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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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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2:3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起因是我写了篇有关朋友离婚的日志。在那起离婚事件里,女方收入高大大咧咧傻乎乎,而男方则一门心思盯着钱,整个离婚就是男方对女方步步紧逼,榨干油水的过程。而在婚姻过程中,以女方付钱支付家用为主。0 n( ~, U7 z8 E4 b- V2 i
    我则一直想的是,在结婚前,是不是需要定一个婚前协议,确定后未来支出如何计算,收入如何划分,现有财产,比如说,房产以后如何归属,如果有贷款,谁出比例多少等等。这样至少如果要离婚的话,不至于有太多说不清的问题。
    4 O/ V' [1 M3 ^* p当然,这里说的两口子都是平常人,经济实力可能有不同,但不至于差很多那种。对于X万富翁/婆之类身家的人,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 R8 G% M( [5 g

    结束时间: 2011-7-9 11:29

    正方观点 (6)

    应该。
    人心隔肚皮,总得防一手。再说现在男女经济平等,家用当然也需要平摊。

    反方观点 (20)

    反对。
    结婚就是要两人彼此信任,包括经济信任。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了,还为什么要结婚?婚前定协议,婚姻不就成生意了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沙发
    发表于 2011-6-9 13:29: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ighway 于 2011-6-9 13:31 编辑 " x( @0 ?0 F5 t; W+ Q
    4 n5 w+ y. O6 }7 G1 S9 G* Y& \/ R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P3 D7 g  I1 Y2 c6 z1 R" c! E' u* f" T, T
    世间事,哪有那么泾渭分明的,有简易而普适的法则。所以这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 |7 ~# B5 F) J  Y- Q9 R
    ) b" T  B/ A6 \& }; n: l如果都是穷人(譬如我们,结婚的时候麻麻没有),那就省省吧,总共也没几个大子儿,就别让律师给赚走了。结婚以后,不管是谁赚的,都是公共财产,一人一半,这有法律管着呢,我们也不必费心。
    0 R' d% N7 _2 j; P( C! y
    % u! N3 V  `, B* s4 L* Q0 ^8 P如果立业以后才成家,或者再次成家。那情况就复杂点了。尤其是在国外,前妻前夫的,再加上前妻前夫的孩子们。一旦离婚,或是出了事故要分家产,那么有个婚前财产公证或是自己有个will,那会好很多。多少是婚前的,可以给自己以前的孩子,给自己的父母,多少是婚后共同的,多少给妻子,多少给孩子等等。0 n- N, ]& r/ x5 P) T3 }, P" l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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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板凳
    发表于 2011-6-9 13:3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k; b! Z% ^6 F/ }

    " B8 B  N* |8 U6 @$ J6 w对于我来说,很简单。如果对方不信任我,那就一切免谈,也别结什么婚了,签协议那是对我的侮辱。既然那么在意钱,就跟钱过去吧。 如果我不信任对方。。。嗯,我会把钱看紧的,也不用签协议让他知道了  呵呵,开玩笑,我觉得,连这点人品都不能保证,又怎么会跟他结婚?那可是一辈子都交出去了。

    点评

    看来你没打算有过不下去的时候。  发表于 2011-6-2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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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3:35:2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就没人支持正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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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15 08:53
  • 签到天数: 1849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1-6-9 14: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没啥必要。" j7 q$ P6 p1 [2 a8 z- @7 b1 ^4 K
    如果爱,别说钱了,掏心掏肺给他(她)都行。如果不爱了,连宝贵的感情都没了,留下钱有什么用?掰扯的过程就是拿小刀子一下下戳自己心窝子的过程。要是离婚,啥都可以答应,用最短时间开始新的生活。日子可是过一天少一天,特别是年轻时候的日子,多宝贵啊

    点评

    小毛爹厉害。。。  发表于 2011-6-11 03:58
    小毛爹真是至情至性,当代宝玉啊!  发表于 2011-6-10 20:38
    嗯.....有理....  发表于 2011-6-10 03:24
    小毛爹,厚道!  发表于 2011-6-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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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6#
    发表于 2011-6-9 16:39:1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婚姻中可能会遇上各种各样的事情,也许有些情况的发生,未婚的人想也想不出,婚前协议也不能涵盖一切,还是见招拆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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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1-6-9 17:49:45 | 只看该作者
    有点意思。
    + G8 G5 `- ?* Y. ~既然婚姻这个大合约都愿意签了,再加个补充条约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I2 k6 C3 N* {, ^- o2 x& P( m* Q
    婚前协议能签下来的就能结婚,签不下来的就结不了婚。签的双方既然有一方都想到这个问题了,那么另一方其实就是接受或者放弃。觉得签个合约有什么了不起的,通常是心理比较强势的那一方。威廉王子拒绝了他的律师提议,没有签婚前协议。我觉得他很聪明,婚姻也一定长久。
    # O  a- W! g: R! c7 L% w, u' @得找懂《合同法》的人来瞧瞧。& ?7 v7 {0 q, K" `- k8 ]! j' Y; F

    点评

    在中国适用婚姻法,不适用合同法  发表于 2011-6-30 23:32
    还有这一段。威廉还可以。至少有点强势的意思。  发表于 2011-6-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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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1-6-9 21:27:11 | 只看该作者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点评

