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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博漫谈之过云楼藏书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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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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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00:1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芒 于 2012-6-14 00:24 编辑

    过云楼者江南著名私家藏书楼也,世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过云楼收藏甲江南”之称。

    过云楼主人顾文彬(1811 ~1889),苏州人,字蔚如,号子山,晚号艮盦,过云楼主,道光年间进士。其生平酷爱收藏,精于鉴别书画,著有《眉绿楼词》、《过云楼书画记》和《过云楼帖》。1873 年起建过云楼,筑怡园,收藏天下书画古籍,到了清末,过云楼在顾鹤逸的手上不仅成为书画收藏上千幅的藏画楼,同时也成了集藏宋元旧刻、精写旧抄本、明清精刻本、碑帖印谱800余种的大型藏书楼。

    1951年和1959年,过云楼顾氏后人,先后两次将所藏的三百多件书画精品,捐赠给了上海博物馆。而过云楼藏书则在此前因为分家分成四份,上个世纪90年代,南京图书馆购得其中四分之三,其中有18件是宋元本,属于国家一级文物。而剩下的四分之一藏书均属于文物监管范围,其中包括5件国家一级文物,分别为宋版《锦绣万花谷》前、后集共40册80卷,宋杜大桂编纂《皇朝名臣续编碑传婉琰集》;元胡一桂撰《周易启蒙传三篇外传一篇》,元黄瑞节附录《易学启蒙朱子成书》,元太监王公编《针灸资生经》七卷。其中,《锦绣万花谷》于南宋淳熙十五年刊刻发行,为南宋大型类书,也是目前已知海内外最大部头的宋版书。其作者把自己曾经看过的书,通晓的知识,分门别类,汇编而成。这部“宋代的百科全书”,将现存百科全书的年代拉到历史上限。2005年这四分之一藏书在嘉德拍卖,有人以2300多万整体收购,创出当时中国古籍拍卖的最高纪录。2012年6月4日,过云楼藏书现身匡时拍场,最终以1.88亿的落槌价(加上佣金共2.16亿),花落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创下中国古籍拍卖的世界纪录。

    过云楼藏书的拍卖刚落锤,6月11日,北京大学斜刺里杀将出来,宣布以国有收藏单位拥有的文物收藏优先权收购这批书籍。6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昨紧急致函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确定此项收购由国有文博单位南京图书馆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实施,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过云楼秘藏”回江苏。6月13日,南京图书馆最大规模展出过云楼藏书,却未对拍卖藏书的归属做出表态。

    这是一起并不多见的文物拍卖品被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截杀的案例,由于截杀方为是非多多的北大,从而更是惹人关注,是非多多。

    北大因何具有劫胡的资格呢?起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第五十八条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全国有资格收藏古籍文物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共有151家,而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图书馆同为首批资格单位。在北京文物局的管辖属地,北京大学图书馆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不会放过此等权力,合法的根据北京市文物局出具的《关于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2春季拍卖会过云楼藏书专场文物标的审核的批复》(京文物[2012]561号)文件相关规定,以拍卖后第七天劫胡的方式拿下这批藏书。

    在释读文物法第五十八条的时候,请注意其中的“拟拍卖”字样,一般情况下,相关的文物收藏单位会在文物拍卖之前通过私下交流的方式拿下拍卖品,而少有在拍卖完成之后行使这一权力。北大图书馆这次如此悲壮的以拍卖后七天劫胡的方式,想必是私下沟通做的不够,而事后说要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方式支付款项,多半也是囊中羞涩,却眼馋东西太好,犹豫再三,咬牙拿下。接下来就要看号称国内出产富豪人数第一的北大如何筹措资金了,到时候没钱,也只能干瞪眼。

    对于江苏方面,江苏省政府的公函也只是确认此次收购由南京图书馆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共同完成,还强调了凤凰出版的国有性,但其却对此批图书的所有权含糊其辞,只说将由南京图书馆收藏,开展整体学术研究和通过再出版开发其重大文化价值。同样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南京图书馆6月12日紧急致函北京市文物局说明此次收购是江苏省政府确定的和凤凰集团共同实施的,将会做好收藏工作。凤凰集团作为出资人也只是表态将和南京图书馆商量收藏事项,避谈文物归属问题。

