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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亚洲的戏剧
gordon 2017-4-7 07:30
一旦我们开始对他们的情况感兴趣,传统上我们西方总是倾向于友好地对待苦难中的民族,除了完全自私的利益以外,我们最迫切的希望就是他们的发展工作获得成功。我们希望他们尽可能地发展成像我们一样的民族社会,这是民族优越感的自然冲动,这种冲动将在最平静的世界形势中体现出来。 然而,我们绝不能让这些可理解的和真正的感情影响我们对事实的认识。科学研究的特质是,真理和坦率地说出真理是有益的,错觉,包括由慈悲和良好愿望引起的,总是毁灭的。错觉阻碍了追求知识,它也一定会阻碍那些使发展计划充分发挥作用和成功的努力。由于这个原因,本书打算直言不讳。在我们这个研究中,我们在研究时要走出这个戏剧。 我们认识到,要学者不动感情是不合理的要求,应该客观地阐述事实:言过其实和语焉不详二者同样偏颇。 参考阅读: 缪尔达尔 《亚洲的戏剧--对一些国家贫困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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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戏剧与政治
热度 4 dasa 2013-12-11 10:24
忽然发现二者的对应关系很有意思。 在中国,古典的舞台戏剧为京剧以及其他地方戏。这些戏剧艺术的共同特点是主角担纲,没有导演。所谓的头牌负责制。形成了台上的主角与台下的导演于一身的双重地位。头牌自己决定一部戏的走向,包括艺术创作,舞台布置,舞美音乐等。 而欧洲的舞台戏剧主要是话剧及歌剧。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主演与导演(或者剧作者)分离。主演只是导演的艺术理念的表现者。他的成功主要依赖于导演的艺术造诣以及自身的领悟和表现能力。但是主演的决定权很小,很多时候可以忽略。 与之对照的是东西方的政治结构。 中国以及东方,政治舞台的主角同时也是最高决策者,政策制定者,所谓及君父一身,王权神权一体的双重角色。 而西方以北美,政治舞台的主角不过是资本操纵的表演者。看起来风光,即使可以调动和使用的资源和权力有限。而且一旦与操作者不合,往往就会下岗。 当然,所有情况都有例外。东方也出现过傀儡君王,被某些政治势力把持。如东晋时期的被世族门阀把持的司马政权,幕府时代的日本天皇。西方也出现过强势的君王,远之罗马帝国凌驾于元老院之上的凯撒大帝,近有直接对抗资本势力的林肯(林肯居然绕过央行直接以财政部为主题发行美元,冒天下之大不韪,动了金融资本的命根子铸币权,而且居然成功了)。 不过这些都是异类,不属于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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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转>在美国重新学习写作 —— 散文对于学术生涯的重要性 ... ... ... ... ...
热度 4 gordon 2013-3-10 17:56
我坐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张空白的word文档。有时外面的走廊里传来同学嘻嘻哈哈的说笑,或咚咚的篮球声;有时对面宿舍的房间里传来奔放的摇滚乐,我脚下的木地板也随之微微共振。在这样的时刻里,我的房间反而显得更加安静,可以听到硬盘嗡嗡转动的声音。时间一分一秒溜过,word文档上出现了两行字,变成了三行,四行,光标停留了许久,选中之前的两行,轻轻的一声“啪嗒”,又变回两行。窗外明媚的午后已经变成霭霭的黄昏。再一瞥,夜幕中的街道已经被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 在美国留学的许许多多个午后,我曾经这样度过,以至于今天,当我闭上眼睛回忆高中和大学的日子,首先浮现在眼前的是一张空白的word文档,和那一寸一寸艰难前行的文字。这样的经历大概为许多求学异国的中国学生所熟悉:让人下笔沉重的并不仅仅是深奥的论文题目,更多的则是隔在思维和表述之间深深的语言沟壑。 对于在西方留学的中国学生,他们需要逾越的最远跨度往往不是数千英里的太平洋,而是到达大洋彼岸后,坐在异国校园的图书馆里,脑海与笔尖之间的距离。