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570|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近的几件小事 2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23:0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玉垒关 于 2012-6-14 23:28 编辑

    我兼职的学校门口,繁华的街道上有形形色色的乞丐。断肢的,毁容的,比如一个清秀的15,6岁的半大孩子,他露出的残肢,总让我联想到那些被人贩子拐卖之后,再故意致残的作品。

很多年前的一个寒冬里,我在鄂西北的火车上,见过一个乞讨的小男孩,穿着夏天的背心,露出显然被砍掉的双臂,腰间系着一个钱篓子,他从车厢走过,光是那一个车厢,他大概就得了好几百元钱。他发音含混不清,很有可能是被割掉了舌头了。而事后,我的同学告诉我,她妈妈同事的儿子被人拐走。过了两年在火车站被发现的时候,就是砍掉四肢,而且割掉舌头,正在乞讨。

从那个时候,我就在纠结,我该不该给这样的小孩给钱呢?因为给,难道不是在鼓励人贩子,去贩卖更多的小孩吗?

而现在,每当有人以“人权”为口号,要取消死刑,或者退而求其次,非命案不死刑的时候,除了巨贪们,我就想起人贩子们了。



前几天我的房子拆迁,而我找的单身公寓又还有两个月才有空房。幸好这期间,和我平时有点头之交的一个清洁工大姐,让我到她家里暂住。

她因为离婚而独居。她常常说起她们同事之间的纠纷。比如她的经理。这个经理曾经也是个清洁工,我见过她,相当颐指气使的样子。清洁工大姐稍微有点儿错,经理就打报告,一次扣她五十块钱。而大姐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八个小时,工资一千块出头。她从来不买肉。她说不爱吃,可是后来当我开始做饭后,我发现不是那样的。

清洁工大姐有时候会说,她的经理几次要气她走,一来现在,她已经是工人里工作时间最长的一个了,别的工作年份更长的姐妹都因故被经理赶走了。二来,每个清洁工都可以捡自己打扫区域的废品去卖,别的清洁工卖了废品之后,要分给经理一半的钱的。而她,坚决不分那么多给经理。她说,我赚钱那么不容易,经理这些人的工资,本来就是从我的劳动里面得来的。

我问,那一个月捡废品也不少钱吧。

她说,现在收废品的少了。攒几个星期才能卖一次,一次三十几块钱。

有时候她强调自己养活自己的光荣,然而,我发现她还是以自己下岗,做了清洁工而自卑。

其实,最近我也总为请客送礼之类的事情而一筹莫展。一来,我觉得我的每一分钱来之不易。我也很怕,送礼,对别人的侮辱。我的朋友一笑之后,指着我们旁边的一栋大厦说,很多年前,这栋楼修之前,他帮着去打通关节的。就在夜总会里,他直接送钱给重要人物。这重要任务就当着他的面,拿出一部分钱来给某小姐,然后当着他的面,和小姐约了时间。

曾几何时,我们从劳动最光荣,变到了笑贫不笑娼。



再回头说那条繁华大街上的,其实形形色色的乞丐,大概都赚得钵满盘肥。只是有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总是步履蹒跚,挑着两箩筐水果。那天晚上,凑巧我和她坐一趟公汽。她很艰难才挑着担子,从汽车的中门上去。我想司机一定看见她了,却没有让她去补票。我心里希冀,也许每天都是这样,这班车的司机们已经默许了。

一会儿,几个时髦的女孩下车,走在前面对后面的同伴说,小心点,别把人家的担子撞上了。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女子下车的时候,拿出了几块钱对老太太说,一点儿零钱,给您坐车吧。老太太使劲推脱说,我有钱呢。那女子连说对不起,我想她必定内疚,对老人家的侮辱。

以前看古人临刑,对后代留言说,我不能教你们做坏人,因为坏人做不得。可是做好人吧,就是我这样的下场。那时候俯看这些往事,带着时代的优越感。而现在却想,原来历史的不忍卒读,是因为人性的不忍卒看,且时事循环。



再想起最近看人养宠物的事情。

我就想,善,应该不是居高临下,自我感动式的怜悯。而是“同情”,人同此情。设身处地之后,而给予别人,如果自己处在那个位置的时候,所希冀的帮助。

这种“人同此情”,规则化后,就升华成为道德的一部分。

而现在一些媒体制造舆论,有备而来,大肆批判的“道德”,就包括这弥足珍贵,人之所以为人的一部分。

他们提倡,不做伪君子,只做真小人。他们的手段之一,就是把道德中“利己”的一面无限放大。

我便又想起,多年前,住在我隔壁的老奶奶。她姓庞。她70岁的姐姐在乡下和90多岁的老妈妈一起生活。

有一次,70岁的老姐姐在田埂上捡到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就把她捡回了家。她90岁的老妈妈骂她说,你自己都这么穷这么困难,还捡个娃娃回来干什么?

