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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日志

分享 行政人员的思维方式
热度 23 易水 2017-6-7 15:19
行政人员的思维方式,就是绝对不能出事,出事了我绝对不能有责任。这种思路,一方面也是被某些讼棍给逼出来的。比如学生如果跳楼了,虽然家长遗传给他的DNA以及从小对他的教养,绝对比大学老师的责任更大,但是家长很多都是要闹一闹的,万一给钱了呢,对吧?付完钱了一次次总结经验,学校就被训练得越来越谨慎,越来越不敢管学生,生怕说错了一句话。
个人分类: 学校见闻|1112 次阅读|8 个评论
分享 政治与行政(二) ——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偶然史
gordon 2017-5-7 07:59
袁世凯也没有想到,遏制它的竟然是清末新政。 有些事情能够做,但不能够说 不知道谁给他出的 称帝 的主意。 后来,段祺瑞基本上是袁世凯的继续,“三造共和” ,但一直没有担任 “正职” 。 ***************************************************************** 段祺瑞的问题在于,没有保持一个小政府;一直 妄想 和南方革命政府的战争 ***************************************************************** 蒋介石做错一件事是没有保持小政府。 保持小政府也不行,面临外部环境的强大威胁。前有日本,后有苏联。 ***************************************************************** 人力有穷尽,哪有 尽善尽美的事情
270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政治与行政
gordon 2017-5-7 07:52
在中国走向共和的历史开端,弗兰克•古德诺教授以民国政府聘请的总统宪法顾问的身份来华,从1913年至1915年参与中华民国初期的宪政建设。古德诺在 华前后近两年时间,最后在1915年暑期访华期间应袁世凯总统的要求写下了一篇比较共和制和君主制的“备忘录”,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知的《共和与君主论》, “一不小心”成为洪宪帝制运动所借重的外国先进理论。 ******************************************************************** 中国历史之“循环论”久为学界与民间所接受,但具体如何“循环”,则各有表述。简单来看,“秦-汉-三国-西晋-东晋”与“隋-唐-五代十国—北宋-南 宋”惊人类似,是世界历史上少见的“大循环”;而元、明、清三代都是定都北京的大一统帝国,作为天朝,领导着周围的众多藩属,是简单的朝代更迭(“循 环”);即便近代以来发生所谓“三千年未有之巨变”之后,“循环”仍无处不在,如始于同治年间的洋务运动,其所标榜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与一百年后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抛开时代背景、主义高低不论,确实有很多相通之处。   但有一样东西却不会再“循环”了(至少在数百年内)!这便是君主制。古德诺博士臭名昭著的《共和与君主论》遂成为帝制最后的招魂帖。   古德诺于54岁时应顾维钧、王宠惠等人的引荐,荣膺袁世凯的宪法顾问。此前,他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政治学会创始人之一,全球公认 的政治学和行政学权威学者。他对中国的关注由来已久,早在顾维钧从哥大毕业时,他作为论文答辩成员之一,即向顾提出如下问题:“从中国的利益和中华民族的 需要来看,你认为美国宪法有哪些特点适用于中国。”顾答以“权力分散”。论文虽获通过,但顾于不久之后,便在北京见识了古德诺完全不同的见解,那便是—— 更适合中国的是君主制! ******************************************************************** 有些事情,是能做,不能说。 老袁干错了一件事,就是称帝 这谁给他出的主意 ******************************************************************** 实际上,法兰西第三共和 那帮人,都是帝制分子 只是因为 帝制不符合时代了,所以搞了一个 像共和的帝制。 ******************************************************************** 古德诺的中国之行只能说是命运的偶然。1913年初,中国政府通过哈佛前校长查尔斯•艾略特和卡内基万国和平基金会,拟聘请一位宪法专家担任中国政府的宪 法顾问。54岁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古德诺,以其无以伦比的学术地位,在多位候选人中间脱颖而出,时任哥大校长巴特勒在推荐信中曾有如此评价:“就我的 判断,古德诺学术精深、世事练达、性格宽厚,是此职位的最佳人选。”古德诺随后签下一份年薪12000美元、为其三年的合约,乘火车经西伯利亚于1913 年5月3日到达北京,开始了他“顾而不问”的中国之行。古德诺自己或许并未意识到,他是在中国宪政的一个关键时刻踏足中国,唐德刚对此有过概括:“古氏于 1913年5月3日抵达北京时,正值宋教仁被刺(3月20日),孙中山从日本赶回上海(3月25日),紧锣密鼓,督促三省都督起兵讨袁;袁亦调大兵南下, 志在削藩,南北战争一触即发之时。” ******************************************************************** 古德诺的中国行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13年5月到1914年8月,为期一年有余,因受聘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校长而返回美国。此阶段,古德诺平日 里在袁世凯主导的宪法研究会下工作,1913年秋季学期更是忙里偷闲,在北京大学全程讲授了一次宪法学课程。1914年1月,袁世凯解散国会,5月颁布了 有“袁记约法”之称的《中华民国约法》,废除1912年的《临时约法》,新宪法在当时还曾有“古德诺宪法”的冠名。但公允地说,古德诺在此次制宪过程中并 未扮演任何具有实际影响力的角色,古德诺在其私人通信内曾经提过,他在约法起草阶段并未接受官方的咨询,他的唯一贡献就是将约法翻译为英文。但不可否认的 是,“袁记约法”所规定的强总统制符合古德诺一直以来的建议,而古氏在1912年临时约法和1914年约法之间也是态度鲜明的,他在写给巴特勒的信中曾坦 言:“我必须承认……总体上我认可这部宪法。”直至1921年,尘埃落定之后,古德诺对此版宪法的评价还是“总体上符合中国的条件”。 第二阶段是1915年7月至8月,此次古德诺是在暑期依约来华履行顾问职务,也是在此次逗留中国期间,古德诺写了那篇被命名为《共和与君主论》的“备忘 录”。美国时任驻华公使芮恩施曾在回忆录内交待了古德诺写作此文的背景:“宪法顾问弗兰克•古德诺博士于1915年7月中旬回到北京作短暂停留。袁要他为 总统准备一份备忘录,就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哪一种形式更适合于中国国情作一比较。古德诺博士照办了。”古德诺的这篇政论文随后即被翻译为《共和与君主 论》,成为8月中旬成立的筹安会通电全国的文件。而筹安会在其成立宣言中也宣称:“美国者,世界共和之先达也。美人之大政治学者古德诺博士即言,世界国 体,君主实较民主为优,而中国尤不能不用君主国体。”古德诺因此成为了帝制运动所借来的洋东风。古德诺对自己被当作棋子感到气愤,但他并未因备忘录事件而 与中国政府分道扬镳,也未曾因此与袁世凯割袍断义,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古德诺在8月底返美前还在上海称:“袁世凯是将共和国维持在一起的第一人”, 并在返美后继续宪法顾问一职,直至1917年。此职在1917年由古德诺在霍普金斯的同事、该校政治学系创建人韦罗璧(Westel Willoughby)接任,韦罗璧曾著有《中国的立宪政府:现状与展望》一书。 注:这事,他们办的不合适;不应该把人家古德诺 抬到台前,幼稚 ******************************************************************** 古德诺在备忘录开始就开宗明义指出,一国政体(form of government)很少取决于该国民众或精英的自觉选择,基本上都是由“人力无法控制的力量”所决定的,古德诺称之为“现实生活的必然性” (necessities of practical life)。而这些力量包括该国此前的“历史”、“传统”、“社会和经济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暴力”(force)或者本文所说的“实力政治”。如 果让古德诺去回答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所提出的问题,那么一国的政治宪法显然并不取决于“慎思和选择”,而在于“机遇和强力”。古德诺接下来以君 主制的起源为例阐释了其政体论的基本原理,在古氏看来,君主制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因为有一位强人可以击败所有的竞争者,独占国家权力。在通常情况下,君主制 可以解决执法权的交接这一人类政府“最困难的问题”。因为君主制是执法权世袭的政体,因此更有可能形成既明确又受到承认的“继承规则”,例如英国法中所说 的“国王已死,国王万岁”,老国王的肉体终会衰朽,但继承法可以确保王朝政治千秋万代。 ******************************************************************** 备忘录接下来的两节分别讲述了共和制在欧洲和拉美的历史经验。在人类历史上,君主制从来都是政权组织的主流机制,共和制仅存在于小国寡民因而同质性高的共 同体内,但在过去的150年却发生了一个从君主制到共和制的运动。古德诺接下来的行文如同写作一篇比较政治学的论文,简单说来,他首先以英国、美国和法国 的经验作为一组成功案例,其次是以拉丁美洲尤其是墨西哥作为一组失败案例,因此寻找共和制实践失败或成功的“自变量”。英国在17世纪的内战革了国王的 命,但其后建立的共和国却因为未能解决接班人的问题,导致了王室的复辟。接下来,美国的革命者在革命后建立起一个共和国,因为“在美国没有可以委托国家政 府的王室”,而且首席国父也是首任总统华盛顿也没有子嗣,更重要的条件是,美国人在独立前就经历过长时间的自治训练,古德诺认为正是因为以上种种条件,美 国共和制才得以延续下来。法国的案例看起来更为复杂和反复,其在大革命后经历了共和制和君主制的多次轮替,但在古德诺写作时,法兰西第三共和已经延续了近 半个世纪,所以古德诺乐观地认为法国共和制已经解决了执法权的交接问题,而这同样要归功于法国人的自治经验和政府普及的公共教育。   相比之下,拉美的共和试验构成了一组对比案例。拉美殖民地在独立后以美国为师,但其共和试验却导致了“持续的失序场景”,在有强人当政时可以维 持短暂的和平时期,一旦强人年老体衰,各路军人对政治中枢的竞争就会导致“失序”、“无政府”和“混乱”,因此,在共和土壤尚且不具备的条件下去推行共和 制,其“命运”就是短暂的强人政治和漫长的军事混战的交替。   正是基于这组比较,古德诺接下来得出了两条“共和制历史的教训”:(1)如果民众有政治自治的经验,同时有机会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那么共 和政体就有可能解决执法权的继承问题(可称之为正题);(2)如果人民未经自治的训练,也没有接受公共教育,因此不具有政治智慧,那么就不太可能解决执法 权交接的难题。(反之,为反题)。古德诺备忘录原文在档案内共5页,行文至此已经3页有余,但尚未见中国问题的踪迹,都是在进行一般理论的建构 ******************************************************************** 在此不妨做一简要的总结:(1)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分野在于政府的执法权是否为世袭;(2)执法权的交接问题是任何政府都要面临的难题,因此在政体设 计时必须加以考虑;(3)君主制的执法权世袭如能形成公认的操作性规则,就可解决这个问题;(4)共和制如要解决此问题,要求民众有较高的政治智慧和能 力,因此要求自治的训练和公共教育的培养,这是决定共和制成败的关键。   只是在此之后,古德诺才开始讨论中国问题,所用篇幅大约只是学理建构的三分之一。备忘录的第六节“中国需要应得到考虑”也是最后一节,古德诺进 行的是三段论式的推理。中国民众(1)没有自治经验,更习惯于专制统治;(2)没有机会接受政府的公共教育,文化程度不高,这也就是说,中国民众尚不具备 共和制所要求的政治智慧和能力,共和转型后难以解决执法权交接的难题。而且中国的共和革命“太过剧烈”,清王朝如果不是异族统治,君主立宪应当是更适宜的 道路,但 革命后的现实是没有了一个“为人民爱戴和效忠的皇室” ,因此宪政建设缺少了解决政权交接问题的另一种资源。古德诺认为,中国宪政的困境,首先是皇 权政治的资源已不可得,其次是共和制尚且没有生长的土壤,“总统继承的大问题看起来亟待解决”。 接下来,古德诺就回答了他司职宪法顾问所要回答的问题:“根据以上条件,将中国福祉放在心上的人们应持何态度?他们应建议共和制的继续,或者改建君 主制呢?”古德诺虽然承认这是“难以回答的问题”,但紧接着马上写道:“然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此殆无可疑者也”,“中国如要维持其国家独立 性,则必须发展立宪政府,而中国的历史和传统、社会和经济条件、中国与外国列强的关系,所有这些都让中国更易行君主立宪,而非共和立宪”。行文至此,我们 是跟着古德诺的思路走到了他的显白命题。   但不要忘记,备忘录并不是终结在显白命题处。古德诺在回答了袁世凯的问题后,还有一段附论。虽然君主制比共和制更适合中国,但中国已然走向了共 和,在此条件下,如要完成由共和到君主的反向运动,古德诺直言应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中国人民和海外列强不反对改建君主制;(2)君主制在宪政建设上 并非“一试就灵”,也不是为了君主制而君主制,而必须确立公认的可操作的继承规则,由此解决执法权的交接问题;(3)新的君主制应是立宪君主制,而不是绝 对君主制。但这三项条件是否具备,古德诺也说得很清楚,这并非他这位外来专家所能判断的,而必须要交给“既熟悉中国,又对其未来发展有责任的人士”来决 定,宪法顾问只是“顾而不问”而已。 ******************************************************************** 在古德诺发表《中国的改革》演讲后,一位来自爱荷华大学的印度裔学者进行了一番东方主义式的即席批评,对古氏的显白命题给出一个很经典的批判:“常识告诉 我们,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机会去试验自治政府,那么该国如何可能适应自治政府呢?自治政府仅仅适用一个实行自治的民族,这难道不是政治的自明之理吗?”这位 名叫博思的印度学者最后的评论言辞激烈:“我们东方人只要求西方一件事。