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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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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扩大个人所得税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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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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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23:1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鼎革 的帖子
    1 u% N  t% t4 q# o5 [5 ]! N, L
    税种那么多,现在的情况是税务收钱太多了
    ' x6 U6 n5 `+ ^: |0 u$ r
    正是这样,国家总是要收那么多的税,个税收不到,就从企事业头上收,结果企事业不堪重负,妨碍扩大再生产。如果税制改革,为企事业减负,同时使个人的税负和权力统一起来,这不是更好吗?' e! S5 ~  h8 ^. x
    关键是还有别的东西比这些提高的要快的多的多的多。。。  
    / M8 a7 v  T' I. B0 M
    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不直接从兜里出去,不等于不出去了,这个幻想一定要消除啊。1 `; S* `" m- i( ?
    你看看中国现在财政收入多高
    . P1 t* t/ k8 w) |* |  ?
    那中国是不是中央财政已经钱多得不知道上哪里花了呢?或者中央财政把钱存起来了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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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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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2:13:10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1:20 ' q  T3 R. r8 J. t, R; U$ i
    据我所知州税是不同的,穷州6%富州12%, 平均 10%加上联邦税还是不到 中国 的32%。6 U# J) |5 _( E* _! j

    & I7 ~7 P5 _2 [$ E这还不说中国地方 ...
    # ?& S1 z4 r0 p% X% \  K
    你说的这是州的销售税还是个人所得税?6-12%好像低了,至少加拿大要远远高于这数,Alberta是45%(?)的联邦个税,联邦各税最低17%,最高32%(?每年在变)。中国的32%是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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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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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2:16:03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1:47 8 l, x. W. k$ h
    我完全不相信“使个人的税赋和权力统一起来” 这句话。老兄不会真觉得国内多交税
    ( z  J  n2 j  K. {' k/ t; z( M会带来权力吧? 权利也 ...
    6 i! A1 n! _) m% ?7 K
    这个东西是双向的,就好比“我完全不相信选举和公民参政联系起来”一样,不能因为对现状不满就统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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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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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24#
    发表于 2011-6-15 03: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v. r# r! d) q3 ]& F4 u/ H
    & `1 t0 c1 w% y2 }0 |' \  b为了让讨论更激烈一点,我选择正方,当个靶子给大家打。' F1 S' e2 Y0 f9 B  e$ \
    ) _# l# ~) w9 m
    我觉得对于中国个税的主要问题,在于不能按省份或地区来确定起征点,如果可以考虑这些问题,为何不能成为一个地方政府说了算的税呢? ) T4 H" [0 }1 H. R

    4 ?7 o* g2 `+ i" y; n; E; n先吃饭,待会回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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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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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9:22:33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4 13:19 * {  _6 C  b% ~, r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G2 ?4 H8 M$ |/ Y" v/ a1 w1 t3 y! g0 j8 w
    为了让讨论更激烈一点,我选择正方,当个靶子给大家打。
    8 A+ Z$ m2 ~! W: @+ w4 b; s
    好主意!不过这就朝联邦制的方向走了。个人其实看好一定程度上的联邦制的。中国地方太大,政策上统统一刀切不容易做到,因地制宜可能反而好。不过中国历史上吃分裂的亏太多,对联邦制有天然的敏感,怕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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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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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9:29:20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2:26
    $ d9 l; L9 l! m6 {加拿大和美国也不太一样吧?
    1 w  q& M) H# s) b+ e
    ( e& U+ U0 `& h, ?% d- W; M, L7 ?, p我只能说一句,国内情况跟加拿大真的不一样。目前国内问题不
    雪个  我觉得,税钱是否花得正确跟是否应该收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它没好好花就说不应该收。这个没有因果关系。

