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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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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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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e) ]7 L. o! p5 r6 d7 v" m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0 @4 j' l* m9 v; ?' g' V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 ]& l+ O. N. K4 F" X( F
    ( I9 d0 i4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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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S& C  X% i: m0 `5 L  ^* b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 U& q. [4 f3 x) e* }7 c) i! z+ M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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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n3 ^1 x2 _) y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3 o5 o6 y* ^" S, V# _/ F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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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G' W; u2 y3 B8 }5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B! V- L9 K# _0 t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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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m4 w. @; }6 P1 _' S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n4 w1 k! Z& ]- q, R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2 v- w. A4 F$ n4 S6 F( s) L) ]) j: w& p9 o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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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 Z6 Q3 L- `0 H: O( K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2 _, B. ~) K. Q7 A( [% {+ B3 e) [+ M% F% F0 Y5 P
    想看美女 ...
    6 D7 _& v6 h5 }; h- W4 M' ?! U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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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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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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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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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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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7 s3 d" ~! z; M$ D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 a# L3 m5 i9 E. t# R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A  [/ o8 j% B! O% M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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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 h* F8 b- T$ n  ^; i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1 p5 i( b: ~" C( L;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 ?, u9 |$ Q4 V3 P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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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 Y% L$ X: Y0 i5 H& R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s8 v) f! K! Y# w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4 o* w) @9 e& q$ G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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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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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R% }# G2 s; {: a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2 S% f4 |- t  j. P/ o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S: b9 O3 t# o" S4 _' i6 I+ L9 ?4 G! U7 t. W$ z% n& B! q# S
    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 X: P9 u) J. u: g0 }0 S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 e6 K: z5 g  G# f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 }; E+ G. p5 D2 S, J- S5 q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 O& U0 ~9 u4 S: t. b
    + c: `# J6 j0 A: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7 j% _6 p& r- @0 x' h* w3 |7 Y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3 K0 W& Q5 V# n$ I% H8 R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0 L( B& O. v7 r, }&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 g: u7 t" i( x1 T1 e9 x) H7 I3 u: p

    , q' r+ V6 y  C% P4 c; c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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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 f  T: e' N

    . o# S4 @7 F; K, ?7 H' [: J- n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z) f6 E- a# v3 y+ R
    ( d  L8 ?) H+ f
    : s5 e; J1 D; f; Z5 z/ P9 S: j8 ^' A2 {" [" z; J8 w
    , Z* z& V2 W4 Q% c5 p$ r1 v
      P' c' x: s0 p- B2 ?" H  b

    ) E% ~+ u. G9 l
    1 U2 q3 }7 O; F" i2 ^6 W, G$ }9 V# u' z; k9 u

    ; C, G( W: p  G8 K' }$ l) p
    4 w6 a4 k& B$ B" m" r0 [2 F8 F3 b( I6 `2 O. a& g* f# T& C( K

    + O1 b" k! C/ B  t6 `/ p, G* G/ S: H. X7 @  ?7 {% s9 K1 z( Y) B/ c: N

    9 s* W4 O7 p0 T" E. V$ i, X! Z; [# f
    - ?- j5 q3 M" P
    % `, S2 l0 H& x

    8 M2 ~' j. r# y! r" e; D+ _3 x4 ^5 ~; \' f
    ' B" D% S  s5 Q% a

    ) m" Y  ~7 C)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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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5 R+ u- Z7 Q' m% G, v3 y%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2 Q9 j6 m7 s, W- J) ]. [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g& h4 ]1 x8 n$ {5 q+ z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2 U5 H2 [6 r- p8 B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 l% l) E, a, b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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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y8 b1 ^1 e# G' P$ a5 D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k6 D: X9 I( u& l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9 c; ^. Q. E# a1 L/ d% ^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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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 w& P' x1 y# [  B3 f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 P- t0 ]$ g' {* Q' I9 U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H+ i* ?7 x; h1 Z( D4 Y' R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H# F$ a3 q: {( Y3 B$ v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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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 K) Q% Z0 O6 |3 c( O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4 M( @( L$ f9 u# V- P! {, |0 m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1 _* `  J5 n. y8 l# \2 _3 w6 x
    & T8 }) \5 B& K% O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n: i3 l# K  m( G% z: N
    & P3 |$ b  i! p) i- y5 g8 c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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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7 _# G3 A3 }- a7 F  ]

    0 r7 H8 @& }. n7 T. t% \; T$ {- y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 B& C/ d; Q$ X' n. A
    # h; i9 c* {- @2 d4 H# s$ G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1 M# O7 P5 K$ @, L+ j' h( X6 }, V: T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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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b/ Y2 A8 F  f4 D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6 A7 }% E. R; v

    . O% i2 }$ i1 d: W. h搭讪也可以针对 ...
    2 \% ~) \2 c% \; y
    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U: \% L8 o# O+ Y6 M- L7 j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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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0 o2 Y2 m2 c' {* Z, d0 J2 h$ ~  l3 R% R# \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 q! }$ x7 K5 r
    ; W: D/ B: ?; ^. u" X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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