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是一项可计划、能预期的人类活动,和我当初想象的根本不同,感觉很失落,其实我更喜欢那种“几个彪形大汉一冲的那种感觉”,我为什么会更喜欢哪种感觉呢?莎士比亚历史剧的感觉,只可惜事实不是如此。
人的思维判断受周边环境的影响,大陆这边历史剧实在是太多了。
顺便说一句,我极喜欢莎翁的历史剧,年轻时候的 “大爱” 就是 凯撒被刺杀后,安东尼为凯撒的辩护。
受萨翁的历史剧影响到现在,真是一个蠢蛋。
×××××××××××××××××××××××××××××××××××××××××××××××××××××
如果单从莎士比亚极富冲突感的情节来看,似乎的确可以认为他具有对君主专制的同情甚至拥戴:他对英雄人物的渲染,领袖具有伟大的力量支配臣民的命运并带领
他们,无知而易被煽动的“暴民”,甚至对于暴君恺撒也是那么同情…但是如果我们放到具体的时代背景下去看,站在“王权”对立面的是什么人呢?是残酷镇压基
督教的罗马天主教廷,是鼓动“暴民”叛乱,勾结外敌的封建领主。
对都铎王朝的社会和经济研究表明,伊丽莎白女王当政期间确实是英国国家迅速崛起,海外贸易
急剧拓展的关键时期;而莎士比亚历史三部曲中的主角之一的亨利4世当政期间,也是英国从中古社会过渡到近现代统一的王国的关键时期。我们也许不能这样简单
类比,但是我们的确可以从这里理解莎士比亚对于王权政治和“英名君主”的向往。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对于已经确立的政权,人们依据自身的理念和愿望实行变革
的合法性何在?以暴力、暗杀或鼓动流血的方式对专制政权的反抗是否就是天然正义的?上述隐含的问题和复杂的人性胶合在一起,充满了矛盾和不确定性。麦克白
的下场固然很能说明莎士比亚对阴谋者的一个判决,然另一个阴谋者Claudius(哈姆雷特的叔父)和他的暴力的终结者Hamlet都倒在了血泊中。除去紧张的戏剧因素,从
政治哲学角度来看最深刻的作品也许要算Julius
Caesar。莎士比亚是矛盾的,他赋予他的悲剧的中心人物,例如像Brutus和Hamlet最深厚的同情,但他们最终难以摆脱命运的制裁。
Antonius和Fortinbras分别是两出戏中最后站在舞台上的人;莎士比亚并未把理想寄托在他的悲剧舞台的主角身上。
注:
福丁布拉斯Fortinbras—— 挪威王子。在《哈姆雷特》剧中只有短短的过场戏。但他的重要性在于,全剧的最后台词由他说出,似乎象征着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说起Julius
Caesar这出戏,不得不多说两句。我以为这是莎翁所有政治戏剧中最耐人寻味的,恺撒在第三幕即被刺身亡,此后他的鬼魂却覆盖了整个舞台,直到最后
Brutus自杀结束。剧中第三幕,在恺撒被刺后Brutus对民众的讲话,以及Antonius的煽动性演说,是最得“广场政治”精髓的文本。他们的演
说也成了英语语文中的经典。我们以前读书时,教阅读的一位王居恒老先生曾经在课上整段背诵这些演说词,令人至今难忘:
Be patient till the last.
Romans, countrymen, and lovers! hear me for my
cause, and be silent, that you may hear: believe me
for mine honour, and have respect to mine honour, that
you may believe: censure me in your wisdom, and
awake your senses, that you may the better judge.
If there be any in this assembly, any dear friend of
Caesar’s, to him I say, that Brutus’ love to Caesar
was no less than his. If then that friend demand
why Brutus rose against Caesar, this is my answer:
--Not that I loved Caesar less, but that I loved
Rome more. Had you rather Caesar were living and
die all slaves, than that Caesar were dead, to live
all free men? As Caesar loved me, I weep for him;
as he was fortunate, I rejoice at it; as he was
valiant, I honour him: but, as he was ambitious, I
slew him. There is tears for his love; joy for his
fortune; honour for his valour; and death for his
ambition. Who is here so base that would be a
bondman? If any, speak; for him have I offended.
Who is here so rude that would not be a Roman? If
any, speak; for him have I offended. Who is here so
vile that will not love his country? If any, speak;
for him have I offended. I pause for a reply.
