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枫 发表于 2012-8-17 01:07:35

Dracula 发表于 2012-8-16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 ...

加拿大的BC这边正在为一个什么教的colony的重婚罪打官司呢,不知道最后会怎么样。

晨枫 发表于 2012-8-17 01:08:18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8-16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 ...

但是作为“领导干部”,私人行为可以影响工作啊。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8-17 02:16:43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有性行为和“结婚”是两码事儿呵。。。 否则那些玩一夜情的岂不是统统犯了重婚罪?

因为玩群P被开除“党籍”,这是完全应当适份的 -- 党纪要求在,没话说。。。

公职么,这事儿就得结合国情来看了:中国目前的领导职务,起码得有相应的党内职务做对应。。。 行政一把手一般都要兼任党委成员乃至书记;反过来说,如果你在党支部内没有任何职务,却能做到行政一把手,是不可接受的。。。

这就决定了被开除党籍的同时,也必须褫夺公职 -- 这事儿也就是在中国,无所谓合理,或者不合理。。。

如果发生在美国的话,假设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几个群P的家伙利用公职有过任何利益纠纷,纯粹出于兴趣爱好,那恐怕检察官没办法对他们进行任何起诉,而行政执委会也不可能提起任何弹劾案。。。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8-17 02:19:11

Dracula 发表于 2012-8-16 1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Hoho,德州真是太平洋的警察 -- 管得宽啊。。。
{:191:} {:191:} {:191:}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8-17 04:23:51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作为“领导干部”,私人行为可以影响工作啊。

证据呢?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8:36:16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 ...

他们这种行为用社会舆论的压力来迫使当事人辞职就可以了,非要祭起党纪国法等公器来搞,实在是杀鸡用了宰牛刀,因为他们这种行为对公众利益的损坏远不如贪腐,渎职。

道德是随着时代变化的,过去婚前同居也是不道德的,现而今早就被大众所接受,换妻现在不被大众接受,保不齐过一二十年也就被接受了。道德不道德,第一看是否损害当事人之外的人的利益,第二看是否有损害整个社会群体生存趋势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8:42:44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 ...

照晨老大的说法,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排一排,双号或者单号的都开除恐怕很少有冤枉的{:191:}{:191:}{:191:}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8:53:22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还曾经有过流氓罪呢{:188:}

晨枫 发表于 2012-8-17 09:06:30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晨老大的说法,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排一排,双号或者单号的都开除恐怕很少有冤枉的{:191: ...

嘿嘿,经常看到这样的推理:“xxx不也没事,为什么要惩处yyy呢?”我只能说,如果想要严明党纪国法,那就要抓住一个惩处一个。选择性地惩处好像是杀一儆百,实际上助长了侥幸心理。如果单号或者双号统统开除不冤枉,那这个党已经完蛋了,惩处不惩处都一样了。

sduivy 发表于 2012-8-17 09:08:51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们这种行为用社会舆论的压力来迫使当事人辞职就可以了,非要祭起党纪国法等公器来搞,实在是杀鸡用了宰 ...

当前大众不接受,所以当前就惩罚了。以后大众接受了,以后就不惩罚了。

看是否损害利益这个同意。
如果他们这事没有被曝光,没人知道,或者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也就无所谓什么处罚了。
但是被曝光了,这个造成的影响还是挺恶劣的,所以该处罚。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9:10:17

晨枫 发表于 2012-8-17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嘿嘿,经常看到这样的推理:“xxx不也没事,为什么要惩处yyy呢?”我只能说,如果想要严明党纪国法,那就 ...

党说了,水至清则无鱼,,,{:191:}{:191:}{:191:}否则早就该整党了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9:19:09

sduivy 发表于 2012-8-17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前大众不接受,所以当前就惩罚了。以后大众接受了,以后就不惩罚了。

看是否损害利益这个同意。


我还是认为此事属于私人事务,曝光了算是丑闻,可以让公众舆论来批评,由上级机关出面劝其辞职,退党,现而今不当官,不入党,又不是没活路,开除未免太把他们当回事了{:221:}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9:28:36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党说了,水至清则无鱼,,,否则早就该整党了

不给党员干部以利益谁来支撑这红色江山哪,,,政权的统治阶级和中坚力量是他们,谁敢得罪?否则大厦将倾,谁又能救?

sduivy 发表于 2012-8-17 09:46:51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7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认为此事属于私人事务,曝光了算是丑闻,可以让公众舆论来批评,由上级机关出面劝其辞职,退党,现 ...