    " V' j7 e/ x, h1 p$ S0 R太傅所言极是,这也是我的意思。
    - q( e' b4 a6 B
    . Y' E1 W  |! l0 K- F要是等政府消除乱用钱和腐败低效才肯交税,那这一天是永远等不来的,而你的隐性税一分也不会少交。要是交税了就自动指望政府不再乱用钱和消除腐败低效,那也是不可能的。但交税就把纳税人和执政在经济上联系起来,这是现实社会里最强有力的联系。如果政府不倾听民意,乱花钱,继续腐败低效,那立刻就是民众造反了。事实上,只有明确义务,才谈得上明确权利,否则都是空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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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6-16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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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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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7#
    发表于 2011-6-15 09:3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Z' L* X: W: ~7 a
    ( ^4 s; `$ V7 l, {8 f
    我支持小虎的这个意见。
    - ~: j. m4 a1 `- Y- ^) x5 g" U) G9 k% J+ ]0 M, i
    我觉得中国个人税和地税应该交给地方政府,而后开始透明化。 - q7 ]8 ^2 A) B& d" Y# R
    8 @3 m& s! m" i
    国税基本在企业税里面,还有国企收入等等。这个的使用由人大监管。/ @- z! g$ f3 @5 H8 h+ a
    , ~# F* E% i& \0 Z! u1 T- W, C. ~
    基本格局就是国家自己养活自己,老百姓养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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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地方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还理会中央啊  发表于 2011-6-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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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1-6-15 09:5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_  K6 \$ k/ S
    $ C0 H7 x6 [+ b: U% D' c: k
    税收应该用支付宝就好了

    点评

    亲,觉得我们工作做得不错就确认吧亲,哈哈  发表于 2011-6-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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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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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10:00:03 | 只看该作者
    赫然 发表于 2011-6-14 19:35
    0 n5 V! O" |. a7 j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 B$ P; q% r/ a9 c& ~5 r
    6 Y3 X) R( j, \2 s+ E4 u3 g( T9 s! _我支持小虎的这个意见。
    # x( o0 L+ ?1 g2 Z4 n  p
    我也赞成!不过有一个条件:中央和地方应该财政分权,比如医疗、教育、警察、市政、工农业、商业归地方管,国防、省际交通归中央管,不过这样可能会地方的权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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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8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352 天

    [LV.Master]无

    30#
    发表于 2011-6-15 10:1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Y% ]( s9 t- W1 z4 O- M; P8 t: \0 [6 G; r  @: l
    具体分划就是博弈的过程了。2 {& Z; N0 T0 e5 I/ R
    - l) v8 F# k  R) O0 }% v
    地方还是中央?可以搞搞跷跷板,可以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动态的。有利于矫正分配上的不平衡。
    ' ]4 a3 a4 I1 Z* i2 b'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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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3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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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31#
    发表于 2011-6-15 16:0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o5 j$ H, L3 }' b- s

    5 v7 T% u) q% {. q5 g我认为不论贫富,只要到了纳税年龄,有了应税收入,就应该依法交税。收入少的少交,低于起征线的依法免交,收入高的多交。目的就是把个税放到明处,谁也不例外。税收一定要严,取之于民越多,用之于民越广。征收个税应当保护低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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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3 03: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32#
    发表于 2011-6-15 16:39: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地窝铺 于 2011-6-15 16:41 编辑
    * K9 O, H& L+ ]8 u$ p) ]; |& w5 G( X+ L5 I: R: A
    回复 hanhan 的帖子! u. h; q# w( V- A! T7 B

    + C- E, ?! T0 I3 p4 V加拿大的情况,平时工资里,已经由公司代缴一部分个税,比如20%,这个百分比,估计是根据估计年总收入定的,八九不离十。您列举的其他收入也是要交税的。到报税的时候,再总计一下,交的多了,退一部分;交的少了,补一部分。如果打两份工,另外一个公司代扣20%,但是年总收入超过某个限,个税率高了,那就要补交税。这样,个税是基于年总收入。
    " X7 R- Y, G5 ^# ^5 {3 p: K& h+ {  N- P2 Q- k1 t
    如果由相关企业和部门代扣代缴,高收入的人会很喜欢的。比如一个一般演员,拍一集得4万,公司甲代扣20%;一年之内他还在其他公司拍片,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等等得拍片酬金,每个公司代扣都是20%。但是他杂七杂八的年收入总计已经超过50万,那么对这个收入的个税率应该是40%(胡扯一个比例)以上了。相当于他逃税10万。
    ( @* D& I8 Y* P7 @: T
    % z" z) j# t7 D8 e9 A9 O. I我觉得把个人所得税放到明处对社会是有好处的,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是有益的。毕竟,国家收的税,大部分会用到所有人身上。* n4 [6 x# M" c

