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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沅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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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诗] 关于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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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41#
    发表于 2017-10-27 09:22:42 | 只看该作者
    沅湘 发表于 2017-10-27 09:11
    因为你说话太刻薄,我接你的戏谑才是傻瓜。
    不过,证伪,特别是特别是证权威对伪并让社会接受,需要时间 ...

    朱生豪的翻译,有很大成绩,也有很多不足,这个是学界公认的。

    但朱生豪的不足,你说的这条,偏偏不是。

    你这里列举了朱生豪、孙大雨、卞之琳、梁实秋,其他还有方平的译本,还有辜正坤主编的全集,许渊冲也在译,你把这些都放一起,好好思考思考,是不是别人都错了,就你对了。

    学术是可以争鸣的。我让你去到期刊发文,你以为我是戏谑,那是你心里自信心不足。其实我也并非真是戏谑,你如去发文,可能碰一鼻子灰,但也说不定编辑欢迎这种争鸣,姑且让你发表,引发学界讨论呢,这也是有可能的,我也很愿意看到,增长见识。另外,你用写论文的方式重新思考、表达,会更严谨,对你自己的认识也是一个再提高。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17-10-28 01:54:13 | 只看该作者
    英文裡的BE,有"是非"的意義嗎?難道四個大翻譯家都錯了,只有閣下是對的?再去研究一下Hamlet 在什麼情況下說了這句話。看看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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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8 04:17: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沅湘 于 2017-10-29 17:06 编辑

    我对有些问题早就形成看法,所以偶尔忍不住发表个意见,即兴而言,不是写论文。本想抛砖引玉,向读者展示一下不同的阅读习惯可能有什么不同的功效。而且知识产权完全是免费的。既然没引来,那我把话说完。不接受我的意见可以。批驳也可以。希望别小题大作。当然我也欢迎真诚的批评和建设性的讨论。

    就词法而言,to be作为系动词,按照语言哲学家的分析,是表意不完整的抽象动词,其抽象意义是某个主体具有。。。。。。的形式和内容(formulation)。表示这个抽象意义的文字符号在英语中就是to be,  在汉语中就是“是“这个字。所以to be or not to be 的对等翻译就是”是还是不是“。至于I think therefore I am. 中的am已经成为个案, 主体已经有physical locality的存在,不再具有抽象意义。把to be or not to be翻译成“生存或者毁灭“则离题更远了。这是粗暴的把抽象意义的词理解翻译成具象意义的词,也就是不懂语法或者说滥用语言(misuse of language)因为抽象思维是人类宝贵的,效率非常非常高的脑力劳动。

    从句法看,“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中的“这“指代不清。如果是指那个分句,那显然是个谬误,因为选择句的大前提是选项必须成立。如果是指选项,”这“作为单数只指两项之一,到底是指哪一个?这就犯了指代不清的错误。两个选项中只要有一个有问题,还用的着选吗?当生存或者毁灭都成了问题,还用的着选吗?这是什么逻辑吗?多么糊涂的翻译。其实,原文中是用的那(that)这个代词。不是指前面的选项,而是指后面的行为。

    原文的句子结构是这样的(原文打乱句子顺序是为了写诗合律):
    1    是(即有形有质,即 有所作为) 还是            不是(即没作为),
    2    是忍受暴戾命运投掷的箭矢     还是     拿起武器跟大海一样的麻烦作战  
    3.   那(即主人公在剧本中最后作出哪一个选项为是哪一个选项为非这个选择,也就是判断出真伪是非)是个问题,因为无论哪种复合选择都将有严重后果。


    请注意,1 与2 是同位语,因此是复选。英文中没有一个专门的单词作to be的反义词。只有not to be 。但是汉语有,就是非这个字,如“白马非马”。因此第一个选择句也可以译成 “是还是非(即不是)”。这说明汉语在真伪是非选择上用的词汇更精致。

    显然这个惊人的错误是译者个人的理解英文句子的能力问题或者是中文表述能力不精致的问题。绝对不是中文是否有能力表达复杂句式和抽象意义的问题。中文当然有这些能力,只是那几个人在翻译这个语句时不知如何运用。


    你是他们的徒子徒孙吗?这么为他们的错误辩护?

