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tag 标签: 盗刷

相关日志

分享 9月27日更新:人在广州,卡在身边,被“盗刷”于河南卢氏县(三) ...
热度 27 短刀 2012-9-27 09:23
昨天晚上,收到银行发来的电子账单:本期应还金额0元。 一个月后,确认了,我不需要偿还被盗刷的5000元。 感谢爱坛的各位兄弟姐妹的支持,感谢蚊子兄提供的金融业专业意见!
1721 次阅读|1 个评论
分享 8月30日更新:人在广州,卡在身边,被“盗刷”于河南卢氏县(二) ...
热度 23 短刀 2012-8-30 21:05
今天,2012年8月30上午,我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 您好!XX银行已收到您提供的:卡片复印件、声明书原件和ATM操作凭证,争议款项会尽快为您调整,烦请后续关注您的账单,如有问题请致电:XXXX 。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是用EMS发送的,注明了文件有几份,名称是什么。还特别嘱咐前台要求邮局拿回单,这样对方是否收到,如果收到是谁收到的、何时收到的均有证明。 目前看来,似乎问题不大,但要到九月底新一期账单出来时才能最终确认,在此之前,只能叫“疑似”OK 与大象打交道,小心是不过份的,再说,自己因职业原因,如果在不该翻船的地方翻了船,人就丢大了。 (一)的链接 http://www.aswetalk.org/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684page=1#pid278405 更新: 今天中午,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 尊敬的客户,您补发的信用卡以快递XXXX号寄出,请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致电XX银行。 佩服啊,之前让我寄出旧卡,补发新的,因为对于5000元还没得到说法,我没有寄出旧卡,只寄了卡的正反面复印件,并声明:在事情得到解决之前,暂不办新卡。 昨天收到银行的信息(见本日志),今天就把新卡寄出了。 强大的营销能力,显然比有的银行强很多。
1753 次阅读|8 个评论
分享 人在广州,卡在身边,被“盗刷”于河南卢氏县(一)
热度 34 短刀 2012-8-28 00:19
8月27日,18点52分,我正在广州天河区开车回家,接到021XXXXXXX打来的电话,称自己的为信用卡部人员,问我有无在河南刷卡消费5000元。 本人回答:根本没有去过河南,卡在身边,没有丢失,并表明没有此笔消费,该人员要求我报卡的后七位数字,我因从未接过此电话来电,担心电话为钓鱼电话,该人员表示:可以致电热线。 放下电话,马上看到了5000元消费的短信提示,我立即拨打,于18点55分打通热钱,并由其转到后台中心,告知卡的后7位数,中心人员告知该卡已冻结,请我去附近的ATM机用该卡取款1000元。 我立即赶往最近的银行ATM机,按上述指示取款,失败,19点零4分打印出凭条。 立即再次致电银行热线,被告知:卡已冻结,让我填写声明书,将其与卡一并寄往XX信用卡中心,银行将为我更换新卡,并再次通过电话核实了新卡的寄送地址及电子邮箱。 回到家收到银行邮件,再次致电热钱咨询,转接后台无人接听,后接 到XXXXXX打来的电话 : A、我是否需要挂失? 银行人员回应:卡已冻结,卡未遗失无需挂失。 B、被“盗刷”的5000元,如何处理? 银行人员回应:需要调查人员核实后告知。 C、我将声明书及卡寄至贵司后,只有在ATM机取款失败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在广州吗? 银行人员回应:我们发现可疑操作后,你已在短时间内在广州atm机上操作了,证明你在广州,这个不用担心。后期调查人员会尽快与你联系。 一时忙忘记了,又打热钱问:我是否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需要是否应在48小时内报案?或者贵行在发现可疑操作并经我确认为“盗刷”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银行MM:后台下班了,会记录下来,明天回复我。 下一步准备工作: 一、该行承诺卡丢失被刷(不包括凭密码),挂失前48小时内可向银行申请补偿,5000元完全在该行的补偿范围之内。而我的卡没有丢失,应当不属于此项范围。 二、是否应当报案?我准备等明天上午银行电话,如果没有电话,我会主动打给银行并做好相关证据准备工作。 三、明天我会把已冻结的卡和申明书寄送给银行,复印留底后,要寄那种带回执的EMS。 四、据说有的银行是四步曲:冻结、拖延、催促还款、不还款就威胁上黑名单,所以步步小心,留存证据。 补充:8月28日进展: http://www.aswetalk.org/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684pid=277062page=1extra=page%3D1#pid277062
2135 次阅读|23 个评论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22 12:26 , Processed in 0.02839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