    最核心的是拿保险柜钥匙的人...  发表于 2011-6-10 14:23
    一个关键职位是财政部长  发表于 2011-6-10 05:16
    要明确这个最小的合伙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谁是董事长,谁是经理......哈哈....  发表于 2011-6-10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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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9#
    发表于 2011-6-10 14:21:5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跟个律师聊天,说现在打离婚官司,没财产的是6K左右,有财产的,按标的算,几万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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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青袂 的帖子
    0 a6 f( g8 {& ~- c
    2 U& Q' v* b& [, J* H% X: x8 Y& C" ?这是指律师费用吗?怎么叫没财产?是指没大件,比如说房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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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1#
    发表于 2011-6-10 14: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T9 L, Z- Z. r: ]7 A4 L
    6 v2 W6 w9 ]9 l+ n% ]
    对,上海的律师费。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没房子,就是6K的律师费。如果有套150万的房子,那律师费就在2、3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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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40:04 | 只看该作者
    难怪呢.我那朋友一直没找正经律师,都是朋友帮她找的.# S8 [, Q3 J1 b
    原来收费这么狠!
    1 D) P3 H( A( P0 a/ w唉,这年头,离婚真的是项工程啊.

    点评

    离婚本就伤筋动骨。不过,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特别原因,一般法院不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再起诉。所以想省钱,第一次可以只提离婚,无财产诉求  发表于 2011-6-30 23:36
    不过花了钱能把财产拿到手,也是值的。不过那种灰色收入是也蛮难办的。  发表于 2011-6-1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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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1-6-10 17:5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N# @  G+ a$ s) }3 j
    0 u" a$ `8 `5 I! R- m; n0 M
    俺家领导是法学博士,对婚姻法很专长,俺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所以签不签木有区别

    点评

    以后你遇到婚姻纠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嘿嘿  发表于 2011-7-1 07:41
    教授遇上刑罚专家啦  发表于 2011-7-1 00:19
    又是一个过来人!  发表于 2011-6-17 20:33
    其实只要看看教授头像的表情,一切就都明白了。  发表于 2011-6-17 18:24
    命苦从不怨政府。。  发表于 2011-6-11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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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15 08:53
  • 签到天数: 1849 天

    [LV.Master]无

    14#
    发表于 2011-6-10 19:4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1 c! Q4 A8 k8 X, X
    我见过签协议的,都是如果离婚,男人必须将继续供养前妻的。

      x: h& R! Y' ^+ M% C5 W0 l$ a" T$ _2 u9 ]5 ~/ [4 F* v
    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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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9:5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6 L/ x7 ^0 R4 P8 M

    4 d4 L$ P+ f& L  u/ b我认识好几个男的,都是离婚的,他们都是净身出户重新打天下.; ]( C# X4 w! j5 f9 n3 S% {
    其实,我倒觉得净身出户没必要,只要公平地平分,或者按原来归属还给各自,也就行了.

    点评

    也许心中有愧,有赎罪的意思呢?  发表于 2011-6-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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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7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027 天

    [LV.Master]无

    16#
    发表于 2011-6-11 09:5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acArthur 的帖子
    4 @* H/ v( d: _! S+ `: N3 W
    2 b1 `8 @; c* p8 w( G是的。
    8 Y" h, `# \& M
    ) k+ A7 {2 S/ W的确,谈钱伤感情!到了锱铢必较的时候,就没有意思了。
    4 f2 ~( G! a/ D1 I0 r; L$ X# S! w/ q
    4 w/ x6 @8 r- ]& s' I8 E4 w所以,一定的经济基础蛮重要的。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幸福家庭,智力,修养,财力,都不可缺。
    ) p1 x4 i: D5 W( P* U  V$ a8 m  P) R7 u5 y3 ^0 l7 Z- k+ m

    点评

    所以要有经济基础呀。不然,感情没谈下来,钱也用光了,而后,愁钱了,就伤感情了。  发表于 2011-6-11 11:58
    虽然谈钱伤感情,但是谈感情也伤钱啊  发表于 2011-6-1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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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7#
    发表于 2011-6-13 00:48:01 | 只看该作者
    两个人闹到婚前协议的地方,那说明一开始就对自己的眼光和自觉性有怀疑啊,这样的,我看八成是以离婚收场,要是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的,那指望着老的死后不打家庭官司,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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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1-6-13 03:25:09 | 只看该作者
    婚前财产公正可以接受,但我自己不会主动要求。婚后的财产、家庭支出这些完全没必要规定那么细。一家人分什么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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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20 06:24
  • 签到天数: 1618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1-6-28 12:5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9 a; N; H- c  n3 N5 |) w* L* R+ P
    5 _# \7 s+ v( W& a
    是不是六零后大家的看法还真的比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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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11-6-29 17:16:2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婚前协议是有一定意义的。首先因为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协议。其次谁也说不好以后的事情,没有人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的(别有用心不算)。3 |7 L3 @0 N# b3 K
    但是中国人对这个比较反感。你如果提出这个,会被人认为是认钱不认人。不好给对方父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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