    * R  [$ t* K  ]  Q/ d; P8 v: t& o) g5 n8 |. q*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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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33#
    发表于 2011-6-15 17:01:5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情况,扩大个人所得税,降低起征点,苦的是中产阶级和下层百姓,有钱有权的人愣能把公开收入改成极低的数目。反正收不到他们的钱,改来改去没什么意义,只是对本分拿工资的人开刀。

    点评

    +1  发表于 2011-6-1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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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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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34#
    发表于 2011-6-15 18:44: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1-6-15 18:44 编辑 7 @  D  x7 N* H1 M4 N& u+ O

    5 p- v0 |" P) ?( h昨天太晚了,来不及系统地阐述一下正方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愿意和大家深入讨论一下。我认真看了正反双方的观点,我觉得反方观点反映了实际情况,反方反的不仅仅是个人所得税这一个税种,反的是整个社会税收制度的不公平。
    & G" b* I7 Z) }3 \# x# u3 _. Q7 V: X6 C, Q
    从这点上,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r* q) \! t# |

    ; e# `/ R8 W. n2 h9 ^+ a. R但是,就对经济现实的建设性来说,正方观点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我支持正方是支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必须往正方的方向改,我支持通过非暴力的方式使中国的税收制度更公平起来。
    ' U& F2 g; W. p+ q5 i. I, k" Z% \6 o% K7 i. K' G  ~
    首先,正反双方的坛友们都注意到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虚弱性。
    6 z$ N/ y% W; p1 ]% W2 E5 J# i$ U1 d/ z
    我也提供一些资料:财政部税政司 2011年2月公布的2010年税收收入结构分析表明,我国超过60% 的税收收入来源于流转税大类:国内增值税29%,国内消费税8.3%, 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7%,营业税15.2%等等。而所得税大类,如:个人所得税 6.6%和公司所得税17.5%只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25%左右(财政部税政司,2011)。所以,我国本质上是注重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双主体结构。  
    8 E" _, h4 `3 E7 Y; t6 [, w, H! j) J

      J+ K% b! a! h
      A( p! ?0 @  j; F# A7 Q3 q* q同时,由于我国的财政和信贷扩张政策,近期的通货膨胀非常严重。5月的CPI 指数继续维持在5.5左右的高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今年没有上涨5.5%以上,就缴纳了货币税。: O) K) l  u7 f8 P2 W6 b

    1 U( I3 N! d" L& ^) V所以,中国人税收负担其实从来都主要不在个人所得税上,而是在公司所得税(表现在工资增长缓慢和高失业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转嫁到商品价格内)和“隐形的政府货币税”(表现在恶性通货膨胀上)。也就是低工资,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率才是中国人经济上的三座大山。
    / Q2 [* R2 l/ W: ?& z7 |- H: z
    5 Q" g2 z( |1 e3 w7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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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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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5#
    发表于 2011-6-15 21: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驿路梨花 的帖子" E0 _+ L; R  I; H  I5 k$ `
    那地方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还理会中央啊  

    . G8 _3 j7 ]( _# k% |: u2 x* m6 a
    , {9 i) V* G, q6 R  a也不一定,这里涉及到地方可以拿多少钱和担多少责任的问题。

    点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一活,对策万千。个中奥妙,不在国内的同学不可言传啊。  发表于 2011-6-1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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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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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6#
    发表于 2011-6-15 21:1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 d7 H! b  v* d1 n/ ]5 I1 b
    9 W6 Y- }6 P+ g这个全面客观。
    5 H4 ~7 ?6 ^1 ?0 [/ v. L' G8 d" x: Y
    有个问题一直没有理清:是不是发达国家也有着这三座大山?
    0 i1 u+ J5 e* G5 d
    4 y  y1 b( a: Q4 S; x公司所得税,和加拿大的企业收入税相似,这里是18%。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个这里没有,这里在销售的时候有消费税,约13%,企业可以抵扣进出的税额,感觉和增值税相似的,“隐形的政府货币税”,这个相信现在每个国家都是的了,美国这里低的利率在那里放着,不发货币大家都过不下去了。
    5 p, A% R- u6 p, j( T2 I& G& p+ v7 ^! @+ z3 ~' H+ ^
    我的理解对不对?