    Having said so much,  I now rest my case.
    如果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保留原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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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8 23:0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沅湘 于 2017-10-28 11:10 编辑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7-10-27 12:54
    英文裡的BE,有"是非"的意義嗎?難道四個大翻譯家都錯了,只有閣下是對的?再去研究一下Hamlet 在什麼情況下 ...


    请看上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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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45#
    发表于 2017-10-29 07:53: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鹤梦白云上 于 2017-10-29 07:57 编辑
    沅湘 发表于 2017-10-28 04:17
    我对有些问题早就形成看法,所以偶尔忍不住发表个意见,即兴而言,不是写论文。本想抛砖引玉,向读者展示一 ...


    你主要是对be的理解有局限,别的问题也有,现只说be的用法。
    上海译文社《英汉大词典》be有16个义项,其中“在;存在;生存”条目下有例句如下:
    Where is the book?
    书在哪里?
    This is not to say whatever is is right.
    这并不是说凡是存在的事物就都是对的。
    Can such things be?
    可能有这样的事吗?
    The time had been when he could do the work of two.
    曾经有过一个时期他一个人能顶两个人的工作。
    a hotel named after a girl who never was.
    一家以并无其人的女子的名字命名的旅馆。
    to be or not to be.
    活下去还是不活下去。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king.
    从前有一个国王。
    He is no more.
    他死了。

    另,我跟那几位译家没什么关系,本人是计算机专业。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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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46#
    发表于 2017-10-29 18:44: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您的最新帖子,谈谈个人理解,绝无冒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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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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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47#
    发表于 2017-10-29 18:50: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您对这句话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是受question后面那个冒号的影响。如果是句号,可能视作同位语就不那么容易。这个问题已有论述,在莎士比亚时代,冒号主要充当逗号和句号之间的断句符号,更接近今天的分号。如果改成句号,您再试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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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48#
    发表于 2017-10-29 18:56: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在印欧语言中,系词作为表示存在的不及物动词,是广泛存在的,希腊和斯拉夫语族中缺失,但在罗曼语族和日耳曼语族中广泛存在。古典拉丁语以下,例子太多了,并非单独案例。这句话,连同“je sense donc je”能流传极广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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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49#
    发表于 2017-10-29 19:02: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流传广,是因为有流传的基础。笛卡尔的je pense, donc je suis就是罗曼语言中的例子。另外日文中也是翻译成生死。全天下都错,是有可能的,但所有人一错两千多年无人发现的机会真的不大。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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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50#
    发表于 2017-10-29 19:06: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是有其共同语言背景的。并非莎翁灵机突现的故作惊人之语。Je pense donc 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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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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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51#
    发表于 2017-10-29 19:13: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手机玩不转,不知怎么就发出去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52#
    发表于 2017-10-29 23:22: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ynthia 于 2017-10-29 09:57 编辑
    石工 发表于 2017-10-29 04:56
    在印欧语言中,系词作为表示存在的不及物动词,是广泛存在的,希腊和斯拉夫语族中缺失,但在罗曼语族和日耳 ...


    其实俄语的быть和希腊语的είμαι也有“存在”的意思,如果上推到古希腊语,那么εἰμί作为“生存”、“存在”的意思恐怕比作为“是”还要古老(至少不比后一个意义晚)

    οὐδὲ γὰρ οὐδὲ Δρύαντος υἱὸς κρατερὸς Λυκόοργος
    δὴν ἦν,……

    (Iliad, VI.130-131)

    Nay, for even the son of Dryas, mighty Lycurgus, lived not long,……

    (A.T.Murray tr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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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0 01:17: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沅湘 于 2017-10-29 15:16 编辑
    dynthia 发表于 2017-10-29 10:22
    其实俄语的быть和希腊语的είμαι也有“存在”的意思,如果上推到古希腊语,那么εἰμί作为“生 ...


