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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醉酒者的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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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16:0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定风波 于 2015-5-23 23:07 编辑

    最近徐案引发大争论,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有很多人都认为不需要关注徐的诉求,因为他是醉酒者。那么从法律上醉酒者到底有没有公民基本权利?我查阅法律条文只看到一条 “醉驾入刑” ,其它的法条都没有单独对醉酒者进行规定,那么是不是醉酒者就没有公民基本权利,外人就可以随意处置了呢?比如限制其自由,侮辱其人格?我的观点是只要醉酒者没有侵犯其它公民权利,就不能仅仅因其醉酒对其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大家探讨探讨

    --大家不要歪楼,我说的醉酒者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其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没有如衣冠不整进入商店,或者睡大街的行为。如果醉酒后规规矩矩的应该不能限制他的公民基本权利吧。

    举个例子某人醉酒后警惕性下降,被小偷摸走了钱包,警察肯定不会因为其当时醉酒而拒绝对其丢失物品进行立案,更不会认为当时他醉酒就丧失了财产权,直接认为他的钱包是无主之物。小偷抓到后一样得处罚并将钱包归还。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15 07:30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沙发
    发表于 2015-5-23 17:04:31 | 只看该作者
    那比如醉酒者东倒西歪的闯进了幼儿园怎么办呢?比如醉酒的家长进入了幼儿园要去接孩子,虽然没有伤害孩子,但是孩子确实有被伤害的危险啊,,再比如孩子由于见到醉酒者,而惊慌失措,产生的意外,醉酒者要不要负责,这个时候要不要限制他的权限呢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17:21:50 | 只看该作者
    齐的隆冬强 发表于 2015-5-23 17:04
    那比如醉酒者东倒西歪的闯进了幼儿园怎么办呢?比如醉酒的家长进入了幼儿园要去接孩子,虽然没有伤害孩子, ...

    喝多少是标准?幼儿园怎么去检测?我看这个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造成新的问题。延伸了说,在街上看到喝了酒的家长带小孩是不是要报警?因为他的孩子有被伤害的风险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15 07:30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地板
    发表于 2015-5-23 18:46:32 | 只看该作者
    定风波 发表于 2015-5-23 17:21
    喝多少是标准?幼儿园怎么去检测?我看这个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造成新的问题。延伸了说,在街上看到喝了酒 ...

    这个东西也就是磨磨牙,实际上没什么现实价值,比如好多酒店门口都写着衣装不整谢绝入内,这算不算侵犯公民的消费权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18 07:01
  • 签到天数: 1014 天

    [LV.10]大乘

    5#
    发表于 2015-5-23 19:08:29 | 只看该作者
    醉酒者对自身的控制力极度削弱的,至少应该等到能承担民事责任再出来混吧

    点评

    没有这个说法,自家里等除了晨大所提的“私人领地”之外的地方不会仅仅因为你饮酒而拒绝的。  发表于 2015-5-23 23:03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6#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19:17:29 | 只看该作者
    ccqi 发表于 2015-5-23 19:08
    醉酒者对自身的控制力极度削弱的,至少应该等到能承担民事责任再出来混吧 ...

    很难界定醉酒者不说,你说的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从何说起?只要是成年人,除非精神病人都能承担民事责任吧,醉酒并不能脱罪。

    点评

    如果醉酒犯罪能脱罪的话,世界就乱套了,酒肯定脱销了。世界末日就来了。  发表于 2015-5-23 20:5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4-28 13:36
  • 签到天数: 140 天

    [LV.7]分神

    7#
    发表于 2015-5-23 20:04: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就跟你说的一样啊,既没有特殊于别人的权利也没有特属于别人的义务,法律只界定你的行为即可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前天 08:21
  • 签到天数: 2025 天

    [LV.Master]无

    8#
    发表于 2015-5-23 20:10:13 | 只看该作者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你没查过?

    点评

    这个只是强调了醉酒者不能作为特殊原因区别对待的  发表于 2015-5-23 22:50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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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黑蚊子 + 2 这个可以定音了
    skylark + 2 谢谢分享
    农民家的狗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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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30 00:17
  • 签到天数: 321 天

    [LV.8]合体

    9#
    发表于 2015-5-23 20:31: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可以反过来想,如果醉酒可以免责,那么想犯事的人就可以先喝两杯再去犯事,这样就可以免责了。

    所以,醉酒的人没有任何免责的借口,必须付全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5-5-23 22:16: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5-5-23 08:21 编辑

    醉酒作为暂时性精神病(temporarily incapacitated)处理。在影响公众安全和公共场合秩序(包括醉酒后睡在街上),执法部门可以强力执法。public drunkenness或者更加正规的说法public intoxication是一项可以起诉的罪名。在家醉酒就随便你了。在饭店醉酒但不闹事、直接坐车回家,这也不算。

    与精神病不一样的是,醉酒犯罪要负全责,因为精神病人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但醉酒是“你”的选择,“你”可以不醉酒,醉酒犯事就要负全责。

    点评

    +1  发表于 2015-5-24 05:26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5-5-23 22:20:35 | 只看该作者
    齐的隆冬强 发表于 2015-5-23 04:46
    这个东西也就是磨磨牙,实际上没什么现实价值,比如好多酒店门口都写着衣装不整谢绝入内,这算不算侵犯公 ...