这挑战往往远比乍一想像之下要艰巨,其中既蕴含着语言学习本身的规律也揭露了中国语言教育的弊病:中国小学便开设了英语教育,学生在本科留学美国之前往往已经有了近十年的英语学习经历,然而不论在中国课堂还是课外补习班,对英语的训练往往更注重于被动的“听”与“读”,而非真正允许学生将语言用作沟通工具的“说”与“写”。“说”往往可以在学生出国之后短时间内提高,既因为练习机会充裕,也由于和他人交流本质上是互动性活动,自己的手势,对方的表情,都可以帮助双方达成互解。写则不然。独自面对着电脑屏幕,用异国文字构思论文,分析《哈姆雷特》中角色的心理挣扎,或日本经济崛起面临的困难,或三叶虫的灭绝原因, 常常感觉自己如同一个笨手笨脚的孩童试图组装一件高科技精密仪器,不断失败受挫后,难免气恼沮丧 。 而写作偏偏是美国教育最为重视的技能之一。在高中每一年,学生的必修课之一都包括主角是论文写作的英文课。不光英文课,历史课、哲学课甚至数学课都包含写作训练。到了大学,每个学生必须修至少两门写作课写作课才能毕业。“写作是通识教育注重培养的标志性能力之一,”学校的网站上写道。“学生们在增强写作能力的同时,也学会了如何由被动变为主动的学习者。” 的确,构思论文促使学生对问题进行深刻地思考,发现自己思维中潜藏的破绽,汇总多方信息和多角度观点提升自己的看法,而写作过程又锻炼学生将自己的看法以有说服力而缜密的方式表达出来。这都是无法用分数衡量而至关重要的能力 ,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中的“渔”,也是中国教育所欠缺的。 于是,抱着“良药苦口利于病”的觉悟,我在图书馆挑灯夜战,试图征服一个又一个论文题目。整个过程确实五味俱全:这其中充满了之前所描述的失望与挫折,同时,写出一个自觉精炼达意的句子,所带来的成就感也让人难以忘怀。语言障碍似乎将写作的一切苦与乐都放大了许多倍。 然而,当论文到了公正严格的教授手中,又到了深深铭记“忠言逆耳利于行”的时刻。“内容尚可,语言待进”是家常便饭的评语。碰上会逐字逐句批改论文的敬业教授,发回来的论文便是一片刺眼的红色。大一的时候,我拿着一篇在图书馆奋战数周完成,又请同学帮忙复读过的论文找到教授,对方读过前两页,也坦诚相告:“如果盖上论文作者名字,可以马上看出英语不是作者的母语。语言上还需要多多改进。” 在这种时候,我往往会跑去找身边正在学习中文的美国人聊天,或是在和妈妈打电话时发发牢骚: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通用语言变成中文,那该多好! 带着语言障碍的镣铐,光是中规中矩的学术论文已经让人疲于应付,我便从没向人提起过我在国内曾经的兴趣——写散文。直到高二作文训练开始为高考准备,我一直享受着每周写周记的过程,小小的记事本如同如今的电脑屏幕,只是那时的语句从脑海中流出得更顺畅无阻。每次周一上课之前,交上去的作业堆在讲台上。在暗黄色的代数本或深蓝色的英语练习册中间,最显眼的便是那一摞的周记本,五颜六色,大小不一,高高的颤颤巍巍的一沓,仿佛随时会塌下来。那是唯一一项不打分的作业。 在一个崇尚标准答案的教育体制里,散文成了释放个性的唯一途径。而在美国大学崇尚个性的教育环境里,因为对语言能力的担忧,创作性写作却仿佛变得高不可攀。毕竟,它对语言表现力的要求更高,用英文想写论文已经如同被扒了一层皮,写散文岂不是要血肉模糊?仅仅这个想法便让我心惊胆战。 大学倒是提供了不少创造性写作(creative writing)的课程。一门主要针对大一新生,叫做“当代散文读与写”的课在同学中广受好评。那门十二周的课布置六篇作文,和其余写作课(四篇)比起来负担要重。课上,学生阅读名家名作,老师带领着分析写作技巧。课后,学生们写自己的作文,每篇有的只是一个宽松的主题,例如“一个人”、“一个地点”、“一个文化现象”、“一篇讽刺文”,等等。 大一时我没能鼓起勇气选这门课,而大三时,听到身边同学的一片赞誉,我终于耐不住诱惑,决心不再让这个机会跑掉。我选了一些比较轻松的课和这门“重头戏”搭配,在书柜里摆上词典,买足了熬夜吃的零食,决定大战一场。 然而,当开始下笔时,我的感受却和写学术论文时有天壤之别。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如同坐惯了地铁的人有一天开始骑自行车,速度慢了下来,便突然注意到了路边的风景和四通八达的道路。 写了十余年的作文,应试教育的条条框框如同地铁的轨道,决定了学生的语言风格,而这种风格也在无形中限制了思维前进的方向。例如,若要写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克服挫折的过程,“艰巨的挑战”,“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等在范文中屡见不鲜的词语便涌进脑海;写到科学家,便一定要描述“伟人伟事”;写到日本,便一定要“勿忘国耻”;任何事件一定要升华到道德层面,任何文体一定要遵照刻板的应试作文结构。