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留
发表于 2012-8-18 01:28:53
ynova 发表于 2012-8-17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知道的是,这几个人的行为伤害到了谁?
伤害到了包括所有人的社会....这个社会是靠道德伦理体系建立的..
群交可以不批评,他们没伤害别人.
那不帮助倒地的老人是不是也不用批评...不帮忙也没有伤害到别人啊..
.再引申,见到小偷不制止是不是不需要批评. 那是警察的事,为啥要批评旁观者?....
社会最终混乱崩溃就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积累的.....
某河发生的劣币驱逐良币,不也是不作为导致的么..(这个是俺瞎引申的,哈哈)..总的来说就是这个道德体制,你不维护,就必然会烂掉,伤害的还是大家伙....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8 09:09:08
本帖最后由 平沙落雁 于 2012-8-18 09:13 编辑
糊里糊涂 发表于 2012-8-18 0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群p算糜烂,让我想起曾志回忆她16,7岁时候,一群男女边搞革命边群p的事。 ...
揍死,共党当年某些人频繁离婚结婚,比如刘少奇,算不算另类换妻?老毛杨开慧还没死就和贺子珍同居,还没跟贺离婚就跟李云鹤同居,这算神马?早期共党小范围内男女随意同居,分居,算不算换妻?金维映,向警予,如此等等。。。
革命的先驱者早就肿么干了,与安徽这帮倒霉蛋儿相比,只多了个共产主义的理论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8 09:26:23
本帖最后由 平沙落雁 于 2012-8-18 09:31 编辑
sduivy 发表于 2012-8-17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处罚的不同形式了。开除或者被辞职,结果都是一样的嘛。
都是茉莉说的 ‘丢工作’ ...
有点儿不同,党纪国法出面是被动受惩罚,主动辞职是自己意识到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到了作为政府官员的公众形象,这样的公众形象已不再适合担任政府官员。
作为公民,这么做没有触犯法律,但作为官员,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应该下课。
这里头的逻辑是这样滴:政府是维护社会道德的正面形象,作为政府官员应当自觉做到大众的道德楷模,就算做不到也至少别太出格,既然出了这样的事,那么就无权作为政府官员的一员面对民众。
煮酒正熟
发表于 2012-8-18 10:12:03
Dracula 发表于 2012-8-17 0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因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而被弹劾。克林顿作伪证符不符合这个定义很有争议 ...
你说的有道理。我前文的观点需要修改 -- 克林顿否认自己搞oral 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冰蚁
发表于 2012-8-18 21:25:59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2-8-18 08:29 编辑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04: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那这个事情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司法先介入。通过司法确认其犯罪行为,然后再行政处理。当事人在司法确认前是有权力保持沉默。行政单位在司法结果出来前不应该解雇。
老芒
发表于 2012-8-18 21:27:46
冰蚁 发表于 2012-8-18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这个事情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司法先介入。通过司法确认其犯罪行为,然后再行政处理。当事人在司法确认前是 ...
中国的规则是先开除党籍,然后开除公职,最后逮捕,至于之后这个逮捕要看公安机关立不立案了。
冰蚁
发表于 2012-8-18 21:35:54
老芒 发表于 2012-8-18 0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的规则是先开除党籍,然后开除公职,最后逮捕,至于之后这个逮捕要看公安机关立不立案了。 ...
所以中国事情搞不好啊。都是拧着干呀。
tanis
发表于 2012-8-19 01:15:48
如果我是雇主。私生活不检点的手下一般是不会重用的。
实用的说,不检点给工作带来的影响如果超过这个手下所能做的贡献,显然要开掉。
无名小鸭
发表于 2012-8-19 09:39:37
公务员和p民还是要分开说明的。公务员群p就该下课,p民群p,俺感觉无所谓。。。又不影响谁。。
茉莉
发表于 2012-8-19 09:49:57
无名小鸭 发表于 2012-8-18 1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务员和p民还是要分开说明的。公务员群p就该下课,p民群p,俺感觉无所谓。。。又不影响谁。。 ...
