h) V3 n
    " V; J/ s" j+ L) e$ l: p( M9 O3 o& L0 c5 y5 |

    % ]1 p' Y: x7 W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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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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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5 c0 G! {4 }+ l7 z0 u7 B
    8 P$ O! m; T2 E3 F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3 o( Z  k6 ~6 ]( n& V0 ^& z" I8 y

    # l' B) |2 ~5 J; s) c4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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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h9 u. G5 ]; v& Q# K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i8 O% M+ ^5 Y& V+ p1 o% D. N2 a' }' k

    $ b* Y1 v; J5 w- ^- T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6 E0 Q; b0 [7 f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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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T# E6 [3 y3 ]! N* ^- `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3 t' h# P" X7 R9 e, R$ _! ?
    . H1 c9 a/ P5 G$ A! b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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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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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R: J) G: w$ j# s, f; n8 g+ }0 ~7 R( y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5 \& _, Z. z4 }1 S9 L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B+ ~4 Y6 K# B( a, Y! U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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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g: l, E- e, G5 ?% u* T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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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Z) q, H0 I! J9 q$ Q$ q6 P* q$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h5 ~# G2 I: {) J# N5 [9 O5 k9 D+ s( }4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6 N# b7 i# E( L9 t# P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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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Z" g; ]# x6 O4 P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0 o$ A( J, Z6 x7 p8 A& F4 T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6 ]: J) K' A3 t9 |% k  q+ T9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3 B2 Y6 H5 F% a6 m! l
    1 c3 B% Z. i# k+ I% t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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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3 L7 p! Q# I.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z! ^1 h- {9 i7 \" M3 t" x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4 y" o7 }# t" w2 k  n( S
    & m& K# `5 a2 v$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0 f# |# j6 z8 v: Q2 z
    ) E, c  g  o  S" Y# Y' S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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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J" n4 j: i  _0 D- R) e4 Q1 u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L/ O* {9 d* x+ v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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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o2 D0 s% o, N* q. }% O) c0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3 ^, i$ [" z# K$ k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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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2 s0 K+ T( w, v% I$ H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n/ @( |5 B* R; k) E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i0 w$ a8 D4 d8 u8 P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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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7 u4 Y' T* q: p2 m: ]% R
    , m- m2 A3 f3 j! G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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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a- n; F$ t% o3 n9 _- L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 s* J. k" y0 |% h* d3 h1 y4 _5 o) p) ^! P4 D+ R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T5 G$ h. m0 k9 K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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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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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0 E+ o( }8 v8 |  _4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4 x" F4 W  w; K4 O" e9 I, e3 j0 N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Y6 o2 P3 {( d, h& y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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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e$ C7 L" i0 Q8 F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S# O$ W# s!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l0 ^, }+ J/ t% S3 Q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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