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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还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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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30 11:2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 A, ^) o! T9 d“An eye for an eye”出自旧约,源于汉谟拉比法典,和以牙还牙一样,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不仅用于民事纠纷上,而且用于医疗管理上,在此基础上,巴比伦人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由官方进行医疗管理的文明。9 F# l# F* O# {5 D8 D5 \, r4 W+ {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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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巴比伦人个个都是业余医生,因为其风俗是生病之后躺在大街上,过往行人根据自己的心得为病人提出治疗方案,因此在巴比伦生病,享受的是全社会大医疗。近年来的研究发现,希罗多德大大贬低了巴比伦人的医学成就,巴比伦有正式的医生,虽然不是祭司,但也在神庙开业,因为他们认为生病是触犯神灵的结果,医生的处方中少不了拜神的内容。除了拜神之外,还是有实质内容的,而且医生还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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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伦医疗管理首先由国家制定价格,不许医生乱收费,价格的标准是承受能力。规定医生如果救活一名上流社会的病人的话,可以收银10谢克尔,如果救活一位平民的话,收银5谢克尔,如果救活一名奴隶的话,主人出银2谢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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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医生们肯定愿意治富人,富人多出钱,享受好的医疗服务。会不会出现奴隶生病没人看的问题?  x/ z) ~7 e, C, l# e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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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伦的智者考虑到了这一点,这就是以眼还眼。救活病人可以收钱,救不活病人就要赔偿。如果治死一名上流社会病人或者平民病人、或者闹瞎病人一只眼的话,就剁掉一根手指。4 ?9 j8 A/ _! K& u6 y% |8 Q! r) J

( w5 w* f& h$ i9 B1 l+ x. V3 b所以在巴比伦很容易区分医生的好坏:把手伸出来!7 O/ p" D  }8 y; j1 `5 ?7 }% k8 w

# f( ]( }3 _6 y" I0 T) I3 n) }0 y/ K; v如果治死一名奴隶,就按身价赔偿,如果闹瞎奴隶一只眼,就赔偿半个身价。看起来巴比伦的眼疾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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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I3 U" l2 o8 D1 C4 Y% O! e  r在巴比伦当医生真不容易,即便现在医生也做不到治一个活一个,这么一来用不了多久就不剩下手指头了,还有人当医生吗?3 B# x1 |/ R) W* ~8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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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为高薪。一个劳力一年能挣8谢克尔,这样一来医生治四个奴隶就够了,治疗一位上流社会的病人,一年多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有这么高的诊金,才有那么多的缺指医生。" s/ L: ~, m' y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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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巴比伦医疗管理还有安乐死的规定,如果病人治不好了,就不许医生再乱开高价药或者忽悠家属,不要再治疗了,让病人家属留下点财产过日子吧。) _0 @1 b% h! @: T& b! d& _

+ y9 D6 d/ O* p: J  d* D+ L1 q最后这一条,是今日之鉴。
9 f6 n. J7 z9 h9 B. O: d2 ^3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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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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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3-5-30 11:39:4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不容易接受安乐死,唾沫能淹死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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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板凳
    发表于 2013-5-30 12:54:32 |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说当时的医生都是高风险高收益的爱好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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