这就是——你们西方人不要管我们和我们的问题:让我们去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探索 出我们自己的道路……你们能为我们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不干涉我们。” ******************************************************************** 在比较了欧洲成功案例和拉美失败案例之后,古德诺得出了自治实践和公共教育及其由此培育的民众政治智慧和能力,乃是共和制所生长于其上的土壤,在此 后,古德诺紧接着指出,如果共和制没有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此类条件均不存在之处,共和制政府——亦即执法权非世袭的政府——一般都会通向最坏政体 (the worst possible form of government),这就是军人独裁政体。在这种政体下,所能期望的最好就是和平时期与混乱时期的交替而生。”   我们在此要抓住古德诺所说的“最坏政体”,以此概念作为一种方法,就可以在一种新的逻辑关系上来重新梳理古德诺的思考。在此前,在显白命题所确 定的逻辑中,解读者都只是在共和制和君主制之间来回打转,所提出的问题始终是君主制和共和制在政体意义上哪一个更好,更准确地说,哪一个更合适中国。但也 正是古德诺给出显白命题之前,古德诺首先明确承认此乃“难题”(difficult questions to answer),但紧接着无任何铺垫就以不容置否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难题”,原话为“此殆无可疑者也”(of course not susceptible of doubt),因此,古德诺对此问题的显白回答必须在引入最坏政体作为第三个支点后才能得到真正的解释。   最简单地说,我们可以认为,古德诺并不是以固定僵化而是以发展变化着的眼光去回答这个二元对立的问题。共和制之所以不那么适宜中国,是因为中国 没有共和制生长的土壤,因此共和制在中国是不可持续的,会衰变为“军人独裁”这种古德诺所说的最坏政体,就会造成失序、混乱和无政府的政治格局。如果我们 对备忘录做一词频分析,就会发现disorder、chaos和anarchy三个词反复出现在古德诺的行文中,因此宪政设计如何防止这种局面的出现,这 是古德诺作为宪法顾问思考问题的原初出发点。具体地说, 真正的比较并不发生在共和制和君主制之间,而是要引入最坏政体作为第三个支点 ,共和制和君主制不是 两相比较,而是分别与最坏政体进行关联,如此逻辑就发生了变化。在这一新逻辑内,君主制之所以更适宜中国,就是因为理论上,君主制在中国比共和制更能避免 这个最坏政体以及由此导致的最坏格局,因为君主制在定义上就是执法权世袭,而 如果在世袭过程中可以形成有权威的继承明文法或惯例,则君主制比起共和制更能 解决交接班这个所有人类政府都面临的难题 。   因此,我们可以说,古德诺所思考的是中国宪政如何避免拉美化的问题,尤其是如何避免深陷墨西哥的政治困境。古德诺写作备忘录时,正值墨西哥掌权 35年的独裁者迪亚斯总统在上月去世,因此他在拉美宪政那一节对墨西哥有专案分析,介绍了墨西哥在迪亚斯总统老迈之后出现的军事割据和内战的局面。事实 上,古德诺返美后还公开声明:“ 君主制解决了选择总统继任者的难题 ,因此消除了我们在墨西哥所正看到的革命局面的可能性。”所以说,古德诺在理论上主张中 国宜用君主制,所考虑到的就是袁世凯死后怎么办的问题,袁生前是将中国维持在一起的第一人,而在袁退场之后,在中国的政权、军权和财权自晚清以来地方化的 格局下, 中国如何才能避免军阀割据、小专制者林立且逐鹿中原以竞取政治中枢、中央政府不断根据胜王败寇的逻辑来轮流坐庄的政治局面 ,在此意义上,古德诺所 说的最坏政体,也就是原始并且赤裸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就是霍布斯所说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自然状态,就是现在政治学中所说的失败国家。   因此政体之间的二元取舍,无论是君主制和共和制、总统制和议会制、咨询性议会和决策性议会、一院制和两院制,这些都是古德诺宪政设计中的第二性 问题,而如何避免向最坏政体的衰变才是第一性的问题,是决定以上对策问题答案的原初出发点。但最坏政体论是否只是古德诺在写作中的一闪念的表述,被本文拿 来大做文章,还是古德诺思考中国宪法问题的真正支点,由此我们可以组织起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古德诺,这还需要古德诺论述的文本互证。也就是说,首先要承认古 德诺的思想有其体系,如果最坏政体确实是“共和与君主论”以及其他种种宪政论述的纲领,那么它不可能只是备忘录内的一次闪现,而必定在古德诺的其他文本内 也留下过线索。 ******************************************************************** 《中华民国的议会》,是古德诺这位美国政治学会创始会长在《美国政治学评论》(1914年11月号)上的一篇论文,根据作者说明,此文也是根据写给民国总统之备忘录扩展而来的。在这篇讨论民国议会的文章中,古德诺论述了中国宪政改革有可能会“拉美化”:   虽然在中国完全有可能建立起一个披着共和制外衣的暂时性专制,但却绝难建立起一个世袭性的专制。皇室的产生并非一日之功。更何况,西欧政治理念 对中国已有潜移默化的普遍影响,现在去建立一种世袭制专制要比此前更为困难。正是因此,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必定面临着以下两种前途的选择,要么就是多个接 连而起的暂时性专制,伴随着在此类条件下政治权力转移所附带的所有罪恶,要么就是建立起符合中国需求的某种形式的代议制政府。 古德诺在此推进了最坏政体论的阐释。首先,正如古德诺在备忘录内所言,一个因传统而权威的皇室原本是宪政建设可利用的资源,但1911年的共和革命却废弃 了这一本土资源,与此同时,由于西学东渐渐入人心,君主制作为一个现实的选项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立宪君主制作为“世袭制的专制”,既可以保证政权在宪 政时刻的顺利交接,也可以使得王权在常规政治中遵守宪法约束,只是中国已经难以重新转入这条轨道。共和政体既已在中国确立,共和理念也已成为顺者昌、逆者 亡的时代潮流,那么中国的宪政建设实际上只能走有中国特色的代议制道路。假如中国当政者只会照搬照抄外国共和制的成功模式,一味地进行古德诺所反对的“一 般原则的普遍适用”,那么一个在理论模式上完美的共和制设计却有可能让中国在现实中衰变为最坏政体。正因此,古德诺认为,中国所面临的现实选择不在君主制 和共和制之间,而是要么走有中国特色的共和制道路,要么就会形成一个又一个以枪杆子力量占据政治中枢的军人独裁政权,这是古德诺所说的“暂时性的专制”, “没有确定的交接规则,而只能取决于军人专制的暴力”,“长远看来,是一个国家所能出现的最坏政府形式”。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古德诺不是不要代议制政府,不是建议中国当局舍共和制而复辟君主制,而是要根据中国的现实来进行共和宪制的改造,而所有调适现有模式的 出发点就是要防止中国衰退为最坏政体,不要让民国不如大清。即便是绝对君主制,也是皇室一家坐庄,因此执政者有其长期规划,而暂时专制却是由掌握枪杆子的 军阀来轮流坐庄,既无继承法律,也没有执政规范,政治中枢的占据者所 追求的是短期利益的最大化 , ******************************************************************** 古德诺向来主张中国应实行1914年袁记约法所规定的总统制,而不是1912年临时约法的议会制 ******************************************************************** 《中国的改革》发表于1915年5月号的《美国政治学评论》,古德诺开篇即指出,世界历史过去两、三百年的大趋势是“西风压倒东风”,“西方文明和 西方制度,在当下看起来比东方文明和制度更有效率,在东方和西方的冲突中,西方在各方面看起来都是胜利者”。因此,中国应当学习西方的制度和理念,但古德 诺还认为:“中国只学习西方制度,熟悉西方理念,尚且是不足的。这种学习有其必要。但同样必要的是中国应当知道她自己。”因此,古德诺在该文中以一种旁观 者清的姿态阐释了中国与欧洲文明之间的差异,以下是他对相关差异的一个总结:   中国是农业而非工业国,民众相比较而言没有社会合作的能力;是由伦理规范所统治的,而不是由一个得到承认的政治权威所颁布的法律进行统治;中国人未曾受过纪律的规训,甚少关注个人权利;至今还未能将科学理论广泛地适用于生活行动。   而对本文的讨论而言,尤其要关注的是古德诺对中西政治权力观的比较。古德诺认为,中国在历史上并未发展出欧洲出现的政治权威:“事实上,政治权 力在中国从未如今日欧洲那样延伸地如此广泛。中国可谓是自由放任的故乡”,在中国,“那种干预生活日常事务的政治权力不曾存在。 中国是由道德训令和习惯而 非法律和敕令所统治的 。”一个世纪后再看古德诺对中国传统国家形态的表述,在概念和理论上都是粗糙的,但回到当时,古德诺这位来自欧美传统的公法权威却捕 捉到了中国宪政建设的根本: 宪政建设在古氏看来不只是行宪法、开议院和申民权这些大而化之的口号 ,也不可能是在当时仅有美国一家的违宪审查制度, 而首先并 且主要是现代国家建设 。也正因此,在 古德诺这位宪法顾问为中国政府开出的五条改革建议中,首要的第一条就是要强化中央政府组织 ,从而对外“保家卫国”,对 内“培育民众对政治权威的尊重”。因此,古德诺认为,“政治学中所说的总统制政府,要比迄今为止发展出的任何形式的议会制政府,更适合中国的需要。中国的 政府制度应当效仿德国或美国政体,而不是英国或法国。” ******************************************************************** 而之所以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有其必要,古德诺的论证同样是以最坏政体为方法的:“除非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得以确立,政治上的分裂就很有可能出现,而许 多的小专制者(petty tyrants)将因此登场,他们一旦出现,则个体的私权观念的发展将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在此后,古德诺建议要通过代议机构的建设来培育民众的社会合作 精神,在此实际上再一次点出了中国面临的前途选择,世袭君主制已是历史翻过的篇章,中国要么就要继续着共和制下代表制和政治参与的建设,要么就有可能出现 最坏政体:“只要一国无法通过某特定家族内的继承来解决权力交接问题”,绝对主义“将很可能产生迄今为止出现的最坏政体——军人独裁。” 首先,军人独裁、小专制者林立、走马灯式的短暂专制,这是古德诺多次明确讲到的最坏政体。这种政体意味着政治失去了中枢,军阀以枪杆子来决定谁来坐庄,会导致古德诺在备忘录内所反复提到的“失序”、“混乱”和“无政府”,因此宪法设计者不可不考虑最坏政体的问题。 所要比较的政体中,哪一个更有可能避免最坏政体的出现,例如,古德诺之所以认为君主制/总统制(分别较之于共和制/议会制)更适合中国,就是因为前者有更多的资源去解决政权交接班的难题,因此不太可能衰败为最坏政体。 ******************************************************************** 由最坏政体论呈现出的古德诺,我相信是一个更接近真实的古德诺,而这个古德诺在事后看来非但不是失败者,反而更像是一个学术先知。这并不是说古德诺 的最坏政体命题作为一种理论没有任何瑕疵,而是说最坏政体论确实预判到了中国宪政建设在当时的两难困境,要重返君主制事实上已不可能,而继续共和制却很快 面临着袁世凯之后怎么办的问题。历史也为古德诺验证了他的最坏政体论,袁世凯在皇帝梦破灭后撒手人寰,中国在后袁时代的政治格局就正是古德诺所说的最坏政 体。古德诺在1926年的《解析中国》中就回顾了这段历史:   中国最近这一段时间的政治充满着动荡,国无宁日,一个接一个的军阀上台,但又在他们的反对者的进攻下倒台,而靠武力上台的新的继任者们不久后又要遭受同样的命运……   目前中国的真实状况就是它是一个被军事独裁者们统治着的国家,在企图实现西方式民主政治的革命之后,产生的却是一批军阀,他们才是这个本来是和平主义的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不管怎么样,至少从目前来看,辛亥革命及其之后所发生这种动荡的政治局面,显然是对自从秦始皇开始就一直在中国实行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抛弃,政治权力从北京分散到了各个地方,目前的情况与秦始皇之前诸侯各霸一方的局面有些类似,各地的军阀各行其是,纷争不休。 ********************************************************************   1、普适的宪法学,还是本土宪法学   古德诺的最坏政体论告诉我们,中国的共和试验很可能是“播下龙种,收获跳蚤”,因为共和制在当时的中国并没有适宜的土壤。而这就要回到古德诺政 体论的第一原则:一个国家的政体并非来自民众或精英的自觉选择,而取决于历史传统、实力政治和社会经济条件。由此,我们可以推出古氏政体论的第二原则:不 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体形式,也没有什么普适性的政体原则,所有的只是(根据古德诺另一篇文章的题目)“调适宪法以适应一个民族的需要”。同样的 道理,古德诺在其经典《比较行政法》内也曾讲过,每个国家的政府权力的适当范围“应当由该国的历史和政治需要加以决定,如果将任何由先验推理或他国经验之 归纳总结所得出的硬性规则施加于某个国家,实际上更可能会遭遇失败,而非成功。” ******************************************************************** 因此,古德诺认为,中国人不应该在意识形态上闭关锁国,而要学习西方制度和理念,但更重要的是,不能迷信西方,中国人“同样必要的是要理解自己”, 这对古德诺这位洋顾问而言是难能可贵的,因为他并非以中国问题专家的身份受聘此职。古德诺在来华之初就在写给巴特勒的信中称,中国在他这位学院派眼中是一 个“奇异的国度”。而我相信,即便是在1926年出版经典的《解析中国》后,中国在古德诺眼中恐怕还是安守廉所说的“不可思议的东方”。因此,政体的设计 必须综合考虑起普遍性原理和本土资源,如果自家的土壤里移植某种不适宜的政体, 水土不服就会造成政体衰变 。   也就是说,古德诺并不认为有所谓的普适宪法学,宪法学思考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本土性的,古德诺在《中国的改革》中有一段话讲得尤其精彩:“中国的 问题是一种中国问题。它的解决方案不应当是简单地复制欧洲,而应如下,虽然可能受到欧洲理念的影响,中国问题的解决却必须基于中国的传统和历史而得到审慎 和缓慢的推进,其方式应当符合中国生活的特殊性。”   根据古德诺为《立宪政府原则》所写的序言,古德诺曾在北大讲堂上讲授过“什么是立宪政府的本质?”这一基础问题,同时也正是因为其北大讲座讨论 了这些具有一般学理意义的问题,古德诺才在美国整理出版了此次课程讲义。在古德诺看来,立宪政府首先是一种“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但更能反映古 氏宪法思想的是,古德诺主张,立宪政府所要守的法来自于先例、习惯和惯例,而这些习惯性规范则根源于一国历史上政治斗争的解决,包括诸如内战或革命这类暴 力斗争。