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猪头猪脑 于 2013-5-8 22:00 编辑 4 A! y1 I% P, Z Z9 N- ^$ ]& d$ m# L
不懂中 发表于 2013-3-6 14:25 ! n& V; [& u& W C. X: r死刑的废除与否,很久以前上刑法课的时候就有讨论。支持废除死刑的观点有如下,第一,人死不可逆。尤其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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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的对于反对死刑的理由谈的不合适:第一关于冤假错案这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避免,仅仅因为害怕出现冤假错案就取消死刑有因噎废食之嫌;第二,关于吉林婴儿这个事的例子也不合适,不怕把事弄大的想法于理不合,盗窃罪和杀人罪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有明显的轻重之分,人命关天和财产可赔还是正常人的理解,对于连这两个常识都分不清的人,你还要担心他们的心理,替他们着想会不会应为惩罚轻而少犯罪犯轻罪,无异于对牛弹琴!所以我觉得死刑不能废除,当然我同意楼主的死刑应该慎重再慎重!还有最近这个流行甚广的激情杀人是个什么东东?我就很纳闷我学刑法的时候怎么从来没听过这个东东,量刑时考虑吗?定性时考虑吗? + }) H* o* m% l1 B% ?2 L所谓激情杀人无外乎辩护人给委托人找借口而已,不要再讲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