    商店内部是“私人领地”(private property),有权拒绝客人,只要不是因为肤色什么的歧视因素。歧视指“非你之过”,衣冠不整是“你”自己的选择,不算歧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15 07:30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12#
    发表于 2015-5-23 22:22:2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5-5-23 22:20
    商店内部是“私人领地”(private property),有权拒绝客人,只要不是因为肤色什么的歧视因素。歧视指“ ...

    那国营商店呢?纯公有制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12 21:15
  • 签到天数: 584 天

    [LV.9]渡劫

    13#
    发表于 2015-5-23 22:33: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uqing098 于 2015-5-23 22:35 编辑
    齐的隆冬强 发表于 2015-5-23 22:22
    那国营商店呢?纯公有制的


    国营商店其实也可以阻止其的,一定程度上可以经营告知为限度,再不济,也可以违背“公序良俗”为对抗理由。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如此规定的:“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换言之,当个人在行使公民基本权利时候,都要受限制的。至于这个限制是什么,你要看与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是否像竞合,如竞合,则要受限制,如不竞合,则悉听尊便,但是这个“悉听尊便”的范围太小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5-5-23 22:41: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5-5-23 08:44 编辑
    齐的隆冬强 发表于 2015-5-23 08:22
    那国营商店呢?纯公有制的


    private property与所有制无关,意思是未经容许不得入内。政府机关也是private property,国营商店和其他公立机关也一样,只是“在通常情况下容许入内”,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乱走。比如说,国营商店的铺后仓库就不让进,这里依然是国营的。事实上,政府机关也可以拒绝衣冠不整的人入内。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5#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22:48:46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5-5-23 20:10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你没查过?

    这一条我当然看过,但并不单独针对醉酒者,普通人犯罪也负刑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22:59:30 | 只看该作者
    柏林墙 发表于 2015-5-23 20:04
    这个问题就跟你说的一样啊,既没有特殊于别人的权利也没有特属于别人的义务,法律只界定你的行为即可 ...

    同意。所以并不能因为其醉酒就认为无需考虑其任何基本权利。举个例子,某人醉酒后被人偷了钱,我们仍然会承认其财产权,警察应该去抓小偷而不是把醉酒者抓起来对其惩罚。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23:17:41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5-5-23 22:16
    醉酒作为暂时性精神病(temporarily incapacitated)处理。在影响公众安全和公共场合秩序(包括醉酒后睡在街 ...

    有个问题,如果徐当时被认为是醉酒者,执法部门应该采适当的足够的强力执法,是否有规定限制执法的方式和时间呢?比如一个人醉酒,派出所把他扣起来一个星期合适吗?或者仅仅驱赶走,不限制其自由呢?如果驱赶走后醉汉掉到井里摔死,那警察的做法合适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09:55
  • 签到天数: 698 天

    [LV.9]渡劫

    18#
    发表于 2015-5-23 23:30:07 | 只看该作者
    你想表达什么?
    醉酒只是一种状态,他并不影响公民的权利义务啊,醉酒和权利义务你是怎么放到一块的?

    点评

    +1: 5.0
    需要确认其诉求并不会因为醉酒而无需探讨理会  发表于 2015-5-24 11:35
    +1: 5
      发表于 2015-5-24 06:37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9#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23:31:32 | 只看该作者
    猪头猪脑 发表于 2015-5-23 23:30
    你想表达什么?
    醉酒只是一种状态,他并不影响公民的权利义务啊,醉酒和权利义务你是怎么放到一块的? ...

    因为有人说徐是个醉汉所以死有余辜啊。

    点评

    我的意思是他的问题不在醉酒上,就不能用醉酒去阻拦别人深究细节。毕竟是死了个人,怎么也得弄清楚吧。当然即使他真的有冤屈也不代表警察就不对,这是俩问题。谁的错误谁承担,谁的责任谁负。   发表于 2015-6-2 13:15
    不管喝醉没喝醉他都死有余辜!  发表于 2015-6-2 12:03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5-5-23 23:36:38 | 只看该作者
    定风波 发表于 2015-5-23 08:59
    同意。所以并不能因为其醉酒就认为无需考虑其任何基本权利。举个例子,某人醉酒后被人偷了钱,我们仍然会 ...

    财产权和公民权是两回事,即使是被定罪(包括死罪)的犯人,也不能任意剥夺其财产,只有通过法律程序的剥夺财产才是合法的。小偷偷任何人(包括醉汉)的钱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合法的,警察都是要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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