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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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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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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O8 k- d, \( @4 v$ }& M1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6 l5 e' P4 F& l3 ?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K8 D6 ?9 p2 @, ^8 d" b5 Z% j

    6 w, d4 L* Z, L. k$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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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 a; R0 T3 l0 I+ A- Y% u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2 C0 c8 W$ T+ o7 r: K"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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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9 k4 N5 G$ M4 Q( M& T5 l" R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M' v: D! R  x; @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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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6 W# l2 _1 U/ y: g# L6 s' v5 X2 `, M+ _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Q+ r% Y1 m! W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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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d4 p% o4 U! T  v4 g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P8 P* U* z0 Z( r) N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k$ l7 N) }6 v# F7 r! ^6 R
      x* B, X+ U9 l' Z# ]0 ?1 M8 x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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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2 ~4 ?- U! \- H4 o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0 v) l" ^) T7 Y  t# D( H6 h+ M! Q
    0 t( r* p) Y8 V$ s0 c/ G: w3 u
    想看美女 ...
    . l% l& _( q8 L$ Z1 W! a. u* i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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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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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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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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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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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6 h3 c$ O6 o/ ^0 R6 l! c0 g, I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 l- r; B5 g/ C3 B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M' F. O9 s$ D8 p$ k/ @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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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i% j& i6 y# S. \  A( [$ C9 w: h; F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1 V! T& k( }- V  G( {$ j5 }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7 n9 ]/ X( ^' U# U  r5 P" ]5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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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7 B9 w' b* V3 k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3 N1 t9 u2 U$ `; \4 I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 U4 S' K, L: C' ~1 D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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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0 j+ ?& J3 E8 b/ a- i5 d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j6 e& s0 E3 w. p: F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T( P( @) f5 k: @- ~4 V, e  n, N* P* R# _! f4 h" `
    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 F+ z4 a# s' B6 h$ I9 y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D* o6 ?6 x2 {1 V1 B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8 s# e/ ?( P5 a5 T5 {0 q( K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9 J: Z& J2 L. _: F( J/ D5 U1 f( d0 ~. s2 l2 j; I8 d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 |3 c! R0 }# Q6 T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9 Z  ~$ Q2 O7 O4 C& P8 a6 D: M! Q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B* ~6 v5 f$ g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1 V  [1 K; }  g6 v0 n- }4 d) z# c. g4 |' m' M. g
    " S5 ?9 ~- M/ q6 F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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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0 n5 _) [  Z0 }+ W% j8 f0 J2 Z4 \! P' G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5 i3 R1 m6 V

    ' |" f+ C: L' Y) ]1 ]6 _# f
    3 C$ _; P& l; J  _! Y! K: _5 C$ j3 G( O+ G( m3 C* ]! [
    ' N3 `) `0 }# G# u  T& d5 J
    & M$ ?/ J2 Q+ R; ~
    7 G' y( B2 {. a. E* s. k; o

    ) c6 I5 I0 T* k# `7 ]7 J3 C# a* m! f) [) }% l1 s9 h/ e
    5 A' `! G3 s# i% z( b3 w
    ' Q3 ~+ A6 o5 w6 [& k) X9 n  Q3 s

    ( f6 K/ [: A5 n8 Z# C9 U* A6 r
    ' Z& j: P6 {9 H/ g. w5 W, e
    0 c; F8 e5 w/ @3 Z% X- L5 M
    + X2 C4 V/ e& G( X5 \$ G- R- O/ f  o" C8 r" X2 M: @4 R
    * d/ D: J+ y9 P; c# b5 _) T9 d# H

    ) H+ O- x1 l8 e" g: Y5 X, c) h
    2 _- M6 N# E! K) E) f0 L' B
    . O/ h: l% E3 @3 Q6 a( c! ^3 V+ {4 o. c5 A/ E. K& e- [! \
    ( H: e; o$ M( N) S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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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0 [* Q1 g: n! ]- P, K8 Y, D1 t. w& [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7 @" S( F( [. u" T! H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L, r' I. m6 `5 a. S2 v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D' b" t( [; m. E' k$ M. j7 j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 {8 _! z' F+ e8 m0 B8 V8 t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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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 [! F1 X, n7 q( |6 n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S& @3 F. t; X2 b' A. S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7 x: i0 o" H8 l$ @0 O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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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5 R; `+ x, ^5 W- f; G. y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S3 G$ t- X2 ~1 {2 C4 }# T. Z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 ?. Z, r1 ]# s$ ^8 ^; u! K$ G# Q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y1 e  |3 C7 g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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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5 O$ l' ?7 X6 X$ j, e3 t# ?5 B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6 O" t, a" o' @' M# i" \* F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6 ]6 k, P4 ^3 H4 x/ a

    ) u# B$ q. I) Q1 [) k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8 m7 q4 t# r+ L
    4 B6 S0 p' c0 l" R' I#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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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 I0 S2 Y$ G( J& q8 A- q+ h3 i& v7 ^
    7 z6 I4 W0 l4 T4 u1 X$ f& J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x# U' I) i1 W: ]
      d. T0 G6 Q( F7 D
    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N3 I: N; h! X+ v/ A( A" b
    , e( ^4 S+ N+ h4 ~! p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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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 P# }$ q8 U# V$ C3 f+ `" J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0 m: F, B' H- F6 [  ?
    0 C% _) P9 @3 O9 m3 [! F2 h0 q( B搭讪也可以针对 ...

    - k4 S, K7 g0 C9 Q9 t# k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 \5 g3 g! n* h/ d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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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4 Q$ P& c. N3 H4 c0 r6 G; X

    + c2 T' E8 ]' b! R(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c9 M0 V; E0 z1 ]. s

      B( u. c  @- T9 E" Z- E!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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