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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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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H- A5 _( x# S$ D- p
; ?) `3 b8 r  U0 _! u9 n9 K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_* D' a3 w, W( x% j% {# b5 B2 l: O2 r2 {$ `3 ~3 q# ]
背景:
( A. A& r9 y3 V) P" W0 R+ A+ E! b4 D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2 s; _0 z' V3 ?/ q

8 x3 Z" _- b. T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 G. @7 r8 C$ y, u- z# M% K: u2 J5 ?0 z- A; J: r1 D+ _- l. O* ^
现况:
+ f$ R0 l* ?& V5 f  F(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_; T  @. Z0 w, V
& F- r0 k' i* \1 y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f* i! c  c2 [8 L

& [$ p$ N% I3 K4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L6 t' x0 U' C+ \
8 q$ f: M* I9 Y* x(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I: }+ [6 M4 y: R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7 [: h! p" W0 ]" P) s: f
2 h, E) ^' Z5 i# l5 I; R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7 [; Z' E, O, _$ t' O2 E4 s( d+ E

( U" u( }' J; V! V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3 q( ?2 {' h& N" \/ X/ l' E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q! w/ [+ Z; V* F; [: ~1 t! f4 u9 `/ P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Z" X1 D* i1 S  O9 x, x; W" ^9 I! J4 D% G  y7 c. T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5 k2 M$ Z" `8 Z: w
"$ [# h& @- q8 K0 i1 s1 n- W

6 B1 d; W  @" G结论:+ `3 g/ y5 R- {& V" I$ I: @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D# t0 q: ]- [  O0 x0 T$ z8 D& x! i

    2 F8 v! Y1 Q6 P+ |7 Q* h2 b  m% @0 ]# Q, L$ L# e

    6 r( k6 _# q+ T) {4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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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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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_& i2 r& A7 V2 v2 E
    * G! d) a* o1 N2 D& Q4 ?$ I4 u! y+ p0 l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a4 q4 L& K9 b. W7 Q9 S- b7 P7 j( t2 H3 p& }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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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m) M' Y4 Y; C6 q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v( m- G0 V5 m4 I9 w7 H/ H$ j
    / s9 d/ D& n% X9 e3 C7 v$ e5 U, E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y- D6 f) t7 x* i: y; c8 z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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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1 F0 Q+ v8 }$ X! S9 m- M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7 G1 U  p7 `! @6 g& Z! R* f% n6 \9 E4 o2 o+ Y7 D2 n4 |4 I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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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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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5 H! a9 ~- H" K: }9 A( U5 h1 C5 l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J% a) E8 ?' s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s0 D- L1 h! a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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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r' V. u+ h! d( J0 A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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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2 o) ^, @' ^' `- |: }! D# `4 D/ [# A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n4 g) c5 E* J/ x
    8 O& |& d$ I# Y3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V! ~' h  S: O7 t% G8 i3 L# N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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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4 r0 P7 q; `) E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e* H* T$ q5 U$ d! i, @' p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I5 f- {+ H* F2 t""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D8 r" @+ ]/ C( D  ?+ V, s7 t
    9 p$ u5 j! n3 B: f, k, R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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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W) D8 g- R& J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g9 K. h: _: }1 j: ?( V5 s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v" c9 _* d/ i
    0 {7 A6 d5 R! ~4 ]. t$ O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4 V5 o' c- L# ^: {. ~

    , N5 Q2 z( Q  ^0 P5 K4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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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 o! a. J, p0 [% I2 S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1 `# o1 {" p/ u# V6 W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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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0 i/ D. _0 e" C9 w# u+ w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c6 \: z' C7 F' z: Y2 z3 h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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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o; g/ {! y/ @: Z: i5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 ~5 C7 q;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P2 k' b% n. G- F8 }1 i, @! Z4 r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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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 c5 q. }, e9 o, {, P& Q
    & l; v! }. O9 `0 r( K2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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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10-23 19:40
  • 签到天数: 166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7 K1 ~3 K/ ~- I+ N, i)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1 [2 T  h& l8 D% ]' M/ ~9 k

    1 E1 g. }+ L2 S6 R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 m3 a" p/ m, j/ [3 P+ Y( M$ {9 D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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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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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l4 S* [0 n4 c6 A8 W; Y9 ?6 f+ K$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U& p+ D' I' x4 O( E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3 @4 {$ D6 ~7 Q) g& n/ I' O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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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2 M9 h+ g  J! Y2 x/ l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C" \0 u6 H- \% ?. w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X! E/ I. ]5 S) O" W/ i/ M5 r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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