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297|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t2 I$ H5 p! ]
    4 M3 Q7 I! v5 _0 w6 T9 r5 {$ H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 Z: A/ _% J, c  k/ _4 e* v) T- ]5 y  y9 C7 Z1 n4 p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4 [6 m1 M' p* K" Y$ T5 s' \& a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A! N5 d+ V: O# V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U- a  l/ ~  r# e5 Y& A# f8 p! T1、子女教育
    : E5 L; }/ _# M) S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I6 R3 `, K/ V) U) j2、大病医疗& O2 `, ^1 X4 }0 ?4 J* t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2 r; F) U4 ?5 g  n' L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E) b$ T* S. U+ d
    3、赡养老人( F; A/ F6 {( T) n/ P; P& k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7 M2 D3 b# Q- ?2 C8 e* N

    2 H8 v( t) M1 _*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 h) n: e0 c3 t5 l  ?, m; \
    7 }" K7 ~  u8 h) f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9 k; R# [6 E  k: s8 D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f' t  k1 Y# ~7 }! D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17:56
  • 签到天数: 3098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 B- `/ n- o; _'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 Y% L  F; s- o5 u$ N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f, q# y: k0 ~! y3 g' g' ]' e% L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 A( T, h; {9 Y) h8 U+ K6 q" m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4 E4 v+ d, Z7 t/ A

    , g6 K- R1 N,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8 N6 i' u/ s' Y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G7 W9 {" y+ g# C( X- |6 a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 F, s4 J, w. l. ^3 U( d) X% y/ i7 ~
    ==========# Y" ]( G( ^- Y$ _7 E) A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 \* z$ ]5 p  [" p! d0 a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j0 g4 \# H- z3 u2 k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 K! p5 c, q- Q/ z6 A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j7 l3 r) _) g" I6 K7 W)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4 j1 e0 c7 R6 h; z- w2 _: J9 ~5 P! `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2 \6 y7 `( H! C5 c% o. w.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l8 Y7 D# L$ a/ C# n
    ; N* j1 Y! D! u% h, F# w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S! l1 q9 ~  d5 u3 V3 _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 D' g# D; t, Z6 |( W" m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j+ a9 [1 v5 F; k7 |' E' z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1 M& K0 h5 L7 B. S- I+ Z6 f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2 N3 v* u0 A4 e3 n" n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n+ b" H& W, I6 |. L5 v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 t  y/ F: K. [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7 K6 r# F! ?1 I7 C7 q5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I* Y( ?) l; w; G: s. a- O9 x& e
    ) ]8 j( S. J3 t1 N$ C1 m4 e  w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S& S) j* a* o0 S( c$ I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4 D, X/ A: T9 L' e3 _) {. s/ b+ C0 U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7 H/ `; N2 o# W. [# e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8 w3 p* b, ]3 t0 k2 G
    不要问 ...

    3 f. |, t6 ?$ ]. ~0 @
    7 E- b- X2 G* {' t: p&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N( C8 p! y; S$ v) ~& r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0 d+ M7 O6 S# }! P: |( R8 Q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s. d, m0 f1 |! M# ~) N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2 h: w+ P+ O' m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5 i# \) [0 g%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w3 j  d* q) G% x5 w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l! p2 ^' V* d: w* ^. q这是两回事情
    . f# B+ `9 Z9 a. S! U  x6 q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 H7 Z7 C. p% [4 ^, f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8 Y; X5 @/ T" P' s' \" G7 X4 j* J& y. k. S4 t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 S# g, l4 I8 e; A8 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S$ t" a. J# p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k1 p/ I: [: i- k: \
    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 V# d0 P0 S: L( z6 ]% P. M# a/ T! i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 N& {- b% Z; O8 v$ T4 j" O( X4 K5 K3 A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 q+ z* L) Q" R1 R. P(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R% [  u/ t+ ?1 y6 m3 m- v4 o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0 S9 p1 M7 O' C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I4 Q  {: {5 X5 F6 k/ _# c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q( e4 C- ~% Q& k8 [0 H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9-29 03:59 , Processed in 0.06917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