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3-2-15 21:26 x: j* }9 L j( U* a
这里不能辩论依法而定,而是辩论法律应该不应该在这种情况规定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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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题是法律对此现象该如何规定,则要看法律是依据什么来制定的,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什么。正方的观点可以理解,杀人偿命,但它只达到了惩戒性和制止该人进一步危害性。但法律还有其它的目的,比如威慑性(威慑别的人不要犯同样的罪,判一个精神病人死刑无法威慑别的精神病人),比如相称性(罚罪相当,如果没有犯罪意识的精神病人杀人了要处死刑,则交通事故中一个正常人开车,他意识清醒,但由于疏忽撞死了人是否也要死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