这些无谓的限制既掩盖了作者的声音,也夺走了作者的真实感受。久而久之,写作仿佛变得更加简单,但作者的声音也会渐渐微弱,感觉会愈发迟钝。 正因为语言和思维之间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当作者用另一门外语作为表达工具时,这过程既改变了语言风格,也解放了思维。之前那个如同堆满旧家具的拥挤阁楼般的大脑,在新的语言里突然变得空旷。没有了可以用来填满稿纸的陈词滥调,作者便需要再一次使用自己的感官去经历,动用自己的思维去判断,加上文化和语言隔阂,需要加倍努力地尝试将自己的感受传达给读者——这一切往往使写作变成一个使人耳目一新的过程。 用英文遣词造句,我仿佛又回到了小学的作文课堂,战战兢兢地写下每一个句子,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细致去审视每一个用词,毫无顾忌地使用比喻。语言表达的情感也丰富了起来:不再仅限于赞颂或谴责,语言可以用来反思、询问、讽刺、批判,或仅仅描述。这为写作的内容也打开了广阔的空间:在“好人好事”或“伟人伟事”之外,从学校附近中餐馆古怪的老板,到暑假留学日本时和一位陶艺师傅不期然的谈话,到实习面试时碰到让人啼笑皆非的面试官,素材无处不在。 如同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许多其他事物,语言障碍为我带来的既有苦也有乐,而这两种感情往往相互交织,难以区分。正是这种感情让我一次又一次在深更半夜坐在图书馆,面对着卡壳的论文,一边咬牙切齿,一边挑灯夜战,用咖啡因作用下的脑细胞推动着光标在文档上缓缓移动。 这时门外没有喧闹声、摇滚乐、篮球声,只有窗外传来麻雀的叫声。一瞥,远处的天空已经蒙蒙亮了。 (原文发表在纽约时报中文网) http://cn.nytimes.com/article/education/2013/03/09/cc09gaoyuxin/ 看纽约时报的版本,排版的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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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转>杂谈关于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政治
gordon 2012-12-29 11:39
成功是一项可计划、能预期的人类活动,和我当初想象的根本不同,感觉很失落,其实我更喜欢那种“几个彪形大汉一冲的那种感觉”,我为什么会更喜欢哪种感觉呢?莎士比亚历史剧的感觉,只可惜事实不是如此。 人的思维判断受周边环境的影响,大陆这边历史剧实在是太多了。 顺便说一句,我极喜欢莎翁的历史剧,年轻时候的 “大爱” 就是 凯撒被刺杀后,安东尼为凯撒的辩护。 受萨翁的历史剧影响到现在,真是一个蠢蛋。 ××××××××××××××××××××××××××××××××××××××××××××××××××××× 如果单从莎士比亚极富冲突感的情节来看,似乎的确可以认为他具有对君主专制的同情甚至拥戴:他对英雄人物的渲染,领袖具有伟大的力量支配臣民的命运并带领 他们,无知而易被煽动的“暴民”,甚至对于暴君恺撒也是那么同情…但是如果我们放到具体的时代背景下去看,站在“王权”对立面的是什么人呢?是残酷镇压基 督教的罗马天主教廷,是鼓动“暴民”叛乱,勾结外敌的封建领主。 对都铎王朝的社会和经济研究表明,伊丽莎白女王当政期间确实是英国国家迅速崛起,海外贸易 急剧拓展的关键时期;而莎士比亚历史三部曲中的主角之一的亨利4世当政期间,也是英国从中古社会过渡到近现代统一的王国的关键时期。我们也许不能这样简单 类比,但是我们的确可以从这里理解莎士比亚对于王权政治和“英名君主”的向往。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对于已经确立的政权,人们依据自身的理念和愿望实行变革 的合法性何在?以暴力、暗杀或鼓动流血的方式对专制政权的反抗是否就是天然正义的?上述隐含的问题和复杂的人性胶合在一起,充满了矛盾和不确定性。麦克白 的下场固然很能说明莎士比亚对阴谋者的一个判决,然另一个阴谋者Claudius(哈姆雷特的叔父)和他的暴力的终结者Hamlet都倒在了血泊中。除去紧张的戏剧因素,从 政治哲学角度来看最深刻的作品也许要算Julius Caesar。莎士比亚是矛盾的,他赋予他的悲剧的中心人物,例如像Brutus和Hamlet最深厚的同情,但他们最终难以摆脱命运的制裁。 Antonius和Fortinbras分别是两出戏中最后站在舞台上的人;莎士比亚并未把理想寄托在他的悲剧舞台的主角身上。 