    现在看来,江苏方面必须尽快确定文物的所有权问题。江苏的态度看似是我先拿回江苏,然后再决定给谁。想法看似合情,实则非常天真。首先来说,如果不能明确此批文物属于南京图书馆,那么如何绕过文物法,在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竞争中击败对手会是一个难题,毕竟北大图书馆只要咬定文物法第五十八条就能立于不败。其次,如果明确了文物属于南京图书馆,那如何向出资的凤凰集团交代,出了钱却拿不到东西,除非有另外的补贴,恐怕凤凰集团不会轻易答应。最后,即便搞定了内部问题,由南京图书馆行使优先购买权,也面临着如何从北京市虎口拔牙的问题。地方文物部门壁垒森严,一个地方指望从另一个地方拿回哪怕属于自己的东西都是困难的(可参考上海博物馆藏晋侯墓地编钟),更何况北京市文物局如果放跑了这批珍贵文物,又如何向属地内的文博单位交代,也是挠头的问题。

    故事如何收场,恐怕会出现几种结局。一种是北大宣布筹款失败,江苏不战而胜,然后北大对外哭穷,凤凰和南图打架。一种是北大筹款成功,得意洋洋的排出2.16亿拿走东西,没事逗逗南图,搞个过云楼藏书联展,一起出书发财。一种是北京江苏互不相让,江苏公关国务院成功,一纸公文做判词,江苏拿走东西,北京诉苦无奈。

    至于老芒的态度,于情,俺当然希望北大拿走这批文物,于理,俺希望看到文物的完整性,最后谁拿走,还是请两家给出最好的保护和利用方案吧,至于归属权,凤凰滚蛋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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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2爱元 +20 收起 理由
    雪个 + 10 有意思
    煮酒正熟 + 10 凤凰滚蛋是必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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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2-6-14 02:49:30 | 只看该作者
    拍卖完了再搞这一出,北大有点欺人太甚啊。。。

    点评

    也不算欺人太甚,江苏那边也应该知道有这条法律的,事先没做好工作。  发表于 2012-6-14 03:06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02:59:39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6-14 02:49
    拍卖完了再搞这一出,北大有点欺人太甚啊。。。


    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估计是私底下谈价差距太大,北大缩头了,后来这么搞,多半是筹到了足够的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地板
    发表于 2012-6-14 03:11:47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想想收藏这个事情真是。。。辛辛苦苦好几代,后人一下子就散光了。。。也是,想开点,当时自己眼睛爽了就行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5#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03:13:40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6-14 03:11
    有时候想想收藏这个事情真是。。。辛辛苦苦好几代,后人一下子就散光了。。。也是,想开点,当时自己眼睛爽 ...

    还是放博物馆稍好一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6#
    发表于 2012-6-14 07:13:58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6-13 11:13
    还是放博物馆稍好一点。

    确实,太珍贵的东西,我是不大赞同私人收藏的。当然,这事于情与理咱都没权力说什么。
  • TA的每日心情

    2017-9-30 14:50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元婴

    7#
    发表于 2012-6-14 07:32:02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指定"  又不是必须  光从这一点北大就说不通
    作为江苏人偶顶南京图书馆脚踩北大  哈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8#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11:40:00 | 只看该作者
    老杨 发表于 2012-6-14 07:32
    "可以指定"  又不是必须  光从这一点北大就说不通
    作为江苏人偶顶南京图书馆脚踩北大  哈哈  ...

    哈哈哈哈,问题是南图能否拿到这批东西吗?即使归了江苏,恐怕所有权也很难落户南图,这就是最致命的。还有就是你如果了解文博口的壁垒分明,你就知道这条写的可以指定代表什么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9#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11:42:25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6-14 07:13
    确实,太珍贵的东西,我是不大赞同私人收藏的。当然,这事于情与理咱都没权力说什么。 ...

    其实东西的最好结局是回苏州,上次拍卖的时候苏州就想过买回去,结果被价钱吓到了,没买到,现在这价钱,更不是一般文博单位能承受得起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 14:2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0#
    发表于 2012-11-17 13:52:2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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