下面再举几个例子,说明我个人觉得在对“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政治哲学”的研究中值得加以追问,或者说有必要关注的地方。首先是莎士比亚的英国传统。我们认
为莎士比亚是一经典,然这个经典和古希腊的残篇很不同;前者是给大众看的,不需要“秘传”。在这个经典传统里,有好几股交汇的力量:一派是浪漫主义的前
驱;一派是英格兰的民族主义;一派是基督徒的宽容与和解精神及其与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的底线正义的紧张。这些也都是我们人类历史舞台上最普遍和永恒的问题,从这个意义说莎翁的戏剧是对于人类政治和公共事务最经典的探讨之一。
第二点就是,莎士比亚与他的前人、同代人即后人的文本的联系。
莎士比亚37部戏剧,所采纳的材料既有前人的旧作,也有直接来源于史料、史书和史诗。对他
影响很大的两部作品是Holixhed的Chronicles of
England和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列传》。前面已经说过,从莎士比亚以后浪漫派、启蒙主义这些登上舞台,一直到19世纪民族国家的兴起,写于这一
时期的文献著作也是浩如烟海。对剧作文本的版本考据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但是我个人觉得,对文献的搜集和整理对于中国人不是难事,这一直是中国人的强项。
明成祖永乐元年,也就是公元1403年组织编纂《永乐大典》,历5年,成书22877卷,共计11095册,3.7亿字,这是何等本事!而当时英国还陷在
百年战争中,英语语文还处在乔叟时代。莎士比亚和英国历史上其他文人的比较是有趣的,他有宗教虔诚,却又和后来的弥而顿、约翰逊博士那种清教徒式的虔诚不
同。莎士比亚“爱国”,“讲政治”,约翰逊博士却说“爱国主义是恶徒最后的容身之所”。我们前面提到过在对政治的一些看法上,他表现出来的和休谟的联系;
但他显然不是休谟那样的怀疑论者和异教徒。类似这方面的研究在比较文学领域内已经做的比较充分,因此,从政治哲学出发的研究,要想新鲜并有见地,必须有更
敏锐的洞察和更大的智慧。
第三点,就是前面谈到过的基督徒的宽容精神,以及尤其是晚年表现出来的“和解”。这决不仅是个人修养和道德的事情,
一定关乎政治。还是回到我们前面所说的冲突和政权的合法性,如何理解政权更迭的合法性和现实政治的合理性。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和反思可以延伸到黑格尔所说的
那种“安抚我们的挫折感和平复我们对社会及其历史的愤怒”的政治哲学中的和解精神,以及罗尔斯的理性的“反思均衡”,诸如“即使对于一个由偏见和愚蠢鼓动
起来的统治意志和粗暴压迫普遍流行的社会,我们也不需要对它采取绝望的敌视态度”的意见。相关的讨论可以参见白格的另一篇文章《普遍冲突和自由主义:我们
应该站在哪里?》。
注:白格就是
席天扬 ,纽约大学政治学博士生
××××××××××××××××××××××××××××××××××××××××××××××
科斯定理,讨价还价和政府: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反思
席天扬
从柏拉图到霍布斯,一个永恒的政治学主题是:为什么形形色色的自利、短视以及具有各不相同的偏好的人们能够联合起来,组成政治上的共同体,并遵守共
同体内部的规则?显然,必定有某种力量促使人们摆脱最初的离散状态,结为同盟。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把这种力量归结为对共同的善(good)的追求,善在
本质上是一种德性(virtue);在古希腊城邦中,人们追求一种良好的政治秩序,实际上就是在追寻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而启蒙时代之后的思想家往往认
为,人们之所以联合起来,是为了取得更大的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正如休谟在《人性论》中所说,个人势单力薄,不足以取得对自然界的胜利,而社会却使其弱点得到补偿,正是社会“使他在各个方面都比他
在野蛮和孤立状态中所能达到的境地更加满意,更加幸福。”
然而,休谟亦指出,仅有这些共同利益还不够,重要的是人们能够意识到这些利益的存在。在他看来,至少有两个重要因素阻碍人们的合作。其一是在蒙昧状
态下的人们不具有认识共同利益的知识和能力,因而在最初他们是凭借着自然情感的导引,并借助于某种强制力量(诸如亲属情感,家长权威等)而保持合作。其二
是人性中的自利倾向,将有可能把合作导向失败。
事实上,休谟提出的这些问题,在20世纪博弈论的研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就是以“囚徒困境”、“集体行动的悖论”为代表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这些
问题均表明,社会合作的实现,其背后必须有某种合作强化机制确保该合作的实施,这些机制可能是事先签订的契约,中立的第三方仲裁人或者其他的组织,等等。
政治和社会生活之所以可能,是因为这些合作强化机制限制了人们自然倾向中阻碍合作的本能。到此为止,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就从传统的追问“人们为什么合
作?”,转变为对上述的各种合作强化机制的研究,具体的说,就是要考察不同的机制,在不同的背景下,具有怎样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