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84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信息技术] 标签在运维管理中的应用(4)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 签到天数: 532 天

    [LV.9]渡劫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ITIL V3中,对事故流程和问题流程进行了重新的定义。( _% a; N& x; @, c* L- s
    % M6 w$ r. s+ ]: [' G8 _- Y
    传统的事故管理流程在ITIL V3被分为事件管理、事故管理和请求实现三个流程。简单的说,事件指的是所有可察觉和可识别的,对IT服务或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现象;事故则指已经或者有可能对IT服务(这里不包括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事件;请求实现则是指预先定义好的一些低风险或无风险事件,例如经常发生的低风险变更,服务咨询等等。
    # \- E5 ]8 t6 D+ y: v" e
    2 s& y  C3 J4 w为什么要这么区分?因为新的事故管理流程更强调事故处理的本质特征,也就是“快速恢复”。“快速恢复”可能意味着要投入更高的关注,更多的资源,甚至掩盖问题产生的原因。如果事件不足以对服务产生影响或者威胁,哪怕对IT基础设施造成了影响,也不应当纳入事故管理流程。
    * D" F& G" V4 s& t" u
    " a) ]. e# s2 z2 I5 ], A$ ~问题管理流程仍然保持原有的含义,着眼于追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本质。因此,问题流程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事故管理流程。- w8 w2 _  h2 T5 l4 p* N1 G

    ) R; w0 y) K. w在前面的讨论中,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没有区分事件和事故的区别。事实上,当然只有“事故”才值得或者说才能从业务视图的角度,根据对业务的影响来定级。当然理论上来讲用对“服务”的影响更好,但这个需要IT和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才能实现。但在前面的讨论中,也有一些地方确实指的是“事件”。4 }+ ~& t  ]4 j1 q/ M1 P

    % h, E4 O7 P4 `在新的ITIL V3中,对服务持续改进流程进行了定义,其中提出了服务改进的七步法流程:
    3 i4 n- f! K5 k/ x% o
    5 q0 H4 n0 [  t/ a# k确定哪些需要衡量
    , k7 P. e. B' T5 g; R* q5 v# y明确哪些可以衡量0 \1 Y6 j% K+ u) }" @4 u& N4 E* p
    搜集数据6 U4 n- `" M: U
    处理数据" a& |! ~4 R0 e; V2 B
    分析数据
    ) p. U% G& I' W; W  X  G1 Y+ d展示信息并使用信息* u5 j4 B* \% w+ @
    采取合适的措施7 @) q# h- m& S4 S

    1 u  s9 Y+ S) V- k6 D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实现标签管理的精准描述。首先确定需要定义哪些标签;然后明确哪些标签是实际可行的,能为运维人员理解、接受和使用;对嵌入标签的事件流程进行搜集、处理和分析,由于有了标签,这一切都变得相当容易;展示结果,采取措施。5 g6 G2 d) N/ \
    % ]( b; P+ i; k$ G. X
    如果我们把实现标签管理本身也作为一项服务,标签的增加、减少乃至重新定义也都可以通过这个流程来实现。0 P2 Z( a1 D4 _9 N

    " J, X3 f5 n3 m或许还会有人提出疑问,一般的公司中IT事故对业务的影响并没有明示,大家也没有概念,IT自行计算是否有必要,数据是否应当公开,会不会给IT带来不好的影响?+ d! u& @& D. T6 y- n. k2 Y

    4 }: r. t8 D7 }7 ?! T1 X4 _传说中鸵鸟会把头埋到沙子里,以躲避即将到来的危险,其实鸵鸟从来没这么做过,这么干的人倒是不少。在业务部门对IT的问题还没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主动把问题提出来,双方就可以逐步协商服务水平协议的细节。在前期这些肯定仅仅是参考,没人会真正拿出来说事,在合适的过渡期后,再进行有约束力的考核。
    3 D' J+ _$ R) w( H , P! {3 @4 g" X7 z  G5 k9 ~7 @
    由于“IT黑洞”的存在,业务部门对IT一直心存不满,做出成绩的业务部门在总结成绩时也只会说领导有方,将士用命,IT只不过是那个“其它”而已。同样是这些人,在真的碰到IT导致的问题时,攻击IT却会不遗余力,在出现其它原因导致的问题时,第一个念头也是把责任推到IT身上。不是他们人品有问题,只不过是因为这样很方便罢了。
    ; j+ N5 Z; _' ]2 R1 N9 ~ + h/ r7 c" U! b# Y2 L- u  Y
    只要业务和IT还没有拟定有约束力的,双方公认的服务水平协议,业务和IT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双方部门领导之间关系的体现。干IT的不仅要把工作做好,更要把“客户关系“维护好,这无异于对IT作为技术部门的一种讽刺,IT最终经常被外行领导内行也就不是偶然的了。3 b8 q" }. B$ w6 c; n- K2 i4 J" D
    / D! t  E  [6 y1 |
    今天IT敢于说出自己的”秘密“,承担应担的责任(其实真的应担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在没有其他理由的情况下,现状也就是合理的),不指望业务部门拉你一把;明天业务部门就不能肆意地攻击你,随便把脏水往你身上泼,这个道理很难理解吗?

    评分

    参与人数 1爱元 +8 收起 理由
    老芒 + 8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7-9 01:47:19 | 只看该作者
    好帖。' [, g  F; O- U) h/ N
    不过很多it部门也是得过且过,不真发生事故了,是不会有主观能动性去考虑服务水平协议的。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1-12 00:45 , Processed in 0.027190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