    点评

    是的,但是有个度的问题,中国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是17%,企业所得税率以前是33%和30%,现在是25%,都偏高了。还有就是房价不计入CPI。  发表于 2011-6-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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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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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06:58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1-6-15 03:01
    ) M  ]/ r) v: B) T! c中国的情况,扩大个人所得税,降低起征点,苦的是中产阶级和下层百姓,有钱有权的人愣能把公开收入改成极低 ...
    9 |' Y8 ~/ D+ }& Z: ^
    所以严格审计制度,必须按所有公开和隐性收入报税,逃税就判重罪。在北美,逃税是比强奸或抢劫更重的罪。强奸或抢劫的受害人是一个,逃税(尤其是高收入的人)受害人是整个社会。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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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14:43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5 05:48
    ; F1 p0 [: m# a# e& B5 W8 r- r回复 晨枫 的帖子" ?4 U) o. B& P  m7 Q& x% u

    3 X0 K+ ^, i/ D) y8 ]立刻就是民众造反?真的,没那么简单的。 这种结论恐怕才是空对空呢。
    7 }, O; D0 Y' q5 C. |' @
    那现在的“中国处在火药桶上”的谈论都是空穴来风?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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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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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17:02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5 04:44 - v) A  K! E4 y  T5 u# q
    昨天太晚了,来不及系统地阐述一下正方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愿意和大家深入讨论一下 ...
    $ h$ d, X7 L1 K3 t
    说得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新三座大山:低工资,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率。这比医疗、教育、养老三座大山还要直接,还要要命。个税改革的目的不是实际增加从老百姓的税收,或者增加国家的总税入,而是改革税制,使合理的税制促进社会公平和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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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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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40#
    发表于 2011-6-15 22:17: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1-6-15 22:26 编辑 $ g+ N" j, [" K# M& n, k' S, Z

    0 t% B2 I$ [- U- p( A7 L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N6 I9 Y5 M' I# F( a; O/ p; O4 M$ B& J; F4 [
    第二点,当我们现在讨论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时候,有必要回顾一下这个税种的历史,可能会有所收获。
    5 B1 n- Q2 @2 Q7 I/ r6 h' t4 Y3 n; P3 ^+ S1 D
    从税法渊源来讲,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是来源于英国。$ y* F+ X% o( ?& ^

    * I8 Z% V1 I9 Q: S5 y2 s" H7 F
    (英国人对税收的痛恨从这个图就能看出来)
    : ]) O6 Q" A3 G9 ^: F$ F
    1798年英国首相William Pitt为了筹备拿破仑战争所需的物资储备引入了个人所得税(HM Treasury, 2008)。从1799年11月拿破仑建立军事独裁以后的第二次反法同盟,到1800年英国因丧失同盟国被迫同法国签订亚眠和约,法西联合舰队在特拉法加海战中的失败,再到欧洲各国组成第七次反法同盟,最后1815年6月18日拿破仑的军队在比利时滑铁卢战役中全军覆没,法兰西第一帝国覆灭,拿破仑被流放圣赫勒拿岛,拿破仑战争前前后后打了16年。这里面的英国战争经费主要就来源于个人所得税。
    ! W# I) U4 P  W$ A* b+ M5 U% `0 V# A# h7 T- i5 p
    所以,个人所得税刚开始的时候就是一个临时的“战争税”,是一个对国防很重要的税种,是英国人为了保家卫国,向富裕阶层征收的税收,因为富裕阶层有更多财产,更能从保卫战争中得到财产保全的益处。9 W) n+ g& F$ n. p: g

