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338|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h. X6 b2 a0 _3 R( n5 N; ?3 p: Z( i# B: D$ c1 N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S' E+ U* L% K5 S8 k8 ?; A" n' _0 a0 s4 a) ^/ O; y
背景:
$ c' l5 f4 y1 Z, [: l
- X- ]8 M0 q) e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_" ]+ G) N) o6 n  R& N4 ?
! R! I/ \, @' L+ R% K4 f2 r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9 h! }8 d' I1 D: N, D7 P) M

0 m' D4 ?1 D( h% H9 i; Z现况:
. t7 H) A2 K, W5 a6 q& r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2 }! x, x5 g* N& j% ^" ?" k
9 V$ I9 a8 D) a8 p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k; ~, x2 q9 v2 {# F% d1 f" j. s% p- ?  j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 R7 \! i' Z* M3 W. R- ~

  J! O. \, w7 Y: q6 N2 e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4 a0 z7 y& G2 ?, H/ H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m% ?& c# J; q8 V, Z
+ W  P& G0 d- F5 |  J( e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5 y( z8 N$ }4 O  v3 r
+ E6 {/ }! b1 D' f7 o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I0 `: g* J; r& x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L0 m* j- E& `3 s4 G
# b7 a4 a3 y9 y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f0 X1 m5 b. t  a7 b. L& |. Q1 @5 R1 \9 @$ u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7 L9 w5 g: r- Q5 W' m
"
3 F( S" Y1 L8 r- m
$ y0 p, f% }$ Q1 K/ T结论:/ q+ ~6 k# u! g0 N& t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j0 `; j; Y( v' q  c# F. Z0 o3 m& A6 x& ^
    - w& p0 o( e4 H, [' y8 T/ H5 I9 z4 c/ \+ X9 z
    - N. Q/ t3 X$ A( A" q4 t1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3 Y4 ]) g8 R0 ~4 W: u2 }% n. t( }- E9 T) I% `: ~: T+ M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u7 ~  J8 Y, L" o- _# b1 C. Q8 r  R0 T  G5 V$ [0 _9 a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f: o& g* N4 T5 u- O1 I+ _% r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m# \1 N: t- c4 D8 b
    $ Y, |; Y9 E! O% u  p; l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N( T6 E8 E& @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2 M1 V' _( F/ e' S: ~* h/ ]" Z0 f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I& }) `* X4 D1 y7 M8 T& Y. K: |5 h+ r) P+ |1 S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4 }4 q, N% k5 \/ ~9 g8 C4 R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0 |( Q% K: V7 s0 z. J( |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1 v, O' x8 A+ I1 s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K! A- D! a! v; F8 |* h" Q, Q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0 y: e7 ^( j2 R- Y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l7 b& b; d  ^0 ?
    , i- O, m8 i' E! Q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P2 k4 z3 S3 ]  T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F" n1 x6 t; u! I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9 i6 X* B3 p) V( T9 u" n" Y1 O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I& N' v- [" f9 n; |- Z! F""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N2 H+ k+ b5 i6 [4 [
    3 X- a# ~/ I: R" n+ M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1 E* {: L4 }1 Z" z4 n# r1 x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y; c" u* m* _( o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0 U0 Q) A% s2 t9 K% S4 S% Z
    % X8 q' ]& t- t" o6 B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J& X- k5 s. s3 F  T1 s

    ( K5 U5 \. C! q$ M/ G; a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U- V  y, T( T% _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Y% O( v2 o( H$ i3 p: L+ N4 [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8 V/ C( }' t5 I, M4 \0 Z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J9 m6 d; ?# w; S( r: K9 b9 V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c; z# K& O5 W, q, H, T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v; D& u7 j2 S7 N4 f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4 P% |6 L( p+ [: M7 C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7 K5 X) h( S" V' ]) L9 u- y

    " w* q' {* R3 X! d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9-11 23:24
  • 签到天数: 1661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3 B/ h7 b8 V# ?8 s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0 f/ {4 e2 F2 r0 R& n
    $ g9 K% l8 C5 b: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d4 N2 r: Q8 y3 X1 b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v! a4 s3 i, F/ v9 |4 u3 g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v  g6 y/ M- r) S# @& V. p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z' f4 D7 _1 }- g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e% G" C  k& y0 P  f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0 P5 X+ t/ _1 |6 o) s* U* l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P8 X3 g  M! ]. x, f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5-9-22 11:48 , Processed in 0.063597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