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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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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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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6 @0 D) c$ ^6 ^0 J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5 Y7 f8 M0 A7 Y* Z% P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0 G" c6 T& H( Q; [0 `1 T3 X$ N; k$ y& _/ u7 Q4 \; o  j,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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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7 f( h/ K) v; b+ K& Y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3 p! L( ?+ X/ D* Q9 W# p9 N- I) {4 d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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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 n* R. ?! F" L4 J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4 @" E0 F/ T0 ^- g; R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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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6 ^8 p4 A' J7 f1 O: }/ u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5 ^( @5 L' ]$ ]5 s  ?1 a7 ^8 j4 `0 t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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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a) S- F' O7 S& P+ c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x8 Z/ K# g- k3 q" F- M9 {9 r2 z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k6 H4 S! E+ w1 @& ?# F1 @/ N  y, z
    - K5 k3 {" ^: Y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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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3 F' h6 W: L5 x  o2 `$ C. l: S2 Y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t$ m( i3 F3 p

    & Q( |$ S  T! p. f& q# n( h想看美女 ...

    $ L: c5 G$ G; Z& o0 N*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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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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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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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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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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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2 [* H( V. t+ k* z% a! o# J" A4 l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7 Q6 ]* G& ^4 P& n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3 _7 F1 T8 p) T" V& d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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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6 w. k: k# N! _' V2 ?$ @3 S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 U3 [1 L/ \& M5 V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R0 B0 g& R5 q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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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q9 m/ f9 b- u* n1 \) y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S5 t  E" O' |  y) w4 j0 G  Q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 A& M5 G) b+ |$ t$ \6 E&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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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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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5 x! f. ~6 s! k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 z8 v# d% ?$ }; n) L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m- f/ M$ K. |5 E# C
    % o' x5 j( ]9 d" U( Y2 H9 E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0 a. e+ `  }/ k3 G' p+ ~% X# J8 v" w& _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 s: L9 z; R! _/ u  o! b- f  G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5 ^8 X5 O. \+ I% K. U! `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z; ]1 s' m: w$ w; i7 a

    ! b  L/ @& _3 D-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l' y2 d7 @6 u5 V" }  Z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h3 P# I- J- E$ j: Y/ j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B6 U) T+ v6 q; Z5 E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0 p/ W2 o; S4 {1 \5 F  r! o/ u# _6 d5 }& D# R; q6 N5 }& H" h
    , x1 g" d+ ~& A; i; i) N$ a( i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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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O3 A4 Y; L% n8 ~8 c

      `, `* g) |4 d  D& b% k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8 W- T: ^, I$ V5 J1 I; l8 z+ }: n/ t! J. ~

    & I' C" Z9 D, t$ _2 N& @& r* ?; p  x7 V: `) a

    / e  ~6 y" p. Z% [' |
    9 p0 [+ J6 s' |& \2 v4 k6 u
    * O% @! x+ y4 ~% ~% e4 {; O( \5 N0 K9 X9 I( ~, S0 J

    ! c. _' _# C( Z. D0 _. l# ~# C$ D/ A) p! n" q$ C

    ( {. T9 p; P' W' z
    $ R- L" ~) x$ V0 f( N/ g8 y3 ]* r7 v8 [( t; ?3 d& i' e

    5 S6 n3 r2 R* P$ K5 P# [$ e
    6 m1 |0 c9 d# m1 f8 S! ~+ \4 t% t% F/ j, @# A( M2 b2 g, H

    / J; Z8 Q7 V+ d- x/ ~' J  j6 S- @: p+ L  q$ z: K) k, e& t  W

    & S9 F; T0 R- \. m& C, l0 ~+ l1 E" p) ~6 P- C, i
    0 A3 ?  k1 b& x; w: d+ x

    " ]* B8 t0 u7 y3 C7 M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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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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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 y8 m( N6 q% h$ f3 m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6 l  w' ?) t' @0 d# u* }& j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v) d( I. \7 y: z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 Z2 d0 D4 M$ C" O8 l( K) N/ ?3 r$ L5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d+ Z6 j% `  ]# _. N1 c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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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0 P1 m1 p) ]0 g; B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_( t; t3 s7 {3 Y# }9 v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n$ S" i+ _9 \+ ^8 p1 N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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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X1 m9 S' |& {. |! B! C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J$ c9 p# Y2 m5 w% H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 i, e: }2 e2 f- L: K; L/ x4 S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Y  i6 h1 o; C7 w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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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3 n+ R; I# s: U4 E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E( m, \2 F0 ?& V4 m8 a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5 h2 U& J8 B4 Z9 i! k0 N- O

    # {  _  G4 [* R4 Y9 z: _* e;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 |! w- Z& y5 i8 w5 F+ U, N" ]
    , M7 {( R; F3 r3 L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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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2 W1 K! ~/ a3 |7 R. r1 g
    # l; Z+ X( P8 i9 G; t) W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 _/ z  _' L$ D4 \1 l5 H  s, l* w$ X; m
    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u( e- l9 P4 h1 J' [: {
    . B' W5 E' S) W# A4 @1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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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S/ O1 o3 G& f+ u3 |) k3 m3 w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 S9 Q' M- G/ c, p3 H' {! C, _2 l6 A0 x% h5 y" r0 |% U
    搭讪也可以针对 ...
    $ {* y9 t% O& z3 ^$ V" X9 G
    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 u+ `! l9 d! A2 l2 `0 \0 c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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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4 D% h5 r* x. }7 h4 R
    - y  q0 s5 S- N8 W; f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 S- }. ?6 {4 J2 {! f, t- f& ~% h1 X) {/ h" `8 ?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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