    再引述一次:

    The world is everything that is the case.

    我已建立我的case,
    1. “某某主体具有      的形式和内容”这个抽象概念在英文中就是用而且是只用to be表达的(也不能是其三个不同的具体的人称变格)这是英语语言哲学家们的共识。
    2.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是个逻辑混乱的语句。这一错误我已指出并分析证明。
    你们要是有不同的case, 就拿出直接证据。其它都是不起作用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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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发表于 2017-10-30 02:06:28 | 只看该作者
    沅湘 发表于 2017-10-29 11:17
    再引述一次:

    The world is everything that is the case.


    第一,我是回别人的帖子,并无与您辩论的意思,我也没有与您继续辩论的意向。
    第二,我是程序员,我的各位师长与翻译界并无关系。
    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0 03:20: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沅湘 于 2017-10-29 15:58 编辑
    dynthia 发表于 2017-10-29 13:06
    第一,我是回别人的帖子,并无与您辩论的意思,我也没有与您继续辩论的意向。
    第二,我是程序员,我的各 ...


    不是你说你是什么就是什么,而是看你说了些什么。我是谢谢你和我前两天的讨论的。
    我也要歇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56#
    发表于 2017-10-30 07:24: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石工 于 2017-10-30 08:55 编辑
    dynthia 发表于 2017-10-29 23:22
    其实俄语的быть和希腊语的είμαι也有“存在”的意思,如果上推到古希腊语,那么εἰμί作为“生 ...


    谢谢回复。二十年前学过一阵俄语,对系动词普遍缺失(严格说应该是省略)印象深刻。希腊语学得更浅。早上随手用手机回复,操作很别扭,也没有查对。承蒙指教,非常感谢。我的原意是说明系词作为“存在”的使用,并非一时一地的现象,而是广泛存在的,从你的信息看,范围是更广大的。如果其他语族也是这样的话,就更说明问题了。我感觉,莎士比亚的这句话,能够引起广泛的传播和共鸣,和他用最基本的词汇是很有关系的。通过翻译外文,发现母语中存在着这么简单而深刻的表达方式,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我只是从语言比较的角度讨论,但楼主既然提到了“语言哲学家”,我也找了一下,最有价值的文章是
    Phillip Sherrard的“To be, or not to be”,发表在1977年的《比较宗教学》杂志上。作者维基有传,学术水平是相当过硬的。
    这篇文章非常值得一读,链接是:
    http://www.studiesincomparativereligion.com/public/articles/To_be_or_not_to_be-by_Philip_Sherrard.aspx
    我的一点笔记:
    第一,Sherrard并未从语法上挑战传统共识,to be/not to be在语法上是完备的,不涉及同位语之类。
    第二,他把to be/not to be与后面的文意对应起来,结合当时流行的宗教观念,特别是上帝=Being,提出to be=出世,not to be=入世的概念。to be就是一心向主,不关尘世,逆来顺受; not to be就是为执念所左右,违背教义,自行其是,为梦幻泡影而战。

    Sherrard以此为钥匙,颠覆了全剧的解读。哈姆莱特的挣扎,并不在于选择随波逐流或是一了百了(自杀是违背教义的),而在于遵从教义(to be),放下一切,交给上帝来处置;还是遵从自己的感官和本心(not to be),明知道所见的魂灵可能是鬼魅蛊惑,却仍自信那就是父亲的亡灵,报仇是天意,自己是在替天行道。他在这两者之间艰难辗转,试探鬼魂,立誓报仇,紧要关头却放下屠刀,最后一怒拔剑,死前还不忘求人见证以明心志,都是这种挣扎的结果。选择报仇,就是选择违背教义,选择相信鬼魂,更是自比天高,亵渎神灵,最后招致祸害。Sherrard最后指出,《哈姆莱特》与古希腊悲剧中的凡人狂傲逆天,最后招祸的hubris神话悲剧一脉相承。

