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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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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4 P# _9 @7 e. r

    4 ^# c2 I% H' c3 j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J. w$ }: D9 R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 l- x" q9 T1 r' I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7 C( y$ Q* \7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8 n- L, |( O6 c1 l: H8 y% O9 S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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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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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2 k$ F* }1 G1 `& v- S0 |
    ! y  m0 t& l) ]- T5 ^$ P
    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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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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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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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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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N2 m9 l5 V9 q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A, j0 j" ?( W9 a( ~. ?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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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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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9 j1 G( g( y. s" s! w  U" I( H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5 w6 J/ r) k) i% g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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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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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J. W& J' {: S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L$ n4 p6 ^8 b+ c( J$ r' c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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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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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 q- u2 C( }" |3 t" e( W! q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 g. A/ m0 \0 s6 P) V2 V/ a7 F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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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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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a, P' G5 f* }4 l# V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j- W, q. q8 y. s4 s& x1 q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点评

    婚外恋尚可,毛主席刘主席都有婚外恋。这事处理好,不影响处理政务。换妻群P这么重口味的,至少现阶段不能算家事。  发表于 2012-8-23 14:58
    这是要把中共一网打尽呀,太不和谐聊。  发表于 2012-8-1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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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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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 F8 W  m4 r! L! e! P+ p" n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 n# G! ?4 i3 l7 _) E  Z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K7 u- m! O) c% J

    0 }1 X4 ]8 Z* I2 r! S; t#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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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 ]/ T( ^! A: W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 m* p3 e# ]: [! W% A: E
    ' ^. y$ u7 j1 e; l3 o& z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M. p1 _# N/ K, H3 b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 v: }3 ~% w  D% }3 ]2 g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U! p! [* e7 p- u3 Y&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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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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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2 v3 ~% Q1 t( d0 T/ i9 ^1 e
    ) k: @& N0 m: a' z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 x# |6 N( I3 K2 o" V1 G1 i7 n- k8 I. x  @9 c) v
    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 f8 K7 [# u/ N" b" I1 ]1 D) f
    * b+ F2 q- f7 s8 Q1 O1 F; }- h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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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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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5 v& [! B3 N8 I5 K/ d! ]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m7 u, I# M0 I/ ^& M* H, d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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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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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 v5 S5 B/ ?0 m5 d( `$ Z1 H- `. o! o' X. ?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l. K* n% l* z- u) n

    : r3 x5 X: w) a" r$ B8 F* |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9 v* V, t9 ^4 K( o! z
    ; ?4 Y" e+ w+ `6 ]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 q& h( f- i6 g/ q' l
    + u$ _/ w& E' s6 C, O! e: j: Y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 R1 `8 W' @' R  |# i! d* \
    1 X1 J, Z8 Y: \  p9 t4 M7 H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4 A& o6 M, p6 J  K* H+ K/ ?0 g# P' v9 |: T: T6 z4 X- r) j3 E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7 X2 i2 g2 X* _% x6 h% h& x

    3 l+ O) N  `% e/ Q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8 P1 o$ b8 v3 ^& _8 n
    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c9 \# S" U0 b9 m
    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 b9 d2 `" \$ |* _8 W! d' n" m  |3 ~% t- t6 V: R& b; k5 K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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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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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c+ T5 r7 @7 k# x2 P. N: o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6 L8 s, ~! D1 e$ w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9 m7 ^. H5 s+ D4 O' L6 B& G% u
    & m4 K, r( W/ T" \# {/ V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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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 ]- z$ D3 ]! ~* _5 m$ p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J$ t1 _! f: s$ j5 A5 q" K- z9 D& I' H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 x: O3 x" \! O' f* D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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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4 u9 h* Y1 A8 H8 W" e& f/ |/ |1 i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0 H3 q5 f! f& z% s/ M% ~4 o6 b7 V! `( a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1 g  X0 q, \. l+ i6 }, X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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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 f6 l: T2 o; o& D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2 N9 h1 Z% m% h  w  G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点评

    您这是铁杆的正方阿,怎么还是中立?  发表于 2012-8-17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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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S+ C, M0 D: R8 S* z

    # z5 z0 I' g( \. w; Y1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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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m4 t* Q8 M; s( Y  y/ V* a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 ?% ^# M* c7 u) J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
    , w/ g! g7 r6 w$ \* Y  `3 V' n" }! J" j- u/ f* c( K
    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1 g. U3 L5 w$ d  D- o

    ' t2 g* x) s/ ~' T. C

    点评

    这些是刑事罪,只有当地的DA有权起诉。不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问题。  发表于 2012-8-24 05:58
    太技术了:) 这些事情就应该民不告,官不究  发表于 2012-8-2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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