我们由此可以得出古氏政体论的第三原则, 一国宪政都是历史生长起来的 , 而宪法规范既要有控制现实政治的功能,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实力政治所塑 造的 。 ******************************************************************** 也是这本教科书的序言内,古德诺讲到了他在中国的观察,中国的政治和知识精英对宪政有一知半解的理论认识,但他们的结论基本上照搬了外国宪法的研究,但中 国和欧美国家的“传统”和“条件”却是迥然相异的。正因此, 古德诺对1912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向来评价不高 ,他曾讲过,该部宪法是建立在如下 理论上的,“宪法文本自身就可以对政治行为施加一种控制性的力量,而无论该宪法所适用民族的传统和现实条件。”古德诺由此提出的是一个规范性宪法理论很少 去思考的问题,简单说起来就是羊皮卷如何可能约束枪杆子的问题,他在1913年写给巴特勒的信中也指出:“如果在不远的将来要通过任何宪法,那 它必将是本 国当下政治力量的冲突的产物,而并不是来自外国意见的影响力 。” ******************************************************************** 古德诺在其宪法讲义内讲过一个来自美国的比喻:“据说有位美国总统曾评论过,美国宪法对于美国而言就好比一件太小的上衣, 如果他从前面将扣子扣上, 后面就会开裂 。”因此,一部基于本国实力政治的宪法如要真正发挥约束现实政治的功能,则制宪者必须有妥协的精神以及因势利导、以小谋大的政治智慧。   而与以上古氏政体论的三原则均有相关的是第四原则,古德诺非常重视“纸面宪法”和“实在宪法”之间的区别。早在《政治与行政》这部公共行政开山 之作中,古德诺开篇就指出, 大多数美国政府问题的研究者,其研究方法都是从宪法起,也以宪法终,很少可以超越法定政府组织,而去考察人民真正的政治生活 , 只是“ 再没有什么 研究方法比这种方法更能把在判断一个国家真正的政治生活的学者们 引入歧途了 ”。而在《立宪政府原则》这本书中,古德诺一方面承认成文宪法 的意义,任何有关不成文宪法的讨论不应直接用以否定成文宪法的约束力,但另一方面则更为强调不成文宪法的正当性:    一部成文宪法只是陈列在一部文件内的政府拟议计划,它并不必然展示一国政府的实际形式 。成文宪法好比游戏的规则,如果游戏的进行实际上并非根据 书面规则,那么所列举的规则就无法准确反映实际进行的游戏。因此,如果那些 生活在成文宪法之下的人们根据规则来进行政治游戏,事实上他们不太可能长期如 此 ,那么成文宪法 也许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现实的政府体制。但是,如果他们并不如此进行政治游戏 ,政府研究者如要了解政治系统,则必须发现政治游戏事实 上是如何进行的。 ******************************************************************** 美国宪法学内有句名言,“宪法 并不是一部自杀契约 ”,说的就是主权者不可做糊涂的东郭先生,而时刻应以维护共同体的统一为己任,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执 政者可以以国家统一或国家安全的名义,任意破坏宪法规范,剥夺私人权利。而古德诺的最坏政体论,也就是中国在革命之后、共和初造、“皇统解纽”后如何维系 前帝国格局的大一统局面的问题。古德诺在《立宪政府原则》内也对国家统一的宪法价值进行了中美之间的比较评述:   中国在历史上所发展出的精彩文明,很大程度要归功于中国在过去有着一个伟大国家的事实。中国形成后,对外战争基本上停止了,中国人民的能量可以 安全地转向内部条件的改造,而不必浪费在反对外部民族的战争上。中国更为晚近的历史也已表明,每当她边境处存在着敌对的政治强权时,就会形成巨大的不利。   中国过去的事实更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事实。美国在国境的东西两侧都有浩瀚海洋的保卫,同时占据着一块可在最大范围内进行内部商业交流的广袤疆域, 因此美国非常生动地展示出政治统一的积极意义。正是认识到统一的意义,才使得北方的人民在南北战争期间付出巨大的牺牲,以维持已经存在着的政治统一。“保 卫联邦”成为一句战斗口号,其势不可挡。   古德诺是在美国内战爆发前夕出生在纽约市的,这一成长背景决定了他在分析宪法问题时不可能不带入林肯关于“分裂之屋不可站立”的著名论断。造化 弄人的是,古德诺也是在宋教仁遇刺、孙中山二次革命、袁世凯南下“削藩”的当口到达中国的,也因此孙中山以及南中国推开1912年《临时约法》的框架而起 二次革命,袁世凯以及北中国作为政治正统而平息地方脱离势力之乱,这在古德诺眼中很难不是美国南北战争在中国的重演。也因此,南北问题始终是古德诺思考中 国内部多元性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角度:“中国从气候、地理和种族的角度看都分为两大部分,北方和南方中国。”直至1926年的《解析中国》,古德诺虽然一 带而过地提到了“中国本部”和“亚洲内陆边疆”的区分,但还是用更多篇幅专门讨论了中国的“南北差异”。 ******************************************************************** 古德诺由始至终未改对袁世凯的支持,原因归根到底在于他在备忘录事件后离开中国前所说的,袁“是将共和国维持在一起的第一人”。一方面,古德诺对袁世凯不 乏褒奖,例如,他认为袁是“满清王朝末期最有能力的人”,也曾讲过“我说他是保守派,但他的保守只是相对而言的。在革命之前,袁从来都被认为是在中国高级 官员中最进步的一位”。另一方面,古德诺对袁也有清醒的认识,袁“既是一位政治家,也是一位政客……不如此的话,他不会有今时今日的地位”。 ******************************************************************** 但古德诺总体上之所以始终挺袁,就在于他看到袁世凯自身在共和宪制内承担着事实君主(区别于法定君主)的政治功能:“如果我们回头去看这些年,我们 可以发现,袁世凯可以防止中国的分崩离析,在当前的欧战爆发之时,他几乎成功地重建了中国的财政,他正在从失序中造就秩序(bringing order out of disorder)”。   如果说袁世凯的北方在中国宪政格局内代表着一种“保守的进步势力”,那么在古德诺看来,南方的“年轻中国”(Young China)、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激进海归学生(returned students)必定是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的。已如前述,古德诺从来就对1912年的《临时约法》评价不高,而基本上肯定1914年的袁记约法,其所持 的理据就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而前者根本无视中国的传统和现实,后者却更契合中国的现实。古德诺不仅在理论上反对海归学生派在1912年约法内所写入的议会 制政体,而且也对民国议会在现实中的运作极尽嘲讽,“ 这一由选举而产生的国会可以说并未构成中国任何重要利益的代表 ,唯一的例外可能就是海归学生”,在袁 世凯于1914年初解散国会前,这届国会的最主要立法就是将议员的高薪合法化,虽然古德诺承认袁解散国会的行为是“恣意”的,但他也认为因为国会并未代表 中国本土的任何重要利益,因此无人哀叹国会的死亡。   古德诺对海归学生的认识还影响到他对中国教育改革的论述。中国的未来在教育,但教育的根本却不在于推动留学,而要在于发展本土的公立教育,“对 中国而言,与其将一少部分人送到海外留学,不如在国内教育大众的年轻人”。但留学和“非留学”之间的差异主要尚不在受教人数的寡与多,而在于留学本身是 “不智的”,留学是将“一少部分年轻人在最易受外界影响的年纪送出去”,而不是在广大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的环境内去教育他们,留学会“让那些有可能成为中 国未来生活领袖的年轻人面对着去民族化(denationalized)的危险,因为他们会经常不加分辨地盲崇他们所见到的新文明,因为该文明在当下的权 势和效率而臣服于其魔咒,最终失去他们对中国一切美好事物的敬意和尊重”。 ******************************************************************** 古德诺对中国留学运动的批判,所讨论的已不再只是宪政建设的问题,而是由表及里深入到国家建设和民族建构,至少在古德诺看来,中国近代的宪政建设和 国家建设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或者说宪政建设为体,国家建设为用。虽然古德诺没有使用现代政治科学的概念,但他的最坏政体论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政体决定论的 思维,没有哪种政府形式是一试就灵的,而在现当代的政治学家中,亨廷顿就曾对此题目给出影响力深远的判断:“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 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因此,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关键功夫不在于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这样的“面子工程”,而是如何多快好省地推进现代国家建设。 事实上,古德诺在其备忘录的最后特别强调中国要从共和复归君主制,一定是要在立宪政府形式下的君主制,至于为何如此,古氏有一小段的说明:“中国如要在民 族之林中获得其适当地位,则其民众必须发展出更大的爱国心,政府必须增强其力量,以对抗外国侵略。但如果中国人民没有被赋予更多的参与政治的机会,那么人 民不会发展出所需的爱国心。如果政府没有来自人民的真心支持,政府也不会获得必要的力量。”   古德诺讲过,中国在过去曾有“一个伟大的国家”,也因此诞生了灿烂的文明,但这个国家显然不是政治学中所说的现代民族国家,关于这一点,他在 《解析中国》中有过论述:“我们经常谈到1894-1895年的甲午中日战争,然而事实上,除了中国的直隶省、福建省与日本发生了正面冲突之外,其他省份 的中国人当时几乎不知道已经与日本发生了战争,这场战争实际上是在日本与两三个中国省份之间进行的。在这种各自为政的政治体制下,事实上不可能发展出全国 观念这样的东西。”“欧洲人的到来,反倒使中国这种各地各自为政的体制正在逐渐得到改变,让他们更加觉得自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 注:我就知道 甲午战争不对劲儿,甲午是后来追溯的。(开放报禁之类的,是日俄战争时期。 换言之,大家都被洗脑了 ) ******************************************************************** 古德诺的最坏政体论思考的是,在共和革命瓦解中央政府权威的伦理基础后,如何重建政治权威的问题。因此在总结他的五项改革建议时,古德诺特别指出:“政府 重组可能构成中国未来政策的主要部分,因为政治制度的改进将有助于国家的重建”,“还要记住,在势必将要进行的政府重组中,近期更重要的任务在于权力而不 是自由,在于培育对政治权威的尊重,而不是对私人权利的关切,在于政府效能,而不是民众的代表。”而这些写给中国人民的建议仍是以防止最坏政体为出发点 的,古德诺在此段内也写道:“铁路和汽船将把中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将减少国家分裂的危险。” ******************************************************************** 古德诺不一定对 并不意味着古德诺以上的论述是绝对正确的,正相反,古德诺在备忘录以及其他文献内关于中国问题的论述,始终是有许多技术瑕疵的,也不乏自相矛盾之 处。这一部分是因为中国对他而言始终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神秘东方,一部分是因为他关于中国宪政的论述始终都基 于宪法顾问的官方身份 ,而非他的学术权威地位, 换言之, 都不可以归类为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述 。   古德诺由最坏政体论所展开的中国宪政论述,虽然并非绝对正确,但 不正确不意味着不重要 。在有关宪政的学术论述中,很多论述反而因为太正确,正确 得四海皆准,反而导致其在实践中全无用武之地。因为宪政建设从来都不可能由理论标准来检验成败与否的,正如古德诺本人也始终反对“一般政治原则的普遍适 用”,而古德诺在中国宪政的一个关键时刻来华,一百年前,顾而不问的他不应当为中国宪政的大失败承担责任,一百年后,我们也不必期待他的论述可以为我们的 宪政建设以及宪法学理论提供现成的结论,重要的永远都是“启示”,我希望本文的论述可以展示出古德诺思想的学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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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15 得大自在 2017-3-13 01:16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唐汉博、王涛) 〔2017〕21号 当事人:唐汉博,男,1973年12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王涛,男,1986年2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唐汉博、王涛等跨境操纵 “ 小商品城 ” 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唐汉博、王涛提出听证申请。201 7 年 3 月 2 日,我会依法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唐汉博、王涛 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 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 唐汉博、王涛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 实际控制账户情况 2016年2月4日至6月23日(以下简称控制期间), 唐汉博 实际控制 “ 唐汉博 ” 、 “ 王涛 ” ( 两个 同名 账户)、 “ 桂某选 ” 等4个 证券 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 , 具体情况如下: “ 唐汉博 ” 账户于2013年9月11日开立于香港越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证券),2015年1月6日申请开通 “ 沪股通 ” 交易权限。王涛名下账户之一(以下简称 “ 王涛 ” 建银账户)于2015年12月21日开立于香港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并于同日申请开通 “ 沪股通 ” 交易权限;另一账户(以下简称 “ 王涛 ” 太平账户)于2016年1月13日开立于太平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4月20日申请开通 “ 沪股通 ” 交易权限。 “ 桂某选 ” 账户于2015年9月9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贵阳中华北路证券营业部。 上述四个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唐汉博及其妻子李某怡账户, “ 桂某选 ” 账户及 “ 唐汉博 ” 账户下单设备隐匿于唐汉博家中, “ 唐汉博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账户、 “ 王涛 ” 太平账户、 “ 桂某选 ” 账户在主要操纵期间逐日下单地址高度一致,其中在香港某酒店下单时间与唐汉博、王涛入住时间完全匹配,王涛入住酒店费用全部由唐汉博支付。王涛于2016年6月7日被限制出境后, “ 王涛 ” 太平账户仍在香港下单。 “ 桂某选 ” 账户交易及对应三方存管银行使用设备的 MAC地址 与唐汉博银行卡使用MAC地址重合。越秀证券提供的电话委托录音显示, “ 唐汉博 ” 账户由其本人下单。 综上, 账户组在控制期间由唐汉博实际控制使用,王涛为其操盘手。 二、唐汉博控制账户组跨境操纵 “ 小商品城 ” 2016年2月4日至6月23日,账户组在56个交易日中交易 “ 小商品城 ” ,期间累计买入460,185,283股,成交金额3,388,514,081.57元,成交均价7.36元,累计卖出460,185,283股,成交金额3,438,333,561.03元,成交均价7.47元,至期末无余股。 2016年2月4日至4月26日为主要操纵期间,共计53个交易日,账户组在其间47个交易日中交易 “ 小商品城 ” ,其中31个交易日账户组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其中10个交易日账户组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20%。2016年4月27日 “ 唐汉博 ” 账户被限制交易。2016年3月2日账户组达到最高持仓135,782,307股。账户组采用日内反向交易、对倒交易、操纵开盘价、盘中拉抬、尾市拉抬、虚假申报等多种手法操纵股价,其中21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29个交易日存在日内反向交易行为,11个交易日撤回申报股数占申报股数比例超过50%。经查,唐汉博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6年2月4日至6月23日操纵 “ 小商品城 ” 共计获利41,884,236元,操纵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一)第一阶段 1 . 初步建仓阶段(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 2016年2月4日至15日,账户组中 “ 唐汉博 ” 账户与 “ 王涛 ” 建银账户累计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14,291,000股,成交10,728,432股,成交金额为66,801,940.04元,占期间市场成交量的 18.43% 。 2 . 拉高式建仓阶段(2016年2月16日至2月18日) 2016年2月16 日 至 18 日 ,账户组通过 拉涨停、封涨停 、 操纵开盘价、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对倒 等方式,实施操纵行为。 其中, 2月17日9:33:05至10:22:41, “ 王涛 ” 建银账户与 “ 唐汉博 ” 账户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46笔共计30,854,600股,申报价格由6.65元逐步上升至涨停价7.29元,申报量为申报时同方向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比例为33.55倍,申报数量占申报时前5档买入申报总量比例为40.88%。该股10:23:46至11:06:49连续涨停。13:14:09至13:38:11, “ 唐汉博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账户以 7.24元至7.29元价格申报买入21笔,共计17 , 677 , 900股, 申报量为申报时同方向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的7.72倍,其中主动成交10,658,773股,主动成交占账户组申报量的比例为60.29%,13:38:30至13:41:16该股再次涨停。当日该股涨停板打开后,账户组中 “ 唐汉博 ” 与 “ 王涛 ” 建银账户于13:43:39至13:51:52申报买入10笔5,860,100股,其中 4,900,000股以涨停价7.29元申报,以涨停价申报时同档位无其他投资者,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为1,502,860股, 成交4,900,100股,该股被封死在涨停板。2月18日,账户组中 “ 唐汉博 ” 账户申报卖出57,328,500股,成交7,363,680股,成交均价7.4元,其中5,094,720股为 “ 王涛 ” 建银账户买入,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为4.85%。当日集合竞价阶段, “ 唐汉博 ” 账户以7.59元至7.6元申报买入541,000股,占集合竞价可撤单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比例为20.93%,占集合竞价可撤单期间市场申报价位(指账户组最低申报价格,下同)以上买入量比例为75.91%,于9 : 19 : 25前全部撤单,当日该股以7.44元价格开盘,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2.06%。 11:19:19至11:27:09, “ 王涛 ” 建银与 “ 唐汉博 ” 账户以7.29元至7.68元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11笔共计10,500,000股,其中8笔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其中4,500,000股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0.1元至0.19元,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申报量的8.35倍,为申报时同方向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的1,478.87倍,主动成交6,115,279股,占账户组申报量比例为58.24%,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为7.29元,最后一笔成交均价为7.64元,上涨幅度为4.8%。 3 . 初步卖出获利阶段( 2016年2月19日 、 2月22日 ) 2016年2月19日 、 2月22日 两交易日 “ 唐汉博 ” 账户卖出 “ 小商品城 ” 共计 成交 33,736,253股,成交金额246,651,027.19 元,成交均价 7.31元 , “ 唐汉博 ” 账户 、 “ 王涛 ” 建银 账户买入成交 7,377,401股, 成交金额 53,789,700.09元, 成交均价 7.29元 。截至 2016年2月22日收盘,账户组持股数量为62,087,992 股。 2月19日 “ 唐汉博 ” 账户即以 7.3元 价格申报卖出56,843,252股,成交22,843,252股 ,“ 王涛 ” 建银 账户及 “ 唐汉博 ” 账户以 7.18元 至 7.3元价格 反向申报买入1,2410,000股 , 其中7,760,000股处于买2 至 11档。 2月22日 , “ 唐汉博 ” 账户、 “ 王涛 ” 建银 账户间对倒 2,814,086股, 当日市场成交量为 55,981,324 股 , 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 5.03% 。 4 . 维持股价阶段( 2016年2月24日 至 2月25日) 2016年2月24日 、 25日 为维持股价阶段。 2月24日 10:04:3 4 至10:05:1 6 ,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卖 4 至 6档7.27元 至 7.29元价格挂出 三笔卖单共计 2,700,000股 。 14:28:34 至 14:59:30 “ 唐汉博 ” 账户以 7.17元 至 7.44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29笔 共计 23,513,900 股,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 55.7 1 % ,账户间对倒 1,251,913股。 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19元上涨为7.43元,上涨幅度为3.34%。 2月25日 9:36:32至10:04:46 , “ 唐汉博 ” 账户申报买入 19笔8,320,100股,申报价格由7.23元逐步提高,最高申报价格为7.6元,高于当日市场最高成交价,其中17笔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其中5笔2,500,000股,申报价格高于或者等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且申报数量大于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 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排名第 1位, 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 40.76%, 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 1 档申报量 为 725,492 股, 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 42.96% ,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24元上涨至7.43元,上涨幅度为2.62% 。午盘该股随指数大幅下跌, “ 唐汉博 ” 账户以 2 至 11档6.81元 至 7.05元价格垫单 , 申报买入7,500,000股 ,成交 3,703,516股 。 5. 再次拉升股价 阶段 ( 2016 年3月1日 至 3月2日 ) 3月1日至2日,账户组通过对倒、拉涨停、封涨停、虚假申报撤单、操纵开盘价等方式 再次拉升 “ 小商品城 ” 股价 。其中, 3月1日13 : 15 : 42 至 14:23:3 4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以6.6 2 元至 涨停价 7.12元价格申报买入38笔23,570,000股, 其中 25笔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14:23:34,该股首次触及涨停板。 14:28:4 4 “ 唐汉博 ” 账户以7.09元价格申报买入 1,000,000股, 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 1 档申报量为411,700股, 14:34: 20 至14:34:51 “ 唐汉博 ” 账户以涨停价 7.12元价格申报买入2笔1,960,000股, 分别于14:36:00、 14:36:05全部撤 单 。 该股打开涨停后, 14:51:57 “ 唐汉博 ” 账户以7.12元价格申报买入1笔999,900股,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为180,885股,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的5.53倍,全部主动成交 ,将涨停价以下申卖单全部买入。 14:53:39 至 14:53:43, “ 唐汉博 ” 账户以买1档7.12元价格申报买入5,000,000股。 14:53:39 该股被封死在涨停板上。 3月2日 , “ 唐汉博 ” 账户与 “ 王涛 ” 建银 账户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77,692,000股,成交32,379,095股,占 当日市场成交量的 33.32%,成交均价7.43元, “ 桂某选 ” 账户 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 以 7.5元 至 7.6元价格申报卖出5,800,728股,成交2,706,139股,成交均价7.5元 ,其中 1,669,245股为 “ 王涛 ” 建银 账户买入 。9:16:51至9:22:53, “ 唐汉博 ” 账户以7.15元 至 7.3元 (高于前收盘价 0.03 至 0.18元) 申报买入 1,540,100股,9 : 18 : 27 将 7.15元申买单440,000股全部撤单, 账户组申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申报价位以上买入量比例为85.57%, 成交1,100,100股, 占集合竞价阶段市场成交量的 79.32%。9:44:56至14:59:03 “ 唐汉博 ” 账户 与 “ 王涛 ” 建银 账户 以 7.1元 至 7.65元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85笔 共计 76,151,900股 ,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最高价差为0.1元,最高申报价格高于当日市场最高成交价,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排名第1位,账户组申买量为申买前一刻卖委托第 1 档申报量的5.36倍 。 拉抬过程中账户间对倒1,669,245股,以 在连续拉抬中 明显不能成交的低档位(4 至 13档)申报9,000,000股, 低档位申报全部未成交, 并 在低档位形成堆单,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34.54 % 。其中10:55:55, “ 唐汉博 ” 账户以7.44元价格申报买入1,000,000股,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为7.34元,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为7.44元,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为336,816股 。 前述时段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7.11元上涨至7.53元 , 上 涨幅 度 为 5.91% 。 