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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ceberg 于 2012-7-20 09:47 编辑 ) S3 f6 U: \& l) x" c4 F2 e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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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写过香港微观经济调查一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4199-1-1.html,已经过去一年了。说来惭愧,这一年都忙于各种公务俗事,终于现在有空可以续写这个系列。
/ F ^, U" f8 G6 H0 T8 u这次我要讲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
, x7 _& Z- ~9 N. O1 b& G: }/ `! ] ?我的一个好哥们,刚刚拿了投行的高薪offer,准备在香港安顿下来。中国人的传统是有了房子才算有了立锥之地。但是香港寸土寸金,买个房子可不容易。100平米的房子都被称为千尺豪宅(英制)。如果有三个卧室,那真算得上奢侈了。我还在香港的时候,九龙的均价在1尺/1万港币左右。我这哥们苦苦寻觅到一处在新界沙田的公寓,400尺左右,要价300万,按照市价算是个大便宜。3 k- F1 O$ u4 K* M* n0 R7 E3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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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风风火火得跟房主签下协议,并且留下订金。要说我这哥们,也是脑袋绝顶聪明的主,做事小心谨慎。他请了律师来帮他处理文书。不曾想,这个环节出了岔子。要知道,香港的房子转手率很高,一个30年历史的房子,历经十任主人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转手多意味着文书多,买方律师楼发现其中有一份转让地契是复印件,就向卖方律师楼提出疑议。但是卖方律师楼坚持认为手续齐全,并无补充原本的必要性。双方僵持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拖过了交易时间,卖方居然将订金30万没收了。2 i& n& A* C- |) l- {- i# Y
8 x$ L% X8 d' {4 J! M" w H我哥们真是有苦说不出,好不容易找到个好工作,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这种事情。他找了大律师来咨询,大律师说,你是碰上行家了,这在道上叫做“杀订”。顾名思义,就是巧取豪夺订金的意思。现在大陆来香港买房的金主很多,但是往往不熟悉香港的法律,很容易被黑心的房主摆一道。更有甚者居然以此为业。可能是看我哥们操着普通话就下了歹心。真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管你法制社会还是人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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