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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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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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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J3 U8 x% V0 R- B9 b) A, H* M4 K4 p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0 l; n' H) w# y1 e2 C# o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 `6 {3 x$ O5 {  A9 K* }1 W5 P7 i9 T0 y  l) u$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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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7 R* n, O2 y+ v2 J* N! S1 t$ y! f1 o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3 s( a4 Y, c# n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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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G4 L3 y1 ^* C3 \3 `; e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7 a) J7 G: e; x1 t4 H0 o2 k8 V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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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_) l( o6 g4 j: b3 p/ [1 r+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Z% j- h. u6 o8 K3 K& u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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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_& z2 O' \: C. I; _$ `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W5 I$ [+ ~2 d. H- t6 U) g- r, ?3 d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7 `) T# @1 V, }$ I- F; V

    ! }, m) y, \" `7 }' g9 w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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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A0 V! f- @# r8 R3 H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E$ |9 t$ D5 R9 B3 A0 x- s
    ' k9 T' B% ?: E. A想看美女 ...

    % k  @4 F' b# C  j' m' ^$ C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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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6-27 18:07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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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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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l6 H# U- s& L+ d5 k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 S- s: c0 n, ^* F) K; A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 f7 T0 L# E# n6 p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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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 v( I7 r2 `5 k; N# n" x# }5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 Y) ?) F2 \7 |"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1 w# t0 Q! R* G; v: U6 ]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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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 ]4 o* n9 u6 k0 h+ P3 S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E' _( o, S2 @- H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 k& t4 o. B1 V  o( K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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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 l0 x6 w: h" w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5 V( H. e1 n; }/ _- R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1 e$ R( z5 @0 a& y6 t5 d8 J; R

      X: p0 C$ o. u  F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2 x# c- A' ~- @+ j! `; |. q5 k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b8 }7 m  k1 [$ G9 Y$ w# [  o# C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1 s4 w0 e7 l1 {0 K! F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y% c- j0 S# r( d0 b( L. Z+ B
    2 i6 D* P" P  ~8 Z1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Y& g! M; v, e4 G. H4 X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z" e1 k+ ~2 I* `: ?/ }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V: `. G: c$ ~1 _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d1 e8 T3 C" r  _$ f; }3 Y
    9 @3 I4 I. E/ G& ?

    " ~( X) M# a* Z0 ?4 u, n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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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o( z- T+ q4 O; r
      D% M( X; R6 k8 E- w1 `" ]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0 f  _3 D) G$ M3 q9 o( K5 q
    + N  O- ^8 j+ v. N0 l% m  f! q# d, _! z6 c+ u
    4 s) R  J. d: ?% A) d: I: e

    , |" Q3 x0 s8 _4 e7 f( x+ k% d3 d  v; t% v9 V% s8 W9 n5 _6 {# ]* ^

    & J: @% s4 f2 _3 W% o, ?5 P8 }" a
    9 K4 ~4 ^3 j" \2 t3 B5 s! ]! s' w& {" P% [
    " K+ Q8 U! p4 W/ i, g

    : a; }7 x' i8 M! \+ s; n3 ^7 C& g2 B3 [% V' g
    " w! w0 u: x" J2 o
    4 O7 p% k% A. H2 C
      h0 ^. {* g! P' K7 P' R

    ' W8 J& t2 p* ]7 i3 ]" }# S! L2 |& K0 t2 Z$ J/ V  f; C0 {/ ~4 g
    : D! [& T0 v3 F7 G& J

    7 J3 a1 ^1 \5 u! N  H  F* s2 v" F, ], d

    5 V0 J7 p/ a" |' A2 t: s$ U" K8 b" b$ I, t  i5 R3 y- K4 h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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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0 P1 T2 d6 {6 `- w3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 X9 p& Q7 ], r8 q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M/ v% d+ f% r8 L2 Y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9 K% }1 W/ k* S3 c*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J- {( t$ y9 C- G3 Q5 w- g) L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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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5 r( H0 y4 c1 r7 r! F% A" W% y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S& g) \4 ?- l1 Q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R* \7 A( i" {! k0 Z6 h; ]1 n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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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 s+ U, m. z+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n$ d0 N+ f( i( l% E4 k* n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e/ R% c. s$ w" ^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5 C/ o: a8 q; V3 a6 b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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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v+ g) R1 G( @6 l, B! w0 r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1 C: o3 K: b3 N9 p$ H5 k" F8 @. Y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0 \. ]; F& w8 _7 \2 X/ |# g  @4 _/ S4 w4 [2 A" `2 h+ }9 e$ j. Y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7 C- _  s$ t$ s  ^
    " r) s6 |0 S: I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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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 J* n: ?6 w& B. J' J1 S/ f4 ~: i( o/ |  h% Y( e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 r9 G% {, t3 C5 N  `0 r9 E7 G
    1 x8 b, ~# m9 |/ y) e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X( I/ L8 Y6 r  b8 `+ J
    , ~0 Q' T7 ]! 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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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 b( S2 X& q  b6 q- v5 w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Q. Y5 y1 U# G3 w/ ]
    7 P# E, J9 h* J, P& {: Q
    搭讪也可以针对 ...
    5 H  P: B! @$ `0 f# S
    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1 X. w" }+ [# t$ w8 p2 F$ T& d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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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 S, V! V$ p2 w- M) X0 Q% b, U, Y; q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 p5 b% w9 r; q* ^' O8 l) K3 @, E4 A# o$ `7 K6 F  E% }8 m# z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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