注:  福丁布拉斯 Fortinbras—— 挪威王子。在《哈姆雷特》剧中只有短短的过场戏。但他的重要性在于,全剧的最后台词由他说出,似乎象征着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说起Julius Caesar这出戏,不得不多说两句。我以为这是莎翁所有政治戏剧中最耐人寻味的,恺撒在第三幕即被刺身亡,此后他的鬼魂却覆盖了整个舞台,直到最后 Brutus自杀结束。剧中第三幕,在恺撒被刺后Brutus对民众的讲话,以及Antonius的煽动性演说,是最得“广场政治”精髓的文本。他们的演 说也成了英语语文中的经典。我们以前读书时,教阅读的一位王居恒老先生曾经在课上整段背诵这些演说词,令人至今难忘:   Be patient till the last.   Romans, countrymen, and lovers! hear me for my   cause, and be silent, that you may hear: believe me   for mine honour, and have respect to mine honour, that   you may believe: censure me in your wisdom, and   awake your senses, that you may the better judge.   If there be any in this assembly, any dear friend of   Caesar’s, to him I say, that Brutus’ love to Caesar   was no less than his. If then that friend demand   why Brutus rose against Caesar, this is my answer:   --Not that I loved Caesar less, but that I loved   Rome more. Had you rather Caesar were living and   die all slaves, than that Caesar were dead, to live   all free men? As Caesar loved me, I weep for him;   as he was fortunate, I rejoice at it; as he was   valiant, I honour him: but, as he was ambitious, I   slew him. There is tears for his love; joy for his   fortune; honour for his valour; and death for his   ambition. Who is here so base that would be a   bondman? If any, speak; for him have I offended.   Who is here so rude that would not be a Roman? If   any, speak; for him have I offended. Who is here so   vile that will not love his country? If any, speak;   for him have I offended. I pause for a reply.    下面再举几个例子,说明我个人觉得在对“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政治哲学”的研究中值得加以追问,或者说有必要关注的地方。首先是莎士比亚的英国传统。我们认 为莎士比亚是一经典,然这个经典和古希腊的残篇很不同;前者是给大众看的,不需要“秘传”。在这个经典传统里,有好几股交汇的力量:一派是浪漫主义的前 驱;一派是英格兰的民族主义;一派是基督徒的宽容与和解精神及其与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的底线正义的紧张。这些也都是我们人类历史舞台上最普遍和永恒的问题,从这个意义说莎翁的戏剧是对于人类政治和公共事务最经典的探讨之一。    第二点就是,莎士比亚与他的前人、同代人即后人的文本的联系。 莎士比亚37部戏剧,所采纳的材料既有前人的旧作,也有直接来源于史料、史书和史诗。 对他 影响很大的两部作品是Holixhed的Chronicles of England和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列传》。