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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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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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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4 s% i: D! H; N$ B, r" G3 u
    3 Q4 O8 V& k( P! B# ~6 D6 e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 m& u0 g$ \; h, J'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H& P) @5 c( t  H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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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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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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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7 c' t5 N! c2 C  v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 U4 ?. K& v! u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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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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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c- M* }1 Y9 w) G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L2 W! e4 A0 h' M* T
    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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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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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5#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3 ]  }# e4 b* Q5 B+ I
    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 N3 n6 K9 P1 I+ Z" H: s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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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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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6#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8 u* r/ x# m; Z4 ?
    * W& J7 B3 Q* K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y  `. s2 m9 f: s0 r

    + \. A  E& s. m! U, [# J$ s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1 \9 p5 F* O3 m" X' F" L

    ( Y% [! x7 j3 d% d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t& F2 n& Z2 X/ v8 _" n
    ) _& ]2 L, U2 M8 [
    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z+ X/ Q# B; x$ K( d0 n) i

    * }4 _* n. C8 i0 r$ [% |3 {9 ]  x! L- Q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 c4 b/ Z. f. B. H& k5 x
    2 I# U  v/ S5 N1 x: I2 v2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M; O% O* O: E5 h

    " _8 o6 H$ K/ {5 l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 b* `# S# S1 a4 M1 c0 L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u6 t  x' t- k2 X4 W. Z( O1 i
    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 t) N8 q! `& I+ {* k. J2 {6 c  {! f2 X" Y! d/ ?1 j2 V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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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2:11
  • 签到天数: 924 天

    [LV.10]大乘

    7#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m' l  [. t" L* V+ [4 ?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4 O3 L4 Y" q8 q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L) T7 ]6 ?2 T. O- Y
    & m# L- [* q/ ?' [* z8 p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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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2-3 22:30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金丹

    8#
    发表于 2012-8-23 14:55:1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B; |3 R% F/ t% v6 a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 C: m: u" \7 s/ d" b  |; |入党誓言里也没有说:不能杀人。
    0 M& L/ p; l5 n9 P5 u  h 不该做的事情太多,还一一宣誓么?6 l" C% n$ I/ z$ m$ M- H

    $ a8 ]% Z8 f) `$ A, n9 O4 O公务员获得稳定的收入,就是要一定程度上让渡一些个人隐私,包括财产公开(当然我们国家没有)' q1 F. \! i+ o7 ~' l
    包括遵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这点美国也一样。克林顿主要是因为说谎,但是,他也是明显觉得一个已婚国家公务人员让一个小姑娘在办公室吹喇叭很不光彩很不合适才去撒谎掩饰。
    7 q8 |2 G) g7 l( P( ^# m0 t5 U$ v5 o. U  r& `
    我觉得这事如果不是公务人员干的,罪不至此。但是据我所知,嫖娼被抓的,私企也开人的。企业也有企业的形象。很多事情不是多么大不了的。既然要做,就要小心。被抓住了没啥好说的。只能说明太蠢,不适合玩这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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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2-18 22:53:00 | 只看该作者
    算起来这些都属于私生活,但是如果被人揭发出来就进入公有领域了,这是不行的——因为这些行为还是违背了公序良俗,这是作为准公众人物的公务员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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