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收到移民局的一个大信封,以为是通知可以参加入籍考试了,哪知道打开一看居然是论坛里人见人恨,鬼见鬼愁的RQ(Residence Questionnaire)表

24项需求,各个要求提供详细证据,还规定45天内必须完成,完成你妹呀!
三年内的租房记录,房东早就回国了,我去那里找她呀。还有出生证明,婚姻证明,这东西都交给你们三四份了,公证处的饭碗全靠你们了。
我都授权border services agency了,为什么还要我去提供所有的美国出入境记录?而且正常申请流程45天都不够。。。
最后最后的愤怒,收到这个RQ表后,处理时间就自动从25个月延长到35个月,你让我什么时候才能去见太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