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2-2-8 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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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爱吱声 于 2012-9-13 23:30 编辑
草蜢 发表于 2012-9-13 22:55
为什么,美国的穆斯林没有大批滴上街杀人放火尼?
我在对晨枫 的回复中提到了,这其实就是价值观的冲突 ...
看了一圈大家的争论.出来挺一下草蜢.
要知道,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就是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而这种保护,有两层意思:一是保护民众言论自由,免受政府的迫害;二是保护少数人的言论自由,免受多数的迫害。
特别是第二点其实尤其不容易,而美国人是真的做到了的.
他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让法官们独立于政府之外,使得宪法的这种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得以真正实现,我们必须要为美国的法制叫好.
在我看来,其实美国的强大就在于他的法制,而不是他的民主.
为了让大家理解美国如何对言论自由进行保护,给大家推荐两篇文章,(没读过的话,应该认真读一下)
<林达:火中的星条旗和民众的表达权>
http://view.news.qq.com/a/20090818/000018.htm
部分摘录:
我们看到,美国很少有人烧国旗,可是一旦有人把怒火发在国旗头上,他们挑战的实际是政府的权威和社会的主流舆论。当这样的权威和主流受到挑战,一个保障自由的成熟的民主社会,就应该拥有一整套程序性非常明确的,非常讲究细节设定的,全体民众认可的,可操作的制度来保证一个非主流观念的提出,讨论和验证。在这样的过程中,社会以最大的可能,进入理性思考,得出他们一个又一个阶段的,不断的思辨和结论。可能是有反复的,可能在某个阶段得不出正确结论的,可是,他们每往前走一步,都是扎实的,社会就这样慢慢进步,逻辑性很强。在这儿,真正要紧的是:这样的问题应该由谁来决定,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决定。相比之下,结论反而是无足轻重的了。
毫无疑问,民主社会的定义就是一个多数人制定规则的社会,但是,假如它的目标是自由,就不会随意扼杀非主流观念。一个非主流观念很有可能最后并没有被多数人所接受,但是经过这样的"过程",它就是输了,也输得服气。
其实,美国国旗"让烧"了以后,就更没什么人去烧国旗了。就象大家说的,一个连国旗都"让烧"的国家,你还烧它干吗呢?
<林达:一百年的历史和燃烧的十字架>
http://www.rain8.com/article/class4/201206/10354.htm
部分摘录:
大卫·鲍不无沉重地说,“生活在民主制度下是困难的”。因为,正是生活在民主制度下,才必须面对“言论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之间的两难困境。对言论自由的尊重,是维护民主制度和自由社会的最重要一环,因此,是一件必须非常谨慎对待的事情。假如轻易禁止一种看来异端的思想表达,那么,思想自由就岌岌可危。要禁止一种言论和表达,必须有极为充分的理由。例如,必须确认它引起恐惧,而且其严重程度远远压倒了容许它表达的合理性。所以,同一种表达,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群体,在作“言论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平衡的时候,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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