    从Sherrard的解读出发,“存在”和“是非”都说得过去,统统可以装到宗教这个筐里。“在”与“不在”,可以说是在上帝之国里,与上帝同在。“是”与“”非”,说的是算不算真信。如果按他的理解来翻译,我倾向于:“顺(天)还是逆(天),这就是问题”

    Sherrard本身是诗人、翻译家、哲学家/神学家。他的思考是比较深刻和全面的,当然不排除他受到佛教“出世、入世”的影响,并套用在基督教语境的文本解读中,所以读来似曾相识。即便他是对的,更大的真理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补充>按这个解读来看整段独白,“die”就不是自杀逃避,而是抗命蹈死,而且可以较好地解释这段独白的最后几句:
    “Thus conscience does make cowards of us all,
    and thus the native hue of Resolution
    Is sicklied o'er, with the pale cast of Thought,
    And enterprises of great pitch and moment,
    with this regard their Currents turn awry,
    And lose the name of Action. ”
    如果仅仅是逃避而自杀,配不上Resolution,Enterprises of great pitch,Action这些大词,这也是我先前阅读时的困惑。但从“抗命蹈死”的角度来看,就很自然了。死不是选项本身,而是选择抗争所带来的金石俱焚的必然结果。抗命蹈死,一死了之并不难,难的是对死后不可知世界的恐惧,对自己行为到底合不合天意的困惑。所以最后才有
    “Soft you now,
    The fair Ophelia? Nymph, in thy Orisons
    Be all my sins remember'd.”
    这里的all my sins值得注意,如果只是自我了断,够不上all my sins,甚至连正经的sin都算不上。天主教七宗罪之首,但丁七宗罪中最重者,就是pride,自以为有资格接受天降旨意(显灵降命复仇)。一般人哪里敢承受天命,身为王子的哈姆莱特这么想倒不算离谱,但他也自知是狂傲而非谦卑,所以念兹在兹的是自证清白,不管怎么选择,都是他对天意的理解和执行(哪怕是错),而不是背叛。

    以上。

    该用户从未签到

    57#
    发表于 2017-10-30 23:20:37 | 只看该作者
    閣下把幾個公認的大翻譯家的翻譯都否定了,是想標新立異?但閣下對原文的理解尚有欠缺,所以得出不正確結論。閣下對上下文研究透了嗎? 難道TO BE 只能理解為"是(否)",不能理解為"存在"? 請問那位王子在考慮什麼是非問題?不必從語法來解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9 05:31
  • 签到天数: 195 天

    [LV.7]分神

    58#
    发表于 2017-11-1 02:19:04 | 只看该作者
    给各位上茶添水,大家慢慢讨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59#
     楼主| 发表于 2017-12-9 12:43: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沅湘 于 2017-12-8 23:46 编辑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7-10-30 10:20
    閣下把幾個公認的大翻譯家的翻譯都否定了,是想標新立異?但閣下對原文的理解尚有欠缺,所以得出不正確結論 ...



    这几个人的翻译中的语句成分指代不清,词性不分。这就是错误。错误就是错误。不能因为流传广,有名气,就不是错误。
    海先生你学英文是不谈语法,而我是要谈语法。这就是我们的区别,也是我不想跟你争辩的原因。
    只想指出,根据语法分析语句,是理解英语语言和哲学研究的必要方法,不是标新立异。不按这些基本规则翻译,才容易出错误,乱译一气。
    试想想,作为一个公用的约定俗成的表意系统,任何一种语言能够没有一个公用的语法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60#
    发表于 2017-12-10 00:10:58 | 只看该作者
    你與莎士比亞談語法?再學一下英國文學史中對他們大作家的評論。

    現在是英譯中。中文裡每一個字都能作任何字性。中文語法不同英文語法。不要把英文語法帶到譯成的中文裡來。

    注意: 英文裡有兩個層次,一個語法層次,一個慣用法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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