尾盘14:51:44至14:58:56, “ 唐汉博 ” 账户与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7.59 至 7.65元账户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7,300,000股,其中4笔3,200,000股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申报量大于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瞬时拉升价格。 6. 卖出获利阶段 ( 2016年3月 3 日 ) 3月3日 , 该股开盘价 7.45元,收盘价7.32元,最高价7.64元,最低价7.25元。当日 “ 唐汉博 ” 账户 、 “ 王涛 ” 建银 账户 以7.4元、7.45元 申报卖出 “ 小商品城 ” 103,394,315股,成交99,896,915股, 申卖成交股数占申卖量比例为 96.6 2 %, 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为60.91%, 成交金额743,580,250. 06 元,成交均价7.44元,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以7.38元 至 7.4元 申报买入13,318,300股, 成交 4,500,318股,成交金额33,298,660.02元,成交 均价 7.40元 ,其中 4,129,500股为 “ 王涛 ” 建银 账户卖出 , 账户组间对倒股数,占账户组 买入成交数量比例为 91.76% 。 (二)第二阶段 1 . 维持股价阶段( 2016年 3月4日 至 3月16 日) 3月4日至16 日,账户组以对倒、盘中拉抬、虚假申报等方式维持 、拉抬 股价。 3月4日, “ 唐汉博 ” 账户 与 “ 王涛 ” 建银 账户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11,569,900股 ,成交 8,005,973股, 成交金额 56,300,771.47元, 成交均价 7.03元。 3月7日 , 13:13:18至13:13:38 “ 唐汉博 ” 账户以卖 1至4档 申报卖出 “ 小商品城 ” 2,850,000 股, 13:13:50至13:15:10 “ 王涛 ” 建银 账户申报买入 2,500,000股, 全部 主动 成交,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为 6.13% 。 13:18:21至13:21:51, “ 唐汉博 ” 账户申报卖出2,196,273股。 3月8日09:41:3 5至 14:53: 51,账户组中 “ 唐汉博 ” 账户 和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6.81元 至 7.21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22 笔 共计 20,809,000 股,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排名第1位,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时同方向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的6.17倍 , 成交 9,515,978股,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6.95元上涨至7.17元,上涨幅度为3.17%。 3月9日 “ 唐汉博 ” 账户共计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12,775,000 股,成交 4,668,606 股,成交金额 33, 63 1,626.97 元,成交均价 7.20 元。 9:42: 20至 9:55:5 7 “ 唐汉博 ” 账户以7.09元 至 7.24元价格申报买入 11笔8,719,000股 ,成交前撤回申报6,651,142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76.28%,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09元上涨至7.2 6元,上涨幅度为2.40%。 13:52:04 至 13:53:02 “ 唐汉博 ” 账户以7.2元申报买入 4笔470,000股, 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 0.09元至0.13元, 账户组申报量 为申报前一刻卖申报第 1档申报量的 的3.32倍 , 全部成交,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 88.01%。 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07元 ,最后一笔申报成交均价为 7.17元, 上涨幅度为1.41%。 3月10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 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 以 6.99元 至 7.13元价格 申报卖出 14,433,332股, 成交 7,252,507股,成交金额51,581,057.95元, 其中 4,885,775股为 “ 王涛 ” 建银 账户买入, “ 唐汉博 ” 账户 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6.99元 至 7.17元价格 申报买入 18,759,900股,成交10,100,350 股,成交金额 71,765,494.09元 ,成交均价 7.11元 ,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为 12.66%。 3月11日 , “ 唐汉博 ” 账户 、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6.88元 至 6.9 8 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6,214,000股, 成交前撤回申报4,380,200股,占账户组申报比例为70.49%, 成交股数1,833,800股, 其中 1,103,000股为 “ 唐汉博 ” 账户卖出,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 4.12%。 2 . 再次拉升 股价阶段( 2016年 3 月 17 日 至 3月18日) 3月17日 、 18日 ,账户组通过盘中拉抬等 手法 持续买入 推高股价 。 3月17日,账户组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17,100,000股,账户组申报量 为 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 档申报量的4.95倍 ,成 交 12,122,637股 ,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 26.71%。 3月18日 , “ 王涛 ” 建银 账户 及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 以7.11元 至 7.6元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111笔 共计 87,372,300股 ,成交43,861,834股,占当日市场成交量 35.55% ,成交金额 328,359,522.68元, 成交均价 7.49元。 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11元上涨至7.55 元,上涨幅度为 6.19% 。 3 . 卖出获利阶段 3 月 21 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以 7.6元价格 申报卖出 “ 小商品城 ” 40,896,242股, 成交 16,194,14 2 股, 成交前撤回申报24,702,100股,占账户组申卖量的60.40%, 14:57:37 至 14:58:02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7.6 元价格申报买入2,000,000股 , 买入 “ 桂某选 ” 账户申卖单 1,997,100股 ,全部主动成交 。 (三)第三阶段 1 . 加仓阶段( 2016年3月23日 至 3月29日 ) 3月23日 至 29日 , 账 户组通过日内双向申报、对倒 、高买低卖 等方式操纵股价,期间累计 买入 “ 小商品城 ” 28,452,559股,累计卖出13,163,748股。 3月23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以7.54元 至 7.79元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56,937,000 股,成交 13,588,551股, “ 王涛 ” 建银 账户 以7.62元 至 7.8元价格 申报卖出15,000,000 股,成交 9,868,100股。 3月29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7.33元 至 7.47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25,608,100 股,成交 14,385,123股 ; “ 桂某选 ” 账户以 7.47元价格 申报卖出 3,502,437股,成交3,122,700股 , 其中3,005,800股为 “ 王涛 ” 建银 账户买入,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 6.78%。 2 . 逐步卖出阶段( 2016年 3月30日至4月8日 ) 3 月 30 日 至 4 月 8 日 系账户组逐步卖出 “ 小商品城 ” 阶段。 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 25,024,119股,累计卖出53,486,976股。 3月30日 , 该股开盘价为 7.4 1 元,收盘价为7.59 元, 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2.71% ,当日市场成交 57,500,959 股。 3月30日 账户组采取大单托盘,小单主动成交方式及对倒方式维持推高股价,再反向卖出。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申报卖出 15,745,737股, 成交 12,985,637股, 占申报量的 82.47%, 成交 金额98,023,149.5元,成交均价7.55元。 其中 4,087,000股 为 “ 唐汉博 ” 账户买入,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 7.11%。 3月31 日,账户组采取相同方式维持推升股价, “ 唐汉博 ” 账户 和 “ 桂某选 ” 账户以 7.59元 至 7.7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34,590,700股, 撤回申报27,727,932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80.16%, 成交6,862,768股 , 成交均价7.68 元 。 “ 唐汉博 ” 账户 和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7.63元、7.7元价格 卖出申报 18,686,000股,成交14,686,000股, 占申报量比例为 78.59%,成交均价7.70元 ,其中 2,773,654股为 “ 唐汉博 ” 账户买入, 占当日 市场成交量的 3.77%。 3 . 加仓拉抬股价阶段( 2016年 4月11日 至 4月14日) 4月1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7.61元 至 7.7元价格申报买入 15,335,800股,成交9,394,358股,成交均价7.65元 。 “ 唐汉博 ” 账户以7.61元 至 7.68元价格申报卖出 27,043,258股,成交19,203,258股, 成交均价 7.65元 , 其中7,205,329股为 “ 王涛 ” 建银 账户、 “ 桂某选 ” 账户买入 ,占当日 市场成交量的 9.87%。 4月5日09:33:0 3 至09:35:41, “ 唐汉博 ” 账户 以买1 至 2档(低于 卖委托第1档 0.01元 至 0.02元)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9笔 共计 7,180,000股 ,申报价格由 7.78元 逐步上升至 7.87元价格 ,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申报量为1,048,388股,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申报量的6.85倍,申报时同方向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为2,540,943股,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时同方向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的2.83倍,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79上涨 至 7.87元 ,9:36:16开始逐步撤单,成交前撤回申报 5,445,489股, 占账户组申买量的75.84%, 最短驻留时间为38 秒。 9:36:57至10:22:47 “ 桂某选 ” 账户 申报卖出35笔 7,632,259股, 申报价格由7.9元下降至7.75元,成交 4,527,770股 , 成交均价7.83元 。 4月6日 “ 唐汉博 ” 账户10:40:45至10:51:51 申报卖出 “ 小商品城 ” 2,199,814股,成交2,084,3 11 股 ,成交均价 7.84元。4月8日 “ 王涛 ” 建银 账户13:35:4 1 至13:37:1 3以 7.7元价格申报卖出5,000,000股, 全部未成交。 4月11日 至 14日 ,账户组通过 对倒、盘中拉抬、双向申报、虚假申报 等方式拉抬股价。 4月11日 , “ 唐汉博 ” 账户及 “ 桂某选 ” 账户以7.66元 至 7.85元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69笔 共计 55,400,300股 ,成交 18,066,458股, 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 26.85%, 成交金额 140,498,265.46元,成交均价7.78元 。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7.7元 至 7.8元价格申报卖出 17,000,000 股,成交 8,000,000 股,成交金额 62,401,420.61元 ,成交均价 7.8元。 