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5-1-8 05:18:27

『转贴』纽约市近几周凶杀案和枪击案剧增!

纽约市极左派市长白思豪与警察之间的裂痕,已经进入危险的阶段。警察为自保,对小
偷小摸睁一眼闭一眼,而纽约市的凶杀案(homicide)在去年年底的三周 (12月8日至1月
4日)剧增55%,有31人被杀。一年前同期是20人被杀。在年底28天内,纽约市枪击案受
害人增加13%,从一年前同期的90人,增为102人。这是一般人没有注意到的数据,因为
白思豪在犯罪报告的记者会上,强调的是纽约市去年整体凶杀案只有328件,为历年新
低。

市长标榜的政绩,是靠纽约警察「卖命」经营出来的,但是,在白思豪的的政治理念中
,美国司法制度对黑人不公,他把警察看成司法不公的「迫害者」,而不是维持治安的
「人民保母」。

一项FBI数据显示,黑人杀死警察的比率,几乎是非黑人的6倍。如果一个族裔杀死警察
的比率是其他族裔的6倍,谁不会理解警察在接触黑人时的高度警惕、焦虑与紧张?

纽约警政关系的剧烈恶化已经开始助长了城市犯罪的气焰。反警风波还没有平息,市长
态度仍不见明朗,这让每天需要冲锋在最前线的警员,不得不在执勤的时候更加小心谨
慎,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事态的牺牲品。警察们最近聚在一起的话题中,常夹杂着对
市府的不满,也透露出消极的心态,甚至有年轻的警察想转行或调去文职工作,年纪稍
大的警察想提早退休。

很多警员认为,白思豪早在上任前就缺乏对警察的支持,上任后的改革更是一点一点拿
走了警察手中的权利。「警察是保卫城市的第一道防线,是控制事态的关键力量,市长
的所作所为着实是个错误。」警员们说,现在白思豪依旧没有明确的捍卫警察的态度,
袭警事件连续发生让他们自己心生忐忑,每天执勤都要更加留意周围环境、以防遭遇不
测。就算他们能够保住自身平安,但看到身边共事的警员遇难也让他们心里非常不是滋
味,「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一名警员6日表示,一点都不惊讶现在纽约的治安逐渐变差,而且会越来越差,他说,
「现在纽约市每天都在上演枪战,这不是在拍电影,不是开玩笑,这是一座城市开始走
向危险的状态,走在大街上,不再感到有安全感。警察们见到自己一心努力保护的纽约
市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很灰心和绝望的,警察现在每天上班都是非常消极的心态,年
轻的想转行,年长的想退休。」

这位警员认为,虽然无法完全制止一个城市里罪案的发生,但是警察完全可以起到克制
犯罪的作用,令犯罪分子感到畏惧。但是现在巡逻时却发现不少民众用非常犀利并不友
善的眼神看警察,甚至听到他们说,「不用怕警察,有人罩着!」。「这些人明显是长
了胆子,越来越嚣张,肯定心想反正有市长或什么人撑腰。」

农民家的狗 发表于 2015-1-8 09:00:19

沽名钓誉的政客,其实他自己心里是很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只不过,任期以后哪管洪水滔天。这种动物,应当属“城之将乱,必有妖孽”

小书童 发表于 2015-1-8 10:36:35

话说这是人民警察用人命来要挟,开枪的权利么?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0:59:23

我觉得这种事情不能用单方面的思维来看。警察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滥用暴力的。这种滥用暴力固然对打击罪犯有效,但是对正常人的伤害也是巨大的。不能为强调一点而忽略另外一点。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1:51:55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0:59
我觉得这种事情不能用单方面的思维来看。警察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滥用暴力的。这种滥用暴力固然对打击罪犯有效 ...

数据显示,警察因公殉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普通人被误杀的数量(几千比几十),这怎么说呢?这还在警察能“滥用暴力”的条件下,要是警察不能“滥用暴力”,你觉得这个比例会提高到多少?

