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在国家意志和利益与个人自由和利益的取舍,不应走极端,要尽可能兼顾。就象妖道说的,如果因为国家利益而侵害了个人利益,事前事后的工作要做到家,要尽可能减少个人利益的牺牲。 . q, W0 J& q2 \2 U " A+ s' l& [/ y我这里想说的是,国家不同、国际环境不同,对这个问题的取舍会有很大不同。欧洲某弹丸之地、搓耳小国(这个国家的人狠无聊,每天忙着搓耳朵),既没有多少光荣的历史,更没有吮马尾大滴梦想,国际环境也不险恶 因为没人对它有领土诉求,这样的国家么,国家意志让步于个人意志,就是合理的。反观中国,既有着汉唐极盛的军威与荣耀,又有着清末和民国的海也似深的伤痛与屈辱,再加上险恶的国际环境以及西方人对中国那种“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忌惮心理和竭力打压,则在必要的时候,个人利益让步于国家意志,就是更为合理的。7 G' `% v' r-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