4月12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7.64元 至 8.1元价格 累计申报买入 21,154,700股,成交12,287,241股,成交金额95,872,675.97元,成交均价7.80元,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卖1 至 4档 7.8元价格申报卖出10,000,000股,成交2,949,969股,成交金额23,009,758.2元,成交均价7.8元 , 其中2,826,406股 为 “ 桂某选 ” 账户与 “ 唐汉博 ” 账户买入 , 当日市场成交 46,966,754 股,对倒股数 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6.02% 。 9:52:41至9:54:26 “ 唐汉博 ” 账户以 7.65 元至 8.1元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6笔 共计 6,000,000股 ,申报价格最高高于 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 价格0. 25 元 ,其中4笔4,000,000股以高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0.01元 至 0.1元价格申报 , 申买量大于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申报总量 , 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排名第 1位, 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为 83.9%, 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 1 档申报量为232,390股,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 1 档的25.82倍 , 主动成交 4,601,851股 ,占账户组申报量的 76.7%, 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为 7.63元 ,最后一笔申报成交均价为 7.97 元,上涨幅度为 4.46% 。 4月13日 至 4月14日 账户组 存在日内双向申报、盘中拉抬、对倒交易情况。 4 . 拉高出货阶段( 2016年 4月1 5 日) 4 月 15 日 , “ 唐汉博 ” 账户以7.94元 至 8.3元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26,892,100股,成交7,501,264股, 占申报买入量的 27.9%, 成交金额 60,279,497.94元,成交均价8.04元,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及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7.95元 至 8.2元价格申报卖出 69,949,090股,成交54,038,190股 ,占申卖量的 77.25%, 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 44.55%, 成交金额 432,831,737.17 元,成交均价 8.01 元。 当日 9:23:44 至 9:24:43 , “ 唐汉博 ” 账户以 7.98元 至 8.01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6笔 共计 3,804,100股 , 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的68.39%,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申报价位以上买入量的85.98%, 9:32:47 前全部撤单。当日该股以 8.01元开盘。 9:36:10 至 9:38:39 , “ 唐汉博 ” 账户以买 1 、 2档7.94元 至 7.98元 价格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6笔 共计 4,088,000股 ( 低于申报前一刻 卖委托第1档 价格0.01元 至 0.02元 ) , 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的申报量为360,800股,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的申报量的11.33倍 。 9:42:25 至 9:43:13 撤回申报 3,808,300股, 撤回申报股数占申报量比例为 93.16% ,撤回申报时位于买1 至 3档 , 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 7.95元上涨至7.98元 。 9:49:19 至 9:50:03 “ 唐汉博 ” 账户以 7.95元 价格 申报卖出16笔10,560,000股, 此后股价下行, 10:06:46 至 10:09:24 上述申卖单全部撤单。 10:19:07至10:19:4 8 , “ 唐汉博 ” 账户以 8元 至 8.3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6笔 共计 6 , 00 0,000 股,高于 申报前一刻 卖 委托第 1档 价格 0. 05元 至 0.33 元,均高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 5档价 格(价差为0.01元 至 0.17元),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 申报总量 为4,989,980 股, 上述申买单全部主动成交。 10:23:14至10:24:41 “ 唐汉博 ” 账户 以8.14元 至 8.18元价格申报买入6笔5,880,000股 , 10 : 25 : 21 至 10 : 25 : 45 撤回申报 5,092,636股 ,占申报量的 86.61% 。 10:19:07账户组申报前一刻 市场成交价为 7.86元,10 : 25 : 45 账户组撤单前一刻市场成交价为 8.24元 ,上涨 4.83%。10:25:59开始 “ 唐汉博 ” 账户、 “ 王涛 ” 建银 账户 、 “ 桂某选 ” 账户以 8.2 元 至 7.95元价格 申报卖出 59,389,090股 (其中 56,526,690股 申卖价格为 8元) ,成交 54,038,190股 ,其间11:14:31 至 13:04:48 “ 唐汉博 ” 账户以买1 至 2档 7.97元 至 7.99元价格 申报买入 7,120,000股(低于 卖委托第1档 0.01元 至 0.02元) ,成交前撤回申报 6,685,800股 ,占申报比例为 93.9%。 截至当日收盘,账户组持股数量为 36,564,976 股。 (四) 第四阶段 1 . 加仓及维持、拉抬股价阶段( 2016年 4月20日至4月25日 ) 4月20日至4月25日 ,账户组通过对倒、虚假申报等方式 维持、拉抬股价 。 4月21日 , “ 唐汉博 ”“ 桂某选 ” 账户 及 “ 王涛 ” 太平账户以 7.2 9 元 至 7. 5 元价格 申报买入 “ 小商品城 ” 42,701,700股 ,成交 20,653,448股 , “ 王涛 ” 建银 账户以 7.36元 至 7.4元价格 申报卖出 19,143,984股, 全部成交。 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 成交量的 10.55%。4月22日 , “ 唐汉博 ” 与 “ 王涛 ” 太平账户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 23.39%。 2. 卖出获利阶段(2016年4月26日 至 2016年6月 23 日) 4月26日 “ 唐汉博 ” 账户 以7.2元 至 7.4元价格 申报卖出 “ 小商品城 ” 21,085,658股,成交17,603,596股,成交金额127,898,935.15元 ,成交均价 7.27元 。 “ 王涛 ” 太平 账户 及 “ 唐汉博 ” 账户以7.17元 至 7.38元价格申报买入15,515,500股,成交前撤回申报14,443,400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93.09%。截至当日收盘 “ 唐汉博 ” 账户 “ 小商品城 ” 已 卖出 。 “ 唐汉博 ” 账户于 2016年4月27日被限制交易 。之后账户组无买入成交, “ 王涛 ” 太平账户持续卖出 该股 ,至 2016 年 6月23日 收盘账户组中持有的 “ 小商品城 ” 已全部 卖出 。 经查,唐汉博、王涛涉案 操纵行 为 非法获利 共计 41, 884 , 23 6 元 。 以上事实,由有关账户开户资料、户口记录、月结单、银证转账流水、对账单、成交流水、委托流水、 银行 交易记录、工商登记资料、通讯记录、现场照片 、 当事人询问笔录、 证人证言、 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酒店入住记录、电话委托录音 、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有关 统计 数据、对唐汉博实行自律监管的情况说明 等证据证明 ,足以认定 。 我会认为, 唐汉博、王涛的 上述 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当事人辩称,第一,本案全部证据来自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证据本身取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疑问。第二,本案违法行为发生地在香港,中国证监会没有管辖权。第三,唐汉博、王涛承认对各自账户的使用控制,王涛的资金系其向唐汉博借款,本案定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唐汉博的核心主导作用。第四,证监会将《证券法》中未明确规定的 “ 操纵开盘价 ”“ 日内反向交易 ” 等认定为操纵市场,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第五,王涛承认其进行的操纵行为,但认为对其拟作出的处罚过重,请求减轻处罚。 经复核,我会认为,第一,根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附属法例 ,香港证监会有调查权,香港证监会向我会申明移交证据为其依职权调取的证据,足以信赖。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我会可以和其他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014年6月,我会公布了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证监会令第 101号 ); 2016年9月,我会公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证监会令第128号),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2014年10月,我 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并于 2016年11月 签署了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 ,取代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此外,我会与香港证监会均为国际证监会组织成员,签署了《磋商、合作及信息交换多边谅解备忘录》。我会与香港证监会建立了执法合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和执法工作需要,我会可以商请香港证监会移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香港证监会移交我会的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 证明手续 ,合法合规,可以作为本案认定违法行为的证据。第二,唐汉博、王涛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通过股票交易系统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 小商品城 ” 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我会对该违法行为有合法的管辖权。第三,本案证据显示,唐汉博为涉案操纵行为提供资金、下单场所,下单所用电脑在唐汉博家中藏匿,下单活动有关消费由唐汉博支付,其本人也存在下单实施操纵的违法行为,王涛下单的地址与唐汉博的活动时间和地点也高度一致 。 唐汉博和王涛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在本案中存在资金拆借关系。综合考量上述情况,并结合涉案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经验、交易配合等情况,足以认定在本案中唐汉博控制涉案账户并实施操纵行为,王涛为其操盘手的事实。第四,涉案当事人在操纵期间利用控制账户,通过日内反向交易、自买自卖、虚假申报等一系列手法,影响了 “ 小商品城 ” 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所 述操纵行为。第五,涉案当事人绕道境外,采取更为隐蔽的违法手段对境内市场实施反向操纵,对抗和规避调查,严重地危害了市场秩序,主观故意明显,违法性质恶劣。 综上,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信。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 没收唐汉博涉案操纵行为违法所得41,884,236元,并处以 208,821,180 元罚款。 二、 对王涛处以600,000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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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宅在家里的国庆节
热度 37 关中农民 2016-10-2 06:58