老姐姐一听,有道理。然后就要把女婴送回到田埂上去。老妈妈又说,你见到了,不捡回来,也就罢了。而是你既然捡回来了,送回去,这么大清早,又冷,万一没有人发现,她死了,那就是你造的孽了。

于是老姐姐就把小女孩留下来。

庞奶奶说,小孩现在已经10岁了。眼睛细细,脸圆圆的,上小学了。而且很懂事,真的是老姐姐的福气啊。

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而这些媒体所做的,往往就是放大老太太试图把小孩送回去的举动,进而质疑老太太最终收留女孩的动机。

不仅仅让人想起“仁者见仁”,或者“小人之心君子之腹”之外,还让人怀疑,它们为什么这么做。



“德意志意识形态”上有这么一段话: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那么这些年来,所谓废除死刑,批判集体利益,以及对道德底线的质疑等等,就不得不让人推测,其后可能存在的真正的受益人群。他们需要正名的,他们需要继续占有的,他们垂涎已久的,他们希望分化的。也算是世事轮回,我们分明看到了,丧家的资本家及其乏走狗。携着他们基于贪婪,胆怯,虚弱而产生的卑鄙和凶残,今正卷土重来。

“德意志意识形态”上,还有另外一段话,大意是,每一个阶级,想要成为统治阶级,就必须联合起比旧的统治阶级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那么,我们就应该笃定,现在蠢蠢欲动,看似来势汹汹的那些,其复辟,必定只是昙花一现。正是咋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就在今天晚上,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学校的秘书说,那个街头卖水果的老太太在当地的贴吧很有名气。来往的人群,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乞丐群里,步履蹒跚的她,然后打听了她的故事,很多人都专门去买她的水果。我想这同情之外,也是为用自己的劳动保守尊严的人而致敬。

人们从古到今都感叹人心不古,好像只有上古才是大同社会。我却想, 我们能,且只能希冀,更好的明天。
   

ps:尽管过了很久了。我听说西西河里有个媚如春事件,这个算是我的看法。

评分

参与人数 4爱元 +28 收起 理由
容易 + 8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柴禾儿妞 + 10 谢谢分享!
燕庐敕 + 2 精彩
MacArthur + 8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6-14 23:43:59 | 只看该作者
    而这些媒体所做的,往往就是放大老太太试图把小孩送回去的举动,进而质疑老太太最终收留女孩的动机。
    不仅仅让人想起“仁者见仁”,或者“小人之心君子之腹”之外,还让人怀疑,它们为什么这么做。

    倒也未必。。。 现在的媒体,一心追求的是噱头 -- 都跟别人一样众口一词夸奖老太太,一不留神别被人当新华社了。。。 所以一定要挖空心思搞点儿不一样的“视点” -- 也不管这个“视点”有多愚蠢。。。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2-6-15 00:29:50 | 只看该作者
    1,人贩子是穷生奸计的典型。警察扫个黄什么的很起劲,其实查残疾乞丐后面的黑手并不那么难,可就解决不了。
    2,讲劳动光荣的年代,劳动也分等级。农民做梦也想当工人,集体企业工人也比国营企业工人低一头,扫大街在那时候也不是好活。
    3,富长良心。80,90后在公德,良心方面比前面那些代人都好。
    4,5,鼓吹利己也没什么,是原来鼓吹利他的反弹(鼓吹利他的很多人是要别人利他,自己还是利己的),等到一定程度,又会往回走点,社会就是这么摇摆的,全世界都一样。

    看来你对“丧家的资本家及其乏走狗”极其仇恨和鄙视,但其实皇阿马及剃头们比他们更不如。

    “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老马百多年前的话,现在看还不过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6 03:01
  • 签到天数: 192 天

