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807|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s. s2 A; y* |# ~  ?3 y
& a" A4 ]+ f; B0 l# C) Q, [$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_9 i; B/ O/ K/ h+ z9 b' [1 t0 m4 S# W( a" X8 X
背景:
( `2 z, R! D/ [/ K2 J$ u$ q6 z8 G$ l* y5 P% y! p8 ]  }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D2 G, X1 }4 Y% z, Z0 B2 m" E, ~3 C) A  b$ B1 |+ m) x! O4 L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2 D; w' E( ~9 i( x* X* f& `" }4 L5 R4 O/ \; F$ R
现况:8 M! N: }5 C  I" E! |5 Y& T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e7 Z" ~1 j& {2 [1 K2 D' ^

: a2 I1 Z3 E  J" g. w, L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 z9 u8 Q' I8 A5 i. C+ C7 G& x

( S- C$ G: @0 B9 S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m  n8 \: q) ?0 O# y

9 L% W5 o5 R- `2 h7 a!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K8 V* H' s! n+ i/ r. V0 |; B; v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r. E! G! W+ E: G: B
* A" y! H# z7 E. N, I2 F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9 R8 z/ r3 x6 {; c
5 P! \  _. i+ p, ~( {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1 W! Q& G$ F& _* k1 B$ N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7 X% T9 t/ T" U, y
; J  l- c% p( R4 i"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9 b8 n' k2 C6 ^2 r

" h2 Z* [( f: k0 b9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7 g  s  K) `, ?0 G: j! ]  |, A
"! Q. [% m! G% ^/ s
, a% Y, J( L/ p9 r
结论:
2 p" P  j2 }5 q" E: L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P% Y& [! k! W3 ~3 w, h
    6 a% w( y" s. i; i8 o# Z

    : s" a; E: I$ M" `6 I) G  K, g
    6 f$ I; C; j+ H4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3 ~4 k1 [& Y6 c! ?7 H1 ?9 g

    % i8 @9 c3 L5 I) A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m6 ?+ y- z7 W9 s  i1 ?
    2 H& L% ^! |2 r( Y. M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K% x( h; h+ N8 z8 a3 x0 r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w6 ?2 J' h. j

    6 J0 D- }* b8 r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N7 l' V4 F, q; T$ c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8 r3 [6 a3 T0 d9 ~/ G7 _# V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1 o3 Y2 X# I5 K: K/ P
    4 b. o. q% _7 S) V  ?% h" e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d% W, |' o1 Q7 i! o. r' ^) l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k% r) i. r" j: C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N( M8 Y  z. [$ M1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F4 X- Z# t; p( b& R! x3 `0 p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k2 ]6 f' j- t. @* P4 I0 p  V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p, l: e7 e+ f0 B+ F& L0 a0 i* D' x+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z& p0 T7 Q4 O; S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i7 |2 {: v. P; d% Z# @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r: M( A) V  m( x6 [$ T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P7 Y4 {1 V# e8 A) O6 u) L1 M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J4 l6 c/ Z3 s, u( `

    3 Y; e3 P+ C  B3 R# p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k8 i$ v6 `' ^) N- D9 x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4 u+ A, o- M) N$ m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w8 A* e! ?7 j: l/ Q3 v6 D
    ) z3 v. c  z# k+ v# P6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V8 |5 z# n) z# o
    , Z4 \: `% p9 z  I: D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8 d8 L0 O* n- ?5 h, J( Y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d/ m% i' b; h8 E5 S2 L# S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a8 P* ^1 ~" A# a: V8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w6 m: e5 ?4 T1 C- C1 b2 D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 J- Z  d' S0 r, e8 s) E: W" H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4 F# g2 P+ H- m) v; f0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4 R% e' b  o2 y% x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1 S# t) C, [+ l6 L4 O0 R5 n# U- ]& W! e4 x8 ^" e2 Z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O) p. s& y! e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v; B; L, z2 B4 J' @" v1 b0 I* g7 c& c4 j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S0 C% @- w* q' l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8 z* X' ]. ?$ Z( I: @5 y# m8 z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E( W1 L! R3 W4 f- O+ o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8 _( b$ x/ b) N) x" C, N5 K* a% b5 k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j6 ^/ u8 X2 F5 C$ s7 t; M) S2 \- N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z1 ]) o( C' }) f* A5 a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7 q) @2 {6 a% a- x" w$ Q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4-9 18:00 , Processed in 0.086882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