Dracula 发表于 2015-1-8 13:01:20

这篇文章为什么选择12月8日作为比较的起始点呢?枪杀警察的事件发生在12月20日,警察怠工更是在此之后。选择这一时间段我怎么觉得这是Data mining呢?考虑到这一点,枪击案的增加谈不上是significant。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3:22:09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1:51
数据显示,警察因公殉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普通人被误杀的数量(几千比几十),这怎么说呢?这还在警察能“滥 ...

在很多例子里,明明不用武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警察以“安全”为由可以随意杀人而不受追究。

给你几个例子,加州的工程师醉酒后,拿个扫帚摆弄,被警察射杀。还有一个人不让社会福利机构把孩子带走,被警察射杀。在加拿大,有个人拿个刀子,把乘客和司机都赶下车,就他一个人在车上,也被警察打死。纽约前几年有个枪击案,案犯枪杀了一个同事,但是并没有威胁警察,结果警察开16枪把他打死,同时打伤了9个路人,全是警察的打的。这个“枪战”完全是单方向的。

我还记得一个事,但是没查到。有个阿米哥,和老婆吵架,大概有动手脚的吧。结果邻居报警,警察来了,因为阿米哥不懂英语,是没按警察的要求做,被射杀。

在我知道的现实中,还有中国来的老夫妇,因为不懂英文,遭到警察极其野蛮对待的事。只要有基本沟通常识,中国的老夫妇怎么会对警察构成威胁呢?

反正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暴力是非常过当的。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4:59:09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5-1-8 15:09 编辑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1:51
数据显示,警察因公殉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普通人被误杀的数量(几千比几十),这怎么说呢?这还在警察能“滥 ...

因为全民持枪,所以当警察变成超高危职业(和其他国家警察是高危职业比)。
因为警察是超高危职业,所以导致警察过分使用暴力。
这两者不矛盾。

另外,对于警察在办案中过度使用暴力的统计数字是否准确,我个人持怀疑态度。毕竟这要靠警察自己去统计。过度还是不过度,大部分时候还不是警察自己说了算?只要对方手上有武器,同时又有犯罪事实(不管是哪种犯罪),估计绝大部分都能被统计为不属于过度。倒是牺牲的警察数字会统计得很准确。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7:12:57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3:22
在很多例子里,明明不用武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警察以“安全”为由可以随意杀人而不受追究。

给你几个例 ...

你举的这些例子,都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警察动用暴力的标准啊

第一个例子没有具体描述,不好评论,如果是夜间无灯光状态下,远处看确实可能会看成枪支;第二个更正常,而且有FBI强行破门带走古巴儿童的先例;第三个第四个,只要警察判断对方可能对他人构成威胁都可以开枪。

顺便提示一下,按照你的标准,那中国警察的动枪条件更低。前些年长春人质事件,谈判人员还在跟嫌疑人谈判呢,持枪警察就上去击毙了罪犯顺带打死了人质。

你只是看到不好的一面,而全盘否定在美国的国情下的积极作用。这样吧,在目前的条件下,你是希望你的社区附近警察更多呢,还是不明身份的非裔西裔更多?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7:23:46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4:59
因为全民持枪,所以当警察变成超高危职业(和其他国家警察是高危职业比)。
因为警察是超高危职业,所以 ...

有没有按照警察指示去做,没有擅自行动而被枪杀的例子?

