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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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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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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N+ c; j& ~% v" |+ d: m& l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u. a4 o2 G$ Y. E6 }7 f& x! O0 ^, }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p  i5 j. P6 z" |+ J" h

    2 j/ d+ b2 I3 K. m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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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6 A$ }+ T6 j3 m% w# p7 p' V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 y9 Q$ @& L$ w. v7 M0 s0 Z& Y7 x% m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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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H4 D) ~7 L! m# P0 d+ W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0 C" Y2 `- _3 }1 Z, P% i6 _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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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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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5 X8 R* r# B, C' Q! j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9 j" L% X& ?, }) U: A. b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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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8 G5 G9 I7 y% Q$ Q" F$ ~9 s& U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1 O0 q7 D! \7 o" b7 J0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0 I1 G$ A+ X3 Y2 V) B7 f2 y& w4 ~- p2 D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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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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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 [. j8 z. {/ h" W, I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8 K- s& \, |: _1 H# n  }5 n3 g+ d' Z3 ~& u* S4 x7 b- x5 t& ]
    想看美女 ...
      }/ \1 S2 h7 A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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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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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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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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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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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8 h  [! E& a) L& h! ~. S0 J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 i" m( y+ p. ?" P% n: J4 X8 c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 X( e" X7 `" f9 C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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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 z5 z' \2 l. j8 P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9 Z4 e0 }, H5 g" n: ^7 C1 a) l  n/ h7 v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 ?4 [6 c/ N( Y6 [3 ~- I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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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3 _' `' r" y1 R+ y0 v: E: m$ i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2 m7 K3 ?7 z1 u9 V. t/ U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1 h& F$ {- m  }9 r5 X8 P6 m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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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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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3 N6 A4 @: S8 w6 q! X1 C& k5 k8 [8 h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 w+ Q! Q! z  I. V+ r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o  ^% C1 [# k/ J3 s7 j% r& u% z: G
    & H1 ~. h+ p% n3 ]- R  F7 u
    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N9 @: T8 B7 }/ v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2 o# k- C0 |& b7 }% k* _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C7 S- @* L! E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E( b  F! `' W! I

    3 Y/ L5 s& o& O. O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q- E) K$ J, K* s  n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0 D, i) U1 N7 h$ q9 ^& s9 H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5 h  G& q& l6 ^. q+ y. u2 K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 |' @0 C8 O# D, i) B* ^" L3 v( _, O3 g$ z* Y  ?& W4 Y4 j5 q& [6 V; @

    7 R( T: E, ]  N+ N5 P, R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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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m9 z& W6 }" |8 d; o2 J
    * `( r& L( M7 _) P3 e: t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4 e* }+ p5 D/ n% Q/ C
    # B1 b, z: D9 y8 ?2 |

    3 C9 p4 E! {0 {. l$ x" a+ O
    ; h+ Y: E  U+ o* C" S
    - r8 @  |) E, {  L1 j7 B7 L7 Q+ N
    # W; X0 e- L8 V' j3 t
    8 N9 S3 W* Y3 `4 U# m( O4 v7 S: @+ t/ X. @) f/ X

    1 A/ V# F/ g6 d1 J$ b4 o
    9 l6 R. f$ r) D' \- q0 S9 w
    # h7 V+ _2 s3 g7 e* ?
    6 q7 J* d; ?4 w! A: q$ f, l0 N; h" N. i! s
    : B6 e+ ]3 e3 y- L3 W+ a' p9 {( r
    0 |; H; Y: V6 k7 S
    , g- N# d/ J& O. ]
    5 \. M' ?- Y3 ~5 K7 E

    , |4 |9 o7 R4 h: p9 D' Q4 d/ E9 {9 u0 k, N) k8 g2 o
    ' h+ \! x! q1 `- n: O: q2 h+ N2 o" h- f5 t

    # a: z# \+ U" D- w' c& ^, U
    / y7 x4 E- g7 C8 D2 K*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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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7 G9 c* o) y" s8 o/ w+ q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m# q$ s; k) d9 A8 I%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K6 I" _) C) S" `# W% [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1 V- ^' S3 b8 a: a. h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8 q- K' P% e* S-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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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 f1 q$ T; o3 A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H  f5 S. M& h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8 ~) l- E, Y5 b# h- e5 B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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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X! ?! L8 }7 n+ Q2 b9 P7 W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b, Q6 ]! r2 `0 ^" R$ d/ Q0 C) i( U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 {% q2 q2 X* y, K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 W7 K( N9 ], x5 S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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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 v1 s$ g. p4 W3 H3 b# G: X( q! q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2 A+ _9 o  c8 K: [; Z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6 E3 d- x( F8 _
    ( [, U# p4 k7 X/ A$ r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D% y- X) N$ Q: `4 R

    1 ~( a3 x  q" W  N& f+ l9 q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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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U, K! ^( l" c. P8 j
    ' \4 P$ f$ U1 V1 _4 r3 C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4 }: j4 ?  x! ^- i; k
    $ Q& M. ]: m& i1 u% o$ P: _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4 ~+ Q: W7 k; S. u2 F  v, u
    ( z( H; U8 {" c" N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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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8 t8 |# g5 U8 _9 a! M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1 C+ q5 v% U5 a! `9 R( B4 W
    ' Q' y0 B6 k7 R% {1 i0 l$ r
    搭讪也可以针对 ...

    & ^, N! w$ v" i' x- m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H$ D$ W% B" V+ @2 h1 ^# s- U. l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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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 u# W. [6 w9 a3 \" q1 q9 o$ \8 _$ U6 t6 b: A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3 D& \% P2 B( N9 {  `8 s2 i

    8 n8 D8 r+ v8 G4 T5 S2 i* z3 c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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