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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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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4 V2 X; {. \. f1 |

; o5 B9 ?; G9 }4 G2 }7 R: f0 F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j; g) f" O8 E' J& p$ z- v  b  ^* a. k
背景:. q' h& }6 _5 }7 P9 k4 h! S! P

/ A4 |. v1 Z"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9 K* w# N6 ?7 X; e4 g& E- h( M

+ \0 s- ]2 G3 `* v2 m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c* @) P* Z+ Z, K" E9 K* `; c- m
5 C& w6 D' s$ @2 S/ k$ k现况:2 L+ P* W! d2 K# o$ S1 X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t: g# p7 ~; c# P; A$ z0 d9 D
# S: f/ U* R' }, Z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y; N: [1 t2 k) D) M0 B4 \0 l

# G9 }& J  Q8 O- N3 Q' B2 I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o/ @7 t! X4 Q7 ]) u
( x- K% Z! K7 N3 q) K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 N$ R: V9 A9 F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O) b2 U# s8 y& b
, R+ l; J8 y* P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k6 n+ F. Y, H& u+ ?
# J2 s0 W, s2 A& y2 t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1 d0 R) Q( e# p' a/ V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O  m( j7 _' Z" v. w* l
$ j0 z4 _, F" @0 p3 ~. p6 u" a"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X/ ]7 s, R5 m& }. |- ~7 L# y* W% J* S. L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N, j  t% {& u. `9 _% x) X( U"
6 n" J2 M# k" |9 }5 z, y+ u7 g7 o7 b6 A3 S) N5 o
结论:& m8 w) b# j/ F& @' v9 K( {% O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 ~$ h2 Y5 @' V2 P5 P) F1 Y  E* F6 ~5 s8 M
    5 M, \; `+ ]3 c! p

      X7 F' Y6 q/ [  O1 q3 Z8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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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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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D- u, T4 {0 n4 W9 D" d3 A( o. h, R

    ! Q0 u( |0 {$ g0 i( d% g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D1 q7 @+ {; o( a; [4 `5 @% c1 f; l# j* I6 k: W: R8 [) f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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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3 k/ w" p) ?9 O' U7 H0 z7 m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0 `* F$ a3 A' ~4 Y( M- R% {9 S; b) H; V7 z# q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I9 P  _% ]. x' o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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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S$ Q7 n' G* ^4 o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9 F* r9 q. p; `/ ?' n# C0 M
    * g, x9 X9 y1 L; @: I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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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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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r0 k$ U; L! A  o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 j1 c& T% d  P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r0 x' z8 R: L" I8 r( M7 \* r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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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t% W  c; C$ M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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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W. b8 F# s; r0 T: H" m7 E+ O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2 g# `2 s7 J7 s) |
    # ^) G' J3 b2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9 O2 f3 k. B) B; I. X, s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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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6 N3 |1 |+ A- C$ p& |: i+ v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N6 E9 o- a" \6 I& {( G+ D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L5 V0 N) d* y$ ^% l-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K" Q- V4 N( P. r/ w
    $ X' |/ X: T" ^% [- b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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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4 P% {1 e7 @7 L. F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X4 C, b( |/ p4 j: O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 c6 P" C/ K8 ?+ u# \3 f' `' U8 P4 _- `# p6 z3 D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H8 f( ]# z% [3 @/ l+ ^! X5 Y" \
    2 X% v' J* t&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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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K! Z8 ~) n+ u# r/ L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 F2 H4 f% c; H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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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1 Y7 X5 u/ K( F/ N2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9 ]( R3 B5 \6 E) G5 R1 B: T$ P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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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3 k1 n' \$ B3 f# N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Q9 d* \: |. c& u/ w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2 j1 L( R$ m$ H5 z, s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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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8 G3 {2 O, }; U0 m0 k
    . `8 o! z3 _/ j/ n: o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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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5-12-23 14:18
  • 签到天数: 1669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 m( V% z7 Z, V* t4 J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a3 l$ F% C6 s$ j7 Y* g
    4 L) }9 @# z' z! C' H( Z  a  E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P& P1 ]7 q- Y" ]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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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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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6 a5 `( q, g0 E# ^, u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S5 f; }, k9 P# m! o; Z. F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Q5 T* o- F+ A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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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8 O& A4 R2 d; c2 T# @$ ]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R( D; Q) L$ N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2 x! g2 ^0 p6 B7 ~1 o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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