这个是处罚的不同形式了。开除或者被辞职,结果都是一样的嘛。

都是茉莉说的 ‘丢工作’

ynova 发表于 2012-8-17 11:49:03

我想知道的是,这几个人的行为伤害到了谁?

茉莉 发表于 2012-8-17 11:53:12

sduivy 发表于 2012-8-16 1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处罚的不同形式了。开除或者被辞职,结果都是一样的嘛。

都是茉莉说的 ‘丢工作’ ...

还是有点区别,至少是面子上的区别

煮酒正熟 发表于 2012-8-17 13:48:22

简单来说,
安徽群P事件的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应该
克林顿和莱文丝姬搞oral被弹劾,不应该
克林顿和莱文丝姬搞oral却一口咬死 I didn't have sex with that woman 被弹劾,应该

回到这个辩题的题目设定上,俺想说两点哈:
1. 因为私生活问题而丢掉工作,这个题目太过笼统 -- 你丢掉的是私人公司的工作捏还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即使是政府工作,你是普通公务员身份捏还是国家干部身份捏?工作属性不同,答案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再有,同样是政府部门的职位,在中国与在西方国家也会有所不同;同样是西方国家,霉鬼和许多老欧洲国家也会很不同,比如这位克林顿,和莱文丝姬搞在一起,第一他不敢大大方方玩儿全活儿,却扭扭捏捏只敢玩儿把oral,第二是干完以后不敢承认,而发鬼总统密特朗却堂而皇之地大搞特搞甚至干脆死在牡丹花下 而发鬼淫民却对他敬爱有加。由此可见霉鬼社会文化在两性问题上远比发鬼要保守。

2. 私生活不检点和私生活极端丑陋糜烂还有所不同
基于当期的道德和行为评判体系,如果你和一个异性发生了婚外性行为,或者你未婚而光顾妓院,这个都属于私生活不检点,可以说是违背了道德;可如果你玩儿swing + 群P,这个就属于极端丑陋糜烂了,就不是一般性地违背道德了,而是突破道德底线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克林顿的情节比安徽群P主角要轻微许多。

Dracula 发表于 2012-8-17 14:30:17

煮酒正熟 发表于 2012-8-17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简单来说,
安徽群P事件的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应该
克林顿和莱文丝姬搞oral被弹劾,不应该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因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而被弹劾。克林顿作伪证符不符合这个定义很有争议。我的看法是不符合。尽管严重的伪证罪最高可以判5年,克林顿具体的行为没有到这个程度。首先和水门事件不同,这同国家大事无关,其次是行为的危害也不大,最终结果是缴了9万美元罚款,律师执照吊销5年。另外Kenneth Starr本来是国会授权查白水门事件的,查了好几年花了纳税人几千万美元什么都没查出来,为了他的政治野心,一定要查出点结果,才把方向转到这里。而且共和党弹劾克林顿的主力象Newt Gingrich,本身就有一堆婚外恋,却道貌岸然的攻击克林顿道德败坏,确实让人齿冷。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8-18 00:33:44

Dracula 发表于 2012-8-17 0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因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而被弹劾。克林顿作伪证符不符合这个定义很有争议 ...

呵呵,当年好像是Penthouse的老板一声令下,重金悬赏共和党叫嚣弹劾诸位的艳照。。。 马上有一位大佬应声退出 -- 知道自己屁股后头都不干净。。。
{:187:}


糊里糊涂 发表于 2012-8-18 01:28:15

煮酒正熟 发表于 2012-8-17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简单来说,
安徽群P事件的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应该
克林顿和莱文丝姬搞oral被弹劾,不应该


你说群p算糜烂,让我想起曾志回忆她16,7岁时候,一群男女边搞革命边群p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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