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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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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M5 {% O7 B% J# f3 J  s* b
) c+ b6 T+ h: j$ V; J) g  w/ ^- P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G" B. @  k3 d+ S

9 o1 q  S) _2 S. ^背景:
1 ^2 G6 l; Y7 A+ N& T( E2 h. d& ^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r* r1 T9 U6 t* B9 ~' h" Y

6 P, d% m7 J6 u' a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r& T, V+ L0 p' d+ q, ^9 V! H
+ B6 I; ^7 M0 A' X9 Z3 c, {
现况:
5 ^; I5 Z: m9 z! _! S5 c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u: v2 ~# h3 C. c* k$ W
  L0 S" p  b8 M" ~$ m- b% D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7 W! i1 Y6 u. ?, j6 X8 m: K! E
% ~0 C3 R$ j3 w# e& P1 e  q" n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 p' P2 d+ E6 f. v: E+ t( S

) j, b9 E, _. i' J; z! D6 r6 H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u, z( D9 e4 `1 p2 n- G5 _. @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o5 R8 v& j: s; f! m+ m
% W- I* ?  a9 t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2 p, @& J$ d+ P& W
7 `4 M  c* V7 m4 O( d  T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4 S3 F8 R0 j# v- z: i: ^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9 X' N* d! g4 {/ ^( x5 n
5 {) e  K, d) q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1 N# b' i; }- W" S* h5 Y; k$ ^
  l+ r1 r. T" `- V! T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0 p4 A& P! y# C" F, e* q) S* }
"* N& j, P9 K! i  w+ e* C

% ?7 _. y5 g* V/ Z结论:
( Z4 M( l$ Y  y# G' [7 Y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0 |5 d3 @' M& G) m/ |$ w. }% q, T6 D& |+ M

    " |5 w, \# W2 r# Q1 @4 c. E7 D  q0 a$ G: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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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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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W: y# g! Z- H  G" P) o
    8 l. Y+ l3 t7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g) h& O4 P6 f6 q" ~" @: C
    $ x0 |% i' r/ U7 H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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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D3 T, S* a7 ~% t  O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j2 }$ d9 [8 y2 L& L$ M( p8 T+ ?. L6 o9 X- D% L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g( o4 ]; @3 H8 f' u2 V& k- N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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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a0 F, S0 i8 |6 n% j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7 ^/ d- e8 x9 ^7 B
    , Z" }! Z/ ]" b4 [  f+ _, @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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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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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0 r7 r( ]& i  y8 Y' v1 t$ a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4 D  a5 j3 J! d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o, M1 D2 q; W4 A7 t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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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0 r8 H+ j3 `5 r. G0 E# Q) D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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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B2 P# b4 x- B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m" r) w8 m5 ^4 K1 I5 i3 ?
    7 Z" E) s, ~3 z* x/ E( T: L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J4 d5 k( s" E8 o- |8 v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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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7 ?$ C1 [( [. [9 w! p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F  @& ^: L- ]" E$ k8 r! V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S; ]4 N2 m1 G+ n: X5 {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9 {9 b6 Y( b9 A' Q  W
    ( [' Q1 D- a/ G& e8 x) R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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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R6 U0 A0 X# e3 Q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B1 t2 h* [2 v3 n: b; `- a" C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z! e( G8 n. t* \2 M! w5 z, L) {) A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8 ^1 A4 O, q$ j) D8 l1 W4 {: F9 U- z7 g$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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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e; s6 u7 ?" M9 T4 g- Y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e- ^. j) M/ l- W1 Q9 V/ N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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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s& r! ~$ l! M1 C; G% T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z1 |# V% \; N" P6 E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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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0 q, o. A1 t5 V% A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u9 N" I- F% h! ^  `' z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5 `+ {& i3 _% ?0 C" V% d2 V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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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 m# o( [/ x' U" a8 P. R, U, o* L& x/ U1 K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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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a- i. t/ E0 w" ~' T3 B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X+ R  \5 ^, K- v/ v0 ^- M2 ]: a4 h
    % A8 x9 S* X7 B) E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J8 |# O' _2 e+ h! t% E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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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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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8 W6 N+ S5 z; S% Y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2 b/ G, v$ W4 P" Y4 f0 Q4 v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7 G* [; P0 y- Q: g! A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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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k4 J4 I: }, Z/ V( `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H" D1 Y8 y5 m9 F: _. o! P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F$ ]0 }: k5 t, e" l8 e- m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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