中文学校完事了已经一点多了。下个礼拜校长回国公干两个礼拜,我这个老校长又要出头照管学校,既要检查老师学生们尽量不要迟到,还要跟租赁学校的管理人员联系好,保证一切正常。就算一个小小的周末学校,也是一堆事情啊。不知道去年自己怎么熬过来的,今年有新校长主管行政方面,我只管教学,省心多了。新校长也是多年的兄弟,好朋友。大家都为社区服务嘛。 去costco照常购物,红酒喝完了,我说补充点。看上了15块的一瓶,媳妇说你好辛苦,要不买50块的一瓶尝一尝?哎,这话咱爱听。尽管媳妇知道农民抠门,绝对不会给自己买50块的红酒过瘾。不过话到了,咱心里舒服就行了。其实还有一种说法,嗨,你就一农民出身,喝5块的也浪费。这就听着不爽对吧。人啊,就在这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中生活嘛。不过结果一样,反正咱买了15块一瓶的,顺便还买了经常买的9块一瓶的。 回来看见草高了,咱割草。结果割草一半,下雨了,哈哈,连老天都同情咱,让咱歇一歇。 回家开始做凉皮,一边做,一边打开15块的红酒,喝着喝着,似乎觉得了一点不同。红酒似乎都有那么一点点酸味。这15块的似乎那酸味淡一些。不知道咱的品味对不对,是不是更好的红酒,这种酸味会更淡一些?不知不觉喝了半瓶,亲娘啊,这么下去农民会不会成了酒鬼啊? 凉皮配红酒,跑了几万里,结果还是一碗凉皮能让肚子更舒服,这到底是图啥哩?你说呐? 可能生活不只是凉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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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政治学和行政是两码事(转)
gordon 2015-12-21 04:02
1887年,威尔逊说“立宪难,行宪更不易”由此开启了公共行政这一学科与政治学的分野。 在1887年这篇名为《行政研究》 的开山之作中,Wilson指出行政这件事,就好比做生意,或者说搞管理,因此要将行政从“政治”中分离出来。Wilson开门见山指出行政研究有两个目 的:一是什么是政府合宜且能做的事;二是用何种手段能最有效做成这些事。但这两个问题是实际问题,在政治学研究的历史上就不上台面。 就好比之前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关系一样,尽管企业是如此“耀眼”的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主体,但经济学家们并不关心企业内部的事情,认为老板和工人自会有办法解决生产问题。所以企业在很长的时间里,都被经济学当成黑箱来处理。 同样的,尽管行政组织或官僚机构尽管是政治的核心部分,但不管是政治学家还是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并没有将此放在心上。 相反一开始学者们更加关心的原则问题,例如什么是国家之类的 。 但Wilson敏锐意识到政治学要发展就不可将行政组织当成黑箱来处理。Wilson将政治学看做是研究宪法权威的分配 问题的,而行政研究尽管与此紧密相关,但又不尽相同。例如说宪法权威归人民这样一种政治原则,尽管也有不同的解释,但理论上的问题并不太大。真正的困难, 在Wilson看来,是行政,或者说“行宪”。 具体的行政行为,满是妥协。所以Wilson说君主行政还比民主国家行政要容易,因为独裁者不需要向谁“妥协”,而民主制度下却是多个利益主体相互妥协。 之所以“立宪难,行宪更不易”,是因为立宪的时候要考虑的治理国家的原则,这当然不是易事。但即便有宪法原则,要真正推 行落实宪法,面临的又何止千万重来自真实世界的约束,而这才是更加困难的。所以做过校长、州长和总统的Wilson,才会喊出"我们不是研究治理之术:我 们治理(We do not study the art of governing: we govern)。"因此重要的是如何有效治理。Wilson认为世界各国的政府不管是受到何种宪政规则的约束,要行宪且行之有效,就需要有一套通用且高效 的“行政手法”。 如果行政可以从纷繁的政治中分离出来,并且能从商业管理中获得启示,那么行政所需要依靠的最主要的组织“官僚机构”就应该可以有效率的工作,正如Max Weber1922年在对官僚制的论述中所假设的那样。 Weber1922年的文章提供了官僚机构的一个理想类型。在他的设想里,官僚机构受制于法律和行政监管制度;采用的是 典型的科层制(Hierarchy),而上下级之间则是命令与从属的关系;内部管理基于文书工作;公务人员通常也是专业人士,具有专门化的知识用以处理行 政工作;而办公管理遵循可以习得的规则,这些规则通常是稳定的。 Weber有专门指出公务员通常会具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主要也是通过行政指派(尽管都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来获得资格,相当于证明自己是专业人士)而非选举,并且公务员的工资序列通常是清楚的,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会按规定的程序按照层级获得晋升和更高的工资回报。 这样一来,理性化的官僚机构加上去人格化的公务员,官僚机构就可以如同一架精密理性的机器一样高效运转。这就是韦伯所设想的理想的官僚组织。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Frederick Taylor1912年所提出的“科学管理”思想,Weber官僚制的理想类型也是这种理性主义思维的一种体现。与此类似的是1937年Gulick以 POSDCORB(planning, organizing, staffing, directing, coordinating, reporting, and budgeting)概括的组织的作用,重在有效地协调分工。时至今日,大量的研究实际上还是在回应韦伯的官僚制或科层制的问题。 ************************************************************************************** 脑子一滩浆糊,试着理清一下这个东西。 郎咸平就不是经济学家,他是研究企业管理的( 公司治理与财务 管理 )。 宋鸿兵,教育学硕士(信息工程和教育学),畅销书作家。 前 “房利美 和房地美” 高级咨询顾问(就是程序员) 描述:主要从事房地产贷款自动审核系统设计、金融衍生工具的税务计算分析、MBS(资产抵押债券)的风险评估等 注:以上信息网上搜索的 ************************************************************************************** 经济学就没啥用,理论学科本身就没啥用。物理学家不会盖房,还没有建筑师管用。 空气和水有啥用? 理论学科在潜意识里影响你,影响你的选择。但真说它的实际用途,不好说。 ************************************************************************************** 家族影响 这个倒是真的。比如你上公立学校,老师水平就很差,光会跟你说死做题。你当然也很差了。 像达尔文家族,都属于学霸家族。还有伯努利家族,欧拉虽然是它们的学生,但欧拉也没有说要胜过 伯努利 他们倒是很怕你,就是因为你比较屌,所以他们很害怕。 罗斯查尔德家族为什么影响力衰落了,就是他们在cctv 节目上说的不公平,欧洲政府限制它从业的范围。(它家里的业务主要在欧洲,美国崛起的时候,它没过去) 讲真的,不骗你,他们都怕你, 你最屌了 。还有 叙利亚难民,他们现在也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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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关于大学取消行政级别(转)
gordon 2015-7-4 06:18
全社会都以行政级别作为评价标准,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将贬低教育,导致高校无法与社会对接。现在在管理岗位上的很多人本身就是教授,甚至是院士。这难道不叫"教授治校“?如果管理的核心理念不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术自由规律,哪怕是教授治校,呈现出来的仍是行政化倾向。懂不啦? 注:它就是柿子专捡软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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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行为主义:对理想行政模型的反叛(转)
gordon 2014-9-22 04:21
在《立宪难,行宪更不易》中,主要是理性主义的视角,基于个人是完全理性的假设。 但要是这种完全理性背后的各项原则之间有冲突怎么办? Simon1946年首先发难,指出POSDCORB原则之间的内在的冲突问题,有可能导致组织无法实现效率最优。比如说从Organizing的角度来看,分工有助于提高效率。但从staffing的角度来看,到底是按照区域来专业化员工呢还是按照职务来专业化员工?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相互竞争的情况下,组织又该何去何从?这是Simon带来的挑战。 Simon同时还引入有限理性假说,来解释由于在现实中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理想的公共组织无法按照理想中的那样有效运行。1947年,Simon发表大作《Administrative Behavior》,系统化了基于有限理性的行政行为论。 Simon指出以POSDCORB这些理想类型为代表的关于行政行为的论述,都属于行政“应该是”什么样的,而并非行政“实际是”什么样的。这种应然(价值)和实然(事实)之间的区分,为Simon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所谓逻辑实证主义,就是保持价值中立,立足事实证据,做经验研究。 就好比说Simon虽然不认为官员是完全理性的,但从有限理性出发,可以利用实验方法找到有效的行政之路。与Taylor的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不同,Simon是将官员置于完全理性和非理性之间,认为官员由于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包括个人的内在约束和外部环境的局限, 导致个人行为往往出于“满意即可”而非“必须最优” 。而行政机构的层级组织方式有助于将目的不同的人协调起来为组织的目的而努力,因为层级制能够有效组织起“目标-手段”这一链条。 另一路反击则从根本上不认同“理性人”假设,尤其是只是对经济刺激有反应的经济人假说。Maslow在1943年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假说金字塔,底端的是生理需求,接着是安全的需求,然后是爱和归属的需求,再上面是自尊的需求,最后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层次的需求论,对人性的看法与前述理性主义的思维完全不同。 基于人有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求,McGregor在1957年开发了 Y理论来解释何以组织中有些人在没有外部物质激励的情况下也会努力工作 。早期 基于理性人假设的X理论认为员工只有在外部经济激励的情况下才会努力工作 ,而Y理论则指出了组织中确实存在自我驱动的员工,因为他们有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自尊及自我实现的需求。 1999年,Drucker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著名的《管理自我》一文,将个人的价值问题再一次带入管理学的视野。在Drucker看来,要实现有限的企业管理,有效的自我管理是关键。而自我管理中不得不搞清楚的是自己的价值取向。更进一步说,是自己的信仰何在?这不仅回应了需求层次说,也间接回应了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关于“天命神召(calling 呼唤)”的论述。 ××××××××××××××××××××××××××××××××××××××××××××××××××××××××××××××××× 另一路对传统的反击是回归古典,认为政治与行政密不可分。于是一部分学者就挖出了已被遗忘许久的Appleby的 1945年的文章,在这篇名为《政府是不一样的》文章里,Appleby讲到了几点政府的特殊之处。首先,在私人企业中行之有效的手段在政府机关里往往不 起作用;其次,有证据表明真的有人大公无私,加入政府部门是为了为人民服务(往往拿着比私人部门要低的工资,但工作却不轻松);最后,公职人员要承担更多 的公共责任,也更有可能被问责,这意味着 行政总是一个政治过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独立存在 ,因而也不能如Wilson等老前辈们设想的那样从政治中分离。 当然,真正站出来挑战并与Simon展开了长达数十年争论的,是Dwight Waldo这位坚定的“不两分”派。Waldo首先在方法论基础上对Simon不满,认为“事实-价值”两分法是站不住的,选择特定事实本身就包含价值判 断和选择。基于此,政治和行政自然也就是缠绕在一起分开不了的,因为你选择政治问责性或者有效性的方向,继而提出的行政改善建议,都已经受特定的政治价值 观念的影响,所以“政治-行政”也不能两分。 Simon当然毫不示弱,而且骂架功夫上显然要更胜Waldo一筹,主要的原因大概是敢于使用一些火爆 的一般学者不太愿意用的词语。也由于事实上,Simon罕见影响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几大学科,占了上风。虽然在我看来 Waldo在骂战中处于下风,但最终还是非常聪明的一招制胜,那就是Waldo在美国政治学会设了个Waldo奖,然后在1995年给Simon发了一个 Waldo奖。5年后,也就是2000年,Waldo去世。隔了一年,2001年,Simon也走了。这个长达半个世纪多的争论,变成了政治学和公共行政 领域的Waldo-Simon之辩,估计还会通过各自的徒子徒孙延续下去。 重构政府:当下的论争 Waldo-Simon之争在当下的表现就是对如何重构政府的不同主张,与泛泛且过时的讨论政府之必要性与起源问题不同,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是如何改革眼前的政府。因为不管是倾向Waldo的学者还是倾向Simon的学者,大家都意识到政府有问题,但怎么改呢? 政府的确不同于企业,其中最大的一点不同是政府并不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效率目标。 政府目标的多重性和模糊不清也注定了任何一项政府改革,要做到全面兼容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往往是不可能的。 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马斯金(Eric Maskin)提出过一个“马斯金定理 ”, 解释了可执行的社会选择规则一定是要满足单调性的。而且在超过三方博弈的时候,这个单调性规则要被执行,还必须加上无否决权这个限定。比如说一个单调规则 被大部分人采用,而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么这个例外的人不能否决这个规则,由此这个规则也成为整个社会的选择。政府改革方案就是这样,要么不满足单调性,要 么不满足无否决权。 之前的大量研究,包括与重构政府(reinventing government)相关的研究,都试图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例如引入政府部门间竞争、精简政府机构、提高政府工作绩效(利用与商业公司相同的绩效考 核)、外包与公私合作等。大体上,都是为了将政府改成像“企业”一样运行。 这一思路比无政府的乌托邦当然要现实很多。克林顿执政时期,副总统戈尔领衔在全美开展政府机构绩效评估,对美国政治的影响今天仍然在持续。但这种让政府更像企业并且提高效率的“共和党”理念最终由“民主党”政府来实施,倒也是颇有意味的一件事情。 但最近几年,学界的风潮有所改变,理由也是提高效率的同时忽视了一些基本的美国政府的民主价值观。大量 发生在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领域的案例表明, 在合作者试图提高效率的同时,往往容易卸责以降低运行成本,但 这些责任本来是政府应该担起来的 , 甚至这些责任涉及到保护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举例来说,美国的监狱大量私有化,或者公私合营,这就产生了所谓问责性难题。如果狱警是公职人员,那么 其作为法律赋予的相应权力的代表和执行者;但如果狱警是一个私营公司的员工,其权力还和原来一样么?而且由于私人公司为了降低监狱的运行成本,往往提供较 为劣质的食物,使得囚犯的营养水平低于正常值,这样就损害了囚犯的基本人权。这笔账又该算在谁身上呢? 所以回过头一反思,还是发现政府的确不同于私人部门的地方,那就是其目标的多重性,效率也许是非常重要 的目标,没有效率的话,其他的目标例如公正也许也无法得到保证。 但对于政府来说,在提高效率和保证基本权利相互冲突时,后者往往会成为政府目标的首选 ,因 为这是政府之所以建成且具有持续合法性的根基。 或许,应该问的问题是在多大程度上、何种政府职能可以外包,可以以效率目标来要求,并且可以用绩效考核?这些细节而具体的差别,或能为下一阶段的论争提供经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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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政治与行政两分:立宪难,行宪更不易(转)