    [LV.7]分神

    地板
    发表于 2012-6-15 03:52:29 | 只看该作者
    你说起了媚如春,我就着说几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什么样的网站,都会有一个自己的主体群落。但那是指一个成熟而且稳定的社团或者网站。西西河当时正处于一个扩张的迷茫期。因为大量新人的加入,尤其是这些新人,往往并不是如同过往的,通过熟人介绍,或者气味相投而加入的。所以,难免在看法上以及处理意见上,会有众多的不同。同时,相应的闲置措施,因为网站的扩大,以及管理层的迷惑,而松懈。因为许多人对于一些新冒出头的人或者言论,很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一个大背景。

    具体过往,你去看当年的帖子。诸位高义的言词,记载得清清楚楚。但我相信,当时河里面不少的人,跟我一样,保持了一个近乎沉默的中立姿态。我们并没有因为她的谋生手段或者过去的经历而歧视媚如春。但终归是道不同,所以,我可以捍卫她发言的权力,可以利用手中的一点点权利来打压那些过线的言词,但却没有替她论战的耐心和勇气。

    生活中没有旁观者,论坛上也很难。既然她登上了那个舞台,那么自然也要有勇敢的站下去的勇气。我承认生存的压力,我也承认世事的艰辛,我更认可某些艰苦时刻痛苦的抉择。但一切都有自己的代价。既然选择了,那么就要勇敢地去面对。无论面对的是贫穷,是苦难,还是嘲讽。

    可以退缩,可以回避,可以一走了之。当然可以。那是你的生活。但我总觉得,人活着,要有底线。与其越过那道线去屈辱的活着,不如来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爱元 +4 收起 理由
    空气精灵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5#
    发表于 2012-6-15 08:40:4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清洁工捡废品的事情,各个单位处理不同。这个算是外快,和小费一样。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4-11-20 19:43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出窍

    6#
    发表于 2012-6-15 09:40:04 | 只看该作者
    水风 发表于 2012-6-15 03:52
    你说起了媚如春,我就着说几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什么样的网站,都会有一个自己的主体群落。但那 ...

    道长说得对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2-10 23:05
  • 签到天数: 237 天

    [LV.7]分神

    7#
    发表于 2012-6-15 10:23:43 | 只看该作者
    水风 发表于 2012-6-15 03:52
    你说起了媚如春,我就着说几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什么样的网站,都会有一个自己的主体群落。但那 ...

    道长说的对。怎么说呢,我觉得就是不要既当婊子又立牌坊,我不是说任何人是婊子,只是借这个俗语来表达一个想法,大家不要想歪了。
    既当婊子又立牌坊,这个对那些坚持下来没有当婊子的人不公平。既然当了婊子,得了当婊子好处,就要承担当婊子要负的代价。那些坚持不当婊子的人就是不想付这个代价才选择更艰难的另外一条路,他们放弃了一条可能更简单的路,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他们应得的回报。没人想生活在全是婊子的世界。

    我和道长一样,对那个媚如春的事情一直没发言,就是道长说的道不同。我不想指责她,但是也绝对不能肯定她。

    点评

    我也没吭声,握手。  发表于 2012-7-27 16:19
    握手阿握手  发表于 2012-6-16 04:51
    握手啊握手  发表于 2012-6-15 16:13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8#
    发表于 2012-6-15 11:07:07 | 只看该作者
    水风 发表于 2012-6-15 03:52
    你说起了媚如春,我就着说几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什么样的网站,都会有一个自己的主体群落。但那 ...

    说说我的一点浅见吧

    我觉的屈辱可以忍受,但前提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活着,典型的就是越王勾践 德川家康
    如果被挫折消灭了锐气,只是这样浑浑噩噩的挣口吃的,没有原则没有目标,那就真的是行尸走肉一般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2-10 23:05
  • 签到天数: 237 天

    [LV.7]分神

    9#
    发表于 2012-6-15 12:59: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6-15 11:07
    说说我的一点浅见吧

    我觉的屈辱可以忍受,但前提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活着,典型的就是越王勾践 德川家康

    兄台说得好,确实如果是有更大的目标忍受当下的屈辱,那是一回事。要是成了求生手段那就真的不值得肯定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13 17:5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筑基

    10#
    发表于 2012-6-15 17:28:56 | 只看该作者
    活着都不容易。我是来挣分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2-6-15 23:20:06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6-14 23:43
    倒也未必。。。 现在的媒体,一心追求的是噱头 -- 都跟别人一样众口一词夸奖老太太,一不留神别被人当新华 ...