任何国家里,当警察要求你按照警方指示行动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把你当成潜在威胁对象了,至于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正常的是精神病的都无所谓。从迅速制暴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来说,这个原则是正确的。

如果要处事警察先仔细判断了对方是不是有犯罪嫌疑再动用武力,大多数警察都是在这种时候被枪杀的。有个州警在高速上拦下了一辆严重超速的汽车,走到车前正准备要对方把驾驶执照拿出来,还没开口就被车内的毒贩枪杀,其实他根本不知道他拦的是一辆运毒车。类似的事情在中国也有,高速出口的警察例行随机检查车辆证件,也被枪杀,凶手开出一段距离后弃车逃走,至今没有下文。

如果你是警察,你对这些事例怎么想,是想着下次我一定要按照警用处置条例办(这就意味着把嫌疑人全当成潜在暴力分子),还是想着我运气没那么差,不用那么神经西西的?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7:28:31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8 17:36 编辑

2000年FBI武力带走儿童

超过二十名配备防暴装备的移民局规划局人员,乘坐多部小型货车,在当地时间清晨5点左右到达埃里安亲戚的寓所门外。他们在前门架设围栏之后强行进入住宅。几分钟之后,埃里安就被一男一女两人抱走,登上一辆白色小型货车离去。期间埃里安一直叫嚷着“发生什么事?”移民局人员驾车离开时,向反对遣返埃里安的群众发射催泪弹。而愤怒的示威者就向移民局人员投掷椅子和杂物等等。一些示威者还曾经企图跨过围栏,阻止移民局车队离开,但是就不成功。有媒体报道,埃里安将会被送上一架飞往安德鲁斯空军基地的飞机。美国司法部官员表示,埃里安稍后会和父亲团聚。美国上诉法院较早时裁定,埃里安亲戚就迈阿密联邦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没有结果之前,埃里安需要留在美国。迈阿密联邦法院还裁定,埃里安需要送还给生父比昂(音)。

在迈阿密古巴裔人聚居的地方,居民不满联邦执法人员星期六凌晨强行带走古巴男童埃里安,上街示威演变成骚乱。示威者焚烧车轮、杂物和垃圾箱,超过200处地方起火。

骚乱一直持续到早上,防暴警察要多次释放催泪气体驱散示威者。警方拘捕了200多个示威者,其中一人会被控告意图谋杀,另外有近70人受伤。当中3人是警员,要送医院治理。另外在新泽西州,一批古巴裔人也不满当局强行带走埃里安,上街游行阻止汽车行驶,警员到场制止。

在首都华盛顿白宫外面,示威者手持标语,要求让埃里安留在美国。美国总统克林顿发表声明,表示全力支持司法部长雷诺的决定,让埃里安由迈阿密亲戚家中强行带走和父亲团聚。他强调,经过漫长的谈判,埃里安的亲戚仍然拒绝让埃里安和父亲团聚,当局才作出这样的决定。

克林顿:当全部方法失败,要执行移民规化局和联邦法院决定,那就别无他法,(强行带走埃里安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做法正确。

当时有一张很经典的新闻照片,身着防弹衣、头戴防爆头盔、腰挂特种手雷的SWAT队员用MP5指着男童的亲戚大喊大叫,男童则吓得缩在亲戚的怀里哭起来,惊恐地看着枪口。

再看看和善的中国警察遇到的情况:

2010-7-6 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中队长周喜来、民警黄伟江在高速公路查车时,被歹徒枪击中弹,经抢救无效殉职,歹徒驾车逃跑。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8:11:03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5-1-8 18:28 编辑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7:23
有没有按照警察指示去做,没有擅自行动而被枪杀的例子?

任何国家里,当警察要求你按照警方指示行动的时 ...

我个人怎么做和警察是否滥用暴力没有关系。

另外,是否听从警察指令有很多因素。比如上面说的没听清,没听懂,还有本身就反应迟钝,没意识到警察是对自己下指示,紧张之下动作错误之类,都有可能发生。

上一贴就说了,在美国当警察是超高危职业啊。所以导致警察为了保命,非常有可能过度使用暴力。前者导致后者,而不是两者相斥。两者都是不合理的。警察那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同样,警察过度使用暴力也是不合理的。警察容易殉职的事实,不能让警察过度使用暴力这一点变成就是对的。都不对的情况下,就是体制问题了。