    ( E* S0 G; Q% h但是这个税种涉及到大量的个人财务隐私,一开始也受到英国人的极大地抵制,尤其是作为纳税人的富裕阶层。所以,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在英国的伯明翰地区崛起了一个学派,专门要求政府废除这个税种。这个学派的主要观点就是后来很有名的“消费不足理论”,后来凯恩斯继承了这个学派的思想,也就是鼓励政府扩张的凯恩斯消费不足理论。所以,根据这个理论,个人所得税只是一个临时用于应付战争支出的税种,是有害于增加居民消费的,而居民消费不足,导致了英国在拿破仑战争后的经济衰退。1 E, R: `/ m: u( G. T6 F7 a
    3 ^) S! O; U! J  T2 `
    由于这些反对力量的强大,英国政府不得不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废除了这个税种。7 B2 v' @' d' W# K2 H9 `( O
    $ o# L7 i& t9 }" K7 @
    可是,就在富裕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要求销毁所有的纳税凭证(也就是个人财富信息)时,英国政府留了个心眼。1816年冬天,英国财政大臣不得不在财政部,公开销毁了15年的个人所得税的全部纳税凭证。但是,另一套复制的纳税凭证,就静静地躺在皇家税务署的地下室里,为个人所得税的复活做好了准备。
    : l+ i0 h9 d# f
    . X6 X  {" {( A/ s+ X9 l
    6 n  z  i8 q$ @+ T3 q5 G  S7 u$ e, X

    ! w: U9 Q2 g2 c- {, W9 d2 l/ t(1907年个人所得税再次被工党提出来时,遭到舆论一致抨击,可是两次世界大战解决了这个问题)

    4 C  z( L, S# ]* c' m) w. x) Q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在最初设计时是针对高收入阶层的。比如说,英国首相William Pitt在引入个人所得税时,免征额是年收入60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年收入5万英镑,或者50万元人民币)。在Robert Peel爵士的1842年的所得税法中的免征额也高达150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1万英镑,或者110万人民币)。随后个人所得税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为英国政府继续筹备军费而发扬光大,最后变成了对整个社会普遍征收的,无可替代的主体税种。9 T. O' R) j$ V0 ~4 r9 ]0 C
    ) k3 x( U8 v& J- x, P
    但是,即使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一个财政年度(1938/39年), 英国也只有380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婚女性的收入只记录在丈夫名下,本身不能成为纳税人(Lymer and Oats,2009)。所以,即使是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对于只拥有普通收入的大多数英国居民而言,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都高于他们的日常收入,是不必担心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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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战后政府影响力的扩大以及相应地对税收收入的要求,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相对于普通收入的比例一降再降,到了近年来只是按照国民最低收入标准来规定免征额。在2010/11财政年度,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免征额 (The Basic Personal Allowance, 每年6475英镑) 仅为英国人均GDP的1/4左右,使得个人所得税几乎覆盖了英国全部的劳动人口。: a" {* r; u1 I6 F: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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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英国2010/2011预算年度为例,在总额为5480亿英镑(大概相当于人民币6万亿元)的总预算收入中,超过60% 的财政收入来源于所得税大类:个人所得税1500亿英镑(27.4%),社会保险税990亿英镑(18.1%)和公司所得税430亿英镑(7.8%)等等;而流转税大类如:增值税810亿英镑(14.8%),消费税460亿英镑(8.4%)和营业税250亿英镑(4.6%)等等大概占英国全部财政收入的30%左右(HM Treasure, 2010,P5)。6 g* x5 d9 F* I% `9 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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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为重要的是,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推动英国女性参与政治活动,促使英国税收法律对女性的约束大为放松,帮助其摆脱了长期以来的经济依附地位。税收不仅是英国女性劳动者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她们参政议政维护自己法律权利的前提。由于已婚女性开始独立纳税,不再依附于丈夫,到了2010/11年度,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经上升到了3,170万人,其中约一半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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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从这些史料中我们看到,个人所得税是个历史的产物,是公民权(尤其是女性的公民权)和皇室/政府财政斗争的产物。我们讨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时,要清楚地了解到这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用个人所得税来替代那些隐形的税收负担,最终我们的收入都会被这些隐形的税收负担所侵蚀。7 F2 _9 v7 Y) L- d2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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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个人所得税历史上是战争税,在近现代是财政民主进程的一部分。它是中国税制中非常弱小的一个税种,应该得到扶持从而取代流转税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的隐形税收体制。个人所得税是中产阶级(尤其是女性)争取公民权的武器。0 @4 f+ ~8 L1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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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开个主贴吧。然后在XXH  发表于 2011-6-1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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