    呵呵,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审美疲劳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6 03:01
  • 签到天数: 192 天

    [LV.7]分神

    12#
    发表于 2012-6-16 05:02:25 | 只看该作者
    水翦双眸 发表于 2012-6-15 23:20
    呵呵,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审美疲劳吧。。

    倒也不是。其实做新闻一直有两条路线:一条是抢时效的,另外一条是走深入分析的路线。

    抢时效,以前是因为只有财大气粗的才能撒大网,广布记者;现在不一样了,有了互联网,大家上网抄抄就完了。所以,最早的,跟最晚的,差也就是几个钟头。我们看新闻,也不是几分钟就刷一遍。所以,对于时效,大网站几乎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深入分析,这个就难了。不仅需要专业人士,更需要动用众多的资源,来促成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做出分析。这就是所谓的人才阿,要是人人都能做,那么就不是人才了。而目前这个局面,搞新闻的,根本留不住人才。人才都去当高管的顾问去了,最不济的,自己开几个仓,也能挣个盆满碟满的。所以,就有一帮不知所谓的做新闻。搞出来一堆不知所谓的东西。深入不下去,怎么吸引人呢,那么各类怪招,贱招自然就成了首选。

    不是我挖苦他们,这些人中的好多,他们的审美情趣不是从历史的著名的美术作品一点点熏陶出来的,而是从看AV看出来的,他们能有什么审美?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7-26 18:49:25 | 只看该作者
    糊里糊涂 发表于 2012-6-15 00:29
    1,人贩子是穷生奸计的典型。警察扫个黄什么的很起劲,其实查残疾乞丐后面的黑手并不那么难,可就解决不了 ...

    扫黄很起劲,但也没杜绝,用您的话说,也没解决,我有点想问,既然没解决也没杜绝,您又是怎么得出扫黄很起劲的结论的?

    还有,您怎么知道查乞丐和残疾后面的黑手不难?您怎么知道警察就没去查?您是做了统计,还是做了调查,或者您了解什么内幕?

    最后,如果您真的深恶痛绝,那么您可以发起民间的力量来弥补您认为警察做不到的事情而不是指责,话说,嘴炮很容易,干事很难。

    共勉。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2-7-26 20:35:32 | 只看该作者
    史老柒 发表于 2012-7-26 18:49
    扫黄很起劲,但也没杜绝,用您的话说,也没解决,我有点想问,既然没解决也没杜绝,您又是怎么得出扫黄很 ...

    七哥,来点猛料呗,最近精神生活匮乏。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2-7-26 22:59:17 | 只看该作者
    史老柒 发表于 2012-7-26 18:49
    扫黄很起劲,但也没杜绝,用您的话说,也没解决,我有点想问,既然没解决也没杜绝,您又是怎么得出扫黄很 ...

    看起来你是公仆,那你又提供了什么有用信息呢?你也不就是居高临下嘲笑我是“嘴炮”吗?用什么组织民间力量来压我吗?

    黄之所以扫不尽很好解释,放水养鱼和维稳。我一个老表就是公安,扫黄怎么回事,我是没亲生参与,但不是没听说过。至于打人贩子,不是没有,反正我父母家不远那条大街上,这10多年要饭的残疾小孩没见少过,发廊确实少了。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6#
    发表于 2012-8-17 23:24:37 | 只看该作者
    糊里糊涂 发表于 2012-7-26 22:59
    看起来你是公仆,那你又提供了什么有用信息呢?你也不就是居高临下嘲笑我是“嘴炮”吗?用什么组织民间力 ...

    呵呵,我还真就不是公仆,我是一个化工厂的技术员。

    瞧瞧,您又错了不是?

    就您家门口的一条街,真有代表性啊!
    如果统计局跟您一样水平高,我保证中国的数据会比现在的漂亮一百倍!
    您一个当过条子的亲戚就能给您如此的自信,个人还是认为,国家统计局应该多跟您学习!
    学习怎么以偏概全,在这方面,您绝对专家!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2-26 16:25 , Processed in 0.050108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