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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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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z3 v( T: i5 r6 C& S- h7 f0 F- R
# n8 q- x; {: S/ F: a( V/ S5 x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I2 g8 h0 D2 q& D, Q3 \

6 d, \& ?6 E! G5 C1 {背景:# @. K2 D9 B- z& @* B$ v+ N

% Q! W, A# K# i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7 f' V. o9 Q- l4 D; D! Q0 M/ K& {* L% N4 }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1 l! H* q1 x8 O4 F& G1 |1 u4 X' Q# T6 U( t8 x% P
现况:
* Q8 w! g8 ]4 k( C( j7 d3 G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 t" B& c% |9 }
/ R' N; j* |) D  s9 M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8 X, a7 e# g: l- }! ]0 Y% y$ P% _! {4 A, q7 J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  T; j5 M9 w( L
/ d9 {" _/ Z, L4 M8 x3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9 }2 l+ H9 D9 x# g0 q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8 K1 ]/ V4 X$ i9 U+ D8 j

3 _: M$ i1 C$ i+ {4 _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J) x4 n3 {7 J: L' r! z

& p- Y9 n8 t* L/ [- V& [6 A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G* }7 A" u$ b7 G$ Y2 p8 Z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K+ ?9 j2 s
- k, E) h+ D- W' U( `/ Y' ], S. W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4 O6 H0 h" l+ ?3 {

8 {- j5 v. J9 W; v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2 F, ^- c' e, e) q
"! B$ A9 @2 [% {" U% Q! [4 \

6 E9 H( h0 [  ?* n2 Z. V7 A结论:
8 g  r, T/ z" g" D# o2 ?3 {' q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1 W, `* X+ L% c3 h2 g# ]* D9 E3 R2 f) h7 t9 o8 {% T) t6 o) R
    - }0 r! R& m/ _4 J  \
    & n  Z8 t& u( T9 _& ]7 ^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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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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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Q+ _3 [9 M- |; q( r

    * E$ g6 b" R3 o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A  e; R# i' @2 \, r/ j% j) }' i, d  D, K' C% K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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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g2 K, q. W4 f-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T1 s# O+ Y- D9 C# k6 r& ~
    " V! S1 f3 O3 o3 g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y* C; h' u0 O- s0 L* ?& K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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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Q9 P  ]9 l+ z% \% L+ r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g7 {" N, n' o
    8 M6 [" \1 M( [( j1 A% C1 Y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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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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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2 r# B% ?7 X5 P7 Y6 n; ?7 C2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x& e0 d$ N: T' n- X5 O6 o% ?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8 i3 a& p' q$ V+ b: M9 s3 R/ B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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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e) j! k4 v+ M& P, C- G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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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_* m/ P( |+ b' n5 M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1 v0 ~$ `* W4 {( y' Q7 Y
    ( `: r  `; P" j; r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7 W% Q0 F6 A* l2 i- F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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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h/ E% A2 U0 {. p: N$ Q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X4 G9 t# M3 c" v  t* U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Y( \8 o$ d1 k: t- C; L) ~) `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4 {! S! ?. n3 X/ W% {, f
    ) _* K9 ~, @* \3 t/ v) m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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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F1 n% L* g( I1 q# G: d% S8 Z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J. ]' Y& z5 a# A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3 r/ t3 i8 p/ q; c: A) L( Q
    7 H, Y5 Y7 \1 u1 |  b" l. b7 S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5 `& B0 o5 q- a1 t2 |
    8 P1 x. @' ?9 X& _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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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1 k" p( o" [- V* H8 v- N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9 Z- _# o: t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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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i) w' n, A3 H- P3 L4 f6 w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Y9 T; c- e6 b/ Y' Q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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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a1 a9 A5 k  t& U& X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j. M4 H- @# H1 F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2 G  K; r/ Y/ ]: m% g, m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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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 u2 [6 G, f  p# i
    + K+ v% V& a0 ?+ o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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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5-7-18 13:05
  • 签到天数: 1642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g& b6 e0 c- \' e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N& a5 K! W) _- K! z
    ! v' U, |' X# H  n8 M9 C; @7 b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U2 A9 V8 g' f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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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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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5 f: |3 L4 s; ^; t; P* V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t' A2 p. j' P: h8 L! k  I8 H8 u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2 L- }$ o3 o4 f8 s( {$ V0 w$ C" u4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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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v$ Y) N3 r1 x6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H  F4 ~+ h5 R# U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V9 L# U0 n3 ~%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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