gordon 2014-9-22 04:13
中国由于长时间不开政治学课程,不知道宪政到底属于哪个学科 中国的行政人员,因为大多是半路出家,依靠自己的摸索,也不知道这个东西该怎么整 早在1887年,Woodrow Wilson就说:立宪难,行宪更不易。由此开启了公共行政这一学科与政治学的分野。 美国早年行政重视的不够,几乎全世界的行政都来自于对德国行政体系的研究。 中国即使是自我摸索者,也大多对高效的德国体系推崇有加 在1887年这篇名为《行政研究》 的开山之作中,Wilson指出行政这件事,就好比做生意,或者说搞管理,因此要将行政从“政治”中分离出来。Wilson开门见山指出行政研究有两个目 的:一是什么是政府合宜且能做的事;二是用何种手段能最有效做成这些事。但这两个问题是实际问题, 在政治学研究的历史上就不上台面 。 就好比之前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关系一样,尽管企业是如此“耀眼”的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主体,但经济学家们并不关心企业内部的事情,认为老板和工人自会有办法解决生产问题。所以企业在很长的时间里,都被经济学当成黑箱来处理。 同样的,尽管行政组织或官僚机构尽管是政治的核心部分,但不管是政治学家还是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并没有将此放在心上 。相反一开始学者们更加关心的原则问题,例如什么是国家之类的。 但Wilson敏锐意识到政治学要发展就不可将行政组织当成黑箱来处 理。 Wilson将政治学看做是研 究宪法权威的分配问题的,而行政研究尽管与此紧密相关,但又不尽相同。例如说宪法权威归人民这样一种政治原则,尽管也有不同的解释,但理论上的问题并不太 大。真正的困难,在Wilson看来,是行政,或者说“行宪”。 具体的行政行为,满是妥协。所以Wilson说君主行政还比民主国家行政要容易,因为独裁者不需要向谁“妥协”,而民主制度下却是多个利益主体相互妥协。 之所以“立宪难,行宪更不易”,是因为 立宪的时候要考虑的治理国家的原则,这当然不是易事。但即便有宪 法原则,要真正推行落实宪法,面临的又何止千万重来自真实世界的约束,而这才是更加困难的。 所以做过校长、州长和总统的Wilson,才会喊出" 我们不是 研究治理之术:我们治理 (We do not study the art of governing: we govern)。"因此重要的是如何有效治理。Wilson认为世界各国的政府不管是受到何种宪政规则的约束,要行宪且行之有效,就需要有一套通用且高效 的“行政手法”。 Frank Goodnow在1900年进一步阐述了政治与行政两分这一必要性和可行性。在Goodnow看来政治与试图影响政府政策的行为相关,而行政则与这些政策的执行相关。因此将行政单独从政治中分离出来,是可行的。 官僚机构的理想类型:理性与效率 Taylor,1912; Weber, 1922; Gulick,1937 如果行政可以从纷繁的政治中分离出来,并且能从商业管理中获得启示,那么行政所需要依靠的最主要的组织“官僚机构”就应该可以有效率的工作,正如Max Weber1922年在对官僚制的论述中所假设的那样。 ××××××××××××××××××××××××××××××××××××××××××××××××××××××××××××××××××××××××× Weber1922年的文章提供了官僚机构的一个理想类型。在他的设想里,官僚机构受制于法律和行政监管制度;采用的是 典型的科层制(Hierarchy),而上下级之间则是命令与从属的关系;内部管理基于文书工作;公务人员通常也是专业人士,具有专门化的知识用以处理行 政工作;而办公管理遵循可以习得的规则,这些规则通常是稳定的。 Weber有专门指出公务员通常会具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主要也是通过行政指派(尽管都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来获得资格,相当于证明自己是专业人士)而非选举,并且公务员的工资序列通常是清楚的,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会按规定的程序按照层级获得晋升和更高的工资回报。 这样一来,理性化的官僚机构加上去人格化的公务员,官僚机构就可以如同一架精密理性的机器一样高效运转。这就是韦伯所设想的理想的官僚组织。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Frederick Taylor1912年所提出的“科学管理”思想,Weber官僚制的理想类型也是这种理性主义思维的一种体现。与此类似的是1937年Gulick以 POSDCORB(planning, organizing, staffing, directing, coordinating, reporting, and budgeting)概括的组织的作用,重在有效地协调分工。时至今日,大量的研究实际上还是在回应韦伯的官僚制或科层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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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英国式的自由和法律体系—— 为中国的行政从业人员而辩(转) ... ... ...
热度 2 gordon 2013-12-21 00:28
  斯密的天赋自由原则虽然确实是认为法律约束之外的所有限制都应该 消除,但这一原则尤其特殊的历史和制度背景,并不能照搬。作为一种判例法系的英美法系远比作为一种成文法系的大陆法系灵活。英国可以不借助行政干预而直接 通过反应迅捷的司法体系及时应付自由发展中的问题,自我更新、自我修复。 英美法系国家一个新的判例就能解决的问题,大陆法系国家要么通过繁冗的立法程序来 解决,要么只能寻求行政手段 ;但行政手段又不同于法院判例,往往生命短暂,摆脱不了民众对其相机决策的预期。因此 这里的一个隐含条件是判例法体系,这是斯 密没有、也很难注意到的 。   笔者无意为斯密辩护,市场加判例法也毕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在刘易斯看来,政府的干预恰恰是一种公共服务;正确的干预正是好的公共产品(而人类的心理也决定了他们需要一个强大集体来消除他们作为个体的、对自由的恐惧,这是弗洛姆的社会心理学理 论,此不赘述)。但是,判例法体系同样是英国式自由主义的一个结果或产物: 不预设一个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法律体系,而是预设一个能够不断自我调整以面对各 种问题的法律体系 ,这种“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英国式自由主义法律思想正与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系出同源。因此,“看不见的手”并不意味着依靠市场 的万能解决所有问题,市场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自利人假设   斯密的天赋自由原则若与其法律方面的论述结合起来,应是要求法律制度建设的前提是假定一切人自利而不关心公共利益,只有此谨慎性假设前提下建立的法律制度才是最稳健而有效的。而 如果一个制度在自利人假设下是卓越而有效的,那么在并非人人全部绝对自利的现实生活中,这一法律制度足以卓越而有效。      在此基础上,我进而认为,斯密的本意是若法律制度的约束已经充分考虑到自利人这一极端假设下的各种可能,那么比假设宽松的多的现实生活中法律约束自然应已足够用,因此法律之外的限制是多余的;这样,斯密便忽略了判例法和成文法的差异。而后世很多人不顾法律制度的不同,武断地认为自利人假设下建立的政策和制度适用任何国家。   实际上,英国式自由主义正是因为认识到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才做出自利人的假设,以此来面对人的有限理性所不能预料的无限可能 ;只有大陆式自由主义才会将正义和无限理性归入人的本性。 ××××××××××××××××××××××××××××××××××××××××××××××××××××××××××××××× 中国的情况是这样的,法院在行政体系之下,有些问题只有政治权衡决断了,才能找几个“秀才”把稿子写出来。 可能引进欧洲的宪法法院会好一点,宪法法院 + 一般法院 当然,若是能将旧体制下的司法官僚统统排除出去,以全新的法官为基础对审判制度进行根本改革,使每一名法官都能成为新宪法价值的承担者,那么就未必需要一种宪法法院这样的新司法机关。 但是,即使是在制定新宪法的革命时代里,实际上要将旧式法官彻底清除或是在新宪法理念之下对全体法官进行再教育都决非易 事。而在没有那种传统的地方就更为困难。也就是说, 要使原本没有美国那样的市民法官传统或是“政治家式法律家”传统的欧洲大陆职业法官、即只受到过技术上 法律解释训练的法官具备那样的素质是很困难的 。至少不能在一朝一夕内实现。 由于违宪审查权的行使不仅是法律问题,而且还要求有高度的政治上、政策上的价值 判断 ,所以必须首先将其授予由新成员组成的宪法法院,而这些新成员则应具备传统法官所不具备的特别素质,其他法官的素质提高便有待随其日后的开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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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人生的三个阶段 & 行政到底该怎样干涉足球
热度 26 大道至简 2013-7-3 01:12
人生的三个阶段: 一,凭着自身条件挣钱的月光族,这叫一败天地; 二,败完了自己又开始啃老的,这叫二败高堂; 到了年龄找了个和自己一样的伴侣,这叫夫妻对败! 如果一定要行政干涉足球的话,那么就学得彻底点,跟朝鲜学学:踢得好,金正恩接见;踢得不好,金正日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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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行政学科的独立
热度 1 gordon 2012-12-27 23:37
《行政学之研究》发表在美国《政治科学季刊》(1887年第2期)。 作者简介: 伍德罗•威尔逊是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行政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家、改革家和政治家,曾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美国28任总统 (1913年)。 关心中国现状的人,本文不可不读,也许会得到一些启发。 http://wenku.baidu.com/view/6c37812d453610661ed9f41c.html 百度文库有个中文翻译版(带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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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懒人也有勤快时
热度 33 不打不相识 2012-8-28 03:05
据说希特勒和拿破仑都是罕见的行政天才。拿破仑凡事有计划,效率又极高;希特勒的工作方法是痉挛式的:偷懒一段时间,然后一口气漂漂亮亮地干完。凤雏先生庞统像希特勒。我干活没有他们那么漂亮,又经常偷懒,偶尔“痉挛”,拉了个清单,把必须干的事情列了一下,干完一样划掉一样,那种成就感就抵消掉不少偷懒引起的挫败感和负疚感。 昨天早上拉一下清单,近期要干的事情居然有七八样之多。昨天一大早起床,先收拾了书柜,把放乱的书整理好 ,挑选了一本《论李维》放在枕边,越来越喜欢这类篇幅短又非常精悍的古典著作了。鞋柜铰链脱落了,联系了家具店,说等几天上门。去他的,一年前另一侧家里坏了保修至今没来,那还是我自己修好的,不过有点失败,这次还是自己动手吧,换个方法10分钟搞定 。电视自从安装了机顶盒,就一直信号不好,有交流干扰,我自己捣鼓了很久也不好,反正我家也不看电视,电视只是用来做电脑的扩展显示器用。这几个星期的《好声音》改变了我家消遣方式,机顶盒不修不行了。联系广电部门,现在居然不上门检查了 。还是问度娘吧,度娘说,这种交流干扰一般是闭路用同轴电缆的屏蔽层与电源地线有电位差引起,需要装个低频隔离器。我用铁质暖气主管道做“地”,测量同轴电缆屏蔽层对地有24V,而电源地线对“地”也有2V。果然是这个问题,度娘胸大 !低频隔离器要去花钱买,接了以后会增加同轴电缆的阻抗,自己想办法吧。电源地线和同轴电缆屏蔽层接在一起,不好。这两个所谓“地”线,接地阻抗都太大了,干脆把两个地线都接在主暖气管道上。果然暖气管接地好,箝位效果好。好了,可以在星期五看《好声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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