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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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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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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E8 J! ^8 y/ L. o" U! d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S/ Q! U1 L( y+ _% d/ a# Q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3 j0 P) p. P6 E8 A& p, E
    $ _+ R% J0 D$ }* B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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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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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 }1 ?7 {& ]9 w+ P% z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9 L( H( n; a  Y3 g) G+ s, ]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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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 t# D! F: @% i+ ~$ L: v. E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x9 k* u" u- w) C$ W4 d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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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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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q0 c  z. J- A/ {& f/ m4 |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t0 g; e5 \! p  x9 u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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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 ~, i$ _1 ^; e7 R! [7 {; O/ N- U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6 c/ F9 g& |, d. t0 O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Z  [  {# X+ w6 U! X$ p& D
    9 I6 F* K5 S/ O$ i$ @! s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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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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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 ]9 i" r. R7 L, ]2 U( ?' g) q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v9 M: D2 R! p* r+ q" m

    % ~/ A5 u; ?7 U4 x7 F: Y想看美女 ...

    3 i  s6 U+ ~/ @0 q2 q6 I: @3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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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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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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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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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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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l8 b$ c& G2 O/ m3 [" f& Q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C7 L' t0 G$ ~; K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r  M& o9 j* p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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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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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0 K5 i1 ~/ q) c6 l) [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1 j% _1 q1 [+ `. R# ?; W* K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 _* S# v8 J# o/ A0 P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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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 R# z* |' f* I& e) ~0 _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u' Y4 D$ q% g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1 k* b( u! m7 n5 H' V$ J& T# ^4 ~5 F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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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H# t% y- Q" W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I" x8 {. ]/ }! s4 S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4 ?  n8 F! B

    6 e- E  N8 i% O' p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7 @, Q, K# V- c* G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G0 _; Q7 s, \, k: S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3 S' D: J, |& p7 c2 Z, |: p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V8 n" o6 L# O- \' q; V6 U
    % n& d0 V0 I. S4 h/ j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0 m8 S- _+ P4 {- V) \$ N8 r/ d% y& u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0 F- @, s( L+ r* `! U5 U% q8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 E; E& v8 _# K4 c+ O% H0 g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i% [) S- T  }0 J. o: |

    ! F8 c# g$ @2 z8 Y
    * X8 t- y/ p5 K$ _, y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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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4 _* F  b7 D/ q7 [  M* L3 W
    ' [" Y" B* h4 U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F' G4 ?% B- a8 e8 ~
    % _! p9 }8 V4 c" ]3 H/ d' l9 j: |1 ^, m1 `# }6 d. j' z

    4 \* L* c: E; V2 U0 |" f- Q/ y5 R7 Z! z
    # Q  z- I, h2 Z$ ~! @
      m( a  Y% U/ o4 s& X4 Q( y  ^& u
    9 C3 D: q6 B% Q" L
    2 M" k% ~: A& C$ Y/ G

    4 Q1 [: a6 W0 k% e# O: n2 D9 ]* v) n6 w3 }+ n) j% B% |6 N
    " D+ `. @2 x. b
    % }' \  e- q8 E8 W  F8 d
    , N5 P, f: N1 l! a1 v) ^/ x. u( `* y

    , U1 N) G" {( ~: h6 J8 v1 t
    4 ]! I& m; V# N9 V% w9 O' U) S7 y* h2 Q2 l8 u3 H; S% G

    2 |# J) e! \. d* P5 U3 u6 {0 h# }8 [2 E

    * @; S& i+ [  I/ `' a* f+ W! Z& Q; E: C; m5 j

    ! g% n" C0 u8 v% y+ E% W1 Y. R( Y- P6 N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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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 v4 Y2 V4 S0 s7 h$ ^! x. W& m' J  M% W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2 A; A7 C2 B4 X6 l( z0 i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8 m$ _6 q; K: W"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3 e7 K9 _8 Q3 ~% H3 j5 S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2 [% P+ K; O: G8 n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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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 x" K" y% R3 `& ]5 k# v2 w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3 N" n' B2 y# t0 _* N& W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C. \1 A9 e$ i& a1 g; ]+ s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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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1 o  F3 s% {% L; i5 I& I( t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6 C3 v$ k- ^& m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6 ?6 n/ ]6 `5 l  A5 T: X0 x  l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u1 h; O; C: \8 v4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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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y" ~$ F5 P+ X4 H" q9 G/ Z/ p/ h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m9 y1 N( T5 ~8 |# B7 O- m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h4 j. h" q7 G* k, R' ~  \
    * y, R& l. v: h6 f) F6 z9 `7 n0 b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 L5 Z  @$ w2 S7 A) {5 L& @, d* D3 g( |0 D5 Q+ \% i# ~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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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9 d; k! k! |% V  _9 o; k; R' b- I3 f: x! S  v1 X$ b7 h" G" F* o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8 ?; G3 H! v  T4 D% m1 b# D# o( ^  W* v0 W7 C* c
    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U; I* O$ u1 v1 o9 U, v) m, C# Q, m+ W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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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w; F4 [+ r% N5 E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1 T( E6 \* A8 u* u6 c6 X% `  u
    ; N3 d9 `! X& }/ e" w% Z搭讪也可以针对 ...

    6 A# P. p, w5 M0 c- m3 v' x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 Y' q" Z4 d2 J, x8 F6 f" a) T1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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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8 }( L( w" M3 G' S3 G3 {% N: D. M$ M' `3 a" J5 \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 w4 m/ `" @% W# v! j: u% `0 O
    2 x0 ^' l+ Q" o! _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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