洗心 发表于 2015-1-8 18:45:07

【警察对黑人开枪比对白人犹豫】 有研究显示,当警察面对白人持枪匪徒时,开枪的平均时间是1.37秒,而面对黑人,则是1.61秒,而且更不轻易射击没有武器的黑人。这点差别来源于警察对开枪后果的担忧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899381/Cops-hesitant-shoot-armed-black-suspects-whites-study-finds.html

说黑人被选择性暴力执法的可以休矣。

natasa 发表于 2015-1-8 19:00:01

本帖最后由 natasa 于 2015-1-8 19:06 编辑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8:11
我个人怎么做和警察是否滥用暴力没有关系。

另外,是否听从警察指令有很多因素。比如上面说的没听清,没 ...

这个逻辑的结果就是警察死不死是和我没关系的


另外说一句,NYPD的枪法很烂的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17:13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5-1-8 19:29 编辑

natasa 发表于 2015-1-8 19:00
这个逻辑的结果就是警察死不死是和我没关系的




连爱坛的阅读理解能力也变低了吗?还是我的阐述能力弱到连“警察这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这句话都没说清楚?

如果一味认为把警察开枪的标准定得很低是合理的,那么违法犯罪分子就会更轻易开枪杀警察,哪怕他只是想卖个私烟而已。因为他们也会害怕警察会轻易把他们打死。

一味同情警察,无助于事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然,一味同情被杀者也是同样的。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9:27:34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17
连爱坛的阅读理解能力也变低了吗?还是我的阐述能力弱到连“警察这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这句话都没说清 ...

抛开美国枪支流行、潜在暴力人群广泛的现实要求警察去文明执法是标准的何不食肉糜。你要是觉得这些是体制问题,那请去找议员们,而不要指责警察滥用暴力。

你先回答,你要是警察,是愿意文明执法还是给自己加个安全保障吧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30:38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9:27
抛开美国枪支流行、潜在暴力人群广泛的现实要求警察去文明执法是标准的何不食肉糜。你要是觉得这些是体制 ...

如果一味认为把警察开枪的标准定得很低是合理的,那么违法犯罪分子就会更轻易开枪杀警察,哪怕他只是想卖个私烟而已。因为他们也会害怕警察会轻易把他们打死。

一味同情警察,无助于事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然,一味同情被杀者也是同样的。

我很庆幸我不生活在美国,所以不用认为这点是美国的优越性。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9:43:14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8 19:44 编辑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30
如果一味认为把警察开枪的标准定得很低是合理的,那么违法犯罪分子就会更轻易开枪杀警察,哪怕他只是想卖 ...

难怪,原来对美国的程序和体制根本没有研究。不过我不是在表扬或者理解你。

美国警察武力原则有以下几条:

1、当发生事件时,警察拥有现场的最高处置权。这意味着无论你身份种族,警察叫你做什么你就必须做什么

2、警察执行公务时下达的指令代表美国法律赋予他的公务权。这意味着你拒绝或不遵从警察指令行动,最低限度也是妨碍公务

3、警察的首要任务是恢复正常秩序,为达到此目的可以采用一切手段包括暴力手段。也就是说警察可以不跟你废话,就对你采用行动。假如你对警察不满,可以事后申诉,如果想当场争辩,至少已经犯下了妨碍公务。

4、警察的所有行动在事后才予以追责。这意味着警察在处置事件的第一时间是拥有绝对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如果在这个时候还要跟警察对抗,那真是自找的。

当然还有具体的暴力程序,如果你连续不遵守前3条的话,基本可以肯定无论警察对你采用什么手段,他都是正当的。因为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你可以嘲笑美国的体制,但至少这套体制明确了你怎么做是安全的

巴山 发表于 2015-1-8 22:58:15

好好的一个城市,又要被狗日的政客和天使们变成底特律了。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00:11:01

natasa 发表于 2015-1-8 19:00
这个逻辑的结果就是警察死不死是和我没关系的




那你是没见过天朝警察的枪法,“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人质已经被击毙,赶快放下武器举手投降”。这种事不只发生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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