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革命时期政治思想可谓美国史研究领域内最为经典的议题,名家辈出。然而近十余年来,由于缺乏新史料之刺激、学者视角开始转向底层与边缘等原因,这一领域内已罕有重量级作品问世。直到2014年,哈佛大学政府学院教授埃里克·纳尔逊(Eric Nelson)出版《王权派的革命:君主制与美国建国》(The Royalist Revolution: Monarchy and the American Founding)一书,主张美国革命其实是“一场反对立法机构而非反对国王的革命”,在本质上乃是“一场支持王权的反叛”,沉寂已久的美国早期史领域才又重新燃起激烈讨论。
我注意到,您早期的两本著作《共和思想中的古希腊传统》(The Greek Tradition in Republican Thought)以及《希伯来共和国:犹太传统与欧洲政治思想的转变》(The Hebrew Republic: Jewish Sour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都是关于古典学与欧洲近代思想史之关联的。是什么因素促使您转向美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并决定重新解读美国革命之起源的呢?
纳尔逊:这个问题说来话长。简单来说,大部分研究型大学的学者都喜欢教他们正在研究的题目,很少有人愿意去教美国革命史,因为这看起来太老套了。大部分在1970-80年代进入这个行当的学者都对性别、种族以及奴隶制历史更感兴趣。相比之下,美国革命史实在令人乏味,那似乎只是“死白男”(dead white male)们的历史。
纳尔逊:这里面麦考文对我影响至深,我很佩服他。可遗憾的是,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人们遗忘了。不过,现在算是有一股“麦考文回潮”(Mcllwain Revival),这还要感谢约翰·菲利普·里德(John Philip Reid)的著作。他是复建美国法律史的老前辈之一,与此同时也影响、训练了一大批新生代学者。而我自己深深受惠于麦考文以及里德。在一定程度上,我的著作可以说是进一步阐明了麦考文的观点。我想,他比后世学者更加清晰地把握了美国革命时期政治冲突的本质。因此,我的写作方式其实更接近1920年代麦考文的理路,而不是其后几十年的学术脉络。
不过在我看来,我跟“剑桥学派”在哲学层面又有所不同。1960年代的早期“剑桥学派”不仅仅是语境论者(contextualist),同时也是相对主义者(relativist)。他们深受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以及分析哲学之影响。他们在根本上认为,与语境主义相伴而来的,不仅仅是答案的改变,更是问题本身的改变。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认为,洛克或者马基雅维利可以跟我们现代人对话。这些人物都受制于他们的特定时代,而他们的论述因此也只关乎他们的时代,而无法超越其语境(travel out their context)。对他们而言真实的东西,对我们而言可能就不是。那种所谓追求永恒之物——柏拉图式的道德或政治真理——的想法注定是徒劳的。然而,我自己却是一名柏拉图主义者,一个道德哲学方面的实在论者。而且,我并不认为哲学层面的实在论与历史学方法上的语境主义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假如你是一个哲学上的实在论者的话,你同样也会想成为一个语境主义者,因为你想知道到底为什么那些思想家会这么想。因此,我是方法论层面的“剑桥学派”成员,但在哲学层面却不是。
纳尔逊:我刚刚写完题目与此截然不同的一本书,预计明年夏天面世,名为《自由主义与神正论》(Liberalism and Theodicy)。这本书所处理的是当代自由主义、世俗化政治理论与神学的关系。而我核心想要论证的一点是,自罗尔斯以降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未能充分意识到,他们的哲学前提是建立在一个多么充满争议却又遮遮掩掩的神学基础之上。因此,这本书可以说是通过认真对待神学而展开的一种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