公务员影响谁了呢{:200:}
无名小鸭
发表于 2012-8-19 10:07:29
茉莉 发表于 2012-8-19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务员影响谁了呢
借用看到的一人的话来回答茉莉:人民应该有5P的权利,这是人民的自由(但显然现在中国的人民没有),可官员绝对没有5P的权利(但显然中国的官员实际是有的)。
原因有二:一,他们自称三个代表,是公仆,这个5P显然比较庸俗,官员不应该和P民一样庸俗,标准要高一点,全世界对官员的要求都比较高。
二,屁民5P,基于自愿;官员5P,很难判断,监察成本太高,不如禁止。要说受限制太多,你可以不当官。没了前汉有后汉,你们不干我们干,中国什么时候都少不了喜欢当官的人,这点约束不算啥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2-8-20 20:29:02
不违法,不乱纪,那么私生活就是私人的生活。在此前提下,应该强调工作要的是职业道德;人家的婚姻家庭道德和性道德等等与工作无关。即使在革命战争时期,婚姻家庭也是作为纪律强调,而不是道德强调。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2-8-23 05:53:40
冰蚁 发表于 2012-8-18 2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中国事情搞不好啊。都是拧着干呀。
一个是党纪,一个是国法,没什么拧的。有了照片,已经违反了党纪了。
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2-8-23 14:55:11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入党誓言里也没有说:不能杀人。
不该做的事情太多,还一一宣誓么?
公务员获得稳定的收入,就是要一定程度上让渡一些个人隐私,包括财产公开(当然我们国家没有)
包括遵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这点美国也一样。克林顿主要是因为说谎,但是,他也是明显觉得一个已婚国家公务人员让一个小姑娘在办公室吹喇叭很不光彩很不合适才去撒谎掩饰。
我觉得这事如果不是公务人员干的,罪不至此。但是据我所知,嫖娼被抓的,私企也开人的。企业也有企业的形象。很多事情不是多么大不了的。既然要做,就要小心。被抓住了没啥好说的。只能说明太蠢,不适合玩这个游戏
lcxbbb
发表于 2012-8-23 21:29:29
不开除他也呆不下去啦
Dracula
发表于 2012-8-24 05:54:01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8-17 0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oho,德州真是太平洋的警察 -- 管得宽啊。。。
Sodomy Law主要是用来禁止同性恋的,不仅是Texas,美国所有的州都曾经有过。
Dracula
发表于 2012-8-24 06:23:34
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2-8-23 14: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入党誓言里也没有说:不能杀人。
不该做的事情太多,还一一宣誓么?
在中国,嫖娼应该还是犯罪,因此情况不太一样。在美国,犯罪行为即使同工作无关也是可以作为解雇的理由的。
克林顿是个很棒的律师,他很清楚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但是他还是选择说谎是因为他没有预料到special prosecutor, Kenneth Starr后来会卷入,利用他的权力迫使Monica Lewinsky作证承认她和克林顿发生关系,而且还有物证: 粘着克林顿精液的内裤。其实大多数案件,都有很多说谎作伪证的,但是对方律师要证明起来却很难。他如果料到后来的发展的话,就应该选择同Paula Jones的律师达成协议私了,赔一笔钱,但是不承认Paula Jones性骚扰的指控属实。那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风波了。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2-8-28 02:49:22
不支持的几点理由:
1.所谓不检点不是这次这么简单。在中国攻击同事的最有力武器就是说人不检点 - 生活上有问题。为什么容易?不需要负责任,不需要证据,只不过是整人的利器。
2.谁也别以为自己比别人道德高尚,特别是那些公务员,“领导”。真要以德治国的话,谁认为他们中有几个人符合条件?
3.不检点一般体现在所谓乱搞男女关系,各人爱好而已,管得着么?老外一般对群P事件的评论我觉得靠谱 - 中国人原来在努力跟咱拉近这方面的距离啊。
另外,草童鞋我看别当助教哈,生活上不检点他肯定脱不了罪名。{:189:}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2-8-28 03:20:30
王不留 发表于 2012-8-18 0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伤害到了包括所有人的社会....这个社会是靠道德伦理体系建立的..
群交可以不批评,他们没伤害别人.
那不帮 ...
说得好啊,见到小偷不制止没有被惩罚,为什么群P就得惩罚?
被批评无所谓,什么都可以被批评,但惩罚就不同了。
群P惩罚我觉得比较站得住脚的还是被惩罚的是教育部门的,有职业道德的限制。至于党员不允许,那党内处分就是了。在美国如果一个普通公务员(比如警察)或者普通职业因此被开除,单位是会被告的,而且能脱罪机会较小。
还有别忘了他们其实是受害者,那登照片和传播照片的是有刑事责任的。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2-8-28 03:29:12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2-8-28 0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得好啊,见到小偷不制止没有被惩罚,为什么群P就得惩罚?
被批评无所谓,什么都可以被批评,但惩罚就 ...
另外,党员规章到底说什么了,不准搞群P?好像太弱智了吧。
附一个这事的笑话:
不允许搞3P?靠,吓我一跳,我们搞的是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