前面已经说过,从莎士比亚以后浪漫派、启蒙主义这些登上舞台,一直到19世纪民族国家的兴起,写于这一 时期的文献著作也是浩如烟海。对剧作文本的版本考据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但是我个人觉得,对文献的搜集和整理对于中国人不是难事,这一直是中国人的强项。 明成祖永乐元年,也就是公元1403年组织编纂《永乐大典》,历5年,成书22877卷,共计11095册,3.7亿字,这是何等本事!而当时英国还陷在 百年战争中,英语语文还处在乔叟时代。莎士比亚和英国历史上其他文人的比较是有趣的,他有宗教虔诚,却又和后来的弥而顿、约翰逊博士那种清教徒式的虔诚不 同。莎士比亚“爱国”,“讲政治”,约翰逊博士却说“爱国主义是恶徒最后的容身之所”。我们前面提到过在对政治的一些看法上,他表现出来的和休谟的联系; 但他显然不是休谟那样的怀疑论者和异教徒。类似这方面的研究在比较文学领域内已经做的比较充分,因此,从政治哲学出发的研究,要想新鲜并有见地,必须有更 敏锐的洞察和更大的智慧。   第三点,就是前面谈到过的基督徒的宽容精神,以及尤其是晚年表现出来的“和解”。这决不仅是个人修养和道德的事情, 一定关乎政治。还是回到我们前面所说的冲突和政权的合法性,如何理解政权更迭的合法性和现实政治的合理性。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和反思可以延伸到黑格尔所说的 那种“安抚我们的挫折感和平复我们对社会及其历史的愤怒”的政治哲学中的和解精神,以及罗尔斯的理性的“反思均衡”,诸如“即使对于一个由偏见和愚蠢鼓动 起来的统治意志和粗暴压迫普遍流行的社会,我们也不需要对它采取绝望的敌视态度”的意见。相关的讨论可以参见白格的另一篇文章《普遍冲突和自由主义:我们 应该站在哪里?》。 注:白格就是 席天扬 ,纽约大学政治学博士生 ×××××××××××××××××××××××××××××××××××××××××××××× 科斯定理,讨价还价和政府: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反思 席天扬 从柏拉图到霍布斯,一个永恒的政治学主题是:为什么形形色色的自利、短视以及具有各不相同的偏好的人们能够联合起来,组成政治上的共同体,并遵守共 同体内部的规则?显然,必定有某种力量促使人们摆脱最初的离散状态,结为同盟。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把这种力量归结为对共同的善(good)的追求,善在 本质上是一种德性(virtue);在古希腊城邦中,人们追求一种良好的政治秩序,实际上就是在追寻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而启蒙时代之后的思想家往往认 为,人们之所以联合起来,是为了取得更大的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正如休谟在《人性论》中所说,个人势单力薄,不足以取得对自然界的胜利,而社会却使其弱点得到补偿,正是社会“使他在各个方面都比他 在野蛮和孤立状态中所能达到的境地更加满意,更加幸福。” 然而,休谟亦指出,仅有这些共同利益还不够,重要的是人们能够意识到这些利益的存在。在他看来,至少有两个重要因素阻碍人们的合作。其一是在蒙昧状 态下的人们不具有认识共同利益的知识和能力,因而在最初他们是凭借着自然情感的导引,并借助于某种强制力量(诸如亲属情感,家长权威等)而保持合作。其二 是人性中的自利倾向,将有可能把合作导向失败。 事实上,休谟提出的这些问题,在20世纪博弈论的研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就是以“囚徒困境”、“集体行动的悖论”为代表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这些 问题均表明,社会合作的实现,其背后必须有某种合作强化机制确保该合作的实施,这些机制可能是事先签订的契约,中立的第三方仲裁人或者其他的组织,等等。 政治和社会生活之所以可能,是因为这些合作强化机制限制了人们自然倾向中阻碍合作的本能。到此为止,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就从传统的追问“人们为什么合 作?”,转变为对上述的各种合作强化机制的研究,具体的说,就是要考察不同的机制,在不同的背景下,具有怎样不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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