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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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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B  ]3 x! ^- n1 d2 ~6 I% ~- e' P
: p/ h4 \4 _( E2 y! y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6 p; j# F: a1 V  O: C$ U  n# D( B9 d5 u7 v
背景:
7 A; J4 n0 X, T& C! G: I  x
" ]% u' K3 K" J, ]8 J# k$ b2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 p! t/ T$ O* i% k: l! B# B& Y7 y  ~  b1 p9 E. v% R" f" ?8 [2 k! X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W: C: O! o( t0 g0 p% X. s6 r7 a
6 t6 k( ~+ J2 ]* I7 x6 l: T# s& k
现况:
( X4 F3 A. _$ U( x&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W: v5 W7 q1 [6 W" r" @! A
0 \7 w5 m! k1 G& U, I  K/ Z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B8 l9 q6 \2 N7 w: c: [
2 `  W$ T  C% Y' C, q( ]5 P$ I1 m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I) |  C8 B  D  ]; G8 e

7 j0 f- b' o6 L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0 t7 J- i3 w, G& e6 b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6 B: Y, g+ B' e1 N
4 O4 ]5 k4 j3 r/ N. L' f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d3 i) t9 w+ t5 @- q
8 ]. ?# L) W. K0 ~* d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c$ R4 f* j  s&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X7 u+ I$ O  _/ y2 v8 B
/ H* u% ^4 u" y9 ]0 @8 K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i1 x" {1 ]3 k, C( x+ u' G2 j2 y2 U! e4 P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5 X- ]( `6 [9 e2 M$ f9 [) s' O
"
) p3 A. O' O( W8 M
8 f+ {0 v7 \6 R# T6 q" X0 @结论:
+ D0 x" g9 z$ H1 b8 j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g  K: j  z7 _1 |; K1 v( q
    0 s# _/ J! E0 `5 u
    % D3 g; C* v7 K  R
    . Z5 H3 j. ~  S* M& r1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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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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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U5 D  s% L9 h1 D# G3 B4 f

    . U9 m- c8 C' z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Y* c+ \! g4 l" i

    1 l0 L! g$ G3 H1 N/ X3 z9 A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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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1 F3 l, N+ X' a" i' m" S3 C+ m8 M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2 ]  s% t- k# Y/ {; ^4 ]
    ) {7 ~& C) a: p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Z/ a) M3 A# ]/ f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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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D1 ~, e. ^/ m9 D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1 }) Z# m% z) k- j2 \

    / P0 i( z. o* o; f6 K! `0 m: O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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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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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J4 B. f" D  l+ f$ D+ r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h9 z. k1 u1 p1 E) {) j! A( u8 t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R& t1 D. I" c3 O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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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l: L( d) _8 ?: z! R# l8 N* H# i& n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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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P0 {9 L7 d+ r% D: B8 x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0 o. n- S+ d3 @+ T: d( E7 ?! y- H
    ) K! \- {3 d/ s; t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3 w4 _  |# Q2 w" k" y! b7 [# u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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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2 c- N' j7 {/ p& c8 C3 w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5 I* l5 Y8 F( @/ A5 i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9 E6 @4 a6 M( }1 o* ?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X! ?1 N( r! l  \4 z
    ) ~" I  k7 y. P# c+ f2 W2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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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2 Z6 V/ I4 V  `- l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9 }  Z: Q6 Z$ k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0 A2 W0 [  e' D. ?
    & ^  A) L5 @3 i8 P: F0 |) u8 g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D* w- u+ C6 {4 v! J7 Q6 y  M
    " D, w$ A- g* h' z0 M$ z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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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4 W( m* Z% M5 _  R0 S; }( c3 w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3 a* D; o; P& K  H- E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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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b* P$ S9 }$ K2 P+ C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S, P# T% b& g* S/ }( n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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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h  L: Z' a) S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3 D( ^$ p* J! H9 O4 ^6 u) l$ E* o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l3 w0 w1 L6 o+ O" i- Z- Y& n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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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8 w2 q) `9 X" k; Z  `7 _$ O

    % d' V4 \/ V* h( g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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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昨天 12:36
  • 签到天数: 157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Y  R# A9 o' D  G% C8 r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6 `& ]6 k6 T4 |1 {' t/ s7 x

    ! c" t, |( u- I" l5 V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7 Q" {7 o; w# R$ n9 t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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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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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0 [' w/ ]; N/ q9 i& c8 G"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1 h/ A: U2 E- W- B/ {, g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7 ]. K" P7 _  E* ^4 o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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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1 e3 T% y$ p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3 [+ J" i0 X/ B) a8 S